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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一个赔钱的股东公约


  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办的《华声报》在极为醒目的头版头条位置,以《从一份赔钱的“股东公约”谈起》为题,向世人披露了这个曾不为人所知的赔钱“股东公约”的内情。
    文章开宗明义地设问:“世上有没有不以赢利为目的的股东?”
    紧接着,文章便自答:二十五位匈牙利华人联合总会《欧洲之声》报社的股东立誓,将按月缴纳“很可能没有分文经济收入”的办报集资款项。
    那么,这二十五位“股东”,明明知道这样做将是“赔钱赚吆喝”,为什么还这样做呢?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
    张曼新担任匈牙利华人联合总会会长后,随着“华联会”职能的全面发挥,深切感到,要使“华联会”能够成为广大旅匈华胞“文化的、保护利益的代表”,必须创办一个与之相对应的宣传载体,于“华联会”与广大旅匈华胞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在宣传“华联会”上起到窗口作用,在反映旅匈华胞的心声上起到喉舌作用。过去,“华联会”只有一份内部会刊,靠刻蜡版和打字印刷出版,印数少,信息量小,版面设计简单,已不能适应“华联会”职能的需要。因此,急需创办一份公开发行的报纸作为传媒工具。
    但是,大凡了解办报的人都深知,要创办一份报纸谈何容易?
    办报不仅需要专业人才,而且录字、制版、发行、稿酬以及办报人员的薪金等等,加在一起需要一笔数目相当可观的资金。
    可是,这笔资金又从哪里来呢?
    没有足够的办报资金,一切将无从谈起。
    聚沙成塔,集腋成裘。
    张曼新想,只要发动“华联会”的志同道合的伙伴们共同出力,办报的资金应该会迎刃而解。
    这天夜晚,张曼新告之“华联会”的伙伴们到时任“华联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的文明远的“匈牙利中国中心贸易公司”会议室碰头,说有要事相商。
    张曼新的这些“华联会”的伙伴们,听说有要事相商,放下自己的事情就来了。
    当晚,张曼新谈出了自己主张“华联会”办一份公开发行的报纸的想法。这一主张,得到了伙伴们的一致赞同。
    “老张,我也认为咱们‘华联会’该办份报纸了,该怎么办,你就说吧!”时为“华联会”理事的杨一稼女士,快人快语地说。
    “关键是要解决办报经费问题。”张曼新讲。
    “老张,你说怎么个解决法吧?”行武出身的“华联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文明远更是说得直接。
    “这就是请大家来的目的。”
    “你是想希望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的理事问。
    “当然我希望是这样。”
    “这么说,要办报会赔钱了?”
    “开始肯定是要赔钱的。”
    “那以后呢?”
    “以后虽然不好说,但赔钱的可能性还会很大。”
    “既然认定要赔钱,又要办报纸,干脆成立个‘赔钱董事会’得了!”
    “对,成立个‘赔钱董事会’。大家都签上字,来个‘口说无凭,立字为据’!”
    “好,立了字据,以后谁再反悔,谁就是乌龟王八蛋!”
    “我现在就起草一个股东公约。”文明远依然保持军人雷厉风行的作风,挥笔写就了一个“股东公约”:
    《欧洲之声》报社股东公约
    我们是一个不需要到匈牙利经济法院注册的“股东会”。
    我们的投入,很可能没有分文的经济收入。但是当我们看到远离故土的同胞们,手捧我们的报纸……我们将欣慰地想,我们又为自己的同胞做了一点事儿。这就是我们投入之所得。
    我们投入的是不影响自己生活、工作的很微小的一部分资金,我们创造的将可能是巨大的、影响我们华人精神生活的万代之业。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是一笔很合算的“生意”!
    为此
    我 公司 人立誓:
    自愿承担《欧洲之声》报社按月分摊给我的办报集资款项。此款项数目以报社财务部门当月经济结算公布表为准。按月主动交纳,决不拖欠。
    签名:
    编号:
    《欧洲之声》报社“股东公约”落笔后,立刻有二十五名“股东”庄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们先后参加签名的顺序为:
    张曼新、文明远、刘厚祥、刘进文、陈塔、余文龙、方永钧、张健、蔡兆清、王少媚、段惠来、郑可龙、程康武、马良、胡依仁、杨一稼、王晨、宋万军、郭伟志、陈寿庆、谢建忠、俞钧、韩开平、刘玉华、郭季燕。
    此外,还有一些虽没有在“股东公约”上签名但依然默默地为《欧洲之声》报的创办无私地奉献者。他们是:
    郑学义、沈建豪、戴军、屈君、伊逸夫、王雪飙、乐志信、吴永安、张荣军、刘云龙、陈晓玲、沈明、席晏斌。
    杨占军先生向报社捐赠了一部汽车。
    这一长串名字,每一个都不啻于一块坚硬的基石,在旅匈华侨史上矗立起一座巍峨不朽的文化丰碑!
    这一晚,时至午夜后的两三点钟,这些“赔钱董事会”的股东们依然情绪激昂,谁都不肯离去。他们以高昂的豪情,展望着旅匈华人事业的明天。
    张曼新身先士卒,不仅以匈牙利长城责任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名义与匈牙利华人企业中的“十佳公司”一样每家出资一万美元赞助《欧洲之声》报的办报经费,而且立刻交付了本年度的十二万四千福林的“股东”款项。
    张曼新为社长的《欧洲之声》报,于一九九四年八月八日正式创刊。
    在这之后的四年里,张曼新每年都要从家族的财产中拿出六七万美元贴进去,一九九六年全年的办报经费是张曼新卖掉了他上海和深圳的两处房产才得以维持的。
    他曾感慨地对笔者说:“我们在海外办任何一件事情,都需孔方兄开路,办一张报纸就更需要钱了。几年下来,我实在感到不堪重负了。”说罢,眼圈一阵泛潮,接着讲了这样一件感人至深的事儿。
    去年十一月,张曼新的妻子朱宝莲刚刚给爱女菲菲买了一台586型电脑。张曼新发现后,立刻想到《欧洲之声》报正需要一台电脑,可是“华联会”没有钱买,于是就决定把这台电脑搬到“华联会”,算做对《欧洲之声》报的捐助。
    菲菲一听就不高兴地哭了,说这台电脑是妈妈给她学习用的,为什么要给“华联会”?
    朱宝莲一听,也板不住责怪张曼新未免做得太过分。
    张曼新把爱女菲菲揽在怀里,耐心地给她讲现在办《欧洲之声》报的难处,并向菲菲许愿,将来爸爸有钱了,一定给她买台更先进的电脑。
    懂事的菲菲听完张曼新的话,点头应允了。
    可是,当张曼新搬走菲菲的这台电脑时,却怎么也忍不住地泪湿双颊。
    他哭了。
    他虽然死死咬着牙帮骨没有哭出声来,可一颗颗黄豆大的泪珠,大滴大滴地往下掉,每一滴泪珠都包含着酸甜苦辣,意味悠长。
    笔者最近得知,张曼新为解决经费问题,在写给一位朋友的信中这样说道:我认为《欧洲之声》报的生存已不仅仅是我个人的事了,我不忍心放弃这块爱国主义的宣传阵地。几年来,对于《欧洲之声》报的爱国言论,对于对办报的执着追求和付出,有人不以为然,说我傻;有人想收买我;亦有人悬赏二十万美元买我的人头。但我的信念亦从未动摇过,与其说我是在实现自我,倒不如说我是在为一种信仰服务。几年来,我放弃了所有节假日,节衣缩食,夜以继日地忘我工作着,我完全可以不这样做,完全可以将我投入办报的钱用于个人享受。大家都说我是万名旅匈华人的打工仔,说我是共产党驯服的工具,还有人说我是海外的孔繁森。褒也好,贬也好,讽刺也好,我要说的是:“金钱可没有,信念不可无!”
    这铮铮作响的话语,就是炎黄子孙张曼新一片赤诚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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