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我见义勇为反被刑拘?!(大章求票!)
看到对方连滚带爬逃跑,本来苏凡是打算去追的。
但看到慕忆之的手臂在流血,且苏凡也不知道对方还有没有同伙。
所以他也就没追出去。
毕竟慕忆之现在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至于这个犯案者。
入室、打人、破坏财物甚至还图谋不轨,对于这样的人他相信春江的警察。
抓住对方是迟早的事!
“慕忆之同学我带你到医院看看吧,还能走吗?需要叫救护车不?”
只见到此刻的苏凡对着慕忆之问道。
“战友我们先报警吧,一会儿再去医院。”
慕忆之此刻对着苏凡说道。
她现在还心有余悸。
如果不是苏凡刚刚冲上来的话,她不知道会被这个疯子怎么样。
“也行。”
苏凡直接拨打了报警电话。
而慕忆之此时则像是丢了魂一样坐在沙发上。
“战友, 如果不是我缠着你学了防身术,或许今晚就……”
慕忆之的眼睛都红透了。
眼泪哗啦啦的往下掉。
如果被扯住衣服的时候,自己身手不敏捷,没反手踹那人一脚。
她怕是要直接被摁在客厅了。
继续呼救的话,甚至被一拳打晕也有可能。
然后,后边的事她连想都不敢想。
还有被椅子砸过来的时候。
很大程度上也是防身术的功劳。
让她得以灵活避过。
不然被椅子砸中也好不到哪里去。
“慕忆之同学,你认真的告诉我你真的不认识他吗?或者有没有在什么时候接触过这个人?”
苏凡也能理解慕忆之。
毕竟突然被这么一个人冲进家里,又拿凳子砸又是撞门的。
一个女孩子被吓到也是正常。
不过现在也不是讨论防身术的时候。
苏凡现在很想知道慕忆之是否在某个时刻与这个人接触过,或者无意间在某个地方得罪了对方。
所以这个人才会这么疯狂。
或者说并不是得罪, 而是此人是她的某个学龄段的同学,暗恋许久,看到对方独居动了歪心思想要强奸。
其实他还是比较倾向后边这种。
因为刚刚对方说是她的男朋友,如果是寻仇,肯定不会说这些。
所以他还是希望慕忆之好好的回忆回忆。
“不认识!我真的不认识他!我跟他最早一次见面是一个月前,那时候我坐电梯回家然后就碰到了他,他跟我在同一个楼层,B区。”
慕忆之凌乱的头发,疯狂地摇头道。
“一个月前?同一楼层的B区?”
苏凡听到这一句话眸子微微一凝,还跟慕忆之住同一个楼层?
那这个人就更容易找了。
B区就三户人家。
“嗯嗯,他应该跟我是同一个楼层的,之前几乎每一天都能见到他, 然后今天他突然就过来说要跟我借手机, 我说了叫他等一会儿,他就直接硬闯了进来, 然后做了一系列暴力的事。”
慕忆之点了点头。
“每一天都能见到?”
听到这苏凡眸子微微一凝。
这太不正常了。
他们这种商品房,同一层就六户人家。
有时候一个礼拜都见不到邻居一回。
这每天都能见到, 这很不对劲。
“嗯嗯, 基本上每一天都能见到,要么我刚回来,然后他从B区走出来,要么我出门在等电梯,他也出来等电梯。”
慕忆之点了点头。
她跟这个人实在是太巧合了。
“那这一次你回来的时候对方也在等电梯?”
苏凡再度问道。
“嗯,我上来的时候对方也在等电梯。”
慕忆之点了点头。
“那这还真巧!”
苏凡冷笑一声。
如果只有一两次那玩意叫巧合。
但现在这种情况明显不像是巧合,更像是监控!
也就是说对方时刻在监视慕忆之的动向。
要不然对方怎么知道慕忆之家里没人?知道对方独居?知道她回来了?
至于借手机估计也是一个借口罢了。
这怕是一场是蓄谋已久的强奸未遂!
看来回头他得仔细找找,说不定有新发现。
“谁报的警?”
几分钟之后警察来到了现场。
“是我。”
苏凡此刻起身对着说道。
“苏凡先生?”
来的是陈海和郁书芸。
他们知道楼下是苏凡,但没有想到楼上竟然也是苏凡。
这什么情况?
而且怎么感觉这地上一片狼藉。
女的还受了伤。
只见此刻的苏凡和慕忆之将之前发生的事重新交代了一遍。
“那这是强奸未遂啊!苏凡先生,你这也是见义勇为!值得鼓励的行为!”
听完苏凡与慕忆之的叙述。
只见到此刻的郁书芸开口道。
同时她对那个戴口罩的男人也是极度的憎恶!
“苏先生,如果这事属实的话,我们龙湖派出所将给你申请见义勇为。”
陈海此时也十分认真的对着苏凡说道。
“见义勇为的事先不着急,重点是将这个人给找到。”
苏凡此时对着说道。
“你放心,我们明天就会联系这三家业主,并调去他们租住人员的名单。”
刚刚他们去敲了一下门。
发现对面并没有人开门。
好像灯也是黑的。
不过明天他们可以从房子的业主身上着手调查。
只要对方租了这里的房子,再结合他的身形图片,基本上很快就能知晓对方个人信息, 紧接就是通缉和捉拿归案。
毕竟在他们的辖区发生了这种事。
这个人不管跑到哪他们一定给抓回来!
就这样,做了相关的笔录之后警察离开了。
对方所涉及的罪名有, 强奸未遂、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并以此进行刑事立案。
至于是否达到故意伤害的标准,得先看伤情鉴定。
警车搭载。
苏凡陪同慕忆之来到了附近的意愿。
在这里做伤情鉴定。
并且办理了入院手续。
经过检查慕忆之后背被砸伤、呈现淤青。
而手臂则是被甩棍打出了数道淤青。
甚至还有一处还出了血。
不过做伤情鉴定的医生表示,这未达到轻伤的标准只是轻微伤。
轻微伤坚定标准中,四肢损伤。
一,手、足骨骨折。
二,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三,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²以上或者擦伤面积在20cm²以上;
四,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以及躯干损伤。
慕忆之刚好达到轻微伤的标准。
也就是说关于受伤这一块只能以寻衅滋事处罚。
但这也是幸运。
毕竟要真被打成轻伤也不是什么好事。
“战友,谢啦,你赶紧回去休息吧。”
十二点。
慕忆之躺在病床上。
她在春江的亲戚过来照顾她。
所以她也不敢过分的麻烦自己战友这个大忙人了。
“那行,你注意好好调养,至于那个人交给警方就行。”
苏凡点了点头。
深夜十二点半,回到了家里。
不过他却并没有睡下。
而是来到了楼上慕忆之所在的楼层。
【叮!检测到宿主经历的事件,临时任务色胆包天激活成功,接受任务宿主将得到一份提示。】
【任务要求:惩戒作恶者。】
【任务奖励:完成即可得抽奖*1、20万现金,其余后续根据惩戒程度获得。】
就在苏凡沿着楼梯往上走的时候。
忽然他的脑海中传来一道声响。
而面前也多出了一条提示。
“任务?领取!”
苏凡直接领取了任务。
他想知道,自己将会得到一份什么提示。
忽然下一秒,他的脑海中出现了一道如同播放电影一般的画面。
里边是一个一米八,一百七左右的男人。
对方在楼梯的一处隐蔽角落。
好像放了一个什么不知名的东西。
还有B区面向电梯与慕忆之家方向的一扇门上以及慕忆之家正门口的位置。
果然!
苏凡看到这些。
目光顿时寒了下来。
跟他想的一样。
这个男的果然是装了摄像头,而且还是针孔摄像头。
如果没有系统这一道提示的话,自己估计得找好长一段时间。
甚至折腾到凌晨都不一定。
现在的话,他直接根据提示的位置去找就行。
果不其然苏凡很快在楼梯处发现了一个摄像头。
紧接着又在B区一扇门上发现了摄像头,最后苏凡又在慕忆之家门口正前的管井门边上发现了一个摄像头。
都是针孔。
这人果然是色胆包天啊。
居然对慕忆之进行了全方位的监控,难怪会有这么多巧合,也难怪敢直接冲进人家的家里。
那些说辞甚至都是早预想好的吧?
比如男女朋友关系。
我们这是自己的小矛盾。
要是别人插手,他就说对方偷人,我们自己家的事你们别管!
别人听到这话,真有可能会不敢插手。
而慕忆之的手机对方给废了。
一旦别人走后,慕忆之的下场可想而知。
对于这样的疯子。
运气好慕忆之能报警,他强奸之后进去。
运气不好慕忆之连报警的机会都没有,就好似那锁在地窖里的女人。
找到三个摄像头,苏凡回来洗了个澡。
打算明天找专业的人士破解一下。
然后把此当成证据。
就这样,苏凡便睡下了。
时间很快来到了第二天早上。
九点,苏凡终于将读书笔记给发送了出去。
紧接着在哼着小曲做早餐。
“咚咚咚。”
刚做好早餐。
苏凡的门外忽然传来一道敲门声。
当他打开门。
发现竟然是两位陌生的警察。
因为去龙湖派出所的次数比较多。
不说所有的警察都认识吧,但面熟还是有的。
但这两位明显很陌生。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的男人。
看上去好像是同行!
像是个律师。
不知道这么一个组合来找自己干嘛。
难道是申报见义勇为?
可上次救人的时候也没有这种事来着。
“请问你是苏凡吗?”
只听此刻一道声音响起,对方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苏凡,表情十分严肃。
“我是苏凡,警官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吗?”
苏凡看着这两名警官眼中带着疑惑问道。
“你涉嫌一起严重的故意伤害,跟我们走一趟吧。”
其中一名警官此刻开口对着苏凡说道。
“啊?我涉嫌故意伤害,你们搞错了吧?我什么时候涉嫌故意伤害了!”
听到这话苏凡是懵逼的,自己什么时候故意伤害了。
“你昨晚将我的委托人欧海洋先生踢至重伤二级,这是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那一名律师模样的男人拿出一份医院鉴定书。
而出具这一份鉴定书的是春江市隔壁省份一个市医院的鉴定书。
“你的当事人欧海洋十二指肠破裂了?我踢的?可我压根不认识他啊!”
苏凡此刻看向对方。
完了,自己不会是惹到哪个大公子了吧!
毕竟异地的警察!
还带上了律师!
这是准备来个跨省抓捕?
不过这玩意好像是违规操作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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