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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凯旋


  王欢领着数千民壮,压着成百的俘虏,还带着装满鸟统兵器的大车,轰隆隆的回到了万寿谷,消息传出,谷中留守的军民在马崇明的带领下,兴高采烈的聚在谷口关城处敲锣打鼓迎接。

  一队队穿着明军鸳鸯战服被捆成一串的兵丁,从夹道围观的万寿谷百姓中穿过,被劈头扔了不少石子烂菜头,受了许多口水辱骂,如果不是维持秩序的民壮极力拦阻,不少人就会叫骂着冲上去施以拳脚了。流民们恨官兵入骨,他们之所以背井离乡的逃到石柱,很大部分原因不是害怕流匪,而是畏惧官兵,官兵们凶残程度,有时候比打家劫舍的歹徒还狠。

  扛着竹枪木棍的民壮们紧随在后,百姓们立刻响起一阵欢呼,报以热烈的巴掌声,伸长着脖子在其中找寻自家男人的身影,不住的招手欢笑,民壮们也抬头挺胸,矜持的目不斜视,满心欢喜的跟着队列走入关门。

  原本是种地耕田的农夫,经此一战,就成了保家卫土的英雄,换来无数热切的眼神和仰慕的欢迎,强烈的自豪感爆棚,一种我为家园甘洒热血的感觉油然而生,民壮们心中,那万寿谷就是自己永远的家的意识,愈发强烈。

  走在最后的,是骑在马上的王欢等将官和徒步跟随的一百五十名白袍战兵,战兵中,又以马新田从石柱带来的五十名老兵走在前列。

  这些兵,与前面的民壮又有不同,整齐划一的步伐,踏在地上砰然如一人,严格的队列训练所形成的严肃纪律,使标兵营的队伍排成行、竖成列,纵然在行进中也依然如此,他们一出现,关口处百姓们的欢呼声立刻大了几十个分贝。

  “王大人,王大人威武!”

  “王大人万胜!”

  欢呼声进入了一个高潮,无数人拼命的往前挤,从汗流浃背拼命拦阻着的民壮们肩头上、缝隙中伸着脑袋,只为让骑在马上的王大人能听见自己的喊声。

  王欢和祖边、马新田在马上不住的拱手微笑,回应着百姓们的热情,跟在后面的战兵,立刻就体现出了差距,前列的五十个老兵,仍然眼不歪头不斜的走自己的路,对锣鼓喧天的热闹场面视若罔闻,而后列的百人队,则有些眉眼四顾了,咧着嘴巴笑了起来,偷偷冲人群中媚眼含俏的大姑娘小媳妇挤眉弄眼,虽然还是保持着行伍的队列,但浑然没有了肃然的军容。

  训练果然不是短短一个月就能达到目的的,要成为合格的白杆兵,还得抓紧苦练才行啊,王欢不动声色的将这一幕尽收眼底,在心中暗暗想到。

  马崇明显然对这一场欢迎仪式动了心思,居然还搞出了香案百果,有十几个走路都颤悠悠的白胡子老头领着童子,端着果盘美酒,在关口处迎着王欢就拜,弄得王欢好不尴尬,口中连呼不敢当不敢当,下马作亲切状,双手扶起老头们,豪迈的饮尽杯中酒液,百姓们被和谐的一幕感动得热泪盈眶,争先恐后的高声呼喊“王大人受得起!”“王大人不愧是我万寿谷保护神!”将整个欢迎仪式推向高潮。

  闹哄哄的仪式一直弄了近一个时辰,直到王欢灌下了五六杯米酒之后才告结束,民壮们各自散去,找到自己的家人欢天喜地的各回各家,牺牲的人,则由许铁柱挨家挨户的送去抚恤银两,王欢本想亲自上门,但苦于百事缠身,无法分开,只得颁下命令,万寿谷今后战死者,不论出身贫贱高贵,统一每人给予家属五十两白银抚恤,今后家属列为遗属,由万寿城官署每月给予定量粮食补助,家中田间事物,如家属忙不过来,可以向甲首保长申请帮助,保甲必须组织人丁上门扶持。

  这是万寿谷第一条涉及成军的法令,许铁柱按照王欢的意思,将它刻在一尊硕大的石碑上,摆在万寿城城门口,供百姓观看。

  石碑造成的轰动,王欢暂时没有时间去过问,他有更紧要的事情去做。

  回来的当天,连脸都没有洗,王欢就召集手下的大小头目,开会。

  现在他的手下,能够用得上的人物,计有马新田、马万年、马崇明、周成等寥寥数人,许铁柱和陈相,经过死里逃生的千里行程,意志无比坚定,对王欢的忠心更是没的说,这些日子以来,许铁柱在民政方面小露端倪,展示出管理方面的潜力,假以时日,一定能成为李善长一类的人物。而陈相,王欢的想法是让他朝着特务锦衣卫方向去发展。

  这些人,组成了王欢的小圈子,他们有人擅长作战,有人擅长经商,有人擅长经营管理,虽然不一定是能力出众,却要么对王欢心悦诚服的钦佩,要么与王欢利益紧紧捆绑在一起,成为荣辱与共的一体,拉都拉不开,他们对王欢绝对忠诚,是能够依靠的对象。

  他们都没有得到官身,连王欢都没有什么像样的身份,仅仅是宣慰使司下面的一个参赞,连官都不算,遑论他们了,更不会有什么承诺,但这些人却觉得跟着王欢有奔头,有干劲,心甘情愿的愿意在这个年轻人手下,朝着那无人明说却好像高悬在空中人人都心知肚明的辉煌未来卖命苦干。

  万寿城官署的议事厅中,王欢居中而坐,左右分坐着众人。

  “曾英不会善罢甘休,一定会在最近卷土重来!”王欢劈头就是一句,起了个调子。

  马新田点头赞同,淡然道:“大人说得有理,我当初跟在秦总兵身边时见过曾英,此獠最是心胸狭隘,从来只有他欺人,无人能欺他,如果吃了亏,想方设法都要报复回来,去年他夺了重庆府和夔州府,有几个残余的原巡抚陈士奇的将领想仗着本是蜀中军兵,占了夔州府几个偏远的县城,杀了曾英派去的一个县令,赶跑了其余的,曾英闻之大怒,连张献忠都不管了,尽起兵马,几个县挨个转,一直把那几个川将赶到了遵化一带才善罢甘休,足见此人行事之张狂无忌。”

  “不过此人也有些本事。”马万年接口道:“我听祖母说,弘光朝的诸镇总兵,曾英算是能打的了,他带兵不吃空饷,手下都是实打实的军马,不过兵分三等,头等是他的家丁亲兵,拿的超饷,就是比朝廷定额饷银要高出一倍,第二等是战兵,拿的半饷,三等杂兵,拿的只有三成饷银。战兵和杂兵虽然得的不多,却比没有强,而且曾英从不欠饷,所以他的队伍很有战斗力,能够将张献忠从川东赶走。”

  马崇明摸着肥脸也道:“其实我听重庆府方向的客商谈论,曾英的粮饷,朝廷基本上就没给过,都是他自己弄的,此人打仗如何我不知道,弄钱的本事却是极大,打下的地盘,收粮征税就不说了,最恶毒的,就是编织罪名,搜罗富户,先将境内有钱巨室子弟抓去,逼迫其家人出钱捞人,不给钱就弄死,再抓一个继续逼,一直到其家无钱为止,手段令人发指啊!”

  王欢点头道:“这事儿我听说过,前些日子从重庆府投奔而来的皮货商张老汉,就是这样破家的。”

  马崇明一脸痛惜,感同身受的咬牙道:“曾英所为天怒人怨,人送外号曾扒皮,我等从商者莫不闻之色变,张老汉如此老实的生意人,也被逼得举族外逃,可见此人之毒。”

  他也是富商,腰缠万贯,最怕的就是当权者把自己认作肥羊,宰了吃肉扒了喝血,故而很痛恨曾英和流贼这般拿富户开刀的势力。

  王欢偷偷看了他一眼,心道幸好我这个穿越者是不缺钱的,不然很难说我会不会也学曾英的样,打了土豪分田地、斗争地主抢财产。

  不过王欢很清楚,曾英这般作为,短时间内的确是可以积累起大批财富,足以拉起一支强大的军队,却不能持久,早晚玩火自焚。

  因为这个时代的中国社会,仍然处于大地主阶级占据统治地位的历史时期,公然与天下大小地主站在对立面,那就是作死,纵观封建时期的改朝换代,纯粹的农民军最后坐上龙椅的,几乎找不出来,李自成是最接近成功的,却也被地主阶级联合满清军队从北京城赶了出去。

  这样的错误,王欢不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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