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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三章 双手握一言为定


辰酉谷外,两队人马已经会师。

        虽然已经击败了上官郯的大军,但六千精锐铁骑的损失也不可谓不惨重,从主将到最底层的普通士兵,几乎是人人带伤,战死之数近乎达五千人之巨,如今两队人加起来也不过才一千人左右。

        白玉那边还好些,虽然面对车营的时候,死伤惨重,但是攻下之后便好了许多,毕竟是从后方包抄。可闵淳却是从正面直接面对上官郯大军,而且上官郯还曾亲率两营试图突围,这让闵淳的骑兵承受了极大压力,险些崩溃,若不是闵淳始终身先士卒,恐怕早已是兵败如山倒,而闵淳更是数次遭遇险境,在生死边缘走了两三个来回,若不是白玉及时杀穿了上官郯的后军,恐怕闵淳此时已经身死。

        现在闵淳所部还剩下大概三百余人左右,正聚在一处休憩,浑身浴血的闵淳躺在一块光滑的大青石上,沐浴着从叶缝间透下的点点金斑,闭着双眼,昏昏欲睡。

        这一战,赢得可谓是极为侥幸,若不是最后关头有天机阁修士赶到,从辰酉谷上方攻击,使得上官郯大军的军心溃散,最终兵败如山倒,溃不成军,否则便要被他们冲出辰酉谷,甚至是满盘皆输。

        不过好在是打赢了。

        这让闵淳在心底长长松了一口气,不去说什么天下大势,只说眼前,他终究是没有辜负了蓝老相爷的重托,也没有让九泉之下的大都督和先祖失望。

        只是有点可惜,此时无人能听他好好吹嘘一番,以前那个听自己说起边关战事就会拍手叫好的丫头,怕是在不久之后就要嫁作人妇了吧。

        就在闵淳正迷迷糊糊想着乱七八糟心事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在喊自己。

        他猛地睁开双眼,从大青石上坐起身来,看到喊自己之人正是自己的亲卫,一个糙汉子,满脸胡子拉碴,一身在沙场上滚打出来的一品境界修为,就算是遇到鬼仙境界也有一战之力,打仗从不怕死,这次跟着他过来,也着实砍了不少人头,不过身上的伤势也不轻,怕是没个一年半载还修养不过来。

        军队之中,可不是翰林院,没那么多礼数规矩,这种生死相托的袍泽之间,就更是如此,此时闵淳也不讲究世家公子那一套,直接了当地就是一脚,只是用了巧劲,不伤人,然后笑骂道:“鬼叫什么,没看到老子正在睡觉?”

        那糙汉子也不以为意,拍了拍身上的脚印,说道:“将军,白将军过来看您了。”

        “白将军?”闵淳闻言一愣,疑惑道:“哪个白将军?”

        亲卫道:“就是江陵行营的白将军,前不久才跟咱们一起阻击上官郯……”

        不等他把话说完,闵淳已然是回过神来,猛地从大青石上跳下,果不其然,看到在不远处,一道窈窕身影正茕茕而立。

        闵淳立时挥手示意满脸坏笑的亲卫退下,顺带也不忘再赏他一脚,然后略微整理了一下衣着,这才走上前去。

        女子仍是穿着那件紫色棉甲,不过此时已是多有破损之处,也沾染了不少血迹,那个在战场上让人闻风丧胆的夜叉面具被挂在腰间,再有就是那张名为阴阳破势的大弓,被女子负在背后,格外显眼刺目,更让闵淳印象深刻,他还记得,就是这名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子,用这把弓一箭射穿了上官郯的肩头。

        最让闵淳眼前一亮的是,女子将原本披散开来的满头白发草草扎了一个马尾,几缕发丝垂落在脸颊上,显得英姿飒爽的同时,又有几分女子的娇柔。女子的相貌兴许不算是顶尖,可这份气态,却是举世罕有,这让见惯了所谓大家闺秀的闵淳,竟是有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紧张和局促。

        见到闵淳过来,白玉也主动上前一步,微笑道:“闵淳?”

        这要是在帝都,直呼其名而不称字,几乎与骂人无异,可放在此时此地,闵淳却觉得就该如此,哪有那么多的弯弯绕绕,点头道:“我是闵淳,你就是将军吧?先前你带着夜叉面具,我差点没敢认你,真是没想到白将军会是一位如此……”

        白玉好奇问道:“如此什么?”

        闵淳笑道:“如此美丽的女子。”

        白云微微一怔,随即反应过来,同样是忍不住笑道:“闵将军过奖了。”

        闵淳摇头道:“哪里过奖了,这本就是闵淳的肺腑之言。还有,咱们先前共阻上官郯,有袍泽之义,你也不要叫我什么闵将军,显得生分,叫我莫知便是,这是我的字,取自‘至于道者,精微淳粹,而莫知’。”

        若是寻常酸腐儒生在白玉面前卖弄学识,自然入不得女子之眼,可闵淳却不一样,先前在战场之上奋勇当先,还救过她一次,白玉对他印象本就极好,此时闵淳再展露几分世家公子的底蕴,那便是文武两全,可谓是好上加好,其中意味大不相同。

        此时白玉脸上破天荒地有了几分红晕,她本就是肌肤雪白之人,此时平添一分淡淡微红,愈发显得光彩动人,让闵淳一时却是有了几分痴态。

        白云见他如此看着自己,心中羞意更甚,开口道:“那你也不要叫我白将军了,我没有字,叫我白玉就好。”

        闵淳猛地回过神来,知道自己方才孟浪了,笑着转开话题道:“女儿家本就无字,要不怎么会说‘待字闺中’?要等到出嫁那一天,才能取字的,可我们男子就不一样,及冠成人,无论婚嫁与否,都可以取字。”

        白云笑道:“这里头的学问可真不小,可惜我从小练武,没有学过。”

        闵淳笑眯眯道:“你想学吗?我可以教你的。”

        白玉摇头道:“我这次过来,是想向你道谢,多谢你在战场上救了我一命。”

        闵淳摘下腰间的酒囊,道:“你我本就是袍泽,何来谢不谢的?这本就是应当之事。”

        说话间,他将手中的酒囊递到白玉的手中,“送你的。”

        白玉没有故作谦让之态,接过酒囊,饮了一口。

        闵淳忽然说道:“哪一天不打仗了,我去找你。”

        白玉微微一愣,然后摇头道:“我的家乡是个穷乡僻壤,你去了会不习惯的。”

        闵淳望着她的双眼,加重语气又重复了一遍:“我会去找你的。”

        白玉也望着他,轻声道:“既然你一定要来,那么一顿饱饭和一壶好酒还是有的。”

        闵淳伸出手,“那就说定了。”

        白玉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伸手与他握住,“一言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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