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一起行动
六点不到,天还没有亮,村子大部分人依然处在沉睡中,只有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觉少醒了过来,开了自家橙黄的灯光,成了凌晨黑暗中唯一的亮点。秦和宜在院子里做着简单的伸展运动,活动开手脚,让身体热了起来之后,推开姜家的大铁门,吱嘎声在静谧的早晨传出好远。
合上门,秦和宜开始了一天的运动。他有晨跑的习惯,在抱月镇时就喜欢早起绕着小镇跑上一圈,沿着湖边公园的塑胶跑道,慢跑着感受着天地之气。
抱月镇晨跑的人很多,很多在城市里待得不舒服的人会在抱月镇或买或租房子,长期定居或者短暂休假,晨跑运动就是他们开启的头,后来影响到抱月镇的本地居民,健身运动之风越发兴盛。
没有比较不知道,抱月镇的山水真的养人,早晨含着水汽的空气清清润润仿佛能够洗涤灵魂。拍戏的这个村子就不行了,感觉空气中满是尘土在飞扬,好像几公里外还有个药品制造厂,有时候村子处于下风处了还会有刺鼻的味道传来。
习惯了此处生活的人并不觉得,而在抱月镇怡人的环境中生活久了,秦和宜和童修还真是不适应啊。
“你这么跑有什么舒服的,应该去健身房锻炼,还有美女看。”中年男子跟在秦和宜的身边呼哧呼哧地大喘气,要是在生前,以他的身体素质是完全跟不上秦和宜的节凑的,现在变成了鬼,跟着秦和宜跑也是很勉强。
仔细看,中年男子脚跟空悬,离地约有三公分,用着“飘”的姿势跟在秦和宜的身边。昨日在海鲜市场,中年男子是突然出现在秦和宜身边的,头一次撞鬼的秦和宜没有经验,一下子没有分辨出来。
等跟着男子在海鲜市场转了十几分钟之后才确定了男子的身份,无它,男子脚不着地、身后无影,其他人还看不到他,不是鬼是什么!
“大自然是最好的健身房。”家里面的健身房是用水榭的露台改造而成的,通透的落地窗户能够环绕看景,天气好的时候,运动的时会打开侧边的窗户,有清风徐徐而来,开着音乐,仿佛置身在大自然中运动一样。
“呼呼,说的是啊,在户外运动还不需要花钱。我就应该多动动,肉太多,走路都喘的。以前……”以前什么?中年男子突然卡住了,话到嘴边却说不出来,他以前什么呢?
抱着头蹲下身,他怎么就想不起来呢!脑子好像僵硬了,关于自己是谁、以前发生过什么事情一概想不起来,但对于海鲜的知识却信手拈来,仿佛是比呼吸更加重要的事情。
呼吸!?
中年男子眼神有一瞬间的茫然,手指放到鼻子下面。他喃喃得说道:“我以前会呼吸吗?人需要呼吸的吧?”
秦和宜站在原地,清冷平缓的声音响起,“需要的,每个人都需要呼吸,没有呼吸就是死掉了。”
“死了吗?”
“对的。”秦和宜残忍的揭开事实,只有正面了他自己的死,才能够恢复记忆。
昨天的海鲜火锅,他和童修的锅底是他摘掉天心木手串做的,杂质剔除、灵气浓郁,给一个游魂野鬼吃就像是吃了十全大补丸。看中年男子的脸色就知道,昨天是脸色苍白、眼下青黑,像是个中毒很深的瘾君子。今天看,脸色依旧苍白,眼下的青痕淡去,像是熬夜两三天的后果。
中年男子昨天对他自己的死亡还毫无意识,今天却慢慢恢复了神智!
拨开迷雾,中年男子眼中的迷茫逐渐散去,变得清明,紧接着出现的便是痛苦,“我还有很多海鲜没有吃过呢,听说深海里面好吃的更加多,大型乌贼的肉不知道啥样,我怎么就死了呢,呜呜呜……”
“……传说冥界有三途河,三途河有条分支与人界的海相连,那条分支出产很多鱼类,应该算是海产吧?”
中年男子眼前一亮,“会好吃吗?”
“不知道,我又没有尝过,你试试就知道了。”
“太好了,看来死得还挺值得的。请先生帮助我去阴间吧!”
“……”秦和宜真是要败给中年男子了,怕死是因为没有海鲜吃,听说冥界有没有见过的海鲜恨不得立刻就死过去,“你叫什么?知道自己怎么死的嘛?”
“我叫赵明南,h城本地人,以前一直给人打工、在大酒店当总厨,三年前攒够了钱就在海鲜街那边租了门面,准备开一家海鲜楼,名字叫做一品。”中年男子,也就是赵明南站了起来,老老实实地说道:“房子装修好了准备开业的前一天,我去了一品楼再看看,后来……”
随着赵明南的回忆,周围的环境变了,不再是村子内的泥土路、平整的农田,而是变成了一个亮堂的饭店大堂内,秦和宜朝窗户外面看了一眼,太阳高悬于顶,是中午。气温也高,走在街上的人身着短袖短裤,撑着遮阳伞。秦和宜脱去了运动外套挂在手臂上,他能够感知到记忆中的温度、触感、味道……凡是主人公感受到的一切他都能够感受到。
这是他第二次被拉入记忆中,第一次是山药精前辈主动将他拉进的记忆中,这一次是赵明南无意间开启的记忆空间。
“新鬼也会有这个能力?”
“大概是你默认接受委托吧,巫族有沟通天地的能力,能够自主进入‘委托人’的记忆。你的修为更进一步了,现在应该有练气六层了吧。”九歌鼎能够被带进记忆中来,是因为就在秦和宜的身上,他虽有灵,却也能够算作是无意识的物品,只要是秦和宜身上的东西都可带进去。等以后秦和宜修为高深了,就连人也可以带。
“按照普通人类修士的来算,应该是练气七层。”
“嗯?”九歌鼎定睛,真的是练气七层,“……天啊,才过多长时间啊,我主人当初修炼的速度都没有你这么快的。”
“巫族受天地庇佑,有自己独有的修炼方式,那位纯血前辈肯定是遭受过什么,才导致修炼速度缓慢的,照理来说他修炼的速度要比我快好几倍。”巫族与天地同寿,有漫长的生命来累积修为,因此他们不会去算自己修为到了什么程度,没有等级划分。受天地庇佑的他们学习什么进展都超级迅速,修炼更是不在话下,以前秦和宜初入修真、是个菜鸟,啥啥啥都不懂,还问过很外行的话。
还记得是他初开鲤堂,但做出来的牛肉并不能够给普通人吃,他就问过九歌鼎解决办法,九歌鼎对他说,修炼到金丹期就行,那时候秦和宜还表示金丹期很那做到,他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都不可能开出正常的鲤堂了。
但随着修为的提高,对传承继承的愈多,对巫族了解的加深,让他明白到,普通修士的金丹期在巫族面前根本不算是什么啊。
“对了,我的主人年幼时受过伤,筋脉受损,是被当成废材带进修真大派当杂役的。”在九歌鼎看来自家主人,那位唯一的纯血巫族,肯定是样样都要比秦和宜好的,比不上的那也是因为有不得已的原因。虽然秦和宜也很好啦,但一直克扣自己的零花钱!
“嘘,别说了,赵明南下来了。”
“他又听不到我们说话。”
“但你会打扰到我。”
“……”九歌鼎闭嘴,飘到了秦和宜的肩头看起了赵明南的记忆。
一品楼是个很大的饭店,两层楼、上千平米,推开大门进来便是大堂,大堂一侧是上去的二楼。赵明南满面红光的从二楼上下来,肥硕矮胖的身材因为心情好,走起路来一点儿都不累赘,反而脚步带风、步履轻快,样子都要比秦和宜见到的年轻许多。
赵明南身后还跟着三四个男男女女,统一穿着黑色的制服,应该是酒店的员工。赵明南边走边回头跟他们说着什么,满面带笑。
他们还没有彻底下来呢,一品楼的大门就被推开,七八个黑衣男子簇拥着一位身穿白色休闲服的男人,男人的面貌是模糊的,应当是赵明南的记忆中对那个男子所知不多。毕竟是赵明南的记忆,秦和宜所看、所听都是赵明南记忆中保存下来的东西,记忆这玩意儿是会随着时间产生变化的。
再艰苦的岁月在记忆中也会变得模糊,有了甜蜜;再美好的记忆也会随着时间淡忘,带上悲伤;再重要的人都会记不清、再重要的事也会面目全非……不能够相信记忆,记忆是人为加工过的事实,透露的只是记忆人本身的所见所闻所思,身处其中的秦和宜必须靠着自己来判断。
就像是山药精记忆中的桂花饼,事实上那并不是桂花饼、而是桂花虾饼一样。
“客人对不起,我们还没有营业呢。”赵明南笑着和推门进来的人说道。
走在前面的一个黑衣人,一脸冷漠地说道:“房子我们要了,趁早搬出去。”
“啥?”
黑衣人从拿在手上的包里面拿出一份合同,正面竖着给赵明南看。这一幕在赵明南的记忆中不断放大,也间接地让秦和宜看得清清楚楚。合同上白纸黑字的写着,这房子卖给了别人,有房东的签名、印章,购房者是个叫做叶期的人。
“不可能,我和房东签订了十年期,有正式合同。”
“那份合同作废,钱会还给你。”
“不可能,不可能。”赵明南疯狂地从楼梯下跑了下来,却没有接近黑衣男子就摔倒在地。
紧接着整个梦境开始天旋地转,周围的一切开始变模糊,有个身着白衣的人趴在赵明南的身上,头埋在他的脖子处。只见赵明南的眼神开始涣散,逐渐失去了生机。周围是人群恐惧的大叫,血腥味越来越浓,随后一切归于黑暗。
记忆就此结束,黑暗逐渐从身周退去,秦和宜的视线中重新出现了村子的景色,天已经大亮,有去田里干活的人从秦和宜身边经过,还好奇的看了他好几眼,大概是好奇他为什么要站在路中间一言不发、一举不动的。
现实并没有受到梦境的影响,秦和宜的运动服还好好的穿在身上,就是意识从夏天突变到冬天有些无法适应。
秦和宜眸子转动,看到了眼巴巴看着自己的赵明南,赵明南见秦和宜看到了自己,连忙说道:
“大师,我刚才说着说着你就突然没有动静了。”
“没事,你的记忆我已经看见了,你是在一品楼内遇害的对吧?有人趴在你身上……咬你?”秦和宜并不好给那个趴在赵明南身上的白色身影定性,吸血还是吃肉,不好说。
“啊,不愧是大师,这个都知道的。”赵明南奉承了一下,“应该是吸血,我不能够动,耳目失去了作用,却能够感觉越来越冷,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再后来就是大师你唤醒了我的记忆,让我认识到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唉,原来世界上真有鬼啊,还以为人死如灯灭,就此烟消云散呢。要是我再晚一段时间遇到大师,估计就彻底成为世间游魂,永无轮回之日。”
不是每个鬼都能够被拘魂使带回冥府转世投胎的,为什么要有丧事、哭灵等等,那都是身后人唤来拘魂使。
赵明南父母已无,也没有兄弟姐妹,一辈子都奉献给了海鲜餐饮,四十来岁也没有结婚,更无子女,他死了便是死了,成为孤魂野鬼。
“我会超度你,让你转世投胎。”找到尸体,为他烧上一把纸,便可。
“多谢,多谢。”赵明南千恩万谢,没有想到他老赵活着的时候千难万难,死后竟然能够找到贵人。
贵人究竟有多贵,秦和宜也无法按照一市斤多少钱来给自己计算吧,反正秦和宜知道他还没有达到赵明南口中的大师标准。为了完成赵明南转世投胎的委托,他肯定要深入一品楼,可是一品楼的邪祟情况如何尚未明了,他一个练气七层的菜鸟对付不了啊。
今日上午男主角的戏份不多,童修中午还回来吃饭的,吃饭的时候童修就觉得秦和宜眉头微蹙,似有心事,吃完饭后就拉着秦和宜回了房间,具体询问。
秦和宜本想将赵明南之事对童修隐瞒部分,但童修一句话触动了秦和宜的内心,他说:“我们是一体的,是一家人,你要是瞒着我去做了什么事情、出了什么事,你认为我会原谅自己吗?”
秦和宜只能够如实相告,但有意弱化了一品楼内邪祟的危险程度,因为不说他,就连九歌鼎都摸不清楚邪祟的情况。要是厉害的邪祟,大白天的也会有邪恶阴毒的气场,晚上就别说了。可一品楼内的邪祟,白天的时候全然看不见,而晚上的时候却似雾状的黑纱。
“等你工作去了,我就开车去一品楼看看,大白天不会有事的。”
“不行,我也要去。”
“你下午还有戏。”
“……白天真没事儿?”
“白天肯定没有。”
童修提高了声音,“那你还说到了晚上也不危险。当我三岁小孩儿啊,白天没事,相反的晚上肯定有事儿。晚上一定不!准!独自去!”
“……”秦和宜沉默,这个只有白天去观察了之后才可以决定,“我保证,要是晚上有行动一定告诉你。”
“要是晚上去,我也一定要去。”童修深恨自己没有努力修炼,想当然的将外面的世界也当成了抱月镇,最多出现一个类似于千年老妖精山药精一样的。他是天真了,外面比抱月镇可怕得多,头一次听说的邪祟、头一次见到的鬼……他自认为和秦和宜只是普通人,会一路普通下去,就连血脉传承都没有彻底的了解,现在想想自己简直幼稚的可怕,以二人的身份,怎么会是普通人。
他最大的敌人还是古武世家童家,竟然也不提高自己的实力,还说什么复仇回去,简直是可笑。抱月镇闲适的环境让自己放松了,秦和宜全然的呵护让自己懈怠了,全然忘了自己也要负起责任、承担起包袱,而不是让秦和宜一个人面对。
深吸一口气,童修让自己平静下来,认真地看着秦和宜,“我不是胡搅蛮缠不懂事,我不想让你一个人面对危险,虽然我修为不精,却也是个半妖,面对危险的时候我也能够帮上忙。”
秦和宜还在犹豫,但童修继续说道:“以后危险说不定更多,古武世家究竟如何我们也不知道,别说他们达不到筑基期的修为还只是凡人不是修士,几百年的积累总有他们横行的道理。你把我保护得太好,我什么都没有面对过、不知道如何应付,一旦我独自一人的时候遇到了怎么办,以前能够给我泼化尸水,以后说不定直接扔天雷了!”
“我不会离开你左右。”秦和宜从床上站了起来,握住童修的手,一想到还有古武家族童家对童修虎视眈眈,他就忍不住戾气涌上心头,留着这个隐患太危险了,一定要加强实力,将隐患彻底铲除。
童修无奈地笑笑,“总有防不胜防的时候,你应该让我面对风雨。”
秦和宜深吸一口气,深知童修说的对,只能够点头,“去可以,但是不能够从我视线里内离开,最好不要离开我身边哪怕半寸。”
童修露出灿然的笑容,“当然。”
不打无准备之战,在对敌之前当然是知己知彼方可百战百胜。秦和宜从来不是冒进贪功之人,以前工作的时候,每当主持设计一款游戏,他都会在之前做好详细的市场调查,了解市场动向之后才会动手。别看鲤堂没有招牌菜,但他也是设想好风格的,现在就讲究个纯天然、无污染、适应大自然,他就想着跟着四季做菜,结果就别提了,反正鲤堂现在还处在负营业额的状态中……
这回也不例外,秦和宜送了童修去摄影棚,让他别担心,大白天的不会有事儿,就驱车去了一品海鲜楼。
一品海鲜楼的装修风格富丽堂皇,两层的海鲜酒店位于海鲜街的一幢商业大厦旁边,是整个海鲜街最好的地段,坐北朝南、门前喷泉游鱼,是聚财纳宝的格局。
“我当初看中这儿就是想着水生财、财聚宝,这才想方设法的租赁下来。找了人、牵了线、花了钱,订了十年的租约,本想着大干一场,却遇到……唉。”赵明南摇头,不胜唏嘘,人生不如意十有*,却更像是失意人的自我安慰。离成功也许就差临门一脚,却阴阳两隔,他大概是一辈子都无法实现拥有一家自己的海鲜楼、做出全世界最好吃海鲜的梦想了。
秦和宜散去眼中灵力,隔了一条马路观察了一会儿一品楼。
白日的一品楼在他的视野中是灰色的,因为人来人往、汇聚了太多的人气,像是酒店、宾馆、商场等等的气都是灰蒙蒙、不甚清晰的,一品楼气运的表象如此看来也算是正常。但联想到那日黑夜中所见,黑纱一般的雾状黑气再浓厚一点儿就要冲破天际了,那白日的一品楼正常了反而更加不正常。
“会不会是邪祟走掉了?”秦和宜咨询见多识广、阅历几千年的九歌鼎。
九歌鼎缩成纽扣状落在秦和宜休闲夹克的领子内,“邪祟消失有两种可能,其一被收服灭杀掉了、其二化成人形为害一方去了。目前所知,没有第三种可能。”
灭杀降服动静很大,不可能没有任何蛛丝马迹,这一点暂时性排除。而化成人形为害一方,那就是冲天的邪气,血腥浓郁到普通人也能够感受到了,这一点彻底排除。究竟为何,白天看不出任何蹊跷,怕是要晚上查探了。
“一品楼以前发生过不好的事情吗?”秦和宜问。
赵明南摇头,“不怕你说我迷(信),做生意的都有点儿的,我确定租下这里就仔细地调查过,也请法师来看过,这儿我可以保证很干净的。”
“嗯。那我们进去看看吧。”又看了一眼一品海鲜楼,下午一点多了,依然有人在一品海鲜楼内进餐,临街的地方都是窗户,可以看到里头人头攒动,很是热闹。
“好。”赵明南捏了捏手,故地重游,却以现在这种方式,真是令人唏嘘不已。
据赵明南说,他是三年前的夏天出的事儿,秦和宜翻阅过的三年前的新闻,没有一条报道过三年前海鲜楼的命案。也让九歌鼎侵入警(方)系统查看过,也没有任何接警记录。工商局也查过,现在的一品海鲜楼在一位名叫叶期的人的名下,而叶期是一位成功的地产商。
推开大门进去,穿着黑色套裙的服务员就迎了上来,“先生是过来用餐嘛?店里面新推出的鸳鸯锅特别好吃,先生要是有兴趣可以尝试一下的。”得到秦和宜肯定的答复,服务员笑容更加灿烂,“那问先生几位呢?”
“我一个人。”
“哦哦,先生难道是过来打前站试吃的嘛,我们这儿的饭菜绝对会让您满意,环境优美、气氛舒适,绝对是个谈天说地、联络感情的好地方,先生完全可以放心带着朋友过来的。”服务员拿着一本丝绒封面的菜谱在前面引路,精致的面孔上笑容一直甜美,“先生这边请,小心台阶,一个人的话坐我们一楼靠窗的位置吧,还能够看看外面的风景呢。”
秦和宜点头,和赵明南记忆中的一品楼相差不大,推开门进去就是大堂,左手边是等位区和向上的楼梯,右手边是一楼的餐饮区,餐饮区的中间是的四人、六人、八人的位置,长桌、圆桌都有,做了褐色的栅栏隔断,美观大方,既保留了个人吃饭的*,又能够感受到大堂的热闹气氛。
两边是两人、四人的位置,适合于小情侣和朋友、闺蜜之间小聚会,秦和宜被带着就是去靠窗的小餐位。有四根粗大的水泥柱立在餐饮区内,围着水泥柱放着调料盆,那里是调料区。
坐定后服务员将菜单给了秦和宜,问道:“先生要什么锅底,我们这儿推荐有……”
听了一串报菜名,秦和宜点了点其中新推出的小份鸳鸯锅,一侧是经典海鲜锅、一侧是酸辣锅,又点了几个涮菜,“好了,就上这些。”
“好的,先生。”
不说一品楼暗藏的秘密,就说它的菜色就很值得秦和宜学习,有机会真想将各种锅底都尝试一遍,然后在家里就可以做给童修吃了。
赵明南坐在秦和宜的对面,看着熟悉又陌生的地方,心情复杂,“他们竟然没有改变装修风格,就是多了四根柱子,把我规划出来的调料区改了。我想走中高端海鲜餐饮的,走的就是富丽风格,从设计到规划,到每一块砖的摆放,都亲自参与,它就像是我的孩子,但现在这个孩子却养在了别人手里,说不定还成了别人蓄养邪物的地方,真是可恶。”
秦和宜说道:“你能够感应到身体的位置吗?”
魂体是可以感受到肉身的位置的,那种微妙的联系是相处几十年带来的默契。
赵明南茫然地四处张望,“好像就在这里,但是我感觉不到具体位置。”
“估计是酒店内人多气息杂乱,影响了你的感觉。”处于一品楼内,秦和宜感觉样样都很违和,空气中仿佛有着什么东西在调动着人们的情绪,让快乐的、高兴的、悲伤的、气愤的……情绪都展现到极致,他成了所有人中最清醒的一个。
看来,晚上一定要来一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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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饭磨磨蹭蹭吃了一个小时才吃完,还吃的不多,秦和宜就略微尝了尝锅底的味道。经典海鲜锅和他做的略微有些相似,就是少了海带汤做基地,但里面多放了几种蔬菜,比如洋葱、芹菜等,所有吃起来也不是很油腻。酸辣汤相较于经典海鲜汤来说比较出彩,味道酸辣平衡、麻辣适中,里面的酸是由几种不同的番茄、酸果制作而成,是混合的酸,而辣起着调酸的作用,让味道更加复合。
秦和宜想,他应该可以做出味道差不多的锅底来,有机会做给童修来吃。
九歌鼎立在秦和宜的身边,百思不得其解地说道:“一品楼内的气息很奇怪,像是有什么在刺激着凡人的情绪。可又没有阴邪之气,和那天晚上看到的完全不一样啊。”
“也许是晚上才会出来的怪物,今晚过来查探一下就知道了。”
“别。”九歌鼎否定了秦和宜的提议,“别想着带两根棍子、几把菜刀就可以搞定邪祟,我给你一把武器,你在传承中找功法修习,能学会多少是多少,也算是有个依仗。要不是你与赵明南结下了因果,我是真的不想让你趟这趟浑水,太不安全了。”
“我会注意的。”
“嗯,最好是这样。”
赵明南不愿意离开一品楼附近,秦和宜又不放心他待在一品楼内,就让他去了隔壁的商业大厦内。
回去后,还没有到饭点,姜叔姜婶在准备晚饭,今天晚上吃萝卜饭、红烧鸡块、冬瓜排骨汤、蚝油生菜、韭菜炒鸡蛋和每人一块卤豆腐。姜婶做的萝卜饭里面主要放了胡萝卜,还搭配着香菇、海米、五花肉和包心菜,既可以当菜又可以当饭吃,胡萝卜会吸收掉五花肉内的油腻,但无可避免的萝卜饭依然比较油,想要保持身材那就比较惨了。
还好剧组没有人刻意减肥节食,女主角姚卿更是有着令人嫉妒的吃不胖体质,美味食物随便吃。
昨天的海鲜锅聚餐发生了秦和宜和童修自爆恋情的事儿,姜叔此刻见到秦和宜,表情怪怪的,说话做事都显得有些躲避。反而是姜婶很放得开,她还说了姜叔来着,两个年轻人不偷不抢谈恋爱怎么了,又不碍着自个儿,干嘛躲躲闪闪的,多让人讨厌,再说了,两个帅气的小伙子在一块儿还挺养眼。
“姜婶做的萝卜饭好香,我在家用萝卜干做过,做出来比这个油。”秦和宜围上围裙,准备给童修做冬瓜排骨汤的泡饭,他并不是每天都会在三餐的时候给童修开小灶,就像他自己也吃着姜婶做出来的一日三餐一样。虽然自己开火做饭也不会有人站出来说三道四,但总归麻烦了一些。
“用新鲜的萝卜做了比较好吃,会吸收油腻的。不过说到干萝卜,我这儿还有一些干萝卜丝,明天给大家做干萝卜丝烧红烧肉吧。”
“大家又有口福了。”
“小秦太谦虚了,昨天吃了你做的海鲜火锅,那是相当的好,到现在还在回味呢,以后怕是不想再吃别的火锅了。实在是太感谢小秦了,肯教会我做,也不知道怎么报答你。”
“姜婶一片慈母之心,我不会拒绝的。”要是他妈肯回头看他一眼,也许处于叛逆期的他不会那么偏激了,唉。
姜婶见秦和宜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说起了别的。见他戴上了围裙,问道:“小秦这是要做啥啊?”
“看到排骨汤想着给小童做泡饭吃。”
“你们感情多好啊,我们家那老头子从来就不知道浪漫是啥,整天的柴米油盐生生把我熬成了老婆婆喽。”姜婶摸着自己的脸,粗糙的手、泛黄的脸,早就不是年轻时候的摸样了。
“可姜叔多听姜婶你的啊,过日子也就是个平安喜乐、顺顺利利,轰轰烈烈的爱情都是电视里面的演的。”秦和宜很享受现在谈话的过程,会让他产生一种他和童修已经是老夫老夫的错觉,和街坊邻居闲话家常,说着年轻时候的琐碎小事儿。秦和宜煎着荷包蛋,他想,长长久久不会停留在错觉上,他会将之在生活中实现,永永远远。
冬瓜排骨汤是现成的,白米饭倒是没有,电饭煲二十分钟就能够出一锅新鲜的米饭。汤泡饭很简单,煮开的汤里面放上米饭就可,但要做的好吃却又不容易,越简单的饭菜越是考验手上的功夫,米粒吸收汤汁的同时必须控制好时间和火候,不能够让里面的排骨肉过酥变得口感软绵,又不能够让冬瓜变成软烂的碎块。
怎么控制火候对秦和宜来说并不难,他拿过木勺将米饭捣碎放入汤中,看着米粒的变化决定火候的大小和时间的长短。喜欢硬实一些的煮时间短一些、喜欢软糯口感的就煮时间长一些,出锅前撒上白胡椒粉、葱花,滴上一点麻油,再将事先煎好的荷包蛋埋进汤中,一碗鲜香肆意、简单快捷的汤泡饭就做好了,又有菜又有饭、还有汤,简单的米饭吸饱了肉汤膨胀开来,咬一口仿佛在嘴巴里炸裂开似的,让人超级有食欲。
秦和宜没有在煮的时候就将荷包蛋放进去,是因为油煎的荷包蛋本身就很有鲜味,下清汤面的时候放上一个荷包蛋还能够调汤呢。放早了反而就抢走了排骨汤的鲜香,得不偿失。
秦和宜是和姜叔一起走的,姜叔尴尬,一路上有的没的找话题,其实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但感觉不说啥会显得更加尴尬。还好路不远,十来分钟就过去了,秦和宜和姜叔打了个招呼进去摄影棚的时候,明显听到了身后姜叔松了一口气的声音。
童修和导演打了个招呼,说不定这两天他要请上半天假,就想着在请假之前尽量赶赶戏,所以秦和宜来的时候他还在摄像机前拍摄着与关海的对手戏。穿着破旧的t恤仰着头,言语激动地说着台词,畅想着地下王国的建设,发展得吸引很多地上人过来定居,关海目露担忧地听着,在电影中,老人是个悲观主义者,什么都往最坏的一方面想。
这一等就是半个多小时,还好保温桶的质量很好,吃的时候还是热的。
童修吸溜了一口汤水,“嗯,好香,还是秦叔叔做的合乎我的胃口啊,姜婶做的饭菜油都太大了。”
秦和宜给他夹了一块冬瓜,时间放长了,冬瓜都面了。“今天放的时间长了,冬瓜不是你喜欢的脆口的,只能够将就着吃了。”
“没事儿。”童修吃掉冬瓜,把食物吞咽下去之后说道:“这回拍戏好多了啦,还有你在旁边照顾我,以前拍戏的时候吃的盒饭放时间长了,肉菜上面的油都凝固了,肚子饿还不是照样要往下咽。”
秦和宜都没有听童修说过以前拍戏的事情,这是他头一次听。“难道没有特别一些的照顾吗?”比如剧组的私厨之类,他有一次无意中看娱乐新闻上面好像有提到过。
童修撇嘴,“那是剧组待遇好,有些大制作、经费多,照顾演员的会这样,大多数还是吃盒饭。而且就算是有厨师进组的,但自己错过了饭点总不能够让人家再回炉给自己做一份新的,只能够吃冷菜冷饭,萌萌倒是会帮我用热水温着,但和刚出炉的完全不一样啊。”
“小童,你不是公司里力捧的吗?”秦和宜惊讶,童修之前成什么样网上搜搜能够有一堆帖子吹捧,难道不是公司当宝贝一样捧着的吗?
童修无奈地耸肩,“华宇不允许艺人耍大牌,剧组里的其他人什么样子、我们就要什么样子,天冷的时候就是多带一个小太阳都要跟经纪人申请的。”
秦和宜心疼地摸摸他的脸,擦掉沾在嘴角的汤汁,“可我看你出行的时候带的人很多啊。”
“这又是华宇不想让人说自己苛待艺人啊,反正做着那啥还要立牌坊的。喂喂喂,别把手指塞进最里面好不好!”绯红爬上了童修的脸颊,小声嘀咕,“这不是引人犯罪!”
秦和宜弯了弯眼睛笑着说道:“就想尝尝小童嘴边的汤味道会不会更好。”
“……”童修觉得心口中了一箭,砰砰跳得厉害。晃了晃脑袋,他立着眼睛故作凶巴巴地看着秦和宜,“你不准转移我的注意力。”伸出食指点点他的胸口,眯着眼睛问:“你不会晚上趁着我赶工的时候偷偷去吧?”
秦和宜抬手做投降状,“天地良心,我绝对没有这种想法。”
童修满意地点点头,“这就好,等你确定好了什么时候去记得要提前和我说一声,我好喝导演请假。美食一起共享、危险一起闯、困难要一起扛,我们是一家人,知道吧。”
秦和宜点点了他的鼻子,“知道了,我的小家人。”
“切,自己很老吗?”
“那你一直喊我喊秦叔叔。”
童修狡黠一笑,“这是爱称。”
爱称是啥,就是只有爱人才能够称呼的,秦和宜觉得以后都不想让小朋友喊他叔叔了,因为“秦叔叔”是童修对他的爱称,有些无理取闹的感觉啊。
童修还要继续赶工,为了不拖剧组后退、又为了让秦和宜看到自己的决心,他决定努力工作。
回去后,秦和宜洗漱完毕坐到靠窗放置的竹制沙发上,沙发上放着格子棉坐垫,背上也有同款的靠垫,不然冬天坐在光(裸)的竹制沙发上太冷了。他和童修分到的是二楼东边的房间,农村的房间普遍造得大,大大的窗户下面放着沙发、茶几,一张大床床头靠墙放在中间,在旁边就是一个立柜靠墙放置,很简单的家具摆放。房间内唯一的电器就是正对着床的挂壁式电视机,连独立的卫浴都没有,卫生间在二楼的最西边,公用。
因为是自家的房子改造成的民宿,并不像酒店宾馆那样样样讲究,有一种回老家到姨妈家住几天的感觉,很亲切。大概这就是为什么近年来民宿兴盛的原因吧,感觉不一行。
秦和宜拿过遥控器调小了电视音量,对着好整以暇坐在大床中间看电视的九歌鼎说道:“让你查询的事情有结果了吗?”
九歌鼎换了一个姿势改为正面对着秦和宜,虽然除了他自己,其他人还真不好分辨周身花纹一样的鼎身究竟哪一个才是正面。“查好了,那天跟着赵明南一起去一品楼的一共四个人,分别是某李、某张、某齐、某方,有h城本地人、也有其他过来打工的,都是失踪状态。赵明南遭受袭击过后不久,他们的家人对外的说法都是在外面打工、赚大钱,后来得到了一笔钱纷纷搬离了居住的地方。只有一户人家报案说人失踪,但得到钱之后也销了案。”
“看来幕后之人有钱有权有势啊。”
“还有那个叫做叶期的人查不出什么,看着像是很正派的企业家。”
利用好网络,能够知道很多很多消息,九歌鼎就是能够在网络世界畅游的大杀器。
“嗯。”秦和宜点点头,也不知道杀害赵明南的人和一品楼的邪祟有什么关联?线索太少了,而且他的主要目的也不是要找到幕后之人,他只要找到赵明南的尸体就行。赵明南的心愿是投胎做人,而非报仇雪恨。“什么东西会吸血?吸血鬼,僵尸?赵明南关于他自己怎么死的根本就不知道,记忆中模糊一片。”
“也有可能是修炼歪门邪道的人。”
“也对,杀人的也有可能是人。”秦和宜说道:“你要给我的武器呢?”
“等会儿。”九歌鼎在鼎里面翻找了一会儿,找到了要给秦和宜的武器。“我拿给你,也不知道你用着顺不顺手。挑选兵器那也是要看缘分的。”
在秦和宜的眼中,幽蓝色的手柄缓慢从九歌鼎的鼎口处升起,随后是同色系的刀身,刀身的颜色由幽蓝色逐渐变浅,到了刀尖已经变成了纯粹的冰蓝色,通身散放着寒气,是一把高足有一米五、通身冰寒的长刀。
刀身上无任何花纹刻印,刀刃处也不见锋芒,却让人感觉厚重大气、锐不可当。
“寒霜刀,由一整块极地万年寒铁打造而成,造型脱胎于主人的青霜刀,你试试能不能驾驭它。主人打造完成之后就一直没有使用过,说是要为它寻找有缘人,后来发生变故,就保存在我身边至今。”
秦和宜耳边哪里还有九歌鼎的声音,全身心都系在了寒霜刀身上,伸手握住刀柄,一股寒气袭了上来,手上起了一层寒霜,秦和宜整个人都激动得战栗起来。哪个男人没有热血梦,清冷如秦和宜也幻想过成为超级英雄拯救全世界的,但此前作为普通人,接触最多的武器大概就是菜刀了。
此时此刻,一柄真正的冷兵器摆放在他的面前,让秦和宜冷静的内心充满起伏、血液都开始沸腾起来。
武家说刀剑有灵,会认主,此话很有道理,好的刀枪剑戟等等都是有着自己的傲气的,并不会甘心臣服在泛泛之辈的手下。寒霜刀也是如此,在秦和宜的手中发出“嗡鸣声”,想要挣脱。
秦和宜牢牢地握着,血脉沸腾,整个人染上一层金辉,就像是巫族人的血液一般的那种颜色。渐渐地寒霜刀不再挣扎,安静地待在了秦和宜的手中。
“它是你的了,主人在炼制寒霜刀的时候在里面加上了自己的血液,只有同为巫族人才能够拥有寒霜刀。”
秦和宜翻来覆去地看着寒霜刀,眼神炙热到童修都会吃醋的程度。握在手中做了几个劈砍的动作,平静下来的秦和宜皱起眉头,他并不会刀法。
秦和宜的身体素质相较于许多普通人来说要好上许多,跑上3000米都不带大喘气的,但并不代表他就会武,最多大学时代体育选修课选了散打,后来又感兴趣练过一段时间。
看秦和宜在如何使用武器上犯了难,九歌鼎好心提醒道:“在传承中找一找,有没有适合你的功法。”
“知道了。”秦和宜将寒霜放在身侧,自己盘腿坐下、闭上眼睛,意识沉入识海,仿佛一片汪洋的识海一望无垠,有无数的血脉传承在其中安静地沉沉浮浮,等待着秦和宜去挖掘探索。
不断在各种传承中穿行着,秦和宜终于在其中一个停下了脚步,只见孤山之上、残月之下,一位身穿青色宽袖大袍、头戴青玉冠的高大男子背着他而立,男子手中握着一把长刀。刀身通体冰蓝,上有深蓝色冰裂纹,散发着不可忽视的锐利光芒。
在月下,男子动了起来,或慢或快、或缓或急,带动着身周清冷的风形成团团气旋,劈砍斩刀刀都能够撼动日月。
秦和宜看的痴了,在识海中的意识随之动了起来,从一开始的跌跌撞撞、刻意地模仿到后来的顺畅自如、有了自己风格。
这么一练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在秦和宜感觉到忍受不住的疲惫时,孤山上的男子侧对着他站着,如金玉相击的声音说道:“万灵归宗刀法,善用之。”
“砰”秦和宜的意识被猛地推出了识海,身体随之软到在地上,陷入沉睡。
村子里养的鸡准时地亮起了嗓子,“咯咯咯”,一只叫,其他公鸡像是比谁嗓子更好似的,也纷纷啼鸣。秦和宜按着头从床上爬了起来,掀开被子,对着立在床头的九歌鼎说了一声,“谢谢。”
“不用谢。”
秦和宜昨天是在地上进入识海的,而早晨起来在床上,身上还盖着被子。童修还在摄影棚努力奋斗,其他人又不会进入他的房间,能够帮倒忙的就只有九歌鼎了。
寒霜放在沙发上,秦和宜走过去拿了起来,很沉却很趁手,刀仿佛成了身体的一部分。
鸡叫的其实挺早,夏天还好,叫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冬天的外面却还是的漆黑一片。秦和宜没有开灯,黑暗中唯一的光亮就是寒霜散发出来的幽蓝光芒,冷彻至骨的感觉。“我怎么带着寒霜?回家过安检都过不去!放在你那边吗?”
九歌鼎给秦和宜解惑,“它已经认你为主,你滴一滴血上去,就能够收到丹田之内,此后寒霜就会成为你的本命法宝了。”
秦和宜不待他解释何为本命法宝就用寒霜的刀刃划破了手指,一滴泛浅金色的血液滴在了刀身上,被寒霜吸收,随之而来的是秦和宜对它有了更深刻的感受,仿佛是身体的一部分一般。
意识一动,寒霜就被收入丹田。
趁着天还没有亮,秦和宜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取出寒霜练习万灵归宗刀法,刀刀带风、冷冽如冰,就像是秦和宜初给人的感觉,清冷疏离。巫族的学习能力可怕,只是在识海中学习,便会融会贯通,秦和宜现在缺少的便是实战。
…………………………
夜深,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了海鲜街商业大厦的旁边,早就有个影子在那儿焦急地等待着,看到车子停下,秦和宜和童修从上面下来,赵明南马上迎了上去。
“大师你快看。”指着一品海鲜楼,赵明南情绪激动地说道:“您让我留意的我已经留意了,一品楼晚上不会留人值班,全都走光了。而且我对身体的感应强烈了,比白天强。昨晚我就感受到了,现在也是。”
秦和宜点头,视线落在的一品楼的建筑上,从接近一品楼之后他眉头就没有松开过,如果他没有看错,那天夜晚如同黑纱一样笼罩着一品楼的黑色雾状邪气变得浅薄,像是被什么抽走了一般。
“有人先动手了。”九歌鼎说道。
“嗯,走吧,如此来我们也安全一些。”至于其他,暂时还无能为力。此次来,他是来完成赵明南转世投胎的愿望的,而非为了拯救苍生消灭邪祟的。
一品楼的大门紧闭,但赵明南作为前主人、又在昨天白天观察过,知道晚上怎么进去,绕到后门有个通风口踹开就可以进去了。通风口安装得并不牢固,秦和宜用力踹了两脚就松动了,再猛地一踹,便彻底往里面掉,发出“哐哐哐”的声响。
童修压着嗓子,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吧?”在他的眼中,黑夜中的房屋都没有什么两样,邪祟他看不见,可是看不见的恐惧才更加可怕。握着水管贴在秦和宜的身后,稍微有些风吹草动心里面都发毛。童修脑子此刻还有功夫想,他肯定不适合拍恐怖片,那些布景就能够把他吓得够呛。
“没事,我设了阵法,没有人会注意到这里。”
“哦哦,那就好,你可别单独行动,两人一起。”童修壮着胆子,不让自己添乱的同时也努力地想要帮上秦和宜忙,但是颓然地发现,目前都没有需要到他的地方。
“小童把手伸过来,我们进去。”秦和宜一跃而上跳进了通风口,伸手给童修,童修一个借力,轻松跃上。
里面漆黑一片,童修打了个响指,大拇指和食指之间就捏着一朵水色的火花,那是他这一支灵鲤的天赋神通——水灵焰,属于异火的一种。有火照明的特性,却没有其他火烧灼的感觉,等童修修为精深,这小小的一撮水灵焰便能够将一头大象顷刻间化为灰飞,现在就只能够当做照明用了。
因为水灵焰的特性,属于冷光,可受控制,在邪祟出没的地方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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