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七章 后果
吴石头行走在黑暗里。
他傻,不代表他不知道小红缨要干什么。只是他不理解,为什么丫头不再想他背着她跑了。
全九连,全团,全天下,只有丫头对他这个傻子最好,只有丫头的责骂才是像父母那般不带嘲笑的,她整天骂他傻,却从未嫌他傻。他傻,但他知道。
因为他是傻子,所以从他出生以来,只哭过一次,因为他没能从坍塌的井底挖找出他爹的尸体。
此刻,他呆滞的人生里第二次意识到他真的是个傻子,是个笨蛋。天还没亮,四周都是黑暗与冷,这里没有雪了,他把他的丫头跟丢了,不知道丫头去了哪。这世界忽然黑暗得像是井底,任他疯狂挖掘,也看不见他要寻找的尸体。
木讷模糊的结实轮廓,呆呆行走在黎明前的黑暗与冷,一次次发出沉重而怪异的呼吸声,难听得刺耳,那是傻子的哭,因为他再也找不到他的美丽精灵,只有那精灵能给予他这个傻子存在的灵魂。
……
发现了丫头没能吃完她的那份晚饭,王小三便知道会有什么事发生。
王小三是个刺儿头,天不怕地不怕的货,一直呆在炊事班,是因为牛大叔能镇住他。牛大叔能开口同意王小三这个好惹事的酸脸猴子调到九连,可不是不忍心看他挑粪,而是因为王小三是小丫头的真正走狗,从王小三来到独立团的那天起她们就狗对眼了。
比如小丙小豆铁蛋之流,现在都成了排级了,见了王小三这个小小炊事兵照样客客气气必须打招呼,这就是面子,不是牛大叔的面子,而是小红缨的面子。哥们朋友照样有亲疏远近,他王小三是小红缨的死党,小红缨虽然是个屁丫头,可至少得算个连级干部,是独立团臭名昭著的大恶霸,这王小三常常就是她手里的刀,谁敢不给面子?
王小三是个热血的年轻人,正因为他是个年轻人,所以他的热血全都用错了地方。比如现在,他这个年轻的战士不去多想眼前的处境,不去考虑这场战斗是为何,只想知道丫头去了哪,要去做什么。
无论那是什么,他得帮忙,两肋插刀共同浴血,才是兄弟!
他已经在酒站里偷盯了一宿,最终盯到了小丫头出门,于是随便抄了一支宿舍里其他战士的枪,尾随而出。
他知道前面那影子是傻子,他以为傻子这个丫头的跟屁虫肯定对一切了如指掌,所以他只要跟住傻子就行了。但是现在……傻子忽然慢下来了,他是在哮喘么?
……
特么贱!大狗又一次在内心中这样狠狠咒骂他自己。
他是个言不由衷的人,总是喜欢用暴力和恶毒的语言攻击那些未必与他相关的人,只为了掩饰他的悲伤与脆弱,其实他不堪一击,他早已经倒下了,像一具尸体。只有一个人真正看透了这一切,那是胡义,大狗也知道,那个神经病从第一次见面就把他给看透了。
他讨厌那个呱噪的无良丫头,真的讨厌,这世上就没有他不讨厌的人!
不过他最终还是出来了,不是要帮忙,而是要挽回他认为的错误。他觉得他得去把那个神经病丫头给拖回来,没心情任她蠢到死!
很久都没有做那个梦了,昨晚却又做了,还是那个一模一样的梦。梦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只血淋淋的手,紧紧攥着他的手不肯松开,越攥越紧,那指甲甚至已经抠进了他手心的肉;那只手攥碎了他手上所有的骨头,攥碎了他的心,也不肯放开,直到他痛苦得醒来。
然后,他便一直坐在黑暗中的床上发呆,一直到听到外面有人离开的轻微响。
现在,他知道前面还有两个人,不过他根本没兴趣猜那是谁,是谁都无所谓,一样的神经病而已。
猛然间觉得不对劲!
止步,返身。
电光火石间挂在肩头的那支马四环步枪枪托已经抵住了他的肩,屏息半跪在黑暗里枪口稳稳指向来路,用极其缓慢的速度一点一点拉开枪?,慢得居然没有发出金属摩擦响。
一会儿之后:“半仙?你特么有病啊!”
“可吓死我了!还不把枪放下!你别走了火!”
“你干什么来了?”
“废话!跟你走啊!太不仗义了吧你?一个人闷头跑啊,连个招呼都懒得打?”
“……”
“天一亮这方圆到处是战场,好不了了。一个中队鬼子哎,那治安军不得上了千?就这他们还琢磨着把鬼子往这拉呢!你算说对了,这不全是神经病吗!还以为投了八路能过几天老鼠日子,可这些老鼠非要挠猫,更能作死……你还发什么愣,咱赶紧走啊?”
半仙话音才落,前方突然传来了一声出人意料的回答:“走你麻个蛋!”
吓得半仙一哆嗦,大狗倒是没什么反应,这声音是王小三。接着有两个人影从前方的黑暗里逐渐清晰出来,一个是炊事兵王小三,端着步枪子弹上膛枪口悠闲对着大狗;另一个是傻子吴石头,提着他那柄工兵铲,像个模模糊糊的僵尸。
“把你的枪撇开,跪下!”王小三停止在了大狗跟前几米远,语气冷而狰狞。
从这声音语气里,半仙听出了一丝杀机,他不明白,大家都是草头兵,何至于这样?不就是我们俩想当逃兵吗?何况大狗他根本没当八路,怎么能算逃兵?就算是逃兵,又不是战斗中卖阵地,至于斩立决?再说你个炊事兵算干嘛地?轮得到你断案行刑?
想是这样想,状态却是一副惊弓之鸟样:“兄弟,有话好说,有话好说……”借着黑暗,和惊慌动作,一把刺刀柄倒着滑出了半仙袖口一截,隐蔽落入他的手心。
黎明前的冷夜,被这一幕惊得连风都停了,四个两两相对的雕塑般身影,模糊在萧瑟的隐约中,静得只有他们相互粗重的呼吸声。
大狗沉默良久,却并未撇下他手里的枪,半仙也许不清楚状况,他心里当然知道怎么回事。没错,王小三?杀人,他那枪是随意地低端着,说明他已经不介意了;而那个傻子手里提着的工兵铲,锹面不是横着的,而是竖贴在他的腿侧,这样抡起来的时候,不是拍,而是砍!
如此深仇大恨的状态,怎么可能是因为逃兵呢?只能是因为小红缨昨晚来找他商量被王小三看到了,他没找到小丫头,于是要干掉出主意的人泄愤。他不希望开枪,而会在大狗扔掉手里的枪之后与傻子一起把他和半仙活活砍死,因为枪响会惊动距离还不算太远的酒站,他没时间毁尸灭迹。
大狗忽然很想笑,那么个黄毛丫头片子,水竟然这么深,这么浑,荒唐罢?在那些老实的战士眼里,小红缨是个被宠坏的顽孩子;在那些有虚荣心的战士眼里,小红缨是长在大树上的金枝玉叶;但现在大狗看来,这缺德孩子是个真正的恶霸,这是真正要人命的兵痞!这才是祸害!自己与之相比……小巫见大巫了。
“我说把你的枪撇下。聋了?”
“你特么当老子是吓大的?开枪啊?你特么倒是开啊!”大狗深知撇下枪的话立即会血腥四溅,他不能上这个当。
王小三不再说话了,他的左手缓缓离开枪身,抬起来,摘掉了他自己头上的那顶八路军军帽,若无其事地揣进侧边衣袋。
大狗在判断自己有多大的几率在对方的一枪之后还能喘气反击,距离不够远,幸好子弹还在枪膛里,只要不是一枪死,扣动扳机的时间还有,只要还能有力气能调转枪口。
半仙的心跳的他自己就要晕过去了,虽然他收手里攥着刺刀刀柄,可那手在抖,因为那个僵尸般没反应的傻子和那柄工兵铲……他觉得他挡不住。
时间,仿佛凝固在了这一瞬。直到……
“姑奶奶我还没死呢!你们着个屁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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