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诡异真相
园内微风熏香,我们两个人默默对坐着。
我吃了三个灵果,体内的力量不断地回生,灵力也达到了一定的饱和。老头绅士般看着我,却也不语。
良久之后,我站了起来,准备离开这里。
“等等,你不想知道这一切的真相吗?”
我动也不动,拧起眉头,若不想知道是假的。然后,我重重地坐回,冷冷地看着他。
老头对我的无礼已习惯,他温和地说了起来。
“若是你知道血族千重山地库的传说,就会知道为何你被雅恩看中。而这个又关系到你的身世,可目前你又不适合知道你的身世。因此,我只告诉你可以知道的真相。”
我怒,死老头在绕什么口舌,我听不懂。
老头见我脸色发黑,依旧慢条斯理说。
“新生你的血是唯一可以打开千重山地库的钥匙,而这个秘密目前只有我与你知道。不过,我在猜测,他是不是一直在等待这一天。若真如此,那目前你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也说明了一件事,他对千重山地库里的东西誓在必得。而我很可怜的也成了他的工具,你则是工具中的工具。唉,想想真可怜。”
我忍无可忍,死老头在啰嗦些什么,实在是受够了。
“死老头,你给我闭嘴。连说话都不利索,乱说一弃。再说,我发飙了。”
tnnd,被他温吞的说话弄得心头冒火。我们面前的石桌便被我的怒火牵连,被我一掌拍下连灰都不剩。
老头在桌上毁灭之际把他的绿色汁液宝贝地捧在手心,我自然把那几个没有吃完的灵果收在了手心。想到这,我向他摊开手。
“死老头,快拿一个空间手镯之类的东西给我,否则……”
不知为何,我觉得他对我会一直纵容下去。
老头撇撇嘴,无辜地看着我。
“我叫梅森,不是死老头。你可以喊我梅叔叔,只要你叫了,我可以考虑给你一个空间戒子。”
我抽了抽嘴角,没生?血族的名字实在是够恐怖的。一个基森,鸡生?一个吉娃,鸡蛙?现在一个梅森,没生?
“你快给我,想我喊你,你去死。”
我不是那个笨女人,现在的我心情很不爽。
梅森装嫩,装可怜。
“呜……你不叫我,我就不给。”
我挥了挥拳头。
“死老头,你欠扁。”
受够他了。
或许真的察觉我怒火滔天,梅森反而一本正经起来。
“好了,你坐下吧,这样拿着东西真是累。”
一说完,被我摧毁的石桌如变魔术般缓缓恢复。我见了,心一惊。死老头的力量超恐怖,这达到了什么程度?若是按妖族的算法,已渡劫成功,直接升为妖仙了。不过,有这样实力的他,怎么还会在这个空间?我不解,或许是血族这个空间的特殊吧。
老头梅森把他的东西放在桌上,当着我的面伸向他的怀里,见他挠啊挠的,我双眼眯了起来。
还以为死老头当着我的面挠痒痒,却没有想到他伸出来的手多了几个别致的东西,如项链、手镯、戒子、簪子,耳坠。
“哪,你随便选一个吧。”
我明白了,这些全是空间储物,他还真的挺富裕。
想到原先的一个空间手镯,我就选了这个碧绿的手镯戴在左手腕上。
“告诉我如何离开血族。”
其实对老头的话我还是很在意的,我现在既然成了一个特殊工具,在没有保护自己的实力之前,我觉得我应该离开这个血族,回到昆仑山去修练,只要成功地恢复我以前渡劫的实力,那我与雅恩之间的恩怨是时候可以解决。
梅森收起了其他,又放回了他的怀里。
“怎么,这里不好吗?”
我不懂死老头怎么会混得成为王,我记得笨女人那里得到的血族规矩,似乎他这个王没有什么用处吧。
“你管这么多干嘛,你不是血族的王嘛,送我出去还不简单。”
梅森定定瞧着我,仿佛要瞧出什么似的。
“其实,你留在这,比去任何地方都安全。”
我怔了一下,然后闭目。他说的我又何尝不知道,可是我更想回去看看灵兽如何了。没有了我,它现在还好吗?
“我还是要回去,这里暂时不适合我。”
雅恩他们都认为我死了,又怎么会找我。不过,就算他找到了我,我与灵兽联合,他也奈我何。
或许连我自己也没有注意,在见到老头失望的表情时,说了暂时两个字。但老头却听见了,他很高兴。
“好好,我送你回去,不过,你要把这个拿好,随时不能取下来。”
一对漂亮的珍珠耳坠他递到了我的手上,我疑惑地看着他。
“这是?”
刚刚桌上的耳坠没有这一款,现在他拿出来的又是什么。
老头脸色肃穆。
“紫风,你答应我把这个永不取下来,我才送你回去,否则我不会让你走。”
想到老头的实力,我考虑了一下后果,又想到他对我的好,就答应他了。
“好,我不会自动取下。”
如果是意外那便不关我的事。
老头在我答应后,又当着他的面把这对耳坠戴好,他非常的开心。
“好好好,你如果准备好了,我这就送你离去。”
总以为他要为难一下我,我没有想到老头这么干脆,弄得我还愣了一下。
老头见我不动,还催着我。
“快点哪,现在送你回去,我正好睡个回笼觉。”
呃……我抬头看看天,是白天。对血族来说,白天相当于睡觉的时候。
于是乎,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回到了久违的人间。
说句丢脸的话,我回来时引起了不多不少的注目,甚至还引来了记者的追踪,我吓得飞奔。
幸好,在跟着笨女人这千年在人间流浪,多少也知道现在的情况。
无奈之下,我第一次使用电话,给笨女人的朋友丫头打了一个电话。
一接通,对方慵懒的声音传来。
我迟疑一下,然后叫了一声小丫,倏地,对方的声音变成了河东狮吼,让我的耳膜受到了伤害。
幸好,对于丫头的脾性我多少也了解。以这种个性及职业,是最容易接受稀奇古怪的事情。
她大骂了一顿之后,终于想起我失踪这一个多月的事。
我本想装笨女人装像一点,可惜我实在说不出那种讨人厌的声音。不得不以说了谎。
“我是纤尘的姐姐。”
一语定捶,丫头在五个小时后,终于把我接走了。
为何要这样久,丫头鄙视地看着我,塞车。
我语凝,怎么会不明白她的意思。她是恨我不在第一时间说是笨女人的姐姐,而在她骂人了之后才说出身份。
其实,也由不得她不信,我与笨女人虽然一模一样,但是笨女人自从被人迫害后,就发誓再也不养长发。而我,黑发及腰。另一点,笨女人见到她就如猫见了鼠,打拱讨好。原因,笨女人特别在乎这个朋友。
不过,我也知道,丫头这个人是真的对笨女人好,若非如此,笨女人也不会为了她留在这个城市三年之久都不愿意离去。
“我怎么从不知道傻妞有你这个姐姐的存在?”
到了丫头家后,丫头审问地看着我。
我嘴角微抽,路上不问,到家才问。是信还是质疑呢?
“她都不知道,你又怎么会知道。”
若不是那该死的男人,笨女人又怎么会死。若不是我在最后收住了脚步,此时我已在昆仑山脚。
对于老头,我也不会太相信。一切的事情都太过凑巧了,让我不得不慎重。若是我的原因,让雅恩得到了灵兽,或是杀了灵兽,那整个昆仑山怎么办?想到可怕的后果,我决定在丫头这里先呆一段时间。让丫头去笨女人住的地方把所有的东西给带过来,因为,除了笨女人有钥匙,就丫头有了。
若非我是一个顶级大路痴,又怎么可能会不自己一个瞬移去拿。不得不赞同,笨女人这一点比我强上不少,但也仅仅一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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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无人留言,收藏又少,枝又少。我不知怎么的,写文有了倦怠。一见网打不开,就偷着乐。哪知,原来是我家的网对连城起了黑客,随便都进不了。这不,我只能请专业人员修了,这不,修好了,我才又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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