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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天不生我顾辙,阴谋道万古如长夜


  2003年7月14日,星期一。

  方舟市中院,民事三庭(知识产权庭)。

  年轻的审判员潘筱婷,一大早就被刘庭长喊去,问了她一个关于案子的问题:

  “小潘,你记不记得去年审过一个叫顾辙的本市企业家的案子,后来是调解结案的。”

  进门的时候,潘筱婷还有点忐忑,一听是专业问题,立刻轻松了下来,精神振奋地飞速思索了几秒,立刻回答:

  “记得记得,那不是去年10月份的事情么。我还记得刚好当时9月底最高院下发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过完国庆回来就遇到这个案子,还调解成功了。

  当时不是还上了省里的法制日报嘛。我听说这个顾辙后来还闹了很多动静,上了不少媒体,如今在本市企业家圈子里小有名气了吧。”

  审判员这个职业,是很看文化水平的,所以潘筱婷一聊到专业业务问题,就完全不怵那些老资格同事了。

  早几年进来的审判员,都是不用参加司法考试的,很多都是平调过来的转业干部,尤其退伍安置比较多,审了十年八年官司也未必熟悉业务法条。

  潘筱婷虽然才大学毕业三年多,但她是正经考出来的,还有实务经验,有资本自信。

  对于去年那个案子,她更是印象深刻,毕竟是拿掉“助理”二字后第一次独立判案,还调解成功上了报纸,简直是时来运转。

  刘庭长微微一抬手,示意她别得意,然后把几页卷宗推过去:“那你看看这个案子,上周五递过来的,这不赶上周末么,今天才做的立案决定。

  这是一家注册在魔都的合资企业、眼镜行业驰名的海昌,状告本市的顾辙及其控股的两家公司,违反双方签订的专利排他授权合同,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专利。

  诉讼标的光是授权费就八百万呢,这可是个大案子。你是我们庭《专利法》水平最专业的,好好看看吧。”

  潘筱婷闻言颇为惊讶,因为她是去年审过顾辙的案子的,她明明记得去年10月份,顾辙还在为一些几百块钱的破烂小标的起诉。

  如今是7月,一共才过去9个月,顾辙从原告变成了被告,涉案标的直接就八百万起了?

  这特么是什么速度?

  虽然,涉案标的的金额大小,跟起诉者的生意规模,不是简单成正比的。但一个总共只有几十万家产的穷吊丝,也不可能惹上被索赔几千万几亿的大官司啊。

  她便仔细看了一下海昌方面的起诉书,上面的案由内容让她的专业热情再次被激发了出来。

  这个案子绝对会成为典型!

  毕竟国内企业能研发出真正高精尖、让外资和台资也绕不过去的独门绝活,在03年还是比较少的。

  同时,这个案子还涉及到刚诞生的电商、还显然会涉及到双方对于“顾辙是否属于自用、是否有第三方商标侵权、顾辙是否有疏于维权导致其他被授权人利益受损、电商商标侵权如何取证界定、如何划分电商平台和品牌持有人之间的维权法律责任”……

  诸多错综复杂的细节,可以说是商标、专利两大知识产权领域知识点都点满了,再加上零售电商这个刚出现的物种。

  判好了那就不是上省里的《法制日报》那么简单了。

  绝对是要上央视的《今日说法》、还会上国内主流大学的法学官方教材的!

  那么经典的案例,编法学教科书的老教授们求都求不到。

  潘筱婷只觉微微有些晕眩,有点不敢相信地看着刘庭长,不可抑制地流露出一个祈求的眼神:“庭长,这个案子,能……”

  刘庭长也不把话说死:“你先看看吧,反正到正式审判之前,我们再讨论如何组成合议庭。庭前答辩、证据交换这些环节,可以先不急。”

  潘筱婷立刻冷静了几分,知道这个案子肯定不会再跟去年那样,让她独任制了。

  这可是大案,绝对会用到三个以上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的。而且看这架势,助理审判员绝对没资格插手,肯定是由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再加两个专业素质过硬的审判员。

  她能给庭长当副手,就已经烧高香了。

  “我这就去安排。”潘筱婷热血沸腾地拿着材料走了。

  ……

  因为市中院很重视,这个案子的传票自然是立刻就准备好了。

  不过按照《民诉法》,顾辙这一方有15天的时间慢慢准备应诉意见、出具答辩状。这是法律授予被告方的神圣程序权利,法院再急也没法加急。

  潘筱婷让立案庭的同事明天一早把起诉书副本和传票寄过去之后,她满以为就算顾辙再自信,至少也要一个星期之后,才会有回音。

  然而,顾辙的行事作风,再次出乎了她的意料。

  仅仅是第二天刚上班的时候、一名衣冠楚楚的西装男就来到方舟市中院,直奔立案庭。他还带了一个美貌到不像话的蕾丝衬衫筒裙小姑娘作为助理。

  这人显然正是顾辙,立案庭甚至还有个别工作人员认出他来了——没办法,顾辙几个月前密集接受过省里领导的视察接见、有省科技媒体的密集采访,

  普通社会大众或许不关注这些,但司法系统的知识产权领域工作人员,看到这样的新闻时,多多少少会留个心。何况顾辙的案子,去年还算是一个小典型,当时院里也提过几句,总有上进的人记住。

  立案庭的工作人员看他文质彬彬、气场不凡,也对他很客气,顾辙咨询了几句后,逮住一个负责民三庭知识产权立案的小姑娘,直接就问道:

  “这位同志,请问昨天民事三庭是不是有一个魔都海昌眼镜(合资)起诉顾辙及其两家关联控股公司的案子、已经把传票和起诉书副本寄出去了?

  我能查询一下留档么?我就是顾辙。昨晚海昌的人明明打电话给我,告诉我说他们已经告我了。”

  法院立案中的案子,外人当然没资格查,但如果是当事人、带着证明身份的证件来,法院也不能阻拦。

  那立案女估计入行也没几年,直接就呆了,她从没见过被告人这么嚣张地主动找上门来,求着问“是不是有人告我了?怎么还没人告我?”

  那可怜的小姑娘都不用查,因为这是昨天下班刚交代的,还是个大案子,印象深刻,所以立刻告诉他:“是有这么一个起诉……传票才刚打好,我们还没来得及寄出呢。”

  顾辙:“那你们也可以先电邮通知被告人的嘛,还好我来得早。呐,这是我的答辩状。请问我该履行何种手续,来证明我的答辩状已经送达贵院了呢?”

  立案女瞠目结舌:“你……这位同志,你还没看过别人告你的起诉书说了啥,你就直接回复答辩状?”

  你丫在演双簧呢?这么狂?

  顾辙:“我知道他们要告我什么,我现在可以签收传票么?”

  立案女懵逼地吁了一口气:“那你跟我去办公室直接签收吧,还可以给你几分钟现场确认一下起诉书,就算是通融一下了。”

  要是传票已经寄出去了,那顾辙就算找上门来都没用,他只能等收到传票、再在那上面签字然后回寄。司法文书的送达效力都是需要程序正义、有流程证明的。

  好在现在还没寄,他肯上门堵门主动求签字,也省了立案庭一些工作量,也没什么不合规。

  签署过程中,立案女实在忍不住问了一句:“同志,请问你为什么这么积极应诉呢?你是对胜诉很有把握吗?”

  “不敢当,我从不评价还在审判流程中的案件,我这个人很尊重法律的。”顾辙滴水不漏地说了一句。

  签完之后,他一边走程序提交答辩状,一边又轻车熟路地提出了另一个案子的起诉程序。

  顾辙:“同志,我现在向本院提起另一项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讼,是关于商标侵权的,我状告魔都莱曼隐形眼镜有限公司,侵犯了我控股的天元精密光学有限公司的‘天元’品牌的商标权益。请问该去哪个窗口才能现场递交起诉书?”

  立案女的懵逼程度进一步加深了:“莱曼隐形眼镜?这是一家什么公司?这跟告你的海昌不是一家吧?”

  顾辙:“当然不是一家。”

  立案女:“但是,这个案子的被告,听名字不是一家注册在魔都的公司么?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您应该去魔都市一中院或者二中院起诉才对啊,我们虽然有管辖权,但管辖权优先级不如魔都那边的。”

  顾辙:“这我当然知道,但是,这个案子是与本案关联的案件。我在本案的答辩状上已经写明了申辩事由:

  我认为,本案的审判,需要依赖于另一个待审案件的审判结果,也就是我今天提起的这个关联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5款之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裁定中止诉讼,‘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所以,如果不把这个关联案子审完,哪怕海昌告我的这个案子开审了,也会不得不中止审理、等我起诉的这个险审完。”

  立案女已经头晕得不行了,她也不可能凭顾辙一面之词、就判定顾辙说的有没有道理,只好一边走流程,一边拿着顾辙提交的起诉材料,先去民事三庭、找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官把把关。

  ……

  “那顾辙已经应诉了?还是上门来堵着要传票的?还另案提起了一个关联诉讼?”

  民事三庭的办公室里,当潘筱婷得到立案庭的小同事送来的消息后,直接就震惊了。

  这是什么反应速度?这是何等的成竹在胸?

  “潘姐你帮我们看看吧,这个案子是不是属于昨天那个案子的关联诉讼、在我们院立案会不会被魔都的同行抗辩、争夺管辖权?”立案女都快急哭了,她最怕担责任了。

  潘筱婷仔仔细细看了一遍,眼睛越瞪越大:“这个……似乎还真是板上钉钉的关联诉讼,他直接在我院起诉,也没什么问题。

  你看,海昌告他的主要理由,就是他和莱曼眼镜沆瀣一气、表面上跟海昌签了排他授权,实际上却通过电商平台、给包括莱曼眼镜在内的一众小牌隐形眼镜厂家贴牌销售,让莱曼等企业事实上使用了他本该自用的专利技术产品。

  而这个顾辙抗辩的理由,是他跟莱曼之间的关系,是莱曼侵犯了他的品牌权益、双方之间没有任何沟通协商、就是纯粹的买卖关系。是莱曼买过去之后,擅自变更了消费品的用途,拆了带天元光学商标的外包装、重新包装后倒卖。

  如果顾辙能证明他所说的,告赢莱曼眼镜擅自侵犯天元的品牌,海昌告天元就彻底没有依据了。案子就从‘第三方与第一方勾结侵害第二方’,变成了‘第三方擅自偷用第一方,侵害了第二方’。

  放心吧,这个案子也立在我们院好了,绝对是毫无瑕疵的关联诉讼,魔都那边同行抢不了管辖权的。”

  潘筱婷趁着给立案庭同事讲解,她自己心中也大致把情况捋顺了几分。

  这就好比第一种情况是顾辙递刀子给第三方、第三方拿了这把刀子捅了第二方。

  而按顾辙的说法,他压根儿从头到尾没递刀子、跟第三方没有任何同谋串联,是别人潜入他家行窃、偷了他的刀子去捅了第二方。

  这特么能一样么?

  这种情况下,“盗窃”的案子审好了,“失主”当然就不用承担刀子捅人的责任了,责任是这个“小偷兼伤害犯”的事儿。

  他顾辙也是受害人啊。

  但是,潘筱婷虽然把其中逻辑大致想明白了,她内心的不安却愈来愈明显。

  “顾辙反应这么快,我们传票都没寄出去他就堵着门求传票,不会一切又是他早就下好套了等海昌的人在钻吧……想想看去年苏珀尔的下场,这家伙脑子到底怎么长的。

  明明是个优秀青年科学家,能实打实搞出那么多厉害的发明创造,偏偏自己做局打官司都这么逆天,地球上竟有如此文理兼通、深谋远虑的人么?”

  潘筱婷内心升起了一股非常无力的智商挫败感。

  人和人的智商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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