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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血族人生的三个阶段


  天才壹秒記住『』,。

  按照维多利奥的指引,雷神之锤一行人,沿着道路缓缓的进入了血族领地之中。而整个血族领地的格局,就这样随着角龙脚步的前进,慢慢的展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血族的暮光山丘,在远处看本就不是太高,而到了近处,山丘的全貌因为距离太近所以不能看清。整个山丘,展现在李默面前的,是一个缓缓上升的山坡。

  在山坡的脚下,有着几个用白色的栅栏分割出来的大院子,错落在山坡的向阳面。远远的,可以看到院子里错落有致的一栋栋房屋,还有每座房屋之间修剪的整整齐齐的草坪。在几栋房屋之间,还能看到有几名血族正在悠闲的喝茶。

  这样的规划,像是小区一样的,一栋栋的房屋,沿着一定的间隔,整齐的排列开来,顺着山脚向前延伸,形成了一个大大的居民区。每栋房屋的前后,都被各种各样的栅栏分隔开来,有白色的木质栅栏,也有精心制作的铁艺栅栏,就在眼睛扫过的一瞬间,李默甚至注意到了一座房屋的栅栏,是使用着同样粗细的树桩,此时正值夏季,树桩被埋下之后已经成活,探出了几根小小的树枝,上面,一朵朵鲜艳的花朵正在随风摇曳。

  而顺着大路,向山坡上望去,在半山腰上,也有着几座同样风格堪称是奢华的屋子,高高的尖顶,流彩的屋檐,还有檐角上各式各样但无一不花纹繁复的石像鬼,都是李默在奥尼塞克第一次见到。

  而在这几栋豪华的屋子之间,也有着一栋栋的民居,填充着几座大屋中间的空白。这些屋子虽然比起周围的大屋要小的多,但是外观同样的精致。有的屋子被主人用颜料刷成了洁白的颜色,配着红色的屋顶,传达出的浓浓的温馨气氛,让山脚下的李默都能感受的到。

  如果不是身后荒凉的土地提醒着他,李默真要以为自己现在已经离开的荒芜平原,瞬间来到了一个大城市的富人区了。

  听到耳边传来啧啧称赞的声音,李默转过头去,看到威尔正瞪大眼睛,贪婪的看着眼前的美景:“啧啧,一直听过血族是最懂得艺术与享受的种族,现在看起来,确实是这样,眼前的景象,太美了。”

  维多利奥只是微微笑着:“这其实也是因为无聊,血族悠长的生命,让我们除了修炼之外,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供挥霍。所以,为了生活的更加舒适些,这些人便开始修建自己的房屋。”

  “你是说,这些都是血族自己建造出来的?”李默听到维多利奥的话,忽然觉得自己误会了什么。

  “当然了,这些都是他们自己一点点建造出来的。【WwW.AiQuXs.coM】喜欢什么样的,就建造什么样的。”

  “那,山腰的那些大屋子?难道都是自己建造的吗?”李默原本以为,血族的屋子,也是身份的体现,等级越高的血族,便会有着更加奢华的屋子。

  维多利奥抬起头来,望了望那几座可以称之为别墅的屋子:“哦,你是说马卡维家的那几栋屋子啊。他们一家人都住在一起,当然需要几座大点的屋子喽。毕竟,他们的家族成员,也不在少数。”

  “难道,这些屋子不是根据身份来的吗?”李默想了想,终于问出了自己心中的话。

  “身份?”维多利奥有些愣神,但是随后便明白了李默话中的意思,笑着连连摆手:“哈哈,你说的是人类联盟中的那些富人区吧,就像是圣安斯塔城那样的?”

  见李默点头,维多利奥好笑的说道:“那都是人类的虚荣心在作祟,他们把短暂的生命都用在了追求那些无意义的东西。金钱,事业。为此,他们付出了什么?整天都在尔虞我诈中度过,为了金钱,和亲人反目成仇的也不在少数。在相互的算计中,让自己的身心伤痕累累,然而,他们仍旧乐此不疲。”

  “但是,约翰,血族和他们不同。血族有着漫长的生命,一个普通的血族,至少可以活到两千五百岁以上,如果取得突破,成为顶级职业者的话,那么他的生命可以到达七千岁以上。这么长的时间,已经足够我们看透那些无意义的东西。当你的生命足够长的时候,或许在开始,你会沉迷于那些无聊的斗争与算计,可是,随着时间慢慢过去,你很快就会发现,这些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想法。”

  “在日复一日的谋算中,你会拥有大量的金钱,至高的权力,数之不尽的仆人,无数人聚到你的身边,为你的一言一行鼓掌喝彩。但是,这些并不能给你带来任何的成就感。如果你有着悠长的生命,你会为这些感到了厌烦,这一切,充满的都是虚伪。为你喝彩的人,看重的是你的权利,而甘愿受你驱使的仆人,渴望的是你的金钱。对于你本身,没有人会关注。”维多利奥认真的注视着李默的眼睛,看似陈述的话中,慢慢的都是告诫之意。

  “对于这种生活,所有的血族,很快都会失去兴趣,而慢慢的,他们生活的中心,会转向自己的内心,艺术,诗歌,药剂,雕塑等等等等,所有能让人感到内心的安宁,寻找到自己内心存在的东西。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会因为自己的进步而感到欣喜,哪怕是任何单调而又重复的食物,他们也会在其中寻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宁静。如果说之前的阶段,是血族年少轻狂的阶段。那么这一个阶段,就是血族感悟自己的人生的时候,这个时候的血族,会慢慢的变得沉稳与内敛,他们会更加专注于自己的心灵,忽视了外界的变化,以至于看起来有些迟钝。”

  “再美的艺术,也总有厌烦的时候,当一名血族成为一名艺术大师的时候,也就是他开始感到厌烦的时候。”维多利奥随手指着路边一座雕刻精美的战士雕像:“这个时候,血族的注意力,再一次的转向外部,自己的身外。”

  “这个时候的血族,开始意识到,能够永远的让自己感到欢欣,而且不会失去兴趣的,还是炙热的感情。所幸的是,他的身边,还有和他一样生命悠长的朋友,妻子,家人。这些亲人,会让他感到自己生命的真谛。”

  伴随着维多利奥缓慢的讲述,李默一行人已经来到了血族的部落,或者说,按照这个规模,应该叫做城镇比较恰当。镇子中,坐在桌前享受着雨季里难得的阳光的血族们,都在和善的望着李默一行人,报以友好的微笑。

  “欢迎来到血族的大本营,暮色城。”随着维多利奥的一句话,血族的生活,向李默一行人展开。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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