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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使者


  “啊?”马崇明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以为王欢没有听明白自己的话,重复道:“藤甲怕火,一点就着……”

  “这话你说过了。”王欢打断他道:“我是问你,你家的库房中,可还有这类藤甲存放?”

  “有倒是有,只是不多。”马崇明吃吃的道:“而且放了不知道多少年了,也没人去管过,不晓得成什么样了。”

  “那没有关系,藤甲乃桐油浸泡,放得越久,反而越坚固。”王欢神色兴奋起来,一双眼睛精光四射,追问道:“有多少?”

  “这个,要去查查看。”马崇明有点不死心,再次提醒道:“藤甲卖不出去的。”

  王欢也不去理他说什么,拉着他一路疾奔,跳上马去,这十几天来,他天天练习骑马,只为尽早不再和马万年同乘一骑,马万年身材壮实,他贴在后面总觉得像个树袋熊一样难堪。为此不知摔了多少跟头,好在川马不高大,长于耐力,跌倒趴地也没有受伤,终于能勉强骑行了。

  两人带着一些护卫,纵马疾驰到土堡寨马崇明的山寨中,他的库房,就在那座巨大宅院的后头,一栋条石造就的坚固大仓,顶上盖有厚实的茅草,一扇足有八尺宽的双开木门锁得牢实。

  马崇明唤来门吏,开了门,几人一踏入,就闻到一股难闻的霉臭味扑面而来,几乎熏了王欢一个跟头。

  马崇明讪笑着道:“库房久未打扫,气味难闻了些,将就一下就好。”

  他领着王欢,在堆满仓房的杂物中七转八弯,一直走到仓房最深处,才指着一堆乌漆漆的东西说道:“就是这些了。”

  王欢走上前去,仔细一看,发现是一块块大大小小的藤甲片一层层的堆摞在一起,从地面一直到了房梁下头,一股沉重的桐油味儿直冲鼻腔,让仓房中的霉味都淡了不少,王欢随手抽出一块,放在手上细细看了起来。

  这是一块一尺长半尺宽的藤甲片,油亮的藤条表面没有一点岁月蹉跎造成的折旧痕迹,像刚刚晾晒完毕一样黑里透着青色,看大小,应该是一块肩甲。藤甲坚固,王欢用手扳了扳,像在扳一块铁板一样,细密的藤条一根挨着一根,编织得非常密实。

  甲块背后,附有捆绑用的软藤,使用时直接捆在肩膀上,有点类似于西方的板甲,王欢又抽出一块大一点的甲块,同样油亮可鉴,这块又是一块胸甲。

  “一套藤甲,由胸甲、背甲、左右肩甲、裙甲和护档组成,分为六块,使用时用软藤捆在身上即可,操作简单,一人就可自行披甲。”马崇明在一边捂着鼻子解释道,他闻不惯仓房中的霉味儿,这库房他一年也难得来几次,如果不是王欢要进来,他才不会来呢。

  王欢兴致勃勃的看了看一直顶到房梁上的藤甲堆,估算着道:“看着架势,这儿恐怕有上千套吧?”

  他转向马崇明:“我要了!马头人可愿意卖给我?”

  马崇明有些吃惊,连捂着鼻子的手也放了下来,讶然道:“王大人要这些破烂?那怎么能要钱呢,送你就是了。不过,如果大人是准备转手卖给别人,我可要抽五成利润。”

  后一句话暴露了他的奸商品质,王欢淡淡一笑道:“不会,这等宝贝,怎么能卖给别人呢?”

  他一边说,一边顺着藤甲堆走,走到尽头,眼前又看到了一堆木头箱子,不禁好奇的问道:“这里面又是什么?”

  马崇明听他不准备做生意,有些失望,又捂上了鼻子,瓮声瓮气的看了一眼答道:“这里面也是不值钱的东西,我拿出来给你看。”

  他打开一只木箱上的铜扣,翻开箱盖,顿时一股灰尘腾起,直冲站得近处的两人鼻子,连王欢都忍不住掩住口鼻,待得灰尘落定,马崇明才从里面拿出了一只长如成人手臂的弩,捏着鼻子道:“这是摧山弩,相传改良至诸葛武侯的连弩,一射十矢,但是射程不远,威力不大,浪费弓矢,比起角弓差远了,没人要。”

  王欢的眼睛,顿时眯成了一条缝,像看到绝色女郎般放射出难以言状的光芒。

  中午时分,王欢和马崇明才灰头土脸的从库房中出来,仓房中的灰尘,几乎把翻箱倒柜的两人染成了兵马俑,但王欢却兴冲冲的,高兴万分,就连走路都一跳一跳的,就差欢呼雀跃了。跟在后面的马崇明一脸的莫名其妙,整个上午,财神王大人就耗在堆满破烂的仓房中,连水都没喝一口,一鼓作气的将所有的藤甲和摧山弩点了数,亲手造册,还严令自己妥善保管,明天他就派人来拉,全部拉走。弄得马崇明很是奇怪,藤甲早就没人要了,摧山弩仿制于诸葛连弩,名气很大,但那是几百年前的三国时代的高科技,放在现在,明朝军队中的三眼统、鸟统、一窝蜂等火器随时秒杀它,谁也不会买,拿去有什么用?自己库房中的这些东西,已经有十年没人动过了,所以才当成破烂丢在库房中。他想了又想,百思不得其解。

  算了,懒得去想,就当个人情,送给王欢吧。

  他却不知道,王欢也是无奈,如果有铁甲火器,王欢也不会用这些冷兵器,问题是哪里去找铁甲火器?石柱不产铁,到外地去买,派出去的人都空手而回,遍地狼烟的,大大小小的军阀都在不要命扩充军队,连菜刀都不好买,又到何处去买军械?秦良玉的库房中,铁甲不过百副,皮甲倒有两三千套,但她也在练兵,自用尚且不够,哪里能支援王欢。

  所以这上千套藤甲和几百只诸葛弩,倒是应了王欢的急,白杆兵枪阵无双,但终是步卒,机动性差,长枪的长度就是御敌的最远距离,碰上骑兵骑射或者有远程输送手段的军队,就只能结阵挨打的份,故而藤甲防身,连弩输出,才能勉强算是有远有近的现代军队。

  “最初的简单解决办法找到了,在拥有铁甲和火器之前,就靠它们来救急吧。”王欢暗暗自语,心中的无奈,只有自己明了。

  第二天,王欢就派出许狗蛋领着一群流民,浩浩荡荡的从万寿谷开到马崇明的村寨,推着独轮鸡公车蚂蚁搬家一样开始搬运,他在万寿城中紧急建了一座军械库,待自己的兵马成军后,就着手武装。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马崇明又被王欢打发出去购粮了,谷中田地还未建成,播种收获要等来年,今年这两万多人的口粮,还得靠外购,反正银子不差,买就是了。

  只是马崇明明显肉痛,看着流民们大口大口的吃着白饭馒头,领着工钱银饷,就一脸的不舒服,好像死了爹一样阴沉着,好在他没呆多久就被王欢赶出去买粮,少了他的唠叨,王欢耳根清净了不少。

  七月初九的上午,风轻日朗,王欢正在谷中万寿城略略成型的城墙上搬着条石,突然听到墙外有人大叫:“王大人,王大人,谷外有重庆来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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