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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大雁


  “长安城里的胡姬多了去了,随便拎一个出来,都能给你讲一段声泪俱下的辛酸史,但你唯独认为她才是可怜的。是真的善心发作,想要帮助她?还是只看中了她的皮囊,想要借机做个有情有义,与众不同的恩客?”

  同时,他也想起了凌准那时在酒肆里所说的话。

  这对兄妹,说话都不怎么中听啊……

  “老实说来,我是对她有些非分之想,却没有仔细想过以后该怎么弄。你的话正好提醒了我,其实我可以救她一世的,只要把她买下,带回去安置便是。我发誓绝不会强迫她,只要她说不愿意,便立即给她自由。”

  他又想起了自己当时的回答。

  正义凛然,掷地有声。

  可他却没有那样做。

  只因一进家门,她的身契就牢牢的捏在了他阿娘手中,即使他想要放她自由,也是没法子的。

  要知道他连向阿娘多讨要几两银子月钱都不敢,又怎敢去讨要她的身契呢?

  “亏我还觉得自己是英雄救美。如今想来,你的确是美人,而我……充其量就是个狗熊罢了。”

  有胆子见色起意,却没本事护她周全。

  有心思占她便宜,却没底气接她回去。

  “我真是个窝囊废。”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活得失败,不由又挥出了重重的一拳,十分有力的锤在了墙壁上。

  “嘶……”

  随后,他又如先前那般倒抽了一口凉气,然后忙不迭的揉着自己肉乎乎的指节,疼得连表情都开始扭曲了。

  连锤个案几砸个墙,都能被虐成这样!

  自己真不是个男人!

  “还疼吗?”

  正当他自暴自弃、万念俱灰时,米娅儿突然抓过了他的手,往上面轻轻的吹了几口气,柔声道。

  她的神情里不见讥讽,只有柔软得如碧草春波似的媚意。

  “我知道,你对我的心意了。”

  他不是一门心思的要做她的恩客,而是实实在在的对她用了情的,想让她能喜欢上他,依附于他。

  尽管他的情意很稚嫩,经不起半点外界的考验,但对于她这种曾经人尽可夫的女子来说,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如果仅仅是因为拒绝了这份情意,就会让他遭到这么大的打击,自此一蹶不振,那她定然会良心不安的。

  “你……成亲后,真的会接我回去吗?”

  于是,她认真的凝视着他,问道。

  “会!”

  岑六郎闻言,顿觉心中重新燃起了希望,而五指的骨节瞬间都不疼了,浑身舒泰得像是在大雪天里喝下了一壶热热的烈酒,“我说到做到!”

  扶正是不可能的。

  但做他的通房或姨娘,却是没多大问题的。

  “好,我等你。”

  米娅儿柔柔的一笑。

  她放弃了唾手可得的自由,也舍弃了心心念念的画师。

  之所以这样做,一方面是想要留下来,看是否能有机会报答许含章的搭救之恩,顺带以最廉价的色相作为酬谢,回报一下岑六郎的情意;另一方面,却是觉得自己早就被糟蹋得不成样子了,配不上那个温柔而静默的画师,与其莽莽撞撞的去寻他,还不如把他放在心里,妥帖珍藏的好。

  “你心里还是有我的!”

  岑六郎却来不及考虑那么多,此刻只顾着狂喜和自得了,然后大度的说道:“我不介意你还惦记着别人,只要你肯跟我在一起,我就心满意足了。”

  不过是个远在万里之遥,连姓名和来历都不详的画师,能对他造成什么实质性的威胁?

  只要他先把她的人收拢了,那她的心,迟早也会是他的。

  念及于此,他便充满了斗志。

  ……

  ……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回程的路上,郑元郎边踢着脚下的一粒小石子,边懒洋洋的问道。

  他已做好了最坏的准备,连气血两亏、肾虚水肿的方子都替许含章想到了,谁知米娅儿在用过饭后,便主动表示自己不想参与施术叫魂了,而岑六郎则是满面荡漾的神色,活像是吃了一斤春药。

  “米娅儿要留在长安,不再去过问那个画师的事。以后……她会做六郎的房里人。”

  凌准虽觉得这个转折太匪夷所思了,但他的心态和郑元郎是一样的——只要许含章能保重身体,不去随意施术,那就是最好不过的结局了。

  所以,他和郑元郎都很庆幸于米娅儿的不配合,同时也绝不会去劝米娅儿再考虑考虑的。

  “为什么,我总觉得心里七上八下的?”

  许含章却是一脸的愁苦。

  她的直觉,向来都很准很灵。

  就算好的不灵,但坏的却都是灵验了的。

  “天气又暖和了一些。”

  凌准却一反常态,没有马上来安慰她,而是趁郑元郎不备,悄悄的捏了捏她的手心,又仰起头,示意她往天空上望去。

  “哦?”

  许含章抬头望去,只看见了和平日里并无多大差别的碧空浮云,并未瞧着有什么稀罕物事。

  “天暖,燕归。”

  见她没能领悟到自己含蓄的暗示,凌准只能挑明了说。

  “然后,在房梁下搭燕窝?”

  奈何他的明示也过于含蓄了点,加之有谐音作祟,许含章便仍是没能领悟到他究竟想说什么。

  “我说的,是大雁。”

  凌准咬咬牙,强压住面红耳赤的冲动,解释道。

  “大雁就不搭巢了么?”

  话音刚落,许含就蓦地红了脸,脚步一顿。

  她一下子就想起来了——大雁乃是禽中之冠,自古就被视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俱全的灵物。此外,雌雁和雄雁的相伴,似乎……是从一而终的。不论是雌雁先死了,抑或是是雄雁先去了,剩下的那只孤雁到死也不会再找别的伴侣。因此,男女在成婚前,会以活雁来作为最有诚意的礼物,而且还有纳吉用雁,如纳采礼的说法。

  “等我捉到了春暖后归来的大雁,就会遣媒人来提亲的。”

  凌准不着痕迹的扫了眼连走路都没个正行的郑元郎,低笑着道。

  眼下正月已过了大半,天地间的寒意渐褪。过不了多久,就是草长莺飞,大地回春的好时节了。

  “别以为这样就能把我打发了,我的金耳环、金镯子、金猪呢?”

  许含章扭过头去,低低的哼了一声。

  “都会有的。”

  凌准又趁郑元郎不备,伸手将她的脸掰了回来,在她一侧的脸颊上捏了捏,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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