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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这……好像是被蛇咬了!


果然,天还没亮,陈华老人就挨屋敲门,让他们赶紧收拾收拾起床,上山砍柴。
  冬至刚过去,正是一年最冷的时候。村子里的习俗是每年到这个时候都都要熏腊肉。将腌制好的猪肉晾晒两天,再放在院子,燃烧柴木和谷皮熏制猪肉。
  陈一雪在离开之前已经将猪肉腌制好,接下来就要开始熏制。陈一雪不在家,上山砍柴的任务就只能交给家里这几个外来客了。
  陈欢老人倒不客气,递给他们一人一条麻绳,一个背篓和一把斧头。
  “多砍点回来。”
  “老爷子,您真是把我们当傻小子使唤呢。”
  Richard忍不住抱怨,却得到老人一记白眼。
  “是你们非要在我家待着,赶都赶不走。这么在我家白吃白喝我让你们干点活儿怎么了?”
  “陈爷爷,山上应该没野兽吧……”聂筝有些害怕。
  “你们这些城里人事真多。”陈华老人又不乐意,将斧头直接扔在地上,“到底能不能去?不能去就给个痛快话。”
  崇渐知抄起斧头,十分淡定地道:“能去。”
  “能去还墨迹什么?”
  几人早饭还没有吃,匆匆洗漱了一下就稀里糊涂上了山。
  山路并不崎岖,因为村里人经常上山的缘故,原本没有路的地方已经被踩出了路。几人沿着那条路向上攀登,不一会儿就走到一片树林。
  聂筝与崇渐知都在城里长大,只有Richard小时候和爷爷奶奶在村里待过,烧火劈柴这些事他从小就做,虽然十几年没再碰过有些手生,但经验还是在的。
  于是他化身老师,开始手把手教另外两位如何砍柴。
  聂筝倒是还好,崇渐知就有些狼狈了,这次出行他根本没想到竟然还有上山砍柴这项活动,压根儿没带登山鞋,只带了平时穿的两双皮鞋,踩在泥泞的土路上,原本干干净净的衣裳全都溅满泥点子,鞋也变得惨不忍睹。砍柴的时候一不留神,脚下一滑,竟直接坐在了地上。
  “哥……你小心点……”
  他们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狼狈的崇渐知……画面冲击实在太大,聂筝和Richard都有些想笑,可为了崇大总裁的面子,两人只能拼命忍住。
  Richard一把将崇渐知从地上拽起来,崇渐知低头看了看自己这副“惨状”,太阳穴突突跳了两下,对面前的两个人道:“想笑就笑吧,别忍着。”
  ……
  已经快到晌午,三人柴砍得差不多,便找了一块空地坐下,开始吃早晨带过来的干粮。
  聂筝拿着饼干仰头看天,发现今天格外的晴。
  “你们有没有发现这里的天比宁江的天要低好多好多,好像伸手就能抓得到一样。”说到这时,聂筝忍不住伸手朝天空够了够,“空气也比宁江的好。”
  崇渐知嗯了一声:“我记得你以前说过,想要找一个空气好风景好的地方生活,你觉得这里怎么样?”
  聂筝头脑空空,反问崇渐知:“我说过吗?”
  “说过。”崇渐知笃定回答。
  聂筝收回目光,回头看了眼一本正经看着自己的男人:“那应该是好久之前的事了吧?哥你怎么还记得?”
  崇渐知只觉得这是理所当然,他对聂筝点了点头,道:“我当然记得。”
  两人之间的氛围又有些暧昧,Richard此时只觉得自己格外多余,恨自己不是一块木头。
  “那什么,我去后面树林上个厕所,你们俩等我一会。”
  Richard一走,崇渐知和聂筝反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近两人之间的气氛就是这样,高中生谈校园恋爱似的,有外人在却更明目张胆,一旦到了只有两个人的时候,竟开始害羞起来。
  拿起斧头接着干活,聂筝一转身竟发现崇渐知人不见了。
  “哥?”
  叫了一声没有回应,聂筝四下张望,发现周围除了树还是树,她一声呼唤引来阵阵回声,树上栖息的雀鸟受惊飞起一片,扑腾着翅膀低旋又上升,吓了她一跳。
  聂筝本能后退几步,身后树叶成堆,她脚下一片松软,一下没踩稳便失去了平衡。身体整个朝后倒去。
  心里在那瞬间想的是这山有什么魔力吧?难道每个来山里的人都要摔一跤么。
  预想中的痛没有来到。聂筝原本已经紧紧闭上了眼睛掀开一道缝隙。头顶光被遮挡了大半,她见着了崇渐知那张帅到人神共愤的脸。
  “小心点。”
  聂筝紧紧抓住崇渐知的胳膊,眨巴两下眼睛,呆愣愣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虽然每天都跟崇渐知待在一块,对他这张优越的脸已经习以为常,可在某个瞬间——比如现在,聂筝还是会看得一愣,她会跳脱出两人已经认识了十几年这件事,被崇渐知那张好看的脸迷住。
  “怎么这么看着我?”
  崇渐知放开聂筝,伸手拂去她脸颊蹭上的灰尘,满眼都是宠溺。
  “你刚才去哪了?”
  崇渐知脸上闪过一丝不易被人察觉的羞涩,没错,就是羞涩。他酝酿了几秒钟,然后变魔术似的,从身后变出一束白黄相间的野花。

  “我见着了这个。”
  崇渐知把花递给聂筝,那花刚刚被摘下来,花瓣上还带着露水与不知什么时候溅上的泥点,看起来鲜活极了。
  接过花,聂筝放在鼻间嗅了嗅,一股淡淡的清香混杂着乡野之间泥土的生猛味道刺激她的神经,她忍不住的,浑身一个激灵。
  “谢谢,我好喜欢……”
  崇渐知知道聂筝并不喜欢温室里培育的昂贵的玫瑰,她就喜欢这些鲜活的,不加粉饰的颜色。他有钱,所以那些能够用钱买来的东西就都不算珍贵,而自己能给她的最好的东西,都是用钱买不到的。只要她喜欢,他愿意去做傻事。
  Richard这时也回来,天色不早,冬日总容易天黑。他们计算好时间便返程下山。
  上山容易下山难,山路并不平坦,下山由于惯性使然,脚步过急时偶尔就会刹不住车,聂筝几次都差点摔倒,幸亏身前身后都有人挡着,崇渐知始终拽住她的胳膊,让她在失去平衡时能有个抓手,不至于仰面倒下去。
  一段陡峭的路后终于平坦,但崇渐知的手却依旧没有放开。
  远处村落越来越清晰,日头也堪堪坠落。聂筝夜晚视力不好,几人便更加快脚步。穿过一片杂乱的灌木丛时,聂筝忽然感觉到自己脚踝一下剧痛,就像被针蛰了一下似的。
  “啊!”
  听见聂筝一声尖叫,崇渐知立即回头,发现聂筝已经蹲下身捂住伤口,脸上表情是极力忍耐的痛苦。
  “怎么回事?”
  “我好像……被什么咬了。”
  Richard有些经验,连忙上前查看。
  “这……好像是被蛇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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