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斯风黄酒的原产地
斯风黄酒的在后世的原产地,乃是浙江诸暨枫桥古镇。
在大明,最正宗的原产地自然便属京师的信王府莫属了。
毕竟这座王府之内,住着那个来自辽东关宁的少年将军之英灵,他生前最亲密的战友以及亲卫,也都于此驻守呢。
为的,就是完成那个少年英杰生前最后的愿望——保护我方信王。
当朝皇后都变着法儿找台阶让人传话了,重真当然也不能再摆架子。
他将大胖儿子交到周玉凰怀中,叫守在庭院内的黄晓腻打了满满的一壶酒,带着沈炼来到信王府门口,袁七等人便自发地将之保护了起来。
为了防止“当街刺杀”这种怪事儿再次发生,这些来自辽东的少年老兵们都身着厚厚的甲胄,走起路来铿锵作响。
这身甲胄叫作布面甲,围起来就像一辆围满了铁皮的坦克,可以将重真这个信王保护得很好。
华夏衣冠,从来不是像穿现代的短袖一样往身上一套就可以了。而是美观大方,步骤也略显繁复,充分显示出了华夏人对于衣冠的审美与尊重。
身甲、布带、护腋、护心镜、环臂甲、绑腿、头盔,配上武器,犹如天神下凡化身成的战士,威武不凡。
身为大明的信王殿下,重真自然也有着属于自己的一套,不但防御力超高,还金光闪闪的很是迷人眼,若是穿起来走在京师的街上,绝对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可惜他不爱穿,毕竟那真的很臊包,很容易让人产生嫉妒之心。
如果上了战场,也很容易成为那些后金射手的专门猎杀目标。
从进入京师一直到今日,这些关宁少年们跟着重真在新的战场之上摸爬滚打,虽然没有硝烟,但却经历了许多的质疑风浪。
得益于文化仍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个社会现状,每个人都已将自己代入了全新的角色里。莫说那些忠厚地近乎愚钝的,便连袁七这个稍微聪明点儿的,对于揭发这种愚蠢的念头,都是丝毫都不会产生的。
毕竟从龙之功,谁不渴望?大家伙儿加入关宁军,拼着性命保护辽东最后的一方狭长土地不被后金侵占,为的是什么?不就是留有一块生存的空间么?
重真一直坚信,自己身边所有的朋友当中,除了吴三桂,便没人会出卖自己。
关键这个惯会待价而沽的小子,也不是那种为了利益就会出卖朋友的人,只要这份利益是倾向于他的。
午门到了,老虎与黑熊仍然守在此处,让途径此门进入皇宫的心怀不轨者胆战心惊,每次都腆着脸与两只打招呼。
两个王者自然都是爱搭不理的,顶多就是抬起眼皮瞟上一眼。
那些极少数的行得正坐得直者,则无愧于心。说来也怪,每当这些人目不斜视昂首而过时,老虎与黑熊都会张开嘴巴低低咆哮一声,就像是在打招呼。
但即便如此,还是无人敢靠近这两只。
唯独看到重真这个信王的时候,庞大的两只会起立欢迎。
老虎掀着它那粗壮的胯儿,愉快地甩着钢鞭一般的尾巴,频率还很高。
这摇头摆尾的动作让重真觉得很无语,暗道:“铁定是二狗带坏了它。”
最让重真无奈的是,这么庞大的身躯,多大的年纪了,还总是喜欢人立而起,像小时候那样将两只前爪搭在自己的身上,踩出两个脚印来。
幸好重真足够健硕结实,才不至于被它推倒。
黑熊表达愤怒的方式是人立而起捶打胸膛,表达委屈的方式是人立而起捶打胸膛,表达喜悦的方式,还是人立而起,将厚实的胸膛擂得咚咚作响……
重真望着这两只外表凶猛,内心却比万恶的人类纯洁美好一万倍的,自少年时期便开始的伙伴儿,将双眼眯成一道缝隙,忧郁地笑了起来。
他突然有些怀念小时候与养父在一起窝在山里的温馨光景,想念与徐文长在极北之林进行超越人体极限的历练时光,想念在关宁军中那洒脱美好的日子。
与这些时日相比,看似身居高位的信王生涯皇宫生活,简直憋屈到令人发指。
“高处不胜寒,古人诚不我欺。可是,难道自己就只能扮演舔狗的角色么?不!老子绝不!”
重真突然有些理解魏忠贤在意识到权力受到威胁之后,为何会变得那般歇斯底里了。但他又觉得自己与权阉,还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他并不贪恋权势,一点儿都不贪恋。
只要这个世间太平,各国各族百姓相处融洽,人类的心中没有那么多的私利,从而也没有那么多的辛酸,他不介意带着老婆孩子,找一处深山老林,耕读传世。
只要有人能够百分百确保后金不会入关,中华大地无需历经被野蛮的铁蹄荼毒,华夏百姓无需经历“剃发易服”之惨痛,汉家不明不会故步自封。
那么他,也不是不能放下心中的执念,从此以后远离庙堂,远离江湖。
但是这可能么?不可能的!
这个世间最令人感到悲愤的,不是“我不犯人,人却犯我”,而是人犯了我,我却无力反抗,无处伸冤,无人替我主持公道。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帝王一怒血流漂橹!何需别人主持公道!”
重真经常以此勉励自己。他最憎恨的,就是挚爱之人受到伤害而哭泣的行为。
哪怕怒而复仇,血溅五步,打不过人家反被人家反杀了,也比这种懦夫般的行为,要好上很多很多。
重真手握“汝钦”宝剑,再一次穿越重重的宫殿与宫门,来到养心门外。
二狗老早就感受到了他的气息,却没有站起身来欢迎,而是仍旧趴在地上。
它不像别的大黄狗一样喜欢挡在路中间,只是选了宫墙的一角,阳光能照到的地方,默默地蹲守着。
它那虎头虎脑裂开狗嘴无声咆哮的架势,倒是越来越有王者的气息了,唯独破坏这一威严的,大概便只有那一身尚未完全褪下来的烧焦狗毛了。
“这个世道,老虎活得像一条狗,一条狗倒是有了老虎的王者之风。”重真心生感慨,蹲下来摸摸二狗的头。
二狗用硕大的脑袋拱拱他的身子,还伸出舌头舔舐。
重真便知晓,二狗仍是那条二狗,自从认定了自己这个主人之后,它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给别人看的,都是为了保护它的大哥——他,来自辽东的黄重真。
重真感觉到它兴致不是很高,便看向沈炼道:“它怎么了?”
沈炼道:“昨儿晚上您不在,狗哥一夜未眠,巡了一夜的逻。”
“好吧,辛苦了,兄弟,你先补觉吧。”
重真轻抚二狗的脑袋,便起身进入养心门。
望了望角落里最先被阳光照到的茅草庐,重真做了一个深深的呼吸,便沿着自己亲自铺就那条鹅卵石道路,抵达了养心殿外。
殿门开着,天启坐在殿内裹着厚厚的裘衣,一脸无辜地望着他。
重真的心没来由的就软了,轻叹一声,便跨入了殿中。
天启的老婆真的很优秀,居然亲手包了重真最爱吃的饺子,居然还有韭菜馅儿的,也不知道这大冷的冬天,这位皇后从哪儿割来的韭菜。
重真一点都没有客气,一口咬下去,馅儿汁儿就全都冒在了嘴里,唇齿生香。
三十个皇嫂亲手包的硕大饺子下肚,所有的负面情绪便都被温暖而又美味的食物,给挤压到身体外边去了。
重真还伸出手指弹了弹,将他们弹到了九霄云外。
天启才只吃第三个,筷子上还夹着半只,看着重真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便下意识地将自己的盘子也推了过去,如很小时候兄友弟恭般说道:“还没吃饱吧?给!皇兄这里还有,皇兄胃口小,你还在长身体,多吃点儿!”
重真也不客气,拦过来便一口一个,却并未全部吃完,而是给天启留了两个。
张皇后细嚼慢咽地陪着兄弟俩吃了两个,这才抬头瞅瞅这个,又瞅瞅那个,就像在打量被自己吃进肚子里的饺子那样。
斯风老酒从酒葫芦里汇成一道棕红的瀑布倒入杯中,天启食指大动,未等酒线全部注入就举起了杯子,使得些许的老酒洒在了桌案上。
重真没有舔桌子的习惯,天启也没有,他陪着笑脸与重真碰了碰杯子。
棕红的斯风老酒映着从窗户纸上透进来的微弱晨光,显得很是迷人。
用开水烫过之后,喝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天启“吱溜”一声就灌进了嘴巴里,细致地品味之后,才舍得咽进肚子里,温暖着他那已然开始复春的胃,才只得意忘形地展现出一个意犹未尽的表情,被张皇后轻轻一瞪眼,便尬笑起来。
重真微微仰头便将小酒杯里的温热老酒喝完,沿着舌头上的味蕾便吃进了肚子里,笑道:“皇兄何时养成了喝早酒的习惯?”
很少插嘴的张皇后没好气地说道:“很早就学会了,瞒着你呢。”
天启尬笑道:“就一杯,早上就一杯,中午和晚上稍微加点儿量,太医们都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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