第六十九章 未修文
小小年纪的季渝见到此情此景,他何曾见过此等闲事怪张又很古怪的人,当真是魂儿不知飞到哪个角落?
只能无助的缩在了一个角落里,拿手掩盖住自己的脸,尽量降低自己内心的恐惧。
等了许久也没有看到那个男人有所动静,季渝一向是一个极其心善的人,他不忍心看到这个男人是因为突发什么奇怪的疯病,而交代在这里。
所以虽然他现在很害怕,但他还是凭着自己的本心,慢慢的抬起头来。看到那个男人仰面朝天睡在地上,双眼发直。
“大,大叔,你没事吧,需不需要我帮忙?”季渝鼓起勇气说道。
“……”还是没有什么反应。
季渝不敢就此走上前,害怕这个人会突然间反弹跳起来,然后抓住了他。
若真是如此,到那个时候想跑也来不及了。
于是乎,季渝并看到脚的旁边有一根竹竿,虽然这截竹竿已经被人拦腰折断了,也不太长,而且也挺细的。
季渝拿在手里,见男人还是没有什么反应,他便慢慢地抓住竹竿的一头,另一头向着那个男人的身上探了过去。
在这个过程中季渝的动作很轻,好像生怕会惊醒他一样。
终于出关的那一头碰到了年轻人的衣服,试探性的往前戳了戳,那个年轻人只是哼唧了一声,也没怎么动,依然是没有多大的反应。
季渝慢慢的挪了上去,看到那个年轻人脸色铁青,那一张脸仿佛是生了一场大病似的,黯然无光,而且额头间还盈盈地化出了乌黑的感觉。
从刚才这年轻人的身上涌现出了灵力来看,这年轻人也是一个一方修士,只是不知道在前些日子受了什么打击,或者是受了伤之类的,才会变成这样,季渝想到这里,他看了看自己腰上的口袋。
——口袋里装着一盒的药丸,这些药丸都是阿姐给他的,曾经听二姐说这些药丸是特别的有用,对治疗内伤外伤都有奇效,因为是用灵药制成。
无论是正统的修炼之人,还是普通的人,都有着伤口愈合,化骨生肉的作用。
思索到这些,季渝慢慢的把手放到了一间,从口袋里拿出了那一盒药丸来。
那盒药丸是阿姐在昨天临走前交给他的,所以其实他也不知道里面到底有多少颗。
这药盒传出奇香,打开了盒子后,奇香更是浓郁的扑鼻而来。
季前努力的吸了几下鼻子,顿时感觉到自己的精神开朗了不少,胸口之前的那种闷闷的顿挫感也消失不见了。这灵药还真是不得了,光是闻闻就有如此的功效。
盒子里面还剩有三颗朱褐色的药丸,每一颗药丸都有小拳头那么大,需要咀嚼,能够吞咽下去,避免噎到。
可是现在年轻人目光呆滞,也不知道他能不能自行服用。
事不疑迟,往手心倒了一颗出来。
季渝看着那年轻人说:“大叔,你能听见我说话吗?如果你能听见的话,我这里有一颗药丸,可以对你的身体有帮助,现在我就放到你的嘴边,如果你知道的话,就张嘴吃了吧。这颗药有点大,需要注意点,要咬过几下才能吞下去。”
“……”依然是没有什么反应。
但是还是可以看到,年轻人的眼睫毛微微地颤动了一下,喉结也动了动,似乎表示,他已经听到了。
季渝慢慢的走过去,俯下身来,把手中的那一颗药丸递到了年轻人的嘴边。
开始的时候,年轻人并没有什么动作,他只是静静的拿自己的眼睛盯着那里药丸,好久了,大概有一盏茶的时间了,还是没有动。
就在季渝不耐烦想要掰开他的嘴巴扔药丸进去的时候,年轻人突然眉毛一挑。
他不再去看那颗药丸,而是全神贯注的望着季渝袖口。
季渝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人突然间会注意到自己的袖口,他想着自己的袖口里面也没放着什么东西啊。
终归是好奇心驱使,季渝低下头,从自己的袖口中摸了摸,果然里面还是有一样东西。
不过那东西软绵绵的,一抓住就知道是一条手帕。
季渝终于想起来了,那条丝绸制成的素雅小手帕,是阿姐一直带在身上的东西,只不过在前天他摔倒了,没有东西包扎,阿姐就才拿出这条手帕给他把伤口包扎了起来。
不明所以,季渝抽出了那条手帕出来。果不其然,年轻人也见到那条手帕出来之后,眼睛都瞪大了。
季渝拿着那手帕的手放在哪里,他的视线就投入到哪里,当真是一刻也不愿分离。
季渝:“大叔,你怎么会对这条小手帕产生如此大的兴趣呢?这怎么看都只是一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手帕呀?”
年轻人紧紧的盯着季渝,看到季渝也丝毫不打算退让,一定要问个清楚明白的架势,他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虽然这口气也是很轻,如果不是注意到他脸上的微表情的话,因为又路过了这一个细节。
看见他似乎有些妥协,季渝不禁有些放下心来,抓着小手帕的手也没有那么防备了。
就一个漏洞,被年轻人看在眼里,他的眼睛眉毛突然一弯,笑了起来。
他竟然在这个时候笑了,季渝真是让人特别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你……”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突然就感觉自己的眼前一黑,好像这有什么东西闪了过去,迅速非常的快,防不胜防。
等着季渝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手中的那条小方巾不翼而飞。
再仔细看的时候,小方巾已经落入到了年轻人的手中。
·
你见过整天不修边幅,看不出本貌的仙尊吗?
谷修意捂脸:“见过。衣服今天正着穿明天反着穿,每天好像不一样,却又一样。”
你经过举起菜刀都费劲的谗鸡腿仙尊吗?
谷修意叹息:“见过。身娇体软一推就倒,躺着挺尸就会喊饿死了饿死了,鬼才可怜他。”
宁静山村,风雪之夜。身为皇族却无家可归的小修意在一处破庙门口无意中踩到了一具已经冻僵了的尸体,吓得他鞋掉了也不捡,一溜烟躲到神身的后面,并拿干草盖住自己。
翌日。
一个披头散发,满脸络腮胡的男人站在他面前,腰间挂着一只小鞋。
男人取下小鞋,一只手拎住举到小修意面前,另一只手指着自己:“崽种,你昨夜踩俺鼻孔了晓得不?”
这男人声音竟意外的清亮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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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围棋,但我懂手。在街头,各个小摊,人间百味,都离不开手。
本手,大约的确是本本分分的手,这是街头最常见的手。
加尔各答的风划过它们,孟买的阳光照射它们,它们也识趣地产出晶莹的汗水,在产品中凝聚生活的辛酸。
灭霸的本手,在滚烫的油锅里跳跃;老者的本手,在刺骨的冰块上穿梭。
人们总是追求电视电影里洁白无瑕的肌肤,却在大街上更愿意光顾沧桑的本手,哪怕与十几岁的稚气的脸庞放在一起是那么违和。
俗手,的确大约是俗俗气气的手,在印度的街头也偶有见闻。它们原本也是一颗学徒的心,但由于诸如领悟天赋一般,意志不够坚定之类的原因,只学到了其形,却没学到其精髓。俗手如制作一杯芦荟汁,冲洗杯子的水倒入神秘的容器,在天花乱坠地表演元素周期表的陈列后,再从神秘容器中取出芦荟汁的粘稠。这样暗箱操作的俗手,往往没有回头客,除了为了工作满大街找寻,到头来只在偏僻处看到昏昏欲睡的铑小,或许我是他那天下午的第一个客人。
妙手,也许可能是妙妙巧巧的手,这辈子也难以遇到一回。妙手是在加尔各答的天台,她转动,我的眼睛跟着她转动,到我的心也跟着她转动;妙手是在斋普尔的顶楼,她舞蹈,我的身体跟着她舞蹈,到我的心也跟着她舞蹈。粉丝们总是戏谑,加尔各答的她等不到斋普尔的风,我总是一笑而过,点燃一根香烟,此时的味道,妙不可言。
不懂大观园,但知道,翼然的本手,是生活的基石;泻玉的俗手,多少带点臭味;沁芳的妙手,是对美好事物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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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样貌,别人的师尊杏脸桃腮,双瞳剪水,眉目如画,绰约多姿;我的师尊蓬头垢面,声若洪钟,皮糙肉厚,貌不惊人。
论实力: 别人的师尊开山裂石,投鞭断流,不避水火,翻山倒海;我的师尊手无缚鸡之力。
“千古苍凉天水碧,一生缱绻夕阳红”,才近中秋月已清,鸦青幕挂一团冰。因之,灶门边,灶额上,往往结成一层黑霜,这就是百草霜。
竹月,薄眠空翠里,竹月夜深明,青莲衫子藕荷裳,透额垂髫淡淡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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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云雾缭绕的幽谷,就是由石头彻成的小山村,曷渡。
疯子剑循着前方喧喧嚷嚷的声音望过去,便见到一座颇为巍峨的白色牌楼。
牌楼正中横匾红字鲜目,写着“曷渡村”。
疯子剑舔了舔皲裂的唇角,抬脚从牌楼底下过去。
恰逢赶集,路两边还有小商贩摆货叫卖。男女老少,人来人往,颇为热闹。
“哎这不就是疯子剑吗?”树荫下,有两个村妇在偷瞄着窃窃私语。
其中一个点点头,掩嘴声音放得更低了:“大半年不见,还以为病死在外头被野狗叼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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