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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老宅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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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沐晨明显能感觉到这里面应该有些故事,玩古董的,当然希望能够多了解一些卖家的信息,这样也好在下一次出手的时候,编一个更好的故事,然后把收上来的东西卖个高价。

  “那他们家好像离这里还挺近,而且看样子,你和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好像交情不错?”

  金沐晨随手从身边掏出小瓶的伏特加,给老黑递了过去,这玩意也是他最近才学来的手段。

  在美国无论是对上等阶层,还是中低阶层的人来说,请人喝酒,无疑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拉近人与人之间距离的交际手段。

  这一招就和国内见人敬烟,吃饭敬酒的小手段差不多。

  果然老黑一见伏特加立马就乐开了花,也没客气直接接过去,拧开瓶盖就来了一口。

  “嗬。。。”

  然后长长的吐出一口白气,十月的纽约,已经进入了初冬的季节,最近几天随着来之北大西洋的寒流的到来,纽约城的气温更是狂降,这时候能够喝上一口火辣辣的酒,对一整天都要在外面露天摆摊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享受。

  “那是,弗雷德里希先生可是纽约有名的大律师,我为他服务了三十年,只不过。。。”

  黑哥们说道后来,语气变得唏嘘不已起来,好像想起了什么不开心的事。

  “只不过怎么了?他不需要你为他工作了吗?”

  “呵呵,算是吧!不过不是弗雷德里希先生不需要我了,而是他那个狗娘养的儿子不需要我在为他老爹服务了。该死的,那个兰迪就是个混蛋,一个不学无术的蠢货。当年要不是我劝了弗雷德里希先生一句,他早就和那个混蛋解除父子关系了。。。”

  听到这里,金沐晨也就大概明白了一个梗概。

  之后老黑又猛灌了几口酒,空着肚子喝酒,很容易醉,而人一旦醉了酒,那话就容易多。

  在金沐晨的循循善诱之下,老黑很快就把他那些古董的来历和他的经历,都告诉了金沐晨。

  果然和金沐晨猜测的没错,这老黑名叫杰克,他原来的工作就是那位弗雷德里希大律师家的佣人。

  据他说,他从十六岁开始就为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服务了,一干就是三十年。

  可是前段时间,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突然脑溢血中风了,现在还躺在家里的病床上,而他那个不孝子兰迪。弗雷德里希也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这个消息,立马就从千里之外赶了回来。

  而赶回来的目的,当然不出意外,就是为了等着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蹬腿咽气,然后好继承家产的。

  根据杰克说,这位兰迪绝对可以说是弗雷德里希家族的家门之耻,一个十足的花花公子,败家子。

  当年曾经先后被哈弗,和普林斯顿这样的大学开除过,可是让老弗雷德里希先生丢尽了脸,后来更是一气之下就把他给赶出了家门,两人关系闹得最僵的时候,老弗雷德里希先生甚至一度想要和那个兰迪解除父子关系。

  当时还是杰克劝导他,这才让两人的父子关系维持了下来。

  可是哪想到,杰克这样做却是害了他自己,那个兰迪刚一回家,立马就翻脸不认人,把原来家里的佣人是炒了个遍,连带着杰克,这个在他们家服务最久的佣人也没放过。

  老杰克哪能咽得下这口气,于是临走之前就从弗雷德里希家里顺走了不少东西,就比如他刚刚收下的那套茶具,还有面前摊子上这些小东西。

  甚至还应该包括,之前他用来和金沐晨换了一顿外卖的那只‘狗食碗’,当然这是金沐晨推测的,而根据杰克自己说,这些东西,都是老弗雷德里希先生给他的。

  不过具体到底是怎么来的,金沐晨当然有自己的判断。

  杰克显然是非常痛恨那个兰迪,不过金沐晨到时非常喜欢这个兰迪,甚至他还巴不得那个兰迪越坏越好。

  因为他越是坏,就说明这家伙越是够蠢,只要他足够蠢,那自己就有更大的机会,去他们家里捡漏。

  毕竟老杰克都说了,那个家伙是个实打实的败家子,金沐晨当然巴不得他越败才越好呢。

  打听到了足够的信息,金沐晨自然没必要再在这里旧留下去,知道了这些宝贝的出处,接下来当然是要计划,该如何去掏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的老宅子喽。

  金沐晨兴冲冲的回到方伯的古董店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五点多了,看着金沐晨的背包鼓鼓的,方伯也是笑开了颜。

  “看样子,你今天终于是有收获了,到底收的什么东西,拿过来给我看看。”

  说实话这段时间金沐晨所表现出来的在古董方面的天赋,让方伯很是欣慰,他觉得这下子自己总算是找对了传人了。

  金沐晨每周末去那些古董市场里转转,他都很支持,毕竟理论还是要结合实践,不过前几个周末,金沐晨都是空手而归,而今天终于是开了张。

  他到时非常迫不及待的想看看金沐晨到底收上来的是什么。

  三把茶具摆放在方伯的面前,方伯拿出鹿皮巾仔细的把这三把壶都擦拭了一遍,原本有些蒙尘的茶壶,立刻就变得银光闪闪,一股不俗的气质更是立刻就显露了出来。

  “嗯,应该不是俗物,只可惜,我对这些西洋古董不算很精通。。。。。。。嗯,这应该是十八世纪的法国人的作品,嗯。。。剩下的我也就不知道了。。。”

  如果是中国古董,方伯绝对称得上是专家,可是西洋古董,方伯还真就玩不太转。

  他对这几把壶的理解,也就和金沐晨差不多。

  “多少钱收上来的?”

  方伯随口问了一句。

  “一千五!”

  “嘿!你小子,这运气还真是够不错的,这壶的真正价值,我虽然不知道,但是你这笔交易,我绝对得夸你做的值,这几把壶绝对不止这个价!”

  方伯冲着金沐晨竖起了大拇指。

  “那具体,到底能值多少?”

  金沐晨当然想更了解一下这几把壶的价值。

  “这个我还真不太确定,你等等,我去打个电话。”

  方伯在纽约的古董圈子里扎根几十年,可不是白混的,这几把壶他虽然不认识,但是他又朋友认识。

  很快方伯就连续打了几个电话,最后放下电话对金沐晨说道。

  “沐晨明天你带着这几把壶去曼哈顿的soho区,去第53街那边找一个叫cityba的古董店,他们家的店主老瑞克,和我是朋友,他可以帮你看看,如果东西不错的话,你可以直接卖给他,他不会坑你的。”

  金沐晨点了点头,方伯的话他绝对信,他的那个朋友,肯定信得过。

  第二天刚好是礼拜天,昨天已经有了收获,金沐晨当然不必再去那几个古董市场转,于是就直奔曼哈顿。

  soho这个词国人第一次听到,应该就是国内那位房地产大亨在京城开发的建外soho,而这个词其实真正的起源就是在纽约的曼哈顿。

  全称其实就是south-of-houston-st,指的是处于纽约下城houston街以南的一片地区。

  soho以前不是一个**的社区,而是以西村、格林威治村以及小意大利合在一起的一片区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了曼哈顿的第二大区。

  soho应该是时尚的名词,可是等你来到这里之后,你就会发现这里一点也不时尚,倒是十分陈旧的样子,甚至非常有**十年代的京城的‘大栅栏’或是‘天桥’的那种感觉。

  它没有曼哈顿那样现代,没有上城那样华丽,没有东村那样前卫,甚至马路上不是很干净,可以看到垃圾和污水。但是当你一旦进入了soho,你就一定会被它吸引,因为在它粗糙表面的里头,包着一个充满创意的精彩世界。

  soho原本是纽约的老工业区,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随着旧工业的衰败,这里一度很萧条,到处是闲置的房子,租金很便宜。

  于是一些纽漂聚集到这里,他们看中了这些工业厂房的巨大空间,适合进行各种艺术创作,所以选择在此工作和生活。

  为了生活,纽漂们把这些建筑的一层临街的房间改造成商店,出售自己的作品,由于没有多余的钱去装修如此巨大的房间,于是这种工业建筑本身的特征被充分地裸露在外面,大方块状的几何体、红砖外墙、老式防火梯、又黑又旧的水塔、狭窄的街道、墙上到处可见涂鸦与海报。

  这些建筑外貌与橱窗和商品之间产生了巨大的视觉反差,这种视觉矛盾产生了令人好奇的效果,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住到这里,于是现代意义的soho区,就此形成了。

  而现在soho区已经彻底跟贫穷的纽漂们没什么关系了,因为这种奇特的感觉逐渐被来自欧洲的游客认同,有越来越多的人们愿意跑到这里花钱,所以这里的房租越来越贵,以至于今天soho的房租已经是纽约最昂贵的地区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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