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就离谱到家了
我之前写的两本诡秘的同人,同样是魔女途径的主角,同样是南大陆降临,同样跟奥黛丽成为了好朋友,背靠着工匠教会,有着节制派的友谊,被黑夜女神注视。
一本是去年9月写的,一本今年年初写了一个月,那我是不是还要说起点有一本写的挺好的魔女途径的书跟我撞设定了?
我也去说人家拿着我的浓缩剧情,展开来写?还签约了。
简直离谱到家了。
之前两本书太监的原因就是时间线拉的太长了,跟我要写的诡秘的日常相违背,还有魔女的扮演问题,所以放弃了。
还有说什么剧情和人设都是那位作者辛辛苦苦想出来的,凡妮莎最初的设定是那位作者的简介给我的灵感,这一点我从来没有否认过吧?
但从第一次塔罗会之后,凡妮莎走向“神棍”路线,跟那位作者的主角有什么关系?
开局杀主角的文,不少见吧?这也能说是我抄的?
换个开头,刺客序列的男主在得知自己被原初魔女盯上了,因此不断地挑衅魔女教派被杀,再引出“命运”途径的马甲,异种途径放在后面出场,追杀放纵派,与罗塞尔木偶play。
这种马甲的设定只要想到一个就能合理按上去,也能说融梗?
那高考大部分的语文作文,写议论文举例子方面都涉及到融梗哦。
你写作文得到别人的允许,就把人家的例子放在自己的作文里面嘛?
说到底,不就是看这本小说签约了,有了热度了才出来跳的?
这本小说一直追的读者肯定知道,一直到10万字才签的约,你那位作者写到10万字了嘛?
说到底,这本小说里面的设定,凡妮莎从来不是主角,我更偏向于艾尔莎,要不是为了之后的设定,离不开命运的权柄,我根本不会加这个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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