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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复仇


  斐迪南在那个小酒吧里喝得烂醉,酒坛扔了一地。

  他躺在地上,怀里还抱着一只酒坛,蜡烛已经燃尽,壁炉中的木炭早就变得冰冷。

  潮湿的空气从各个角落里钻出来,像魔鬼般蔓延到每一个角落。

  “吱……”酒吧的门吱咛一声,好像被风吹开了。

  寒风夹在着雪片吹进酒吧,外面已经一片白茫茫。

  斐迪南感到背后一阵寒风,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带着浓重的醉意,胡乱骂了声,挣扎着爬起来去关门。

  “哐当!”

  木门被斐迪南用力关上,风雪明显小了些许。

  风雪浸湿了地板,踩上去极其滑湿。

  一个踩不稳,斐迪南跌了一个踉跄,扑倒在吧台上。

  松木的吧台差点被他砸烂。

  隐约间,他好像看到吧台里面站着一个人。

  这时候,谁会来这里。

  这个酒吧几乎是在东城区最偏僻的角落里,平日里,也鲜有人迹。更何况,东城区几乎成了一座死人城,街上除了尸体就是鲜血。

  斐迪南觉得是自己看花眼了,刚才还看到了刀鬼和斯达克他们呢。

  就算现在看到一只猛兽,他也敢觉很正常。

  那人用手指敲动着桌面,声音像老旧的时钟,缓慢而单调地咔咔响着。

  斐迪南也不顾那人,只顾着将酒坛凑到嘴边,咚咚的喝着。

  在地下城区的时候,他每次这样喝酒,就会被酒吧里的人扔到街上。

  现在没人管他,如果还可以的话,他到希望自己能被人扔出酒吧。

  就像曾经在地下城区的时候,斯达克会拖着大翅膀坐在角落里喝闷酒。

  布兰克虽然不喜欢酒吧,但在节假日的时候,会在酒吧和一帮人跳舞。

  刀鬼虽然平时冷着脸,但每次喝不到一杯就脸色发红。

  每每喝到酣畅之时,有人起头开始唱歌,然后变成了大合唱,气氛好的要死。

  啧啧,当时气氛真的好的要死。

  斐迪南啧啧的咂着酒,可是那些曾经一块喝酒唱歌的人都死了。

  气氛冷的要死,没人再往壁炉里添木炭。

  那个声音敲得斐迪南心烦。

  “能不能别敲了!”斐迪南含糊不清的骂道。

  可那声音一直都在,咔咔地想着,不知是吧台质量差,还是因为刚才被他撞坏了,声音脆而空洞。

  斐迪南随后将一个酒坛抡向吧台上了。

  可是他却没听到酒坛碎掉的声音,连一点碰撞的声音都没响起。

  一阵寒风从窗中吹进来,斐迪南打了一个激灵,清醒了几分,睁开眼睛看向吧台那里。

  那里实实在在地站着一个人。

  那人穿着灰黑色的诺克萨斯铠甲,满脸的络腮胡,死死盯着斐迪南。

  斐迪南被盯得背后发麻,他一直以为那是自己出现的幻觉,可没想到真的有人进来了。

  如果刚才那人杀了他,他估计也没感觉吧。

  “费迪南公爵。”那人端起一小杯酒,不急不缓地小口喝着。

  “你知道我的名字?”

  “谁不知道您的名字啊,宏伟屏障以南最伟大的勇士。”

  “你是谁?”

  “萨姆,听过没?没听过算了,说到底我只是一名士兵,那种扔到人堆里就找不到的小兵。”

  “你怎么知道这里的?”斐迪南想不通为什么一个诺克萨斯士兵会出现在这里,这个小酒吧是地下城区的一个临时指挥所,就算乐芙兰的那些探子都不知道,一名普普通通的士兵怎么会知道这里?

  “因为我的兄弟来找过你,后来他消失了,我就是过来问问他去哪里了?”萨姆放下酒杯,一字一顿说道:“他的名字叫西蒙!”

  最后那两个字说得极其用力。

  “西蒙?”斐迪南想到那个被“冰焰”缠身的西蒙少校。

  “想起来?”萨姆冷声道。

  “想起来了,不过他没死在这里,他被大火烧死在外面,最后还被人砍成的不成样子。”斐迪南继续喝着酒坛中的酒。

  “那么就是说他没有出卖我们,他真的曾来到这里和你们谈判过?”萨姆胳膊上肌肉暴起,他没有猜错,西蒙真的来这里谈判过,他虽然曾经是乐芙兰的间谍,但在最后一刻,他还是在想办法救自己的那些兄弟们。

  “出卖?鬼知道你们都是什么关系,阴谋诡诈我不清楚,不过当时他真的挺惨的,跟个孙子一样求我们,可最后还不是被一把火烧死了。”斐迪南指了指门口,“问完了,出门右转,想报仇,拿刀过来,装神作鬼的无聊。”

  斐迪南提着酒坛,继续躺在地板上喝酒。

  “酒可是好东西啊,喝多了,什么都就忘了。要不你来喝点,说不定就能把你死去的西蒙兄弟给忘了呢。”

  “两军交战,不杀来使的,你们是不是做的太过分了。”萨姆咬着牙怒道。

  “过分?是什么东西,可以当酒喝么?”斐迪南突然感觉酒是个好东西,喝醉了,就不觉得那么孤单了。

  “说的真轻松?”萨姆苦笑着,举起吧台下面的酒坛砸向斐迪南。

  斐迪南并不起身,任由那些酒坛在他身上碎掉,只顾低声哼着歌。

  扔完酒坛,他拔出弯刀冲向斐迪南。

  斐迪南并没有还手,那柄弯刀刺进他的背后,被一把抓住。

  萨姆再也难刺进半分,也难以拔出来。

  “我都说了,出门右转有出口,能活下来就活着吧,不然你死了,谁还记得西蒙曾经做过的努力啊?”斐迪南一脚将其踹到门口,把弯刀从伤口里拔出来。

  把酒倒在背上伤口上,龇牙咧嘴的叫痛。

  萨姆捂着胸口,吐了一口血。

  他逃过了黑色玫瑰军团的屠杀,在这东城区像老鼠一样躲来躲去。忍辱这么多天,找到了仇人,却没有能力杀了他。

  “可是不杀你,西蒙不会瞑目的。”萨姆从地上爬起来。

  他从小腿上拔出刺刀,再次冲上去。

  几乎丧心病狂般地扑向斐迪南,看上去就像是一条疯狗,没有任何技巧,几乎用着街头流氓打架方式冲上去,然后被一拳砸飞。萨姆躺在地上,胸口的肋骨断了好几段,脸上青肿着。

  斐迪南只顾着喝酒,醉倒在地上,不时吐出一些胃液。他已经没什么可吐的了,只觉得事情好像终于安静了。

  “既然你不想走,那就陪我一块死吧,死了也好过一个人苟且地活着。”

  他看到斐迪南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将剩下的烈酒洒满整个酒吧,然后点燃了脚下的烈酒。

  萨姆剧烈的喘着气,感觉一股热浪钻进来,烈火像头猛兽朝着自己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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