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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4章 古怪的金子萱


  金梓鸣没有就此止步,想起妖女与玉如决战时施展的但因“六变”,任何一变都强于他,且场域叠加后,愈发可怕。

  “何不让噬金蚁与‘狂沙’、‘飓风’和‘黑夜’同时组合?隐蔽性和攻击力都会增强。”他突发奇想。

  莽汉用了整整一年,将三变一一重炼,实现叠加后,再放出噬金蚁,威力果然不凡。

  庞越对金之法则的掌握,一直让他佩服。尤其此人利用气态金属、毒气和毒液,与对手的灵气反应,不仅将其消耗一空,还将毒素传递出去,十分歹毒阴狠。

  “何不用与开山斧同源的金蚁,再现那种能力?”

  庞越的道法,早已融入他的血肉,一番尝试,成功将金蚁化为高温气体,与尾刺的剧毒混合,在但因三变的掩护下,实施绝杀。莽汉大喜,又炼成一件杀器。

  这些年,由于产品竞争力变强,且与五大派的关系日渐深化,凌云派在顺闲界的矿机生意,越来越兴隆。

  便携式矿机推出后,在分销市场大受追捧,份额直线上升。见凌云派新品如此畅销,竞争对手先后跟进,推出类似产品,让价格不断走低。

  莽汉他们占有先发优势,在赚取最肥美的第一桶金之后,变得适可而止,开始推行回馈计划,他深知,必须舍了,才能得,这就是“舍得”的真谛。

  他收到林希来信,子欧已按染衣的功法修行,而蔚然在一场大战中伤了道基,被妖女接往但因堡,仅过两年,便伤重去世。

  莽汉一阵神伤,既惋惜朋友的离去,又感到后怕,如果再晚些去魔光界,或许会与林希永远失去联系。

  一晃十七年过去,叶染衣腹中的孩子,终于诞生。金梓鸣紧张而激动地接过白里透红的女婴,肉嘟嘟的,让他手足无措。

  他不知道该怎样抱,只好用手掌托着,再用另一手去轻轻触碰那张粉嫩可爱的小脸。

  小姑娘刚刚哭过,脸上带着泪痕,明亮的大眼如璀璨的宝石,滴溜溜的转动,口中发出咯咯笑声,带着机灵与狡黠。

  莽汉一怔:“这是怎么回事?染衣生的女儿,怎么像林希的性格;而林希生的儿子,又与染衣相像,完全颠倒啦。”

  “染衣,金子欧的名字不错,要不把女儿和他都定为子字辈,如何?”

  “你不就是梓字辈吗?”

  “字不一样啊,而且我看起来很年轻,等他们长大,外人把我们当作平辈,也很正常。”

  “那你也叫我母亲?”叶仙子腹诽,她叹息一声,“随你吧。”

  “叫金子什么呢?染衣,你精通数理与因果,算算她缺什么,咱们就给她补什么。”

  “女儿的天赋极好,是纯水的单一属性,且水的品质极高,她不缺什么,唯一的烦恼,可能是水过多、过强。”

  “那怎么办?”金梓鸣急忙问道。

  “要不依据‘水生木’,用木消耗一部分水?可以从木字旁或草字头的字中,选一个。”

  “好啊。”

  夫妻俩反复比较,最终达成一致,给小姑娘取名“金子萱”。

  这颗掌上明珠,咿咿呀呀,一天天长大,真如莽汉所料,聪明伶俐,又古灵精怪,既讨人喜欢,又让他头痛。

  她就是莽汉的“心头肉”,叶仙子实在看不下去,要求他严加管教,不得过分溺爱与纵容。

  小姑娘除了性格略微古怪,其他都很好,就算发脾气,也很快过去,不会记仇。

  夫妻俩一直搞不懂,她为何怕山里的一种花,每次带她路过,都会惊叫连连,哭闹着要抱。

  她不肯走过去,只因地面铺满树上掉下的黄色花朵,让她不敢踩踏。

  “林希曾经说过,儿子小时候怕蜗牛,没想到女儿,更加奇葩。”

  子萱太小,还没开始修行,夫妻俩只是用灵气梳理她的肉身,以药浴助她提升力量。

  金梓鸣本想传她“血炼淬体术”,被叶仙子坚决制止,“人家好歹是一位小美女,怎能从小如此血腥暴力?还把自己炼成铁皮铜骨。”

  意料不到的是,小姑娘的天赋居然与孟雨一样,是绘画。只要一拿起画笔,就会表现出超越年龄的专注,她画得很像,很好看。

  她喜欢一个人默默作画,嘴里时常低声嘀咕,父母都听不懂她在讲些什么。

  渐渐地,也看不懂孩子画的是什么,但凭高阶修士的直觉,画中的意境,甚至超越孟雨,让他俩极为震撼。

  莽汉的绘画水平,已不足以辅导子萱,只好去约达城请了两位有名的画师,轮流来教。

  两位夫子亦震惊于孩子的天赋,悉心栽培,不到两年,便先后辞去,只因其画技,均已被子萱掌握。

  夫妻二人对于孩子的绘画爱好,完全放任。但对她的修行,却实在犯愁,精挑细选的水系主功法,小妮子提不起一丝兴趣,根本不愿修炼。

  子萱已经六岁,而染衣五岁时,就已开始修行。柳易夫妇也住在这座山上,一日来串门,听到叶仙子的抱怨,华夏建议:

  “染衣姐,要不带子萱出去旅行吧?老是呆在约达城,小妮子憋得慌,说不定出去走走,没准儿就愿意修行。”

  叶染衣若有所思,看向丈夫,“这个建议好,是该让她出去见见世面,至少对绘画,会有所帮助。”

  莽汉笑道:“好啊,我和柳易的年假,好些年没用,就选一个地方,出去放松几天。不过最近有一个大项目,咱们别走太远,最好就在巴彦洲。”

  “大长老,前不久我看过一本介绍景点的小册子,有一个叫拉依斯的地方,很漂亮。

  那里本是一片纯白色的沙漠,但一到雨季,就会出现数千个颜色各异的湖泊,现在正好是去拉依斯的绝佳季节。”

  “好,就去这个地方,但子萱太小,又没修行,没法带着飞,进入空间法宝又太闷,得坐飞艇。”

  “这事容易,明天我就去租一艘,尽快出发。”

  三日后的傍晚,五人启程,子萱第一次出远门,显得异常兴奋。

  金梓鸣搂着女儿,让她站在窗边座位上,好奇地欣赏脚下的灯火阑珊,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父亲,拉依斯美吗?”

  “我没去过,听你柳叔说,很漂亮。你乖乖在舱中玩,再过几个时辰,就能见到传说中的‘千湖沙漠’,到时候你再告诉我,它美不美,好吗?”

  “好的。”

  莽汉把画板和笔递给她,说道:“子萱,等你看够了,就把约达城的夜景画出来吧。”

  “我现在不想画,只想多看看。”

  “好吧,随你。”女儿很有主见,无奈的金梓鸣只好作罢。

  翌日辰时,飞艇在一座白色沙丘降落,子萱第一个冲出,在地面蹦蹦跳跳,不停叫嚷。

  她已在空中俯瞰,无尽白沙中,数千个彩色湖泊的震撼场面,如今身临其境,顿时抓狂。

  柳易和驾艇的两名修士叮嘱,七日后的清晨,务必准时来接,四人说笑着下艇,却听见“啊”的一声尖叫。

  小妮子过于兴奋,站立不稳,直接从山顶滚下。

  莽汉大吃一惊,右手探出,将滚出一小段的小家伙吸回,细心检查,发现除了眼睛进了一点沙子,也就轻微擦伤。

  “子萱,我离你这么远,就把你救回来,神奇吗?”

  “挺神的。”

  “那你想不想学?只要你修行,照样能做到。你不仅不会滚下去,还可以飞起来,飞好高好远,去很多不同的地方。”金梓鸣诱惑。

  “你让我想想,嗯……,那就只学能飞的法子,其他的,就不用学啦。”子萱认真答道。

  “唉”,莽汉哀叹,“难道女儿以后要走身法路线?那样的话,没什么战力。而且不修炼主功法,不但身法无法大成,就连修为与寿元,也会是问题。”

  他牵着女儿的小手,信步而行,沙子又细又白,每过几百丈,就会在洁白无瑕的世界里,冒出一颗或几颗璀璨“明珠”。

  朝阳下的湖泊形状各异,深浅不一,有宝蓝、翠绿、紫色、浅灰和红褐等色,湖水清澈见底,水下有不少绿藻,微风拂过,波光粼粼。

  子萱三岁时便轻松学会游泳,见到这么多漂亮的“海子”,早就按捺不住,尖叫着冲入湖中。

  她在水下睁大眼睛,好奇地打量周遭。然后,或躺在水上假寐,或潜入湖底,或追逐快捷灵敏的小鱼,玩得不亦乐乎。

  两位男人亦潜入湖中撒欢,二女则在湖边撑开一柄大伞,一边躲避阳光,一边闲聊。

  子萱畅游七、八个绚烂湖泊后,终于累了,仰躺在白沙上。她不怕晒,身子湿漉漉的,沾着不少细沙,脸上却乐呵呵地,享受着阳光。

  金梓鸣凑过去,和她并排躺下,品味着亲情与愉悦,以及对女儿的疼爱与柔情,那是一种满足。

  傍晚,他制作的烤鱼受到一致好评,子萱很给面子,吃了不少。

  当夜幕降临,满天繁星,亮晶晶的,如同一颗颗晶莹剔透的宝石。四人还在欣赏如画美景,白天太累的小姑娘,已在帐中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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