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清晨
“这边的朋友!挥舞起你们的双手!身后的朋友不要害羞!嗨起来!”
薛洋顶高右手,飘逸过肩的头发,在空气中舞蹈。
由于刚下课不久的缘故,此时的观众并不算多。
毕竟大部分学生更愿意在天黑时,把自己一天积累的负面情绪,抛洒在疯魔乱舞中。
可薛洋不减热情,此时的他幻想自己站在鸟巢的舞台上,面对着数万名观众。
秦昭坐在看台上,被对方的活力惊到。
反观郑云渺的表情,却没有一点变化。
秦昭感慨一句:“年轻真好。”
郑云渺翻开手机,给学校的表白墙,发送出一张照片和一段文字。
塑料草坪中间还在调试声音,乐队的其他学生并不像薛洋那般狂热,而是要把这份感情留在之后的表演中。
秦昭看到不少学生走进操场,询问郑云渺:“居然来观众了。”
郑云渺把手机亮给他看,上面写着一段吸引力蛮强的句子。
“校园歌手大赛前二名!!!再争一二!!!究竟是郑云渺坐稳冠军宝座!还是摇滚乐队问鼎校园!今天下午19点,快来运动场见证。”
秦昭感受到这句话的激情,夸赞道:“这写的文案,有电视里营销广告内味儿了。”
郑云渺开心地摇晃着脑袋:“我跟吕琦学的,她天天看这些。”
大概过了一个半小时,已经过了饭点的时段。
学生们陆陆续续走上看台,短短十分钟,就凑够了上百人。
虽然有美女效益的加成,但这个加成完全不是“懒癌”的对手。
让他们愿意前来的,除了闲着没事之外,还因为他们想要成为见证者。
校园歌手大赛是由学校的学生投票,进行排名的。
最初的排名榜是按首字母进行排序,郑姓的首字母是“z”,以至于让她排在了最后的区域。
许多学生都为自己起了一个艺名,例如阿呆、哎呀哟、腌臜、安治啦北北……
能在最后区域脱颖而出的郑云渺,除了长得漂亮外,还有她吸引人的唱功。
这就不得不提起鬼界花魁冯如陌,在郑云渺误入鬼界时,曾向冯如陌请教过唱功。
临行时,冯如陌还赠予她两本秘籍,是由冯如陌亲笔著作,其中包括了一些歌唱经验和技巧。
学生们陆续进场,这片舞台的中央,一只乐队已做好了预热的准备。
薛洋手指天空,对着话筒呐喊:“大家晚上好!不管今天有多少烦躁!有多少不爽!现在把它发泄出来!”
“嘭!嘭!嘭!”
乐器同时发出爆炸的声音,鼓声代替雷震,率先引起学生们的注意。
电吉他钻在鼓声的空隙中,抓住观众的耳朵。
主唱薛洋手持话筒,粗厚重实的声音爆发。
“所有人!举起双手!带给大家一首我的原创歌曲《清晨》,万!兔!岁!go!”
歌词:
今天早上八点半,
没睡懒觉烦烦烦,
再过十一分钟,
迟到很难堪。
背上书包夺门跑,
宿舍门前一只猫,
它碗中的早餐,
看着真不错。
路上美女!美女!美女!
可我顾虑!心虚!怀疑!
心中的秘密,藏进深海里。
手机叮铃!叮铃!叮铃!
响起一阵!不满!情绪!
勇敢的走近,交换了微信。
(喂?妈!我找到女朋友了!)
(对了!她的名字是……)
(她的名字是……)
摇滚是我的真心!
释放难言的激情!
迟到并不是本意!
你要给我好好听!
摇滚一生不离弃!
邂逅挪威的森林!
孤独寂寞我担起!
我要书写我的命!
……
……
(老师对不起,我迟到了,因为我遇到了真爱。)
(哦?她叫什么名字?)
(摇滚是我的真心……)
(回去罚抄五百遍。)
学生们随着乐器的“暴躁”,在塑料草坪上跳动。
这沙哑的诙谐,进化到不甘的狂怒。
曾经,他深陷自卑的泥潭。
接触摇滚后,才发现什么是勇敢。
摇滚是他心爱的姑娘,哪怕他会得到挪威森林的结局,落得一人孤独。
也不会就此放弃,也不甘就此放弃。
看台上的秦昭随着音乐的律动摇动身体。
但秦昭并不打算不去吐槽:“这就是迟到的理由吗?”
郑云渺望向他:“艺术来源于生活嘛。”
这是薛洋乐队搭建的台子,他们站在那里便是主角。
来到草坪的学生越来越多,看台上也坐着不少观众。
薛洋的摇滚演唱讲究一个真实,即便破了音,也要破到底。
可这却营造出一种声嘶力竭的效果,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下面!!!让我们有请!!!郑!!!云!!!渺!!!”
在轰轰烈烈的掌声下,郑云渺走上台。
一瞬间,全场的声音消失。
大家说话过后的空隙好像卡在了一起。
郑云渺接过话筒,并不怯场:“这场子这么热,我唱首小情歌也不合适。”
薛洋面色一惊,接话道:“哦?那你想要来首什么歌?”
一阵风吹动树叶,传来哗哗声。
郑云渺的目光飘向天空:“五月天的《你不是真正的快乐》。”
秦昭从路边的摊位上,买来两个荧光棒。
微不可见的光芒,足可引起她的注意。
“你不是真正的快乐”
“你的笑只是你穿得保护色”
“你决定不恨了”
“也决定不爱了”
“把你的灵魂”
“关在永远”
“锁上的躯壳”
。。。。。。。。。。。。。。。
公司
一名男同事,似是无心,或是有意,走到一名女同事身后。
说出一段土味情话来:“九九乘法表,三七是多少。”
女同事不知道他今天是抽了东南西北哪个方向的风。
出于礼貌,还是认真回答:“三七二十一。”
男同事否认着摇动脑袋:“那四七是多少?”
女同事带有疑惑回答:“二十八?”
男同事用手掌斜撩头发:“我的数学不好,它们的答案都是520。”
女同事戴上了痛苦面具:“九九乘法表都不会,回去学去!”
女同事双脚一蹬,将椅子滑行到秦笙办公的区域:“秦笙,你知道三七是多少吗?”
初入职场的秦笙,整日都在应对社交关系。
技术没学到多少,却多了许多繁琐的小事:“当大人好累啊。”
这句话宛如一个炸弹,在整个办公室炸开。
全场寂静,每一个人的呼吸声,都格外的清晰。
“砰!!!”
经理办公室的大门被粗鲁地撞开,里面一名身穿白色衬衣的男人,眼睛瞪得像是两颗荔枝核。
经理的身体在众人的眼前闪烁,来到秦笙的身旁:“今天我请客,带大家吃火锅!!!”
“喔!!!!!”
“吼!!!!!”
“耶!!!!!”
“芜湖!!!”
“哇塞!!!”
在一阵阵欢呼雀跃当中。
懵圈的秦笙喃喃自语:“这公司的人都不正常。”
二十分钟后,一群人来到了自助火锅店。
经理也是大放血,支付了所有人的饭票。
秦笙是近三个月来,第七位实习生。
也是目前唯一一个还在公司的实习生。
之前的六位承受不住公司的压力,纷纷跳槽。
秦笙坐在椅子上,女同事很是热情,把她爱吃的东西,都放在了秦笙的面前。
男同事搬来了一箱啤酒,大喊着“不醉不归”几个字。
经理想要操控全局,却总是插不进话去。
每名员工的面前都放着一碗麻辣小锅,红油下埋葬着沸腾,终有一日跃出滚滚。
自来熟的女同事替秦笙做主,把食物倒进锅里。
另一旁的男同事用筷子撬开了啤酒的瓶盖。
“吃!”
“喝!”
这张桌子上,明明有八个人,但却让秦笙感到冷清。
就连翻滚的红油,蒸腾的热气,都是冰凉的。
和哥哥吃火锅时,并没有这种孤独感。
这群人脸上的笑容是自然的,也违和的。
他们的孤独被面具上的热闹遮挡,他们的热闹是一场孤独的演出。
这诡异的气氛,让秦笙不太自在。
经理端着满是食物盘子回到包厢,手里还拿着一瓶橙汁。
经理把橙汁丢给秦笙:“小孩喝橙汁就行,喝什么酒。”
男同事把她桌前的啤酒拿走:“该练练酒量,以后在酒局上不会失态。”
经理把一堆丸子倒入小锅里:“宣传工作不用上酒桌,只要不跳槽就行,大家这个年纪,感情很难再分散了。”
秦笙走出包厢,准备去拿一些食物。
在自助选菜区,看到了几道熟悉的身影。
小女孩赵依依,和一位在玩冰疙瘩的女子。
店内的客人瞬间消失,仅有秦笙和萧可。
萧可从椅子上站起身子,伸着慵懒的懒腰:“啊~我也是被逼迫的。”
“咚!”
萧可的脚下飘动几片雪花,一脚跺在瓷板上。
“簇!簇!簇!簇……”
冰凌从地面向上刺出,一条直线朝着秦笙奔去。
秦笙扔掉手中的盘子,向另一侧躲开。
“乓!啷啷~”
塑料盘子并未摔坏。
从地面迸射出的冰凌穿透天花板,其中映着敌人模糊的影子。
秦笙的手腕一甩,火焰顺着她的手臂蔓延全身。
一具炎之铠出现在她的身上。
与秦昭的炎铠不同,妹妹秦笙对法力的掌握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不会烧毁衣服。
又一把炎刃凝出,秦笙眼中的光亮暗下:“居然打扰我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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