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第69章
何老头说治疗就治疗,半点儿也不耽误,掏出一把银针,唰唰出手,直接把齐璟扎成了个刺猬。盛燕在一旁看着,都觉得疼。
“您这样就治好了?”
“当然不是。”
何老头收手,仰头喝了一口酒,惬意地砸吧砸吧嘴,才继续开口。
“我已经用银针替他疏导了一部分寒气,但那豆腐渣的底子没法彻底治好,只能慢慢调养。这样吧,我开个方子,你去抓药,回来慢慢煎给他吃,大概也能保个三年吧?”
“什么?三年?”
盛燕惊叫出声。
何老头荣辱不惊的抬头看她一眼,大言不惭道,“他这是命好遇上了我,要不然别说三年,就是三个月,他都不一定活的了。”
恁是谁,听见原先一个好端端的人突然间只能活三年,都不会有好脸色,盛燕一张苍白的小脸彻底沉了下来。
何老头脾气古怪,向来只管治病,不管病人情绪,当下也不理盛燕,直接要写药方。姜家是地道的渔民,家里没有笔墨,还是姜嫂子去隔壁江家借了江家儿子读书的纸笔回来,给何老头开药方。
“行了!”何老头将笔往旁边一扔,拿给盛燕,“就按照这个方子抓药,我日后每日午时再来给他施一次针,大概七天,他就能正常下床活动了。”
盛燕楞在原地没接,姜嫂子见状赶紧将笔墨未干的药方接过来,笑着将何老头送出去,顺便从家里拿了一罐醉蟹,送给何老头当作诊金。
何老头一生放荡不羁,常年在外浪迹,没人知道他来自哪里,做事又极其随意,平日里看诊并不过分讲究诊金,只要是主人家有什么,随便给些什么就好。姜嫂子知道他爱吃螃蟹,特意将家里刚腌制好的一罐醉蟹拿给他。
“哎呀,阿燕姑娘,你这是要做什么?”
姜嫂子将人送走,一回屋子,发现盛燕居然在掀齐璟的被子,似乎要给齐璟穿衣服。
“我要带他去其他地方看病,他不可能只能活三年,不可能的”
盛燕一边摇头,一边手不停歇的给齐璟穿衣,眼中的泪珠哗啦啦的直往下掉。
“你要带他去看病,也不能挑这个时候呀,”姜嫂子一看盛燕也急了,竟不顾自己还怀着大肚子,上前去劝她,“不说他现在还昏迷着,没法跟你走,就我们村子离最近的镇子还有十几里路,你一个姑娘家,要怎么带他去呀?”
姜嫂子今天状态本就不太好,这么忙进忙出几番,肚子又隐隐抽痛。
小贝壳被她们这拉拉扯扯的架势吓到,傻傻站在一边,这时看见母亲脸色突然变了,赶紧扑了过去。
“娘,娘,您怎么啦?”
女童的呼叫,和大人压抑的抽气声,终于唤回了盛燕行将崩溃的理智。她转身,将姜嫂子扶着坐下。
“对不起,我,我好像又给您添麻烦了,我这就去把刚刚的大夫请回来给您看看。”
盛燕六神无主的四下扫了几眼,转身就要离开,姜嫂子及时伸手,一把拉住了她。
“我没事,”她喘着气道,“就是孩子在肚子里翻跟头,不用请大夫。”
盛燕离开的步伐一顿,姜嫂子试着扯她的手,发现她没反抗,手上加了几分力,把盛燕拽回自己身边。
“你要带你相公去其他地方看病,我不反对,但是不是要等他醒过来,再一起走?何老虽然看起来有点不靠谱,但医术很高明,他说,七天之后人能下床行走,那就一定可以,你要不要再等等?”
说完看盛燕没反应,叹口气又道。
“要不然至少也再等三天?我家当家的跟人一起出去捕鱼,这趟跑的不远,大概三天后就能回来,到时候让他找车,送你们去镇上或者更远的城里?”
小贝壳也跟在一边帮腔,“是啊姐姐,等我爹爹回来,让他送你吧!”
盛燕这回沉默了片刻,终于点了点头,“好!”
姜嫂子看她答应了,悄悄松了一口气。倒不是她故意拦着不让人走,只是现在世道不太平,这姑娘年纪看着就不大,还带着一个昏睡重伤的相公,到哪里去估计都不太方便。
终于把盛燕给劝住了,姜嫂子在盛燕的搀扶下,带着女儿一起,去厨房里把锅里的鱼片粥盛出来分了。
吃饱肚子,姜嫂子才将何老刚刚开的药方拿出来递给盛燕。
盛燕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好家伙,百年的人参,玉山的鹿茸,东海的海马,还有天麻、黄精、肉桂、天冬等物,这何老头真舍得写,一张药方上十之七八都是些极其珍稀的药材。
姜嫂子看了药方也皱起了眉,“这药材也太昂贵了吧,估计附近的镇子上都没有。”
“附近镇子上没有,那附近的都城呢?”
“那估计差不多,附近的金陵城,可是江南有名的富庶之地,据说里面南来北往,甚至还有北驼峰的骆驼,西域的葡萄酒卖呢!”
金陵!
盛燕心里一惊,原来他们这次阴差阳错,居然已经到了江南。
齐璟这次出行就是要下江南,要是他还醒着,知道到了目的地,估计会很开心吧。
盛燕想着,悄悄转头看了眼齐璟的屋子,又慢慢低下了头。
虽然知道金陵大概率会有给齐璟治伤的药材,可小渔村地处偏僻,离金陵城尚有上百公里,如何去倒是个头等的大问题。
好在姜嫂子为人仁义,去村里面转了一圈回来,就给盛燕带了个好消息。
村里面胡家,也就是儿子三年前高热瘫痪了的那家,之前给儿子看病时,结识了金陵一家大药房的掌柜,据说那掌柜每月都会定期去附近的村镇收药材,碰巧的是,明天正好轮到了小渔村附近的镇子。只要盛燕提前去镇上等候,到时候自然能跟着那掌柜一起去金陵。
而隔壁江婶子的儿子明早要赶集去镇子上卖海货,正好可以捎盛燕过去。
有了去金陵的门路,盛燕自然而然又动了心思,想带齐璟一起去看病。
只可惜何老头那边说齐璟现今身体不适宜移动,而胡家去镇子上的骡车并不大,又塞满了海货,勉强能捎一个盛燕,再多的就不成了。
盛燕仔细斟酌了下,还是放弃了带齐璟去金陵的念头,决定自己一个人先去金陵买药。
何老头开的药都十分昂贵,姜家只是普通渔民,家境并不富裕,再者人家已经救了自己,盛燕也不好意思再让他们为自己付这药钱,虽然姜嫂子间接表示过好意。
姜嫂子丈夫将盛燕和齐璟捡回家时,盛燕和齐璟身上的衣物都穿的好好的,只是他们二人昨天半夜突然遇袭,起身匆忙,身上都没揣什么银两。盛燕将二人的衣物翻了三四遍,终于找到了点贵重的东西——盛家大哥送的那把宝石匕首,以及盛沉曦送的那件黄金护甲。
视线在两件物品上逡巡片刻,盛燕迅速收起了那把宝石匕首,决定暂时把盛沉曦送的那件黄金护甲当出去。
一是因为那把宝石匕首除了好看,还可以防身,谁知道就凭她这踩狗屎的倒霉运,以后还能遇见些什么事;二是因为宝石匕首上的宝石都是精心设计镶嵌上去的,不管扣哪块宝石下来,都会变得很丑,而且日后还不好安装回去。
所以盛燕决定还是把盛沉曦送的那件华而不实的黄金护甲暂时先典当回去,等日后有机会了,再花银子赎回来。
“沉曦大骚包,我真的不是故意把你送的东西典当出去的,实在是没办法啊,你要生气也不要生我的气啊!”
盛燕双手捧着黄金护甲抵着眉心呐呐念叨了两句,毅然决然的将那件黄金护甲塞进了明日出行要带的包袱里。
简单收拾好了明日出行要带的东西,盛燕想趁着出行前再去看一眼齐璟,结果拉开门,发现厨房的灯还亮着,她脚下步子一转,临时去了厨房。
姜嫂子正在厨房里缝补衣裳,看见盛燕过来了,笑着将旁边板凳上的衣服拿到小桌上,收拾出一个板凳,招呼她坐。
盛燕看一眼她大如簸箕的肚子,想了想道,“您现在身子沉,怎么不早点休息?”
“你不也还没休息?”姜嫂子一边缝着衣服,一边掀眸扫一眼盛燕,嘴角噙着笑。
盛燕想起自己现在出来是要去看齐璟,不由低头红了脸。
“不用不好意思,我当初也是这样过来的。”
姜嫂子手指灵活的在缝好的衣服上打个结,低头用牙齿咬断。低头继续在一堆衣服里找未缝补的衣物,盛燕看见自己手边有件衣服手肘破了个洞,拿起递过去。
姜嫂子含笑接过衣服,把棉线放嘴里浸湿咬一下,继续穿针引线。
“想当初我刚嫁给贝壳她爹,她爹出海,我也是像你一样,成宿成宿的睡不着觉,就怕他在海上出了什么事,回不来。”
“那会很辛苦吧?日复一日的担惊受怕?”
“是很辛苦呀,可人过日子哪又有不辛苦的呢?”姜嫂子边缝补边笑,“阿燕姑娘,姐托大拿你当妹子,跟你说句掏心窝的话,也不怕你笑话,其实当初我要嫁给贝壳她爹,我家里人都不同意呢。”
“不同意?”
“是啊,我家当初有几亩良田,每年都能收上十几担粮食,家境条件还算不错,可贝壳他爹是个孤儿,家里只有海边的一间破草屋,我家里人都怕我跟了他吃苦。”
家境悬殊,难怪姜嫂子家里人会不同意。
盛燕继续问,“既然你家里人不同意,那你为什么还要嫁给他?”
“因为我爱吃鱼呀,”姜嫂子随意说道,看着盛燕脸上露出愕然的表情,才眨眨眼笑道,“跟你开玩笑的,我当初执意要嫁给贝壳她爹,主要还是看中了他这个人,踏实肯干能吃苦。虽然家里条件差了点,但是这样穷人家出来的孩子,才更懂得珍惜生活的美好。”
“事实也证明我没错,婚后贝壳他爹对我很好,只要他在家,总是抢着干活,不让我劳累着。凭着我们的双手,将家里的草屋推了,重建了如今的房子,还生了个可爱的女儿,这不就很好了嘛。我家里人原先一直觉得做田才好,可如今几年洪灾频发,赋税又重,做田的人家把田地卖了都负担不起家里的生活,纷纷逃到外乡谋生,生活还不如我们如今过的安稳。”
姜嫂子说着想起四处逃亡远离家乡的亲人,心酸地皱了皱眉,叹口气,“当初我们怎么也不会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可见啊,这日子啊,还是要靠人过出来的。”
因为齐璟,盛燕今日心情很是浮躁,可如今在这听着姜嫂子闲聊几句,浮躁的心境却奇妙的平复下来。
夜色静谧,不远处的海水拍打沙礁,传来一阵一阵的富有节奏的击打声,循环往复,周而复始,像极了这小渔村里人的小日子,简单普通却又让人心安。
“嗨,瞧我这张嘴,净说些有的没的,”姜嫂子轻拍下自己的嘴,笑道,“阿燕姑娘肯定跟我们不一样,你和你相公是经过生死患难的,以后的日子呐,肯定要比我们好的多啊。”
姜嫂子将剩下的几件衣服补好后,熄了灯回屋陪女儿了。
盛燕独自一人站在无人的院落里,仰头,海边的月亮皎洁澄澈,一如昨晚。
许多昏迷前模糊的记忆瞬间清晰起来,一个滚烫的身体包裹了冰冷的自己,急切的呼唤在自己耳边响起,然后然后,回忆起那一瞬嘴上覆来的潮湿柔软,盛燕蓦的瞪大眼睛捂住嘴。
啊!她想起来了,当时,齐璟亲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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