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 林老板的来意
2战后初期,百废待举。印尼经济的发展,仍以荷印时期的经营为基础。至其经济政策与贺易事务的处理,仍是荷印时期的旧规。印尼在精神上:的基本改变是:管制输人,奖励输出;保护与促进工业的建设;扶持民族工商业。
工商业中,最主要者为输人贸易,在管制输人方面,曾规定为保护民族商,分成堡垒、籍民与外侨3类。时任印尼大统领苏佳诺实施所谓“指导的皿煮”,也实施“指导的经济”政策。对“非原住民”的经济活动,限制严厉;保护国内工业,也只限于民族企业,意在符合其“印尼化”与“民族化”的政策。印尼经济的特征,以农业生产为基础,次为矿业。其农业生产,约占百分之75,矿产约占百分之2十,手工业仅占百分之5。华人大多从事商业,小部分从事工业生产,农、林、渔、矿等业者为数极少。
林韶良生活在印尼的华人社会,他的成功与印尼华人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华人社会,实即商业经济社会;其从事农、工业生产者,也不脱离于离业范畴。唯有华人初期移民,则属于劳动阶级,所谓“契约劳工”,多受殖民地官府招致。刻苦谋生之余,节俭渐聚财物,转而经营商业,由极小的排贩起家,渐为小商店而中等商店而大商家。
印尼独立后,积极发展工业,华商亦多参与。虽说华人多从事商业活动,但多系0售商(即亚弄warung)、仲介商、批发商,以及中、小型工业。歌洲人以大企业经营,或技术人员,居于上阶层社会;华人经营2盘商(仲介商)、3盘商(亚弄商),则居于中层地位。
荷印时期,整个印尼商业,进出口贸易的经营,全为5大巨头,即俗称的5大洋行所操纵。此5大洋行,即慕娘(bor-sunij)、犹威利(ges wehry)、耶谷进(jacokson)、国际(in-ternational)、涵塘(amslerdam)。印尼独立后,依照圆桌会议协定,此5大洋行,仍执印尼经济的牛耳。1957年底,印尼排荷运动发生后始告终止。1959年,5大洋行为印尼官府归并,改组为国营8大公司。在被印尼收归改组为国营8大公司之前,5大洋行对荷蘭及其他欧、美国家,均直接经营输出入贸易。华商则与狮城、港岛两地华商联结经营,其中闽南人经营土产输出业者居多;与狮城同帮华商,设立联号商,或为狮城方面的代理商。印尼主要产品树胶、桃干、如味、胡椒、茨粉等,皆以狮城为集散布场。
客家人以经营杂货多赖于输人,与港岛华商直接交往。在港岛设“印尼庄”者,专为印尼华商进货。较大的华商,则自行设庄,或设联号商。历年港岛对印尼贸易,占总输出额百分之4十以上,居输出第1位。因此,印尼华商的盛衰,影响及于狮城、港岛两地市场。
印尼的倡导“民族化”,为保护民族企业,对于“民族”1词的定义,有其不同的各种解释,并无明确的规定。后又将民族公民,分别为“原住民”、“非原住民”两类。
1956年,印尼经济部实施民族工业登记时,所规定的“民族企业”,其资本总额最少须有百分之51应属于籍民。籍民无“原住民”与“非原住民”之分,如资本百分之49属于非籍民,仍被规为“民族企业”。在“新输入商承认条例”中,规定民族商的资格,不论公司或法团的组织,必须设立于印尼,其利润不得转汇国外。所有股东必须是出生印尼,且今须居住于印尼,其上1代也是出生于印尼。由于诸多限制、华商皆谋求自保,以适应环境生存,甚多与印尼民族商合作。数十年辛苦经营的商店,或尚有利可盈的工厂,交其子弟辈已有印尼国籍者执业;或适应当地法令,与原住民合作,改组为“民族企业”。
华人移居印尼,非如欧洲人的据为殖民地,进行经济侵略;亦非印度人的有领土野心,建立印度化王国。华人既无国家的武力为背景,也无正治的联系,其为移民性质并无殖民意义。日久定居,艰苦奋斗。不管是国内正治上的变故,或经济上的动因,无不以个人力量去从事经济活动。勤奋耐劳,谋生第1。最初,由出卖劳力,或从事“边际经济”,锱铢寸积,经年累月,由行贩而小摊主,由0售商而批发商而成巨商。此在未进入现代化的经济之前,以个人为中心的经济活动,端赖克勤克俭,刻苦耐劳,逐求蝇头微利,尚可自存;依靠乡友为基础的基尔特(guild)经济性组织,互助合作,尚能在市场活动。但由于现代工业发展迅速,促使整个经济在本质及型态上发生巨变后,华人经济本身在时代考验下,势艰因应生存。
早期的华人移民,大都是只身前住。赤手空拳,筚路蓝缕;万里投荒,被荆斩棘;在非常艰困的环境中去挣扎;冒险犯难,去开辟新天地。华人既能刻苦耐劳,安分守己;尤以爱好和平,讲究仁义,故能与各民族和谐相处,建立深厚情谊。第2次世界大战后,东南亚殖民地国家纷纷独立,西方帝国主义或资本主义势力,不得不全部退出。
华人则以优良秉赋与适应当地环境的能力,在各种经济结构中谋求发展,故仍能占相当重要地位。是以劳力、技术、智意及资本所建立的经济成果,亦为各地人民带来了共同享受的经济繁荣。在各国正朝向工业化、现代化而迈进的今天,需要大量的资金及人力,华人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经济发展的大好时机,积极投身于印尼的经济建设之中。
林韶良并非1夜暴富,而是脚踏实地,1步1个脚印,靠自己的辛勤努力,逐步取得的。
如果沈万福没错的话,在荷印时期,林韶良还处于行贩阶段。即在印尼独立初期,也不过是1个没没无闻的普通商人。1965年9月,印尼著名的军事强人苏哈拖奋起平定印共发动叛变后,出任印尼独立建国后的第2任大统领,励精图治,印尼出现新生局面;逐步实施经济发展计划,获得欧美皿煮国家的支持,给长期巨额贷款。遢止通货膨胀,稳定印尼经济,引进国外投资,开发天然资源。凡拥有资金,精明能干的人,风云际会,趁机奋起。
此时林韶良具备的优良条件,获得印尼官府的重用,特许进口销量庞大的丁香,以及开设面粉厂,供应全国的权利。由于经营工商业的丰高经验,又能善与人处,日益果积不少财高。之后,外商又找上门来,多与投资,就这样逐渐开设了数十家大规模的企业。在1个起步成长的工业国家,发展前途无量。丁香是制造香烟的1种原料,印尼每年需要进口的数量达2万公吨以上,供应百多家香烟厂。印尼官府每年所得的税收,即达印尼币百亿盾以上。
当年的丁香进口专利权,印尼官府只批给林韶良的默卡(mega)公司和苏哈拖的弟弟普罗波苏德约的默米希阿那公司。丁香是印尼生产香烟的主要材料,每年进口量约占全国总需求的百分之9十,故此这项专利权为林韶良集团带来丰厚的利润。林氏3兄弟经营的“蕾发”(mag-a))公司,又兼营烟草,也供应全国香烟厂。且以印尼开设的香烟厂,几乎全为华人所经营,而大多数又是来自华夏闽省的福清县移民,其所经营丁香及烟草生意的顺利,不在话下。这1营业的发展,可说是林氏企业发达的开始。
面粉是印尼人的主要食品之1,销量庞大。1969年,林韶良与林闻镜及印尼人殷商苏维加莫诺、依布拉欣4人合股经营,在耶加达设立宝加沙里面粉厂(p.t.bogasari flour mills)。从事面粉生产及销售。当时印尼只批准保加沙利和狮城面粉大王郑仓满的百龄有限公司在该国加工及销售面粉。其后百龄公司的专利权被收回,改归保沙加利所有。此外,该公司述经营纺织厂。保沙加利公司的股权分布如下:林韶良家族百分之6十7点6,林闻镜家族百分之2十4点4,苏威卡莫诺百分之4,依布拉欣百分之4。位于港口,占地甚广,今已成1现代化的工厂,有自建的码头,小麦可从船舱直接输送到材料库,而后分输到各工场,从碾磨到包装全部自动化。并自备多艘远洋轮船,达十万余吨,连麦麸亦自行载运出口,而连缀形成1条鞭的整个生产系统,堪称最优良的现代化工业设施。又在泗水、棉兰、孟加锡等地设立分厂,皆建有自由进出的码头,称为“宝加沙望码头”,这正是面粉厂的响亮称呼。规模的庞大,设备的完善,可说是现代亚洲首屈1指。许多人还以为,这是国营企业机构。
至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印尼全国民食所需的面粉,几乎达百分之9十,皆由该厂供应,无形中减少了大米的消耗量。由于供应充足,喜面食的人也日渐增加。
林韶良所经营的机构,无不朝向印尼全国人民丰衣足食,以及印尼官府各期“5年经济发展计划”的重点进行。每年能为印尼官府节省外汇支出,可以亿美元计。给予许多人就业机会,还不在话下。为促使海运交通的便利,林韶良更是亲自先后赴扶桑国多次,订购数艘巨型海洋轮船。自运原料以外,空余吨位尚可用于补助印尼国内海运能力的不足。
此次林韶良前来扶桑国寻购大型船舶,自然也是带着印尼官府的殷殷嘱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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