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拿钱
站在栅栏门前,轻轻按动门铃。
其实,这个动作有些多余,因为当吴明走到门口时,里面牵着狼狗的巡逻人员,就已经发现了他。
没办法不发现,栅栏门又不能阻挡什么,不管是从外面看里面,还是从里面看外面,大家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如果不是自身有纪律,双方又隔着栅栏门,恐怕这些黑衣保镖,早就上前来盘问了。
“先生,请别按门铃了,邦爷就在里面等你。”一名戴着墨镜,看上去酷酷的男轻人,走过来打开了大门。
大门开启,吴明背着包向里面走去,目光在这些守卫身上扫过。
入眼,这些人很有军旅气质,腰间更是鼓鼓的,显然身上带有武器。
在这些人的戒备目光下,吴明绕开一个喷水池,在两名菲佣的开门中,走进了白色的别墅内。
别墅内,地上铺着红毯,头顶是晶莹的水晶吊灯,里面的装饰十分奢华。
摆在大厅中央的,不是名人字画,也不是人物肖像,而是一张邦爷与警队一哥的合照。
照片上,邦爷身穿唐装,与身穿警服的一哥在握手,背景是警察局内部。
看到这个照片,吴明有种啼笑皆非之感。
邦爷一个走势大鳄,居然堂而皇之的在房间中,将这张照片挂起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态。
“那个是查理伦,警队里他最有面子,这是他上任之初,与我拍下的合照。”身穿唐装的邦爷,在两名保镖的陪伴下,从二楼中走了下来。
淡淡的语气,谈不上夸耀,可事实就清晰的摆在眼前。
连查理伦这样的警队一哥,上任之初都要找我谈话,以寻求明面上的稳定,你说我的能量该有多大。
要是一般人进来,看到这张照片之后,首先气势就要矮三分。
恐怕邦爷将这照片挂上来,也有震慑外界的目的,要是有人想要取代他,首先就要想一想,自己够不够格跟警队一哥握手。
“经营这么大的家业,邦爷也是煞费苦心了。”吴明将背后的背包拿了下来,露出了里面的珠宝,开口道:“价值**千万的珠宝,全部都在这里面,邦爷你看看货吧。”
走到楼下,邦爷扫了眼背包,对一名保镖开口道:“阿狼,你去验验货。”
叫做阿狼的保镖,大步向着背包走来,将里面的珠宝倒在桌子上,一个个开始详细检查。
吴明站在一旁也不说话,大约过了五六分钟,阿狼抬起头来轻轻点头,示意这批货没有问题。
“三千万港币,你们要现金,支票,还是不记名债券?”邦爷语气轻松,看上去心情很好。
没办法不好,这一票下来,他最少赚几千万,可能比吴明这帮人赚得还多。
他坐在家里打个电话,这么没风险的买卖,多来几次做梦都会笑醒。
“港币吧,全部要大钞。”
吴明一边说着,一边用手压了压背包,示意一手交钱,才能一手交货。
邦爷听到后也不意外,毕竟外面跑的人,还是对钞票更有好感,于是开口道:“去书房,拿三千万过来,让这位兄弟点一点。”
没一会的功夫,保镖便拎来一个手体箱,打开放在了桌子上。
箱子内,整齐的一叠叠钞票,看上去十分迷人。
吴明当着邦爷的面,将叠钞清点一遍,不多不少正好三千万,一看就是早就准备好的。
“邦爷,合作愉快!”关上箱子,吴明将装有珠宝的背包,递给了叫做阿狼的保镖。
邦爷示意阿狼收起来,笑呵呵的指了指周围,道:“我这里的收货价格,可能比别人低一些,但是胜在没有麻烦。要是还有千万以上的生意,你们还可以来找我,大家一起发财。”
对于邦爷这种大佬来说,一千万以上的生意才值得出面。
吴明拍了拍钱箱,也没有留下喝茶的打算,一边向外走去,一边说道:“邦爷,外面还有兄弟在等我,下次继续合作。”
“好,恕不远送了。”
在邦爷的目送下,吴明离开了别墅。
坐进越野车内,等候在此的牛大顺,飞快发动汽车向外驶去。
等到出了别墅区的大门,蒋老头才转过头来,看着钱箱问道:“怎么样,没出意外吧?”
“没有,这里的价格虽然低了点,可这些人动作麻利,前后没说十句话,交易就完成了。三千万港币,都在这个箱子中,一分都没有少。”吴明将钱箱递给蒋老头,示意他在清点一遍。
蒋老头也不犹豫,打开箱子清点钞票,一连数了三遍才停下来。
看到钞票没有问题,蒋老头也松了口气。
时至今日,距离回归还有一周时间,除了黑鬼唐那里没有解决掉,大家已经没有任何问题了。
将钞票换到自己的背包,邦爷给的箱子,被大家丢出了窗外。
这么做,是为了安全起见,八十年代的科技,已经有了几分日后的影子。
钱只要没有问题,箱子就不需要留下了。
谁知道,这箱子上有没有做手脚,万一邦爷老奸巨猾,在箱子上留下定位器,那可就不好玩了。
钱箱甩出车窗,撞在地上四分五裂。
越野车加足马力,咆哮着冲向九龙城寨,再次回到了小旅馆内。
旅馆内,等候的王芸熙,看到吴明几人安全返回,深深的松了口气。
有了上次的黑吃黑,王芸熙对于黑道上的交易,打心底里有些抵触。
不同于经过拼杀的吴明几人,她的心性还停留在以前,并没有见证过惨烈的杀伐。
“王丫头,将我们的钱全部拿出来。”
将三千万现金倒在桌子上,蒋老头又指挥着王芸熙,将剩下的钱也取了出来。
卖货的三千万,从黑鬼唐手中得到的两千万,卖歌词的一百万,杀山猪得到的一百万。
总共五千二百万港币的现金,在桌子上堆成一座小山,散发着油墨的芳香。
看到这么多钱,大家也是眉开眼笑,谁能想到他们这个临时组合,居然能在一个月内,从港岛中搞来这么多钱。
为钱生,为钱死,为钱奋斗了一辈子。
这五千万港币,可是能1:1,携带回现实世界的。
除了吴明以外,不管是蒋老头还是牛大顺,又或者王芸熙,目光中都闪现出了几分火热。
“有了这笔钱,我就再也不用去工地里,给那些黑心的包工头扛水泥了。我想好了,回到现实之后,我要城市里买房,全家转成城市户口。然后,在开一家属于自己的五金商店,让我家黄脸婆当掌柜,将我儿子送到最好的学校去。”
看着这些钱,牛大顺忍不住胡言乱语,说着自己的目标。
一旁,王芸熙家境优越,倒是没有这种想法,只是开心的笑道:“我比你好一些,这笔钱我打算先存着,做一个静静的白富美,享受一些人生乐趣。”
“老爷子,你呢?”
听完二人的说法,吴明笑着抬头,看向了蒋老头。
蒋老头掏出根烟,也不点燃,就这么叼在嘴里,含糊道:“我儿子不争气,他我是不打算管了。这笔钱,我打算给我孙女,她今年正好高三,再有几年就要组建家庭,身上没钱是不行的。”
说到孙女的时候,蒋老头目光中带着柔和。
儿子不争气,孙女却是顶好的。
要不然,蒋老头也不会临老了,还会出来给人当门卫,为的就是能给孙女攒点嫁妆。
听到众人的说发,吴明仿佛看到了人间百态,与那芸芸众生。
大家哪怕抱着ak47,疯狂的与几十人对扫,可在众人心中依然有温暖的地方。
吴明忍不住铭心自问,自己现在追求的又是什么,是力量吗?
为力量而追求力量,只会成为力量的奴隶,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看着大家目光中的神采,吴明第一次有些迷茫了,因为他已经体会不到,最初的自己是什么感受了。
那时,刚刚走上魔法道路的吴明,一本默林之书能看十年,十年后依然是手不释卷。
那时的自己,享受翱翔于知识海洋的感觉,可现在剩下的只有麻木,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种感觉。
“岁月是把杀猪刀,黑了木耳,软了香蕉。我现在还依稀记得,那一年待魔法如初恋,在想想现在的感受,好嘛,左手摸右手,自己都习惯了。”从一件小事上,吴明察觉到了自身的危机。
有些时候,人需要一点点动力,不能只是行尸走肉般的活着。
吴明觉得,结束这次任务之后,自己该好好考虑下未来了。
哪怕找不回初恋般的懵懂,也不能在这样混日子,单纯为了力量而力量,为了任务而任务,宛如一台自行运转的机器。
“老爷子,大顺,现在钱到手了,只剩下黑鬼唐没有解决。今晚,大家行动最后一次,搞定黑鬼唐,然后坐等回归。”吴明将手枪掏出来,重重的拍在了钱堆上。
黑鬼唐黑吃黑,打死了牛大达,间接害死了刘成北。
大家说过,这次任务枪口一致对外,那么就用黑鬼唐的鲜血,为这次任务画上圆满的句号吧。
“同意,这批珠宝里面,也有刘成北的一份功劳。现在他人死了,我们为他报仇也是应该的,杀黑鬼唐我没有意见。”
“我也同意,大大拿我当亲弟弟,我大顺也不是白眼狼,给他报仇我心甘情愿。要是连仇都不报,让大大跟成北枉死,我自己都会看不起自己,这还叫枪口一致对外吗?”
“我反对,钱已经到手了,还节外生枝干什么,大家安安心心回归不好吗?现在,大大跟刘成北已经死了,为他报仇有什么用,人又不能活过来,有必要冒险吗?”
男士选择赞同,女士选择反对。
每个人的想法,与选择都是不同的,分歧不可避免的再次出现。
《求订阅,求大家支持。另外,如果让老龙选择,我会选打死黑鬼唐,大家的选择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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