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何以解忧,惟有暴富
????“喂,陆师姐,”牧云缓缓伸出手扯了扯陆千芳。
陆千芳因为失血过多已经昏厥不省人事了,任牧云怎么叫唤都没用。
牧云自己倒在地上都难以动弹,被这金尾虎临死一击真是失算了。
“呼呼——”
牧云躺在地上喘着粗气,眼睁睁看着陆千芳却无能为力。
“对了,戒指……”,牧云突然想到昨天夺来的三个戒指,卢晋嚣张跋扈这么多年应该有些丹药。
牧云除了自己的还有两个戒指。
“找到了,聚气回血丹!”牧云在一枚戒指中找到了用于回血的丹药,而且数量还不少,一个个紫色小药瓶,瓶子上贴着小小的纸,写着丹药名。
牧云跟随李长老十多年,虽然以前习武不成,但对于修炼的各种知识掌握的比谁都熟。
“还有续骨回心丹,真是捡到宝了,”牧云又在戒指中发现一种丹药。
牧云毫不犹豫的把续骨回心丹吞了下去,这丹药能自动恢复骨骼生机,只要骨头还在体内的话,并且还能稳固伤势。
一颗丹药下肚,立马传来一股温暖的热流,像一阵洪流渐渐侵袭全身,身上发出噼里啪啦的骨骼声,这是骨头自动接上的声音。
续骨回心丹价格不菲,区区这么一小瓶市面价就高达百万一瓶,而且常常还买不到。牧云有点好奇这个戒指的主人,也就是那个蓝衣少年究竟是什么身份。这么昂贵的丹药就有三瓶,聚气回血丹更是大把,简直是不要钱似得。
“看来杀了一个了不得的人呐!”牧云猜到那个蓝衣少年的身份肯定非同寻常。
当然,当下之际不是想这些的时候,牧云待身体有些好转,立马挪到陆千芳身边,将两颗聚气回血丹送进她嘴里。
做完一切该做的措施后,牧云只能躺在一旁等了,等两人的伤势好起来。
大约一柱香的时间,陆千芳慢慢苏醒过来了,后背上狰狞的伤口已经结痂,苍白的脸色也有些红晕了。
牧云身上的骨骼也自动恢复了,只差内脏需要回去静养一段时间才行了。
“谢谢你,牧师弟,”陆千芳挣扎着起身。
牧云的身体好了很多,遂也吃力的支撑着站起来。
陆千芳起来第一件事就是走过去把金尾虎的内丹给取出来。
金尾虎的内丹在它的额头里,只要将脑袋劈开即可。
陆千芳手起剑落,一斩就把虎头给劈开了。
牧云在一边大吃一惊,要知道这可是一只四阶灵兽,它的骨头一般的刀根本撼不动,更别说比较文气的剑了。可见陆千芳的剑绝非普通的剑,牧云心里猜测肯定是灵兵。
兵器也是分等级的,从低到高依次是:凡兵,精兵,灵兵,圣兵。
陆千芳干净利落的取出内丹,转身向牧云道:“牧师弟,这尸体是你的了。”
牧云一看到地上金尾虎顿时喜出望外,这可是钱啊!一个暴富的机会就在眼前!
何以解忧,唯有暴富!
牧云走了过去,迅速将金尾虎收进空间戒指,惊喜之心溢于言表。
“牧师弟,谢谢你的丹药了,”陆千芳再次向牧云道谢。
“不客气,举手之劳而已,”牧云客气道。
“走吧,”陆千芳随手拿出两张红色的纸符。
“这是!?”牧云眼尖,这纸符以前在李长老那里见过几次。
这纸符叫“神行符”,是一种经过特殊刻画和法力加持的符,一张神行符可让人瞬间逃离两百里,只要自己心中想哪就能去到哪。
只有法师才会制作这种东西,像牧云他们这种修炼者主要是修炼灵气,也就是灵力,和法师修炼法力截然不同。
在这个世界上,法师往往比修炼者要低看一些,但并不是绝对的,像这种会制作神行符的法师就格外受人追捧,而且顶尖那些法师的战斗力往往比一个修炼者还要恐怖百倍!
世人都以修炼为主道,视法师这些为旁门左道,所以在民间修炼者比法师的影响力和受欢迎程度都不一样。
“来,拿着,”陆千芳慷慨的递一张给牧云,要知道这样一张符都是无价之宝啊!
牧云小心翼翼的接过神行符。
“你会不会用?”陆千芳关心地问了一句。
“会,”牧云自信道,以前李长老教过几次,因此会使用这种东西。
陆千芳似信非信的看了他一眼。
牧云右手捏住神行符,左手抓住右手手腕,心中想到两百里外的五霞院,体内灵力传上纸符,使用人体阳火点燃纸符。
“砰”的一下,纸符上炸出一团青蓝色的火焰,只两个眨眼间牧云就凭空消失在原地。
陆千芳有点惊讶,但也如此做了一番,立即从山里消失了。
牧云只觉得耳边风声呼啸,自己一下子就站在五霞院的大门一侧,陆千芳和他不在同一座峰,所以两人不会在同一个地方出现。
牧云神情疲惫的拖着身子走回五霞院,回到房间里后吃两颗丹药立马倒头就睡。
也不知睡了多久,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身体已经恢复的七七八八了,
续心回顾丹的功效真是让人叹服,对得起一瓶百万的价格了。
洗了个澡,去功法阁归还了功法,换身衣服后一身轻松的准备到集市上把金尾虎卖掉。
在五霞院二十里外就是青桐郡的郡都了,整个郡的政治商贸军事都以这里为首。
青桐郡总人口有六十万之多,单单在这郡都就生存着二十多万人口,这里格外繁华。
五霞院的弟子平时没事就喜欢到郡都去逛一逛,买买东西喝喝酒,或者做点不可直说的事之类的。除五霞院以外,郡都周围的一些武院弟子也喜欢到郡都里去玩。
二十里路对于一个合格的修炼者来说,只需一顿饭的功夫就能到达。
夜晚的郡都灯火辉煌,车马霖霖,街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各种店铺酒楼鳞次栉比,人声喧嚣,酒旗招展。
一条河流穿过郡都,两岸的枯柳枝条摇摆,上面挂着一盏盏各色灯笼,灯火璀璨,流苏摇曳。
酒楼里飘出的香气在这种夜晚格外引人嘴馋,牧云恨不得冲进去美美的喝到死——可惜身上没钱。
“再忍忍,再忍忍,”牧云摸着不争气的肚子心里嘀咕道。
城北有许多丹药铺,既有卖修炼者的丹药,又有卖普通百姓吃的药,同时还收购各种可以入药的药材。
这一带最有名的铺子就是北街中间的那家大店铺,名曰:通世铺。
通世铺的名气最大,店铺也开得相当大,上下两层非常宽敞。这铺子据说是这个东阳国里最大的丹药世家所开的一间小分店而已,后台背景相当牛气。
牧云曾亲眼目睹有一位同阳境的圣徒弟子在里面撒泼闹事,结果被通世铺的人给废了丹田,成了一个废人,最后那武院的长老还亲自过来赔礼道歉,这通世铺的势力之大可见一斑。
牧云找到这家铺子,大步走了进去,径直走到二楼的收购间去。
今天人不多,很快轮到牧云。
“请问要卖些什么呢小哥?”收购间里坐着一位黑袍老者,里面两个下人在忙碌着。
收购间是一间屋子,里面一次只能进去一位顾客,人进门关,谁也不得擅闯,这很好的保护了客人的隐私。
“这个东西,”牧云也不藏着掖着,立马从戒指里丢出金尾虎的尸体来。
黑袍老者总归是见过大风大浪之人,见到金尾虎丝毫没有情绪波动。
“九百万,”老者平静的报了一个价格。
“嗡!”
牧云顿时感觉一股带有钱味的热血冲进了脑子里。
九百万啊!
这辈子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钱!
这真是九百万啊!
暴富啊!
牧云一听到这价格差点没忍住笑出声来。
“行,成交!”牧云不假思索的答应了,甚至都不议价,通世铺的名气摆在这,不可能会为了区区一点钱而坑自己。
很快,两个下人麻利地将金尾虎抬走,老者按了一下桌上的铜龟钮,房间后面的左墙上自动开了一道门,里面走来一个女人,手里托着一个木岸,上面搁着一枚空间戒指。
那女人走过来,把空间戒指里的钱哗啦啦的全送到牧云的戒指里。
老者让牧云办了点手续后很快结束了交易。
牧云踏出通世铺的刹那,突然觉得这个大街上自己才是最有钱的人,恨不得告诉这里所有人:
老子有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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