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他在燃烧
这三句话,明媚很清楚哪句是假话。
她知道前男友是巨蟹座,也知道,在座女嘉宾里的确有他之前就认识的人——就是她自己。
那么,“我觉得颜值比性格重要”一定是假话。
但说实话,这句话比较抽象,也没有实际的证据可以证明真假。
如果秦舒朗不想承认,他和她认识,他大可以说第三句是假的,在这个节目里他并没有认识的人。
明媚莫名有些紧张,手里无意识地在把玩抱枕上那一条流苏。
“我觉得第三句是假话。”说话的是一号男嘉宾。他叫叶麒麟,是一名在读大四学生,在嘉宾中年龄最小,长得浓眉大眼,身材却稍显瘦弱,偏偏又爱穿宽松的休闲服,袖管和裤腿都晃晃荡荡的,瞧着更瘦了。
他继续阐述理由,“我其实还是一个挺擅长观察的人。今天从入场,到参观房间,到做饭,我都没有看到秦哥表现出认识谁的迹象。而且这一句太莫名其妙了……”
这位自诩擅长观察的小男生还没说完,就被另外一个女嘉宾打断,“就是因为太莫名其妙,才说明是真的啊。而且刚刚看秦舒朗的表情,感觉应该是被节目组说中了,他很意外。星乔,你觉得呢?”
被点到名的白星乔面露犹豫之色,她手肘撑在茶几上,仰头喝了一口啤酒。
“我同意。”她语速很慢地开了口,“我猜第二句是假话。”
说完,她突然扭头转向明媚,直视她的双眼,“明媚,你是什么想法?”
缠绕流苏的手停住,明媚下意识摸了摸锁骨,避开她的眼神,简洁回答:“我也猜第二句假。”
节目组既然能放这句在秦舒朗的信封里,就说明他们已经确信它的真伪。那她就没有必要假装不知情或故意猜错,否则会显得欲盖弥彰。
“为什么没人猜第一句是假的呢?”说话的又是那个叶麒麟,他像是突然发现了很重要的事情,兴奋了起来,“最不引人注意的,反而有可能才是正解!我看秦哥不太像巨蟹座。”
在场的人中,大部分人都向他投去了看傻子一样的眼神。
“那么大家投票吧,我来统计。”白星乔说着,从茶几下面翻出了纸和笔。
投第一句假的只有叶麒麟;投第二句假的,有白星乔、明媚、萧炼和其他两个女嘉宾;投第三句假的,也只有一个男嘉宾。
众人纷纷看向秦舒朗,等他揭晓结果。
在大家讨论的过程中,他似乎都有些心不在焉。这会儿他也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天人交战了一会儿,才低声道:“第二句是假的。”
好几个人脸上露出八卦的神色,都很想知道,秦舒朗之前认识的女嘉宾到底是谁,但又不好直接问。只有叶麒麟在一边捶胸顿足,又探了个身子出来问:“哥,你真的觉得性格比颜值重要啊?”
秦舒朗:“……”
“已经有五个人拿到一分了。”白星乔见秦舒朗没有要回答的意思,十分有眼色地岔开话题,笑着怂恿答错的两个男嘉宾道:“快,猜错的人要喝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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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炼并没有坐在沙发上,而是单独拉了一张椅子在沙发后坐着。但因为位置比较靠右,因此第三个拆信封的就轮到了他。
虽然已经相处了一段时间,但因为他既是大明星,又总是沉默寡言,因此不少人还是觉得和他有距离感。大部分人还是抱着吃瓜的心态,好奇地看向萧炼。
他不紧不慢地拆开信封,语气像是一个机器人:“我相信真爱。我不是母胎单身。我酒量很好。”
明媚听完,马上知道第二句是假的。
看了那么多萧炼的八卦新闻,可不是白看的。他“母胎单身”的名头跟他的歌一样有名,这么多年活在聚光灯下,但私生活却干干净净,甚至还有媒体怀疑过他的性取向。
与明媚一样,大部分人也都投了第二句假。意外地,只有白星乔一个人,投了第三句。
大家以为胜券在握,却没想到,萧炼冲着白星乔点点头:“你猜对了。我酒量不好,而且很容易过敏。”
“这很好猜嘛。”白星乔带着点小得意,笑眼弯弯,“这么帅的人,怎么可能没谈过恋爱?主要是我还注意到,从刚刚开始,只有两个人没有喝过酒,那就是萧炼和明媚。”
明媚意外地回头看了一眼,果然看见萧炼的酒瓶放在他脚下,动都没动过。
这么说,媒体的报道都错了。她都能想到,第一期节目播出之后,铺天盖地的新闻大标题:“震惊!萧炼承认自己有过女朋友!”“这位神秘的女子(或男子)究竟是谁?”
而萧炼从小到大的历史也都会被重新挖出来,被抖落个一干二净。
正想着,明媚手里突然被塞了个酒瓶。
她下意识地握住了冰凉的瓶身,抬头一看,递酒瓶的人正是白星乔。
“输了的要喝酒哦,你这回躲不掉啦。”她笑着起哄道。
虽然这个“猜错喝酒”的规则并不是节目组定的,但明媚还是不愿意打破大家的气氛,做那个不合群的人。因此虽然不情愿,还是抿唇喝了一口。
一股熟悉的辛辣从咽喉处,流淌进她的胃里。而留在嘴里的余韵,则是带着一丝苦涩的甜蜜滋味。
她其实很爱喝酒,酒量也不小。
但她已经戒了这个习惯。在非必要的时候,她绝不会再多喝一滴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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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炼也知道,这期节目一旦播出,他又要不得安宁一阵子了。
但他很清楚,媒体不会翻出任何有关于他前任的信息。
实际上,连他自己都不确定,那个人究竟算不算他的前任,他们究竟算不算,曾经在一起过。
高中毕业后,他考上了曼阳市一所大学的金融系。他便带着身体不好的母亲,从棠市搬去了曼阳,租了大学城旁边的一间小屋。
那间小屋在一条破旧的小巷,周围环境很乱,酒吧和宾馆很多。
他并不喜欢自己的专业,选择它只是为了以后能有稳定的工作。他真正热爱的是音乐,而业余时间,他也会去酒吧驻唱。除了赚钱这个目的,他还隐约希望,自己可以在这个缥缈不定的领域,得到一个未来。
曼阳这座城市在北方,临冬时分,整日狂风大作,刮得人脸生疼。
那一天,萧炼照例在酒吧唱歌。酒吧破旧不堪,味道也很难闻。顾客只有稀稀拉拉的两三个,而且一眼就能看出,都是在附近地盘混日子的小流氓。
他唱的歌并不是当下的流行,而是自己写的歌,拿着一把吉他自弹自唱。小流氓们没听过,在下面大声抱怨难听。他并不在乎,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等到他再抬头,就瞧见酒吧里多了一个人——那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子,却画着成熟的妆容,穿着和她本人极不相配的低胸上衣,露出锁骨上的纹身。
她坐在离小舞台最近的一个位置,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他唱歌。她食指和中指之间夹着一根烟,每次吐息,烟雾就会缭绕在她周身,只能隐约看出她的劣质而浓重的眼线,和看起来很廉价的大红嘴唇。
但她的视线,还是直勾勾地穿过那团云雾,落在萧炼身上。和她故作成熟的打扮不同,那眼神青涩而窘迫,看在萧炼眼里,像是在求助。
唱了五六首歌之后,萧炼决定休息五分钟。他走下那个摇摇欲坠的木质台子,走向洗手间。还没等进门,就被一只手抓住了袖子。
他一回头,对上了一双漂亮的猫眼。
“帅哥。”她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可花掉的眼线却让这个笑看起来有些勉强。
萧炼没说话,他注意到她穿着一条很紧身的皮裙,腿上穿着破洞网袜。
她的手慢慢伸向他的肩膀,又在胸膛摩挲,“今天,可以去你家过夜吗?”
他仓皇失措地拍掉了她不安分的手,一言不发地逃进了洗手间。他的心跳有些乱,于是靠在隔间的门上,冷静了一会儿。
等到再回到台子上的时候,他发现,那个女孩子已经和小流氓们坐在了一起。他们的手比刚刚她的手还要不安分,女孩子脸上却还是笑着。
因为分神,他一连唱错了好几个音。而每次自己唱走音,那个女孩子都会有意无意地看他一眼。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他的错觉。毕竟自己的歌无人在意,谁又知道它原本该是什么调子呢?
没过多久,那女孩子便和小流氓们起身,离开了酒吧。离开之前,她也没有再回头看他。
隔了十几秒,酒吧里的歌声戛然而止。老板在吧台刷手机,抬头看了一眼,见没有客人,就也懒得说什么,把头缩了回去。
下一刻,萧炼就抱着吉他冲了出去。
小巷错综复杂,有很多岔路口。在凛冽的狂风中,他气喘吁吁地跑了很久,终于在其中一条找到了他们几人。
他冲上前,一把抓住女孩子的手。
她回头,见是他,神情愕然,又有些欣喜。
那一丝欣喜的神情,莫名点燃了萧炼。他浑身都在燃烧,紧紧抓着她纤细的胳膊,把她往自己这里拽,“跟我走。”
“哎,干什么呢干什么呢?”旁边几个小流氓不乐意了,上来推搡他,又抢他怀里的吉他。
他已经做好了跟人打架的准备,也心知自己的吉他凶多吉少。但他那时大脑充血,竟然有些期待自己能为一个女孩子打架。
但没想到,女孩子一把护住吉他,抬起穿着高跟鞋的脚,就往一个小流氓的胯部狠踢一脚。
“跑!”
趁着那小流氓在惨叫,其他几个还在愣神时,女孩子大叫一声,甩掉高跟鞋,左手抱着吉他,右手拉着他飞奔起来。
一边跑,她竟然还有力气大声询问:“你叫什么名字呀?”
“萧炼!”他跑得已经喘不上气,大口呼吸,勉强说出了自己的名字,也不知她有没有听见。
多亏了这里地形复杂,竟然真的让他们脱了身。
他带她回了家。见到他母亲的时候,她有些瑟缩。
但母亲并没有多问什么,反而温柔地接待了她。不仅如此,还翻出自己年轻时的旧衣服给她穿。
女孩子去了洗手间,把自己脸上的浓妆洗干净。当她穿着那条波点连衣裙出来时,连母亲都惊叹了一声。
“多俊俏的小姑娘啊。”母亲拉着她舍不得撒手,“以后可不许往脸上涂那些个鬼东西了,听见没有?”
他以为女孩子会对母亲的管教反感,可没想到,她似乎很是受用,一脸乖巧地点头,很依恋的样子。
“你叫什么名字?”母亲问。
她看了一眼他,又看了一眼他母亲,犹豫片刻,答道:“媚媚。”
母亲轻拍她的手,善解人意地说:“外面风太大了,你今晚就在这儿住下。阿南,你把房间收拾收拾给媚媚住,自己在沙发上凑合吧。”
阿南是他的小名。
就这样,她在他家住了半个月。第十五天,母亲独自回了老家探亲,晚上并没有回家。
等到早上,他从自己的床上醒来,看见桌子上放了一张纸条。旁边放着一个白信封,是他昨天刚拿到的兼职工资。他打开信封,里面的50块钱已经不翼而飞。
“阿南:我回家了,谢谢你和阿姨。对不起,我一定尽快把钱还给你。”
字迹潦草,字体也算不上好看。
捏着那张皱皱巴巴的纸条,他突然意识到了一点。
这十五天里,她从来没叫过他萧炼,也没叫过他阿南。她每次和他讲话,都是以“喂”开头,包括昨天晚上,他们越界的时候。
萧炼摊开手掌,仿佛还能感受到她身体的触感和温度。
一时间,他不知该作何感想,只有一个想法越来越清晰——初遇那天,她可能真的没听清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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