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章 爱情是一种毒
那些天,沈迟真得再也没有回来过,倒是许朝暮去了一趟沈氏集团。
她是接到复试通知去参加复试的,啧啧,沈氏真是严格,沈迟还真没给她开后门。
她去集团复试时,没有见到沈迟,她就又去前台调戏了一下帅哥。
到了饭点时,她就坐在集团旁边的一家奶茶店喝奶茶。
一边喝着奶茶,一边盯着沈氏集团的一楼大厅看。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她终于见到沈氏集团的高层从大楼里走了出来。
走在最前面的,正是沈迟。
她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严肃、认真、冷峻的沈迟,冷酷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不怒自威。
一身黑色的手工西装勾勒出他的完美身材,他迈开修长的双腿,从大厅里出来,走下台阶。
他的身后跟了好几个穿黑色西装的男人,众人脸上都是严肃的神情,不苟言笑。其中,也有肖莫。
走下台阶时,有人替沈迟打开迈巴赫的车门,沈迟坐了进去。
车辆启动,一排黑色的车子往前方开去。
从沈迟一出来,许朝暮就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这男人,真是人前人后两个样。
表里不如一的衣冠禽兽。
不过,好几天没有看到他回家了,她的心里竟有一种失落的感觉。
这会儿,她就坐在奶茶店里,他的车辆已经离开好久了,她才收回自己的目光。
手指划过手机屏幕,她在通讯录上翻来翻去。
翻到沈迟的号码,她看了好久。
沈迟的号码上存的名字是“老公”,还是当初他拿了她手机时,他自己改的。
许朝暮总想着改掉,但改了好久,倒也作罢。
就在翻着通讯录的时候,她看到了聂承朗的名字。
自从上一次打完电话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了。
许朝暮想,也许是她太薄情了一些。
在巴黎的五年,如果不是聂承朗,她早就冻死在街头了。
她总以为,时间是最好的良药,总有一天,她会不那么爱沈迟的,总有一天,她也会爱上聂承朗的。
可惜,她高估了时间的疗效,五年,无可奈何。
爱情是一种毒,沁入骨髓时,才发现,早已无药可医。
手指按上那个熟悉的号码,她拨了出去。
几秒后,接通了。
“承朗。”许朝暮的语气里带了犹豫。
“朝暮?”
“是我,你最近,还好吗?”
“挺好的,就是工作上的事情有点忙。”
“哦……”许朝暮低头拨动着奶茶杯子里的吸管,一时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那五年,在巴黎,他们是无话不谈的。
他会给她讲很多好玩的故事,带她去很多有趣的地方。她在学校里遇到什么有趣的人,有趣的事,也是会说给他听的。
也不知是不是五年里,都没有放下心结,她一直都把他当最真心的兄长。
直到那一晚喝醉酒,她以为自己跟他发生了什么,才答应了他的求婚。
手机两头都沉默了好久,尤其是许朝暮,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朝暮。”聂承朗打破沉默,“我们公司最近刚上市一批新的珠宝首饰,挺漂亮的,我知道你喜欢,有空过来看看。”
许朝暮喉咙里梗得慌。
从前在巴黎,每次他出差遇到新鲜好玩的东西,都会给她带。
不管何时,他第一个想到的,总是她。
现在,依然如此。
“承朗。”许朝暮垂下眼睑,眼底是一抹黯然,“对不起。”
那头的聂承朗倒轻轻笑了:“有什么对不起的?如果你幸福,就是最好的。如果在沈家受委屈了,来找我,我帮你摆平。”
“承朗……”
许朝暮鼻子一酸,一时手足无措。
他对她很好,不管是从第一次见面时起,还是那在巴黎的五年。
“你如果没有空来的话,我可以送一只手链给你,很漂亮。”聂承朗道。
“谢谢你。”
“跟我还这么客气么?”
“承朗,我问你一件事,你如实回答我好不好?”许朝暮缓缓开口。
那头,又是沉默了很久很久。
只听到似乎有一声叹息,聂承朗才开了口。
“你不用问了,我如实回答你。在巴黎大酒店的那一晚,确实……不是我。”
一时间,许朝暮的眼中是复杂的情绪,她抓住手机的手在攥紧。
她生怕一个不小心,手机就从耳边掉了下来。
“朝暮,沈迟会对你那个孩子好吗?”
心口一阵乱跳,好大一会儿,她才算镇定下来。
“他说,会将这个孩子视如己出。”许朝暮淡淡道。
原来,聂承朗说那晚上是他,说她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只是不想让她难过、伤心。
“如果是这样,再好不过。”手机那头的聂承朗听不出什么特别的情绪来。
“承朗,谢谢你。”许朝暮的心终于平静了下来。
“为什么要谢我……”
“我……”许朝暮一时语塞,竟不知道该说什么。
“好了。”聂承朗倒笑了,“等我有空,去给你送手链。”
“嗯。”
“你不要有心理负担,如果沈迟真心爱你,他会爱你的一切。”
许朝暮沉默了,一向牙尖嘴利的她,今天却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
聂承朗对她,真得很好。几乎方方面面,都会替她想到。
“那……我挂了。”
聂承朗先挂断了电话,许朝暮久久没有回过神。
太阳从窗台照进她的这张桌子,照在桌子上的一盆红色花卉上。
奶茶店里飘散着诱人的香气,她放下手机,转头看向窗外。
窗外不远处正是沈氏集团,她就盯着集团的大楼看,唇角是一抹浅浅的弧度,微微上扬。
也不知看了多久,沈迟的车早就离开了。
她慢慢低下头,在手机里找到沈迟的号码。
她拿起手机编辑了一条短信:我想你。
发完后,她将手机放在桌角。干净的屏幕上就显示着那条短信,那三个字宛如清风,带走浅浅的思念……
光线照进来,折射出缤纷的颜色。
许朝暮伸出手,掌心向上,让光线照在她的掌纹上,温暖渐渐散开。
光线如同欢悦的精灵般,在她的指尖跳动、飞舞。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此时此刻,她竟是分外想他。
她想,她这人呢,到底没有沈迟那么傲娇的。
像把“ILOVEYOU”写得比蚂蚁还小那种事,她是做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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