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师父的往事
简单的吃过饭之后,聂华两人走出城门,离开了天罗城。
天星略有疑惑的问:“师父,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聂华微微叹了一口气,有些惆怅的道:“我离开师门已经十数年了,我们回到师门去吧。”
天星点点头道:“好的,师父,我跟着您。”
聂华突然道:“天星,你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要戴着斗笠和长纱?”
说实话,天星确实是非常想了解,但是出于考虑问题,他回答道:“师父您自有说不出的苦衷,您如果想要我了解,我非常乐意。”
通过他的语气,可以听出聂华此时笑了:“好,我就给你讲讲,师父在我门的故事。”
猛地掀起自己的斗笠,揭下长纱,聂华的真面容第一次展现在天星面前,那是怎么样一张脸啊,从头皮一直延续到下颌处,有一道道深深的裂纹,整个面庞都因此而扭曲,呈现出毫无生机的紫黑色,头发稀稀疏疏,还略显青黄色,血管绷起,脸上的皱纹愈加深了,这,这绝对是深度毁容啊。天星不禁一呆,聂华……聂华师父的容貌,竟然如此丑陋,这更像是外界造成的创伤啊。
聂华有些自嘲的笑了,他的笑容简直是比鬼哭还要难看:“很惊讶是不是?我给你讲讲我的故事吧。”
“我师门,名叫天金剑阁,有非常深远的历史,是古时留传的大宗派,我自幼便在天金剑阁中修炼,天金剑阁有四门,分别是玄,逸,狂,雨四派,四门各有功法,尤其以剑法出名,分别就是玄剑法,逸剑法,狂剑法和雨剑法,四派的师宗,分别名曰玄剑圣,逸剑圣,狂剑圣和雨剑圣,合称四大剑圣。而四大剑法正是由四大剑圣的师父、我的师祖,也就是天金剑阁的太上掌门,真正的天金第一强者研发的,他的实力绝对是大陆顶尖。我在狂剑圣门下,修习狂剑法,我的师父狂剑圣名字叫绝狂凌。”
“由于我的天赋不错,修习又颇加努力,在狂剑派弟子之中算得非常出类拔萃,很快就成为了狂剑派的年轻天骄。”聂华完全陶醉于回忆之中,仿佛又记起了他几十年前的日子。
“我的师父很器重我,他希望我能够成为大才,后来,我不负师父重望,刻苦修炼,实力再做突破。当时我只有十九岁,修为已经达到四星斗师级别,是年轻一代的新星。而当我遇见她时,我的一切都变了。她是那么的迷人,那么的美丽,她的实力很强,天资聪慧,我第一眼就被她吸引住了,我不可自拔的喜欢上了她,后来,我爱上了她。”
天星大为惊讶,师傅口中的那个“她”指的是谁,自己还不知道,但是他隐约能够猜出来,师父跟“她”,肯定有过一段心醉的故事。
“她是整个剑阁中的翘楚,我为了她,肯付出一切,终于,我博得了她的欢心,那一段日子,是我迄今为止整个人生中最为美好的,她的一颦一笑,都深深的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我永远也忘不了她。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一定会重温那段时光,以我死来换得她的活。”
聂华的回忆好像被勾到了伤心的事一般,情绪有些激动,双手紧紧攥住头发,将头埋入胸前。
“那一次,那一次我们两人出去,不想……不想遇到一个嫉妒怨恨我的人偷袭,他修为比我略高,我拼死重伤将他打退,带着她逃窜,但是在战斗之中,我被他打成重伤,面部毁容,现在的伤痕就是那时候烙下的。更不幸的是,我们……我们又遭到了一只高阶灵兽的攻击,那只高阶灵兽也是先前那个混蛋招来的,她……为了救我,自爆争求机会,而我,却独自一人在她的身后躲避……她走了,她永远地离开我了,而在她临死前的那一瞬间,依然向我露出微笑,我……我……”
“她死了,我心中的天空坍塌了,世界在我眼前尽是灰色,我的灵魂仿佛被她带走了,只剩下一具空壳,我在山谷中,任风吹雨打,有多少次,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是事实摆在我面前,我别无选择。”聂华情绪稍微平缓了一些,接着说道。
“后来,我有了支持我的动力,那就是蓄意谋杀我的那个混蛋,我要将他碎尸万段,我暂时没有回到剑阁,找了个地方努力修炼,最终,我的修为超过了他,我满怀仇恨悲怒来到了天金剑阁,找他报我血债,就在天金剑阁之中,我们两人展开了一场生死大战。”
天星已经不知不觉被吸引了:“然后呢?”
聂华叹息一声,摇摇头道:“我的修为虽然超过了他,但是毕竟受创严重,重伤未愈,暂时与他打成了平手。就在我浴血奋战,拼死一搏将他马上击杀时,师父出现了,另外三位师伯和师叔都来了。”
“师父阻止了我,他说,不能继续让天金剑阁的弟子自相残杀下去了,我们都是天金剑阁的年轻精英,应该手足同情。你可想而知,在那种情况下,我如何念得起手足之情?见我执意不改,师父和师伯共同将我镇压,强行止住了我的攻击。我怒气冲心,为什么,我连为她报仇都做不到了吗?”聂华现在回想此时,语气中仍然带着一股无力。
天星急切地问:“那您最终报仇成功了么?”
聂华笑了笑,道:“可以说成功了,也可以说没有成功。我被镇压之后,无奈之下更加刻苦的修炼功法,闭关数年,再做突破,终于,在我三十五岁那年,我突破到了五星大斗师。在当时剑阁中,三十五岁的大斗师几乎没有,我还是第一个在这个年纪达到这种修为的,我仍不满于一级大斗师,再次闭死关修炼,在六年之后,又达到了九级大斗师,距离突破天斗师仅一步之遥,我觉得,我的实力够了,我破关而出,一路横杀到当年那个混蛋的面前,用剑指着他的鼻子,当时我真是太高兴了,十几年的愿望就要实现。”
“可是,我发现,他的体内早就没有了能量,原来,他被我打得重伤,灵盘受创严重,从此修为废掉,一落千丈,后来竟成为了一个残疾的普通人。这个时候,他就是毫无还手之力的废物,任我宰杀。或许,他早就知道有一天我会来到,当他见到我的时候,我并没有从他的眼睛中看出恐惧。他非常平静,那是我们都已到中年,他渴望能在最后时刻,说出心里的话。”
“回想人生,他觉得,他对不起她的太多了,他和我进行了一番促膝长谈,最后的结果,仍然是不可更改的,我要拔剑砍他头颅的时候,他笑了。他说,自己或许真的是遭到了报应,既然如此,就自行做个了断,在九泉之下,还能继续为她做牛做马。”
“没有等我杀他,他自杀了,看着他的尸体,我本来应该感到高兴才对,不是吗?可是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仇人死了,我最大的愿望已经完成了,可是接下来呢?我血腥地屠戮了他,有什么好处吗?她能够复活吗?我要去干什么呢?我没有了目标,她已经死了,我再怎么做也无济于事了。”聂华仰天长叹一声,道,“所以,我离开了师门,行尸走肉一般,来到了天罗城附近的原始森林旁隐居下来,生活十几年。后来,我就遇见了你。”
天星不禁大为之动容,想不到聂华师父的经历竟然如此坎坷,是啊,自己的恋人死去,谁会受得了这种打击呢?
聂华晃晃脑袋,仿佛要甩开那段不想记起的回忆,接着道:“我现在也想通了,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我们也不能挽回它,当年我离开天金剑阁,一走近十年,现在又是多么的想念师门啊。唉,我们走吧。”
聂华与天星从天罗城出发,一路向着天罗帝国的东部走去,经过大概半个月的功夫,他们横穿三百里,来到了天罗帝国较为靠东南方的达尔克行省。
这期间,天星来到一个武师堂分殿,领取了他一枚金币的收入,聂华的手中还有几十个金币,足以够他们路上的食宿消耗,为了不让别人看见,聂华再次带上了斗笠和长纱,终于,他们来到了一座山脚下。
这座山,名叫登云山,是天罗帝国东方的第一高山,海拔高度约有五千米,地势陡峻,云烟缭绕,其实,登云山准确的来说,是指占地面积极其广大的登云山脉,登云山脉是天罗帝国东方最大的山脉,大大小小有数十座山峰,其中,登云山为登云山脉的主峰,能探秘登云山脉的人极少,而天金剑阁,这个隐于世界的大宗派,就在登云山的山顶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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