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春心荡漾
“呐,这些鱼太腥了。你还是吃些干粮吧。干粮虽然粗硬难咽,但喝些水就会软了。”马纵横坐到了正在小溪前王异的身旁,把手中的干饼和竹筒都递给了她。
“马郎真是细心。”在篝火的照耀下,王异那双宝石般的眼眸如同星星一般一闪一闪,脸上的笑容灿然如花。
马纵横倒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道:“不过举手之劳,你不必在意。”
“噗嗤,马郎真是个怪人呢。”
“怪人?”
“是呀,马郎但凡提了兵器上了马,就像是变了个人似的,虽然是威风,但却很吓人,给人一种六亲不认的感觉。而且尤其一旦到了危急时候,马郎更是说一不二,往往我们还没来得及反应,马郎便已风风火火地行动起来。一开始,我总以为你是个**武断的莽夫,但后来却又发现,马郎每一个决策都可谓是毫无遗漏,就连那素来骄傲的庞凌云对马郎也不得不佩服得五体投地。
还有,马郎你平时老是板着个脸,不知道你的人,还真以为你很难接触。但渐渐地,大家伙都发现你是个爱护弱小,讲究信义的英雄,打心里地敬佩你呢。”王异的声音,就像是一段美妙的曲音,听得让人心头发醉。
马纵横默默地听着,忽然道:“其实,我远没你们想的那么好。很多时候,我只是凭着自己的信义行动。而且实不相瞒,在来天水之前,我父曾经派人来劝。或许你会觉得我很虚伪,但来不来天水,最终却是由我自己来决定的。”
听后,王异主动伸出那软如无骨的手,轻轻地抓住了马纵横那张又厚又大的粗手,笑道:“谢谢你来了。”
时值夜里初更,马纵横、胡车儿、庞氏父子、张横等一干将领围在篝火旁。
庞柔面色深沉,凝声道:“如今我等干粮已剩下不多,这条小溪虽然有鱼水可以补给,但却难维持太久。再有,队伍里有不少伤员,有些严重的必须尽快治疗,加上老幼妇孺又是不少,但若遭遇敌人来袭,定然大乱,到时恐怕会死伤极多。因此,此地不能久留,竟然与黄沙城的胡人谈不拢,还不如早些撤走,赶往扶风。”
“可扶风路途遥远,我们这些兵士倒好,到时恐怕有不少人要脱队。”胡车儿闻言,眉头一皱,随即便道。
庞明叹了一声,带着几分不忍之色,接话道:“到时只好沿路把老幼妇孺安置在一些村子里,待我等回到扶风,再派人前往接应。”
“哼!庞公这话说得简单,如今西凉兵荒马乱,不但贼子四起,不少胡人也是蠢蠢欲动,哪有什么村子可以给我们安置?就算真有,恐怕也是贼子的窝点,你这不是教他们送死?”张横原本就是战争遗孤,这下一听,不由气愤地叫了起来。
庞柔眼眸一眯,神色渐有些阴沉起来,道:“以如今局势,我等不得不做出取舍。有些时候,难免牺牲。还请张将军体谅。”
“庞凌云!!你奶奶的说的是人话么!!”张横闻言,忿然就起,一对狼目般的眼睛瞪得斗大,气愤填膺地喝道。
庞柔冷寒着一张脸,他很明白,有些时候总要有一个人来说这十恶不赦的坏人,为了众人能够尽快安顿之下,为了让王异不再处于这如履薄冰般的险境之中,他庞凌云甘愿做这个坏人!
张横忿怒地咆哮,引起不少人的注意,忽然还传来一阵婴儿的哭啼声。这些老幼妇孺里,还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
“够了。张横你给我坐下。”火光照耀着,马纵横那张钢铁般屹然的面孔,他话音没有张横那一声咆哮那么的竭斯底里,但却似有一股令人不得屈服的魔力。张横一咬牙,遂是听命坐了下来。
“纵是身处乱世,人命再是卑贱,也容不得我等轻易抛弃。老胡,明日你随我再前往黄沙城一趟,若能说服北宫凤,自然是好。若是不能,我自有另计。”
马纵横此言一出,除了胡车儿外,众人无不变色。庞明急道:“主公万万不可,经过今日之事,北宫家的人对主公恨之入骨。那北宫凤又遭主公当众羞辱,绝不肯轻易罢休的!!主公此去,无疑是自投罗网啊!!”
比起庞明的急切,马纵横反是从容不迫,嘴角更微微上扬,道:“真若如此。我倒是不怕,我能擒那北宫凤第一回,就能擒她第二回,第三回。庞公无需多虑。”
至于,胡车儿仿佛已熟悉了马纵横这时不时会一鸣惊人的习惯,也知他一旦决定,恐怕天塌下来也不肯回心转意,遂神色一凝,拱手应道:“属下愿随骑督大人前往!”
“好,此事就此决定。老胡,你明日只挑数十精兵随我同去就是。”马纵横把头一点,斩钉截铁地说道。这时,张横忽然面色一急,忙道:“主公且慢!张横虽是不才,愿为主公效死!!”
对于张横这声主公,马纵横倒是有些诧异,脑海里不由想到历史中的张横,乃是韩遂麾下八部将之一,在韩遂与马超起兵造反时,被曹操称之为肱骨兄弟之一的夏侯渊所射杀。虽然在历史之中,张横并不活跃,但他毕竟是能够入得了号称‘黄江九曲’的韩遂法眼的将领,自有过人之处。只是他首次登上历史的大舞台,便遇上了武力超凡的夏侯渊。
“你若要去,必须听命于我,不可随性而为,否则我必以军法处置,绝不留情!”马纵横无视庞明暗投来的目光,态度威严地令道。张横听话一喜,连忙拱手答道:“偌!!”
话说黄沙城东边有一处大府宅,以往曾是黄沙城的府衙,后来因为黄沙城被贼匪攻破,朝廷官吏被杀,府衙便被当时的贼首修葺成大宅。
只不过好景不长,不到一年后,城内百姓不堪这些穷凶极恶的贼匪折磨,在北宫家人马攻打黄沙城时,献出城门。至此,黄沙城便被北宫家所占领。
而这大府宅自然也成了北宫凤的住处和平日处理事务的地方。
在这大府宅东北边一角,建有一个浴堂,据说黄沙城的百姓在这里挖出了水源,水源发热,而且对于治疗身体和解除疲劳都有着奇效。
当年那贼首也会享受,专门修建了这大浴堂,平日时常带着女色在这大浴堂里嬉戏。
却见浴堂内,烟幕袅袅,犹如身穿于云层之中,四面都刻有虎、狼、鹤、雀之相的石壁。中间池堂四角各有一个凤头,四个凤头里源源不绝地吐着热水。
“出去。”烟雾里,一个身姿曼妙的女子,带着几个婢女走进了浴堂。
那些婢女似乎知道主子心情不好,忙是应偌退出。
少时,女子脱了身上那层薄衣,在烟幕里,那令人血脉喷张的诱人身材,一晃一晃,真可谓是风姿千万,缓缓地进入了池堂之中。
渗入水中尤物般的女子,感受到那阵阵炙热的水温,仿佛全身毛孔都疏张开来,不禁舒服地呻吟一声,然后却又想到自己今日似乎也发出过这样的声音,脸上顿时羞红了起来,有些气忿地咬着嘴唇呐道:“臭男人!占了本姑娘的便宜,竟还敢拒绝本姑娘!!我!!我!!”
这时,一阵风吹来,把烟雾渐渐吹散,只见池堂内那少女,有着一头又长又黑的秀发身,蛮腰丰臀,加上一身小麦色的皮肤,那在水里半遮半掩的傲人双峰隐隐若现,恐怕但凡哪一个正常男子在这,也会把持不住,再看少女有着一股如同天生般的风骚,简直如同后世埃及妖后那般艳丽动人。
此女正是北宫凤,而她口中骂的臭男人,自然是马纵横。北宫凤怀疑自己是中了邪,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马纵横离开后,自己就对这个杀千刀的男人念念不忘。他骁勇的身姿,刚毅的面容,熊虎般的体格,无一不令北宫凤腹里似有团熊熊烈火在燃烧。
这令北宫凤不禁有些后悔,自己当初不该不留余地,若是答应与他联合,现在或者自己已和他在这府宅里纵酒畅饮,在浓浓的烈酒中,暗生情愫,然后…
“嗯…”
北宫凤微微张口,吐了一口气,想得有些入神,眼睛愈加迷离起来,眸内尽是媚人**的神采。
一夜,就此过去。次日,旭日高悬在空,天色湛蓝一片,朵朵白云清晰可见,还有阵阵清风,依旧是晴朗凉爽。在黄沙城前,沙尘起处,隐约看见一队数十人的人马正往赶来。
另一边,在城内大府宅里,北宫凤罕有地换了一身汉人的贵家女子常穿的裙子,红艳的裙子上还绣着几只鸟雀,使得北宫凤看上去少了几分风骚,却多了几分温雅。只不过换了新衣裳的北宫凤脸上并没有笑容,郁郁不乐地坐在一处小亭内,发呆地看着池塘里的景色。
蓦然,鼓声大作,一片杀声四起。北宫凤顿时双眸亮起,似忽有所预料般喜道:“他来了!!”
在黄沙城的东门之下,城门开处,数百胡人汹涌杀出。马纵横面色冷酷,丝毫不惧,厉声喝道:“我来是有要事与北宫族长商议,还请禀报一声!!”
“我家族长没话和你这马家小贼要说,弟兄们快给我把他擒住!!”在城头上,乌兀嘶声大吼,话音一落,数百胡人骑兵一齐奔杀过来。
“看来打斗是避免不了,老胡、张横,我等还有要事与北宫凤商议,尽量别下死手!!”
话说如此,但马纵横眼中却闪过两道狠色,一拍坐下赤乌,人马倏然奔飞而去,须臾之间,便迎上杀来的胡人队伍。马纵横猛提钢矛,拧起就扫,在他巨力加持之下,钢矛如有千钧之势,将刺来的砍来的兵器一齐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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