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待修勿看20
【焚火】
阁楼落灰,钢笔划出旧痕,
摊开的信纸很皱,
抚不平。
安好,见信如吾。
天好黑,云好厚。
要下雨了。
给你写信真的太难太难,刚动个笔尖,墨还没给纸吞完,又给我划去了。说什么呢?我们的故事这么淡,回忆也那么淡,你叫我怎么记得住呢?
依稀记得你的模样:不那么俊,但还算端正,老实的不行。
但五官我记不清了,模模糊糊混成一团
她笔尖顿了顿,
站起了身回忆了好一会,
才从书架上拿下一个铁皮盒。
打开来,
是厚厚的一打信。
幸好520日那天的信件里夹了你的相片,我想起来了。
最近记性越来越差,动作也越来越迟缓了。在便利贴上记事,转头忘记了便利贴在哪里。我好害怕有一天我会像忘了便利贴一样忘了你,哪怕我每日都回忆,回忆,再回忆……但回忆起你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我好害怕,有一天早上起来睁眼,觉得自己忘了一个很重要的人,但回忆不出,便放弃了。
我怕你在我心里也死了。
她又停了许久,
紧接着
将那张泛黄的相片贴在了墙上。
这样每天早上都能看见你,便不会忘了吧?
你以前老说我蠢笨,唉,也许的确是吧,我竟然到现在才想到这个法子。你要是知道,又要笑话我是个小呆瓜了吧。
她似乎听到心里传来一声调笑,
“小呆瓜。”
于是便满意地闭了眼,嘴角止不住地笑,
歇了片刻,继续拿笔。
你的墓园在哪里,我想去看看你。
可我,我想不起来了
哦,哦,在临江路的尽头!
她跌跌撞撞地又要出门,
脚刚刚迈出去,
忽然一道闪电劈过,
她又像是遇到了什么极可怕的东西,
直接摔坐在了地上。
她狼狈地爬上桌子,
继续写信。
果真下雨了。
夜幕被骤然出现的闪电劈成两半,雷轰轰地响,于是雨点便倾盆地下来。这间屋子不好,冰凉的水从罅隙滴下来,重重地砸到我头上。外面的风声大的很,感觉树要被连根拔起……
我,我不能走!
好恐怖,好恐怖!!
她环抱住了自己的脑袋,
隐约间又听到了一声喟叹:
“小呆瓜。”
不,不……我不怕雷,你怕雷。
我要去陪你,必须……必须……(字迹开始凌乱)
(此信完。)
她看着房门,忽然咬着牙冲了出去。
大风袭来,她几乎站立不稳,
她睁不开眼睛,泪却止不住。
……
她最终趴在了墓碑上。
笑得很甜,很甜。
“你会到我的梦里来吗?”
她一遍一遍地说。
最终受不住困,淋着雨,就这么湿漉漉地睡着了。
“这是,哪儿”
她发觉身上很凉很重,一低头,发现浑身都是湿漉漉的。随后她扫视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差点没被吓地再次晕厥过去——赫然是一大片墓碑!
她赶紧离开了这片墓地,跑得极其狼狈。
当她好容易到了有人烟的地方,拦了一辆出租车。
她恍然发觉自己身上没半张纸钞,而她也不知道她要去哪。
“……我住在哪里啊?”她喃喃地说。
【血洗银】
我偏要染那尘世的温蠖,
让烈火万灼我的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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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讳:周祝性别:男年龄:370
【周祝视角】
“浇火酒。”
我惯爱饮酒,饮血也无妨。
人间苦难的火烧得葳蕤,烧得旺。我不过爱极了那惨丽,于是醺醺然的时候又往上浇了点酒罢,戮了几个人罢。
偶然听得天道说人间炼狱,我便说炼狱人间。
我便不过顺着这话去做,连带赏了极美的一场苦难焰火。说来却叫人嗤笑,正沾沾自喜做了天道的好狗,哪想不留神便怵了主人,从九天神明被打至阴曹地府。
罢,有主也无妨,流浪也无妨。
就跟我惯讲的,杀人也无妨,叛天也无妨。
纪年27,周祝血洗人界十三城池,生灵不留,被幽于地狱。
“湎深欲。”
苦难是无绝期的,不如趁时享受。
我说没有波澜的日子总不那么快乐,在天上我过得腻了,来此方才解这真谛,并深以为然。神仙也是要进步的,而最大的进步莫过于欲望得以慰藉,由此看来世间极乐莫过于魔。
因而我总想让世人领略这一点,他们总盼着天国,总盼着一个大骗局,因而敛束自我。于是我便打碎了这梦,送他们去地府走了一遭——往我住所去了一趟。
于是果不其然,在人间时他们憎恶我,在地府时他们尊崇我,恭恭敬敬唤我一声“魔尊”,成为我的信徒。
我报以他们繁华,于是地府夜夜华灯,笙歌辣舞。雅兴焰湖飘着的万千花船,三界盛产的各类瓜果。
我赠予他们午夜时狂欢。
最浅,又最让人迷醉的快乐。
纪年39,周祝怒杀阎魔王,强占地府,自此入魔,从天道除名,并遭到追杀。周祝召买信徒,实则以其血□□望为食,以养自身。
“渎银蛇。”(赠档启)
我与它抵死纠缠,以奖励我最忠实的信徒。
【童年】(赠档启)
“周祝选了条没有终局的路。”
【势力】(赠档启)
“披尘渣而来,裹血色而去。”
【鏖战】
终于他要死了。
在与天道明里暗里的斗争中,他还是败了。
“左右不过化黄土。”周祝说。
他对死看得开,彼时风暴四起,黑云晦晦,众神的矛头直指鼻尖,面上竟也不改色。大势已去也坦然,只惋惜无法再饮他埋的陈年血酒。
“可狗哪怕死前还要咬下人一块肉”,周祝偏要从他的失败中发现胜利。他打架时总像豁出命去,真豁出命去便是个切切实实的疯子。
周祝不是要断尾求生,他的全部生命就是他的资本。
在最后一把剑插入了他的腹部,他选择了仰天长啸。
紧接着,他狠狠地按住了那把剑。周祝杀死了自己。
【墓碑上的影子】(赠档启)
淫雨霏霏,孤影一个向远山。
【监牢】
请允许我向你阐述我所幻想并追寻的一个梦:有着远胜于海潮般的宏大,远胜于夕霞般的绮丽;
有着一座监牢,
修建于征服者,归属于蒙昧者,关押着思想者。
于此,
荒诞久栖,戏谑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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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廉价的、老鼠随处可见,而其本身也像老鼠一样随处可见小酒馆里,那位衣衫褴褛的人颤抖地从破旧的大衣口袋掏出一沓毛票,没有丝毫不舍地堆到了柜台上。
像他往常来时所带的一样,这些毛票面值清一色的很小,票面沾满了油污,又因过度的抚摸而发黑、潮湿变形。
我接了过来,清算了一下,共计十七块二毛三。这对他——可怜的流浪汉克斯里斯弗来说是个伟大的进步——他每周都把这一周所赚全部消费在这里,而先前他身上余下的所有的财产从未超过十美元。于是我将它们全部拢到了收纳零钱的盒里去。
“先生,还是需要酒么?”我尽可能温和地问他,嗓音却不可避免地如每一位服务员在人前一般甜腻——我多少有些懊恼。
因为,至少,在我心里,他是特别的。
————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克里斯里弗在这一片的名声大得很。
这一片无人不晓得克里斯里弗——大家怜悯地给了他一个爱称:“苍蝇的国王”——自然并非他多么威严或天生那么招虫,因为他总露宿在城市中心公园的长椅上,环卫工人每早往与他毗邻的垃圾桶里供给新废物,于是他的苍蝇子民们也在这里繁衍壮大。他没有工作,只靠异客偶尔的善心过活。那宽脑门下的眼睛阴郁且颓唐,并酗酒——他总是念叨着一个不存在的地方——“阿里马涅耳”,好像那是他的天堂,而酒是那里的门票似的——不,的确如此。
总而言之,克里斯里弗就是这么一个人——惹人生厌到最多情的浪漫主义诗人也很难将各种美好的词汇用在他身上——他们多少还自恃有几分真诚,不乐意为了谎言如此大费周章地掉几滴煽情的眼泪(况且又没有有臭味的硬币相回报)。
——
他皱了皱眉头,答非所问:“阿里马涅耳,”
我看见他的唇艰难地蠕动了一下,声音像从褶皱里挤出的水,又沙哑得像是粗粝的沙。但他嵌在骷髅一样嶙峋却硕大面盘上的眼睛却亮得惊人,像是被撒了一把星子。
“阿里马涅耳。”他又重申了一遍。“我要去那里。”
与此同时,漂亮的珍妮小姐不屑地嗤笑了一声。她像是蟑螂一般(自然她模样要美丽地多)无声息地凑到我身边来,从柜台下抽出来一瓶威士忌,砸在了柜台上。显然她想就这么打发了可怜的流浪汉。
克斯里斯弗怯怯地看了一眼珍妮小姐,于是抱了酒瓶就跑,很快就踏出酒馆的门,身形隐在了夜幕中。
我本想追上去,却被珍妮拉住了。她难得地暂时地摆脱了她难缠的客户们——她在他们面前伏低做小,痛苦极了——眼下迫不及待地要与我发些牢骚,嚼些舌头。
她鄙夷地说:“弗朗莎,你不用理会他的。你分明知道——他就是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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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金阁寺幽囚了沟口,阿里马涅耳幽囚了克斯里斯弗。那一片幻影彻底攫取了他的魂魄。每个雪夜里,这个可怜的流浪汉
他的精神无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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