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虎王(12)
白妙骑着宗昱回到山洞,月亮已经西斜。
洞口处忽然多出一堆蕉叶盖覆的不明物体。
白妙早在崖壁之下就闻到一股馥郁的异香,遑论嗅觉能力出色的猫科。
果然,宗昱早就警觉起来,一进洞将白妙平稳放下,立刻躬起身子,一路匍匐,鼻尖轻嗅,确认没有危险,接着才用虎掌扒拉,拨开那堆包覆的绿叶,里面明黄和艳粉的蘑菇暴露在两人视线之下。
像是一大捧意外送达的鲜花。
“榆黄蘑和夜光菇!”白妙惊喜得叫起来。
原来这正是之前白妙在原始丛林中发现的奇异蘑菇。
白妙跑过去,竟然还有意外之喜!
她丢失的兔毛长袍正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一旁,底下还贴心地用墨绿色心形圆叶作了底衬,防止沾到苔藓和灰尘。
这是谁送来的?
白妙喜出望外,看向宗昱,无比期待和感激,“是你吗?大王。”
宗昱不置可否,摆了摆毛茸茸的大尾巴,晃悠悠地垂下头去。
白妙高呼一声,跑上去抱住虎头一顿揉搓,“谢谢大王!我就知道是你!”
还以为之前他是害羞地跑掉,原来是借机提前给她准备惊喜去了,这只大老虎也太会演了吧。
“唔~”宗昱来不及解释,头就被埋在白妙胸前,几乎有一瞬间的窒息。它在粉红色的眩晕中,迷迷糊糊地想道:“看来,得将此事的实行者找出来,如果他敢泄露一个字,灭口!”
于是,宗昱就坦然接受了这份惊喜制造者的殊荣。
甚至在白妙将烤得香喷喷的榆黄蘑递过来时,怀着某种不为人知的恶意,狠狠地吃了三大捆。
白妙倒也不嫌弃,笑眯眯地抚摸虎头,“劳者多得,劳者多得,你多吃是应该的!”
宗昱被猛地呛住一口。
白妙还替他拍背,谁知道宗昱咳得更厉害,急得白妙差点用上海姆利克急救法。
幸好,在喝了一肚子水后,宗昱虎体逐渐恢复安康,只是在心里暗骂,“一定要揪出这个向王后献殷勤并且企图用蘑菇谋害本王的歹人!扒了他的皮!”
此时,丛林深处正悠哉游哉四处采蘑菇的某条大蛇头皮猛然一紧。
“怪了,这两日怎么总感觉头有点冷?”
弦祀自言自语完,果断将罩在尾巴尖上的绿叶小帽,甩在头顶上,美滋滋地道:“嗯,这样就好多了!”
这顶船舱一样的小绿帽,赫然就是白妙采蘑菇时丢掉的那一只!
因着今日这些意外收获,白妙心情大好。
她起身将夜光粉蘑串在植物纤维上,缀在石壁各处尖锐突起的地方,洞内如同明珠曜目,瞬间富丽辉煌起来。
不过,她布置这一切的时候,某人好像不大高兴,一直颇有怨念地盯着那些闪闪发光的粉蘑菇。
——可是,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她喜欢最要紧。
她才不改。
在散发着桃粉色荧光的洞中,烤至焦黄的鱼被端上了王座。
宗昱慵懒地掀起眼皮,一看,只有一条鱼,恐怕不够吃,遂别过头去,“不吃!”
“大王不吃鱼吗?”白妙疑惑,虽然猫的祖先并不吃鱼,但是鱼类的腥味却是俘获猫咪嗅觉的利器。
看在他今日帮她找回爱衣,立下大功的份儿上,她将美食拱手相让,没想到恩人却不领情。
宗昱努力克制住将垂而未垂的口水,斜睨着眼,冷冷道:“本王不爱吃鱼。”
是嫌腥吗?白妙凑上去闻了一闻,好像是有点。
唉,都怪这地方缺盐和香料,要不她一定有办法将这只挑食的臭老虎养成大肥猪。
白妙哪里知道,她坐在外面抱着烤鱼啃,里面某挑食虎的口水,早流成了水帘洞。
打扫完鱼骨残骸,又将下午捏好的陶器,摆在火堆旁。
用传统的阴干法,耗时太长,她打算通过烘烤来去除泥里的游离水,明日就起窑烧陶。
白妙不停地往火堆里添柴,生怕火力不够。
或许是今天的劳作太过辛苦,不一会儿,白妙便坐在温暖的火堆旁,安然睡去。
随着白妙光洁的额头上下起伏,熏红的火苗款款摆动,时而高,时而低,在宗昱看来,就像一个正在跃跃欲试的不怀好意的亲吻。
宗昱怒气冲冲地欲要跳下宝座,又觉得自己这般行为实在可笑。
忽然,白妙额前一小撮垂下的长发燃起了焦烟,看来是那火焰得了逞。
宗昱这次有了正当理由,一跃来到白妙身边,大掌抚过白妙的脸颊,盖灭轻烟。
随即轻巧地叼起她,放在自己的王座之上,又叼去了兔毛长袍,拿爪子捋平盖好。
自己反去了火堆旁栖身,不时叼柴添薪。
夜色忽深,鸦雀寂静,月色如水,打湿山林。
火渐渐灭了。
下半夜。
白妙在潮湿的水雾中醒来,睁眼一看,自己竟然睡在水帘之内的老虎王座上,而本应在此的的宗昱却卧在火堆旁。
那庞大骇人的身形,此刻却蜷成一团,像个孱弱的猫科幼崽。白妙见状,心中不禁泛起一层怜爱的波漪。
她忽然想起白日里紫色花海中所见——那个长眉凤眼俊美无俦的男人。
那一抹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金色额饰,有点刺眼。
也有点令人怀念。
不行,她要去给他喂血。
如果再付出一点血,漂亮男人就能变回来,白妙愿意高举双手献上全部鲜血。
——只要不一次喝完。
这大约就是一个颜控的底线。
想到这里,她蹑手蹑脚地爬起身,在岩缝一角,取出骨刀,悄悄来到宗昱身边。
-
听着清浅平稳的呼吸声,感受着若有似无的血脉精气的涌动,宗昱不得不承认,那细瘦颈间跃动的温热血管对他具有十足的诱惑力,但是他绝不能下口。
他如何能将锐利的獠牙对准自己的心防呢?
那无异于自戕。
他又如何能将自己的神力建立在弱者的献祭和牺牲之上,那是对于力量的绝对侮辱。
记得身受重伤的他,刚在草丛中捡到她时,她还是一只孱弱幼小的兔子,刚刚受到野狼的攻击,颈间鲜血流溢。
似乎活不了多久了。
他却捕捉到了那一闪即逝的灵力。
他立刻知道了,这只兔子能助自己恢复元神,安稳渡劫。
所以他上去赶走了野狼,将它叼回自己的洞中,他想:只用这兔子的血,不吃它,也算对得起它了。
他便替她舔舐伤口,一方面是替她疗伤,另一方面,从中获取一点点灵力作为补偿。
谁知道,后来的某一天,这兔子忽然开口说话了,而那时,他尚不能言语,便只好听这兔子日夜聒噪,幸亏,这兔子的声音并不难听,这才免去他咬死她的冲动。
后来再过了几天,聒噪的兔子突然变成了一个聒噪的女人,嗯,依然聒噪——但是异常美丽,这就显得没那么噪了。
他开始喜欢听她讲话,那些天马行空的奇思妙想,甚至是愚蠢的答非所问,都令他产生了一种亿万年间从未有过的陌生情感。
仿佛有一只小爪在挠他的心肠,又像是胡须倒长,刺得他唇边丝丝缕缕地痒。
这下,他有点不好意思再舔她的血了,因为那脖颈是那么纤瘦娇嫩,仿佛轻轻一触,就会断掉。
更重要的是,他每次那样的时候,身上都会有某个地方发生奇怪的变化。
他不喜欢那种不受控制的感觉。
再后来,他发现这只兔子精不但会做好吃的食物,甚至还会裁剪衣服,制作工具,仿佛熟稔一切草木虫鱼,以及天地运行之理。
从前,他是天地间强者的存在,整个兽族的倚赖,可是,在这个弱小的女人面前,他却好似变成了索取和依赖的一方,奇怪,明明他那么大,而她,是那么小。
有她的存在,渡劫的日子好似也没想象中那么难熬。
其实,用她的血,他便可以更快地恢复元神,化为同她一样的人形,可是,一想到她会受伤,他就止不住地心痛。
仿佛他那在胸膛间跃动了亿万年的心脏,忽然化成了一捧散沙,淅淅沥沥地往下掉撒。
尤其是在某些特殊时刻,比如,今天看到不知谁送来的蘑菇和衣服,他的心狠狠抽痛了一把,就好像他还未拥有她,却已经在失去她了。
为此,他甚至不惜说谎,成为一个卑鄙的抢功之人。
从前,他听三界之中,谈什么风花雪月爱恨情仇,总是嗤之以鼻,月老发给他的红线蠢蠢欲动了上亿年,他从来弃如敝屣,现在却巴不得立即系在那人的脚脖子上,甚至还担心系得紧了,她会不适。
又怕系得松了,会丢失。
连那抹红线的红,他都怕她不喜,她好像更爱白色,就像爱她那件白色兔毛长袍,或者,是粉色?要是不喜粉色,怎么会将如此丑陋的粉东西层层叠叠地挂满整个山洞?
不过,管它什么颜色,只要白妙喜欢,打死月老,都要叫他改出来。
于是在这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宗昱终于确定了,这就是爱。
想到这里,再难入寐,宗昱打算睁开眼睛,看一看那个霸占了自己的王座,还叫自己魂牵梦萦的女人。
刚一睁开眼睛,赫然一把尖刀朝自己刺来。
“什么情况,我爱的女人要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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