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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繁荣和危机


  新年过后,三月。

  小伙伴公司的《歌舞青春》早就下画,国内票房达到7800万元人民币,海外票房折合人民币6000万。

  一部预算仅700万元成本的电影,国内外累计票房接近1.4亿元,这种投入和产出的比例,是相当惊人的。无论是小伙伴公司这个投资方,还是中影、嘉禾等等院线发行方,都获得了巨额的回报。

  以小伙伴公司而言,这部电影税后的分成,就超过了3500万元人民币。对比投入,相当于净利润400%!

  另外,这部电影的影碟版,也在陆续贡献利润。电影下画之后,影碟才上市,但销量也破了20万盒,贡献的利润至少也有三百万元。

  而现在的小伙伴公司也财大气粗了,不像一开始那样,电影结束后,就把很多版权拿出去卖钱。

  这种做法,虽然可以带来短期的收入,但其实却是影响公司的未来的市场占有率。买版权的那些人是谁?——很有可能就是未来小伙伴公司的竞争对手!

  《歌舞青春》系列,版权就是一个非卖品。第一部电影大卖之后,今后还会请其他的导演拍摄更多的续集。除此之外,电视剧版也会在新的一年里面出炉。

  除了这些之外,王启年甚至考虑到把《歌舞青春》改编成为类似于《劲舞团》一般的网游。王启年可是知道,后来久游网代理运营的《劲舞团》风光的时候,赚钱效应几乎是仅次于《传奇》、《魔兽世界》这种级别的游戏。

  《歌舞青春》改编成为类似于《劲舞团》的游戏,自然是毫无难度的!这个游戏,主要是一开始很多游戏公司并没想到。只要有人想到了这个点子,率先开发这类游戏。才可能利益最大化。

  可以说,这也成为了小伙伴公司,有史以来最赚钱的电影!

  而在这部电影的分成到账之后,小伙伴公司成为了一家净资产超过1亿的企业。不算公司更值钱的无形资产,只计算可以估算出来的资产,就超过了1亿元。

  这里面。现金资产就超过5000万元。并且,小伙伴公司的很多业务,还在源源不断的创造现金流。

  “恭喜,王总电影又大卖了!”

  “年子,牛逼啊,什么时候给我们公司拍一部电影,1000万片酬!”

  “年哥,有什么好剧本吗?我出500万买你剧本!”

  对于这些合作,王启年自己自然是没有空闲的剧本出售。

  但是。起点有不少的剧本啊,面对很多影视同行购买剧本的意愿,王启年给他们推荐起点的小说改编权。

  《飘渺之旅》电视剧版权,以100万元出售。《命运之门》电影续剧版权,卖出了180万元。《悟空传》影视版权,卖出了50万。

  总而言之,由于王启年在影视行业的影响力,使得起点的网络小说版权。也变得非常畅销。

  看到有一些影视公司,上门寻求合作。想要剧本。王启年就卖给他们小伙伴公司的小说版权的改编权,告诉他们,如果改编的好,肯定能大卖!

  如果没有大卖呢?嗯,那肯定是购买版权的公司缺斤少两,粗制滥造!

  因为。小伙伴公司自己也准备改编起点的小说,并且,每一部都会精心打造。当然了,现阶段的起点小说数量不仅仅很少,而且。主要是以幻想类型的小说为主,如果要改编的好,得按照好莱坞大片的标准进行投资,否则,很难进行改编。

  所以,小伙伴公司改编的方向,主要是把起点的小说,改编成为游戏。

  ……

  “老板,《飘渺之旅》的单机版,已经做出来了!”林小树向王启年汇报说道。

  “嗯,不错!”王启年赞许说道,“比《大圣篇》的时候,效率要高的多了!”

  “因为,《大圣篇》进行了很多技术积累,尤其是后来整合出来的2.5d神话游戏引擎,非常适合用在《飘渺之旅》这种游戏中!”林小树笑道。

  实际上,《西游之大圣篇》在游戏制作出来之后,技术还是在不断的完善。尤其是,在王启年的建议下,这款的2.5d引擎技术不断的进步,可以被用于开发其他的游戏。

  《飘渺之旅》本质上,就是用了《大圣篇》的引擎。之后,游戏团队主要是把《飘渺之旅》的小说世界观、设定、剧情、人物,给移植到游戏中。

  这比从头到尾的开发游戏,虽然是省下了不少的功夫。

  当然了,虽然用了同一款引擎,但由于剧情和美工画风上有差异,所以,王启年感觉到,两款游戏的体验,还是有不同的。

  王启年把游戏拿到办公室里面,玩了一整天,次日给林小树一些提议。之后,这款游戏计划在3月18日上市。

  当然了,已经改编完成的《飘渺之旅》是单机版的,至于网游版本,则是要到下半年,才能够开发完成。

  这款单机版,小伙伴公司决定采取全新的发行方式——只在网上销售!拥有小伙伴通行证帐号的玩家,可以小伙伴公司旗下的——vs游戏网上花钱购买激活码!

  每个激活码5块钱,即可通过下载的方式,获得《飘渺之旅》单机版游戏程序。

  这种新的发行方式,主要是小伙伴公司更注重流量经营。

  不过,线下发行渠道,小伙伴公司,也不会放弃。

  但是《飘渺之旅》的光盘版,零售价则是定价为18块钱。比《大圣篇》光盘版的8块钱销量要贵的多。

  这主要是因为,《大圣篇》的时候,小伙伴公司是为了冲量,打响口碑,所以不惜成本的廉价发行。

  但现在小伙伴公司在游戏行业,已经是鼎鼎大名了。不需要用这种方式,去吸引玩家的眼球效应。

  《飘渺之旅》就没必要卖的那么廉价,18块钱本身不算贵。

  再加上,王启年其实更希望,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的方式直接购买,而不是在线下购买!小伙伴公司未来虽然更重视网游。但也不会放弃单机版游戏。

  而单机版游戏未来主要发行模式,就是通过网络平台,5元正版的方式进行发行。因为线下光盘版市场,迟早是要式微的。但线上平台,却是拥有无限的前景!

  ……

  在《飘渺之旅》之所以要急着上市,也是因为小伙伴公司仅凭着《西游之大圣篇》这一款游戏,行业龙头的地位也即将不保了。

  貌似,进入2002年2月份时,胜大公司代理运营的《传奇》宣布最高在线玩家数量超过了30万人。

  而《传奇》是一款点卡收费游戏。一开始7级是免费的,玩家升级到7级,只需要几小时事件,后面还想要继续玩,则需要充值点卡,平均每小时付费0.31元。

  这意味着,《传奇》游戏峰值时期,一个小时就赚9万块钱。即使不是全天都保持这样高的在线数量。但平均每小时5万块钱,一天超过百万块钱营收。应该是可以的。

  也就是说,在2002年2月时,《传奇》月营收已经达到3000万人民币的规模。

  3000万人民币是什么概念?在2001年的时候,全国上线的所有游戏加起来,一个月都没有3000万的营收!

  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2001年的时候。互联网用户规模还是很少的。另外一方面,绝大多数的游戏公司,点卡充值渠道覆盖面并不是很广泛。

  国内只有两家公司——小伙伴公司和胜大公司,建立了网吧充值平台,把充值渠道覆盖到全国各地几万家网吧中。

  正是因此。小伙伴公司和胜大公司,两家率先成为了最赚钱的游戏公司!

  小伙伴公司的《西游之大圣篇ol》,上个月营收才2200万,比除了《传奇》之外的所有网游的营收总和还要多。

  但是——《大圣篇》的营收已经被《传奇》所超越了!

  尽管,从美工,从游戏内涵,从创意上看。《大圣篇》是一款比《传奇》要领先5年以上的游戏。

  但偏偏《传奇》对于这个时代玩家的吸引力,甚至超越《大圣篇》!

  这种令人费解的现象,在当年就让很多游戏运营商想不明白!《传奇》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不算一款最好的游戏,即使在2001年的时候,也只算是二流三流水平。但是,令人惊讶的是,中国玩家,偏偏就非常喜欢这款游戏。同期上市的很多游戏,质量上比《传奇》更优,但都是没有《传奇》火爆。

  明明都做出了一款水平远超过《传奇》的游戏,但依然被胜大公司超越了!

  这无疑让王启年感觉到一丝危机感——必须要夺回第一!尽快夺回,并且,长期稳稳的占据第一,不让其他公司染指!

  做任何行业,如果不想要做行业第一,显然就是没有志气的表现!在互联网行业,更是如此!

  因为,赢家通吃,市场垄断地位时,其经营效率、技术水平,总是会比同行要高出一大截。有时候,整个市场所有的同行的利润加起来,也比不上第一的那家公司!

  很多互联网巨头,衰败的象征,往往是从失去第一开始!

  从第一的位置跌落,如果不想办法追上去,往往有可能第二、第三都保不住,接下来,可能前十名以内,都找不到昔日霸主的身影,跌落到行业二流、三流的地位,也是有可能的!

  因此,王启年对于小伙伴公司的要求,就是做到行业第一。尤其是在跟互联网相关的业务,目标一定要定的非常高,必须是第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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