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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章 物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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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9届奥斯卡在三月的倒数第二天,在洛杉矶音乐中心落下帷幕。这届奥斯卡最大的赢家莫过于电影《野战排》。

  这部描写越战的电影,不但在去年用500万美元的小成本,博得了超过3亿美元的全球票房,还成功揽下了最佳影片和最佳导演两座重要的小金人,可谓是票房与口碑双丰收。

  而除了《野战排》之外,其实还有一个赢家。香港媒体对这一届奥斯卡颁奖礼,可谓是近几年最为关心的一次。在香港电影正处在辉煌的巅峰,可以在东南亚、台湾等市场排挤欧美大片的时代,港人对奥斯卡其实并不太关心。

  确实有不少西片每年都能在香港收割不少的票房,比如去年的全港西片票房冠军《洛奇4》。这是史泰龙第六次杀进香港西片年度票房榜的前十榜单,香港观众的确非常喜欢这位硬汉。

  但《洛奇4》在香港揽获的票房只有1612万港币,如果放在去年的港片票房排行榜中,只能排在第十。这还不到港片冠军《英雄本色》3465万票房的一半。

  所以香港人对太平洋那边一年一度的娱乐盛典——奥斯卡的关注度,远没有二十年后港片没落之后那么高。不过今年不同,因为第一次有香港人参与其中。

  其实华人与奥斯卡发生关系,最早可以追溯到1956年的第28届奥斯卡金像奖。当时美国的华裔导演黄忠沾先生凭借着电影《玫瑰纹身》,成功获得奥斯卡最佳导演。当然,其实早在1938年,黄忠沾导演就凭借另一部《海角游魂》,而第一次入围奥斯卡最佳导演的提名。

  奥斯卡而最近一次与华人发生关系,是在两年前的第57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从柬埔寨移民美国的华裔吴汉先生,凭借在电影《战火屠城》中的精彩表演,一举摘得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的桂冠。这是奥斯卡有史以来,第一位获得表演奖的华裔演员,当然这个殊荣即使放在三十年后。也依旧还是唯一一位!

  虽然港片正处在鼎盛时期,香港也被称为东方好莱坞,但它毕竟不是真正的好莱坞。香港的电影工业与美国的电影工业,其实依旧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大家实际上并不是不清楚这个差距。只是许多时候故意忽略而已!

  但当一部香港的电影,在大洋彼岸的美国获得巨大肯定时,所有人都有一种发自心底的骄傲。于是香港的报纸在最近这段时间,开始连篇累牍的报道《香港未眠夜》在美国的各种新闻,分析它能不能一举擒获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的桂冠。

  只是很可惜。《香港未眠夜》最终只是获得一个提名而已。第59届奥斯卡最佳影片大奖,被一部来自荷兰的电影摘得。这部名叫《攻击》的荷兰电影,描写的是二战纳粹的故事。

  战争的残酷、人性的善恶,这些高逼格的东西,才更会受到评委们的青睐。而像《香港未眠夜》这种大团圆结局的爱情电影,就像长得帅的莱昂纳多一样,其实是很受奥斯卡的歧视。

  除非《香港未眠夜》能像像后世卡梅隆的那条大船一样,用一个史无前例的票房去碾压一切偏见。让评委们不把票投给你,否则就会导致观众们质疑奥斯卡的公正性。而《香港未眠夜》自然不可能做到这种地步,实际上它之所以能够获得提名。很大程度上也完全是靠着公关和媒体热炒的结果。

  现在参与奥斯卡奖项角逐的电影,平均花费的公关成本为50万美元左右。而李轩为《香港未眠夜》的冲奖行动,提供了整整400万美元的预算。而且它还有“编剧是世界首富”,以及“互联网”这些热门的话题可以炒作。这让《香港未眠夜》在整个提名投票期间,不断地出现在美国传媒的新闻版面上。

  更多的宣传和曝光,可以影响一大批没真正欣赏过电影,只靠第一印象去投票的评委。但当各个奖项的提名被公布后,所有评委在进行第二轮投票时就会变得慎重许多。像《香港未眠夜》这种偏向商业化,缺少深刻人文内涵的电影会败下阵来,完全是可以预料的事情。

  当然。李轩高达400万美元的投入也并没有打水漂,实际上非常超值。因为他成功在从去年十一月末,一直持续到今年三月底的这场美国娱乐盛宴中,为“互联网”这个新词汇博得了大量的关注。

  在刚刚过去的2月。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在国会联席会议中,发表了一年一度的国情咨文。而他在今年的国情咨文中,用专门的篇幅介绍了美国联邦政府,在接下来的计划中,对以互联网、计算机产业等为代表的高新科技产业将加大扶持力度。

  而在3月中旬刚刚发布的1987年联邦财政预算案中,专门罗列除了对支持信息技术产业的政府财政预算。当然。白宫并不准备用纳税人的钱,直接来为大规模的基础通信设施买单。而是准备以“谁投入、谁享有”的原则,来鼓励商业资本在这些领域积极投资。

  但是有些事情是资本所不能实现,或者说无法高效做到的。比如东方研究院即使愿意免费公开万维网技术,但想要说服整个国际互联网优先采用万维网,依旧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因为像IBM公司等其他电子巨头,肯定会考虑这件事对自己的利弊。他们很可能觉得则会加深东方集团在新兴互联网产业中的垄断,所以反而会暗中抵制万维网技术的推广。

  而如果是美国联邦政府层面来推动万维网技术的标准,那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所以李轩早已经请专门的公关公司,在华盛顿展开积极的游说。

  实际上万维网技术诞生的节点非常好,因为它的核心HTTP协议(超文本传输协议),与现有的FTP协议、Email协议并不会产生明显的冲突。

  FTP协议(文件传输协议)是为了,在特定主机之间“传输”文件而开发的协议。比如用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超级计算机,去与之联网的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的超级计算机上下载某一份文件。现在大部分的FTP下载,通常需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才能完成。而至于Email协议,顾名思义就是专门为电子邮件开发的协议。

  而在HTTP协议中,只要是指定的可识别的超文本文件。任何人都可以进行下载。它的适用性比FTP、Email这些已经诞生的传输协议更大,可以让互联网上的信息传输,变得更加简单和自由。

  所以只要美国政府开始主动推进互联网的发展,万维网技术绝对是现在最后的选择。在另一个时空中。与万维网差不多同时诞生的gopher协议,现在还在明尼苏达大学教授们的脑子里没被发明出来。

  其他公司即使有心阻止,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可以媲美的同类技术。再加之在白宫中,还有逐渐准备崭露头角的老布什做盟友,李轩成功的把握真的很高。

  没错。在推动互联网的问题上,老布什这位美国下一任总统的最有力竞争者,是李轩的盟友而不是他的靠山。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盟友代表的是双方的地位相等,而靠山则意味着李轩处于略势。

  比如像在之前东方集团收购RCA公司的并购战中,老布什是李轩的靠山。他收了李轩大笔的政治现金,有义务为自己的金主去四处联络,提供助力。但实际上东方集团能否成功并购RCA公司,与老布什的切身利益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所以他不会使出吃奶的劲来为东方集团吆喝。

  而这次推动美国互联网发展的意义则不同。信息技术产业很可能是老布什在下一个总统任期中,发展美国经济的重要发动机。另一个时空中,克林顿在竞选期间,用了一句著名的话来攻击老布什,“笨蛋,问题是经济!”。

  难道老布什真的不知道,对美国的选民来说,自己手中的饭碗比外国人的自由更加重要?当然不可能,就算他不知道,他身后的总统智囊团也肯定知道!

  实际上在自己任期内发生了美国自二战后最严重的的一次经济衰退时。老布什并不是没有作为。美国的经济在1992年的最后一个季度实际上已经开始缓慢回升,只不过最后一个季度的经济数据公布前,美国的总统选举就尘埃落定,老布什已经被愤怒的美国选民踢出了白宫!

  而现在。李轩提前把一把也许可以缓解危机,继续让美国经济在未来几年内,维持在一个可以接受范围内的金钥匙,交给了老布什。推动美国互联网的发展,用高速增长的信息产业来缓解未来经济衰退所产生的阵痛。

  这就让李轩的利益与老布什形成了统一!老布什自然会竭尽全力支持,东方集团在美国互联网产业中的发展。因为他是一个政客。并不是一个计算机技术专家。专业的事情还是需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而李轩无疑是那个既有专业水平,又让他可以放心信任的人选。

  实际上在元旦当天接到老布什的电话之后,李轩在一月底又悄悄飞了一趟美国。这次他与副总统先生的沟通更加深入,双方对各自的利益诉求,进行了非常坦诚的交流。

  而根据老布什向李轩透露的信息,他已经与里根总统达成了谅解,对方会在最后两年的任期内,大力支持他在科技方面的提案。对于里根来说,他的总统任期已经进入了尾声,已经无需再提防副总统的夺权问题。

  里根与老布什在过去的六年中,配合的还是非常默契。而老布什也不是那种不知进退的人,所以里根自然愿意顺水推舟,全力支持老布什接下来的选战工作。毕竟这对整个共和党来说是有益的!

  当然,除了东方集团会全力支持老布什接下来的动作之外,李轩也会为老布什积极联络自己在民主党中的人脉。虽然民主、共和两党为了总统选举会斗得你死我活,但实际上双方的政客私底下也是有各种合纵连横。

  比如里根总统任期内,他就用自己的人格魅力,成功争取了许多民主党人的支持。以至于联邦政府提交的许多议案,在民主党控制的众议院中,也能被顺利通过。

  现在民主党完全把持了参众两院,共和党面临的局面,比之前六年更加恶劣。所以老布什想要有所作为,同样需要民主党人的支持。

  比如在两年成功由国会众议员晋升为国会参议员的艾伯特.戈尔先生。戈尔在当选参议员后,不但很快成为参议员科技委员会的委员,还对众议院中的科技委员会有一定的影响力。

  而老布什想要推动美国互联网的发展,两院中的科技委员会绝对是绕不过去的一个门槛。实际上在老布什的支持下,共和党的几位议员,已经在酝酿建设全美“信息高速公路”的议案。而这些议案想要在两院获得通过,自然需要民主党议员们的支持。

  话题离开遥远大西洋彼岸的美国政治,重新转回到香港。近期香港舆论的焦点,除了《香港未眠夜》冲击奥斯卡最佳外语片之外,还有一个热点就是全球第一桩互联网病毒案的审判。

  对于这个案子应该以什么罪名入罪,对香港司法界也是一个有些头疼的问题,因为全世界从未有类似的先例。而在香港大学的一名教授,在《明报》上发表了一封写给香港最高法院,负责这一案件审理的蔡志明法官的公开信。

  他希望才法官能对造成这一场香港互联网病毒危机的肇事者,免于处罚或者从轻处罚。因为肇事者本人主观上并没有如此大的恶意,连他自己也从未想到一场恶作剧会演变成席卷全球互联网的灾难。只能说互联网这个新生事物,出乎了所有人的意外,给了大家一个措手不及。

  而这封公开信发表后,立刻在香港引起了巨大的争议,有支持者也有反对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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