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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五袭、百年老草根


  今天是三月二日,也就是32,这数字好吉利啊,必须加更庆祝

  人类毕竟是一种生物,生物就必然有生物的本能,而第一重要的本能就是活下去,要活下去就必须吃饱肚子……在吃饱肚子这个大前提没有被满足之前,一切的**和追求都会被抛之脑后。当人类还过着苦逼不堪的生活时,人参这东西是不值钱的,还有什么虫草一类的玩意儿也是不值钱的。不说远了,就说公公小时候,家里的虫草多得很,公公都不爱吃,看着那虫一样的造型就恶心,没法往嘴里放。

  但现在,几根虫草就能卖几千。

  公公那时如果不把家里的虫草偷偷拿去扔掉,而是存起来留到现在卖钱,估计已经成大富翁了。

  魔界的情况大抵也是如此,怪物们连吃饱饭都成问题,谁还管得了什么百年人参是啥玩意儿?这东西在它们眼中就是草根,拿来捣碎了煮稀饭都嫌弃口感不好……

  林白用手拍打着半兽人宽厚的肩膀:“小伙子,你这草根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卖给我如何?”

  “草根好吃?”半兽人用看傻子一样的眼光看着林白,但随即想到面前这位是魔王大人,稍有不敬也是大罪,可不敢再看不起他,赶紧把脑袋垂下去道:“草根能有啥好吃的,这是最穷的贱民才吃的东西。”

  林白一本正经地道:“本王吃惯了山珍海味,偶尔也要忆苦思甜一番。吃点草根与广大百姓同甘共苦,所以,你把它卖给本王吧。”

  半兽人感动得泪流满面。英明的贤王啊,明明有吃不完的粮食恩惠给臣民,自己却要吃草根,这种品格让人敢不效死?它赶紧道:“这草根压根就不值钱啊,不敢卖给魔王大人,您要的话小人直接献上便是。”

  “哪能让你如此破费!”林白仰天打了个哈哈:“这样吧,我给你五十斤米。你看如何?”

  半兽人听完这句话,直挺挺地倒了下去,这是被幸福给冲晕了。区区一个草根居然能换五十斤米,我的个天,接下来的日子不干别的了,就去山上挖草根。

  “谁还有草根?拿上来看看!”林白指着怪物大军吼道。

  几万怪物大军都从山上带了些东西回来。有的人带的是野兽身上的宝贝。例如虎皮、熊皮什么的,已经被林白拿衣服给忽悠走了。有的人则是带了些山珍下来,有的挖了蘑菇、有的剥了树皮,有的则挖了草根……

  林白一声吼,挖了草根的怪物纷纷挤上前来。有些怪物挖的确实是草根,一点价值都没有,或者有价值林白也不认识,他没学过中医。对中草药不甚熟悉,分辨不出来哪些草根是有用的。哪些是没用的,但人参这东西傻子都认得,林白就只选人参。

  没一会儿,林白就收缴了六根老人参,都是已经长成了人形的,个头巨大,还粘着新鲜的泥土,那样子怎么看怎么高档。几万大军上山,才只挖到六根老参,说明这东西在魔界的产量也不高。

  林白不希望这东西再被怪物们拿来煮了稀饭,于是指着这六根老人参,对怪物们大声道:“大家认清楚了,本王喜欢吃这种草根,记住它的造型,以后挖到都给本王送来,根据草根的体积大小,本王将换给你们相应的粮食,越大的草根换的粮食越多。”

  “是!”几万大军齐声应道。

  自此以后,魔界的社会分工体系里又多了一种职业,叫做“挖根人”,大部份由牛头人担任,这个种族的怪物对植物有着非常敏锐的感觉,相比起别的怪物来说更容易挖到魔王大人喜欢吃的“草根”。而且挖根的地方往往是深山老林,里面有怪物出没,牛头人战斗能力强,也能在那样的环境下保证自己的安全。花妖这个种族虽然也很了解植物,但却不敢深入大山去挖根,那样太危险了。

  林白把六根老参拿塑料袋装上,再随手背了一包虎皮熊皮,回到了人间界,至于剩余的皮革暂时扔在黑龙城主府,以后再去拿。

  人间界这边,轰鸣工程队的队长于拓已经等得有点心急了,这几天都在林白家的客厅里坐着,见到他家,赶紧迎上前来:“林老板,您把器械运上山了吗?”

  看他猴急的样子,林白就没好气地道:“急个啥?还怕我把你的机器都私吞了不成?那些机器我已经出动军方的运输飞机,全都运到山上了,你把工程队召集起来,带够日常应用物资,就跟我上山去吧……山上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一切日用品你都得自备充足。”

  于拓大喜道:“是是!那我这就去召集人手准备开工了。”

  大块头兴高采烈地从林白家里跑出去,一溜烟儿跑不见了。林白站到街头上,对着一片冰心手机店里吆喝道:“叶清妹子,你看到没?刚才从我家里出去那个就是你喜欢的肌肉男,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一下?他要承接我的工程,不敢不给我面子,我叫他和你约会的话,他保证不敢推辞。”

  冰山美人又好气又好笑,对着林白翻了翻白眼,冷然道:“我觉得他肌肉好看不代表我就要和他做朋友,你看电视时看到某个女明星漂亮就会想娶她么?再说了,拿工程要挟人家约会,和你投资电影时要挟女星陪睡有什么区别?”

  林白仔细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他就觉得张芝芝很好看,但从没想过娶张芝芝做老婆,这就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对了,门对门的邻里邻居,别说我不照顾你,我家祖传一张白虎皮,非常牛逼,送给你拿去做件虎皮坎肩吧,你那张冷冰冰的脸配一件白色的皮草正合适。”林白扔给了叶清一张白虎皮,然后钻回了自己家里。

  “真的假的?还什么祖传白虎皮?别是人造……”冰山美人的话说到一半,看着手里的虎皮呆住了,这皮毛的光泽度,天啊!这绝不可能是人造皮,有一个地方还沾着点虎血呢。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林白现在有钱了,从黑市里买了一张偷猎的虎皮回来,这可是违法的交易啊……但是,他冒着被抓的风险买张虎皮给我做衣服,怎能不感动?

  冰山美人抱着白虎皮,不禁痴了。

  林白回到家里,就见女魔王正泡在温泉里享用鳗鱼盖饭。这种奇怪的盖饭是扶桑的特色料理,当然是黑发女武士操刀制作的,她的厨艺很不错,至少比林白认识的大多数人都要强,扶桑女人在居家这一方面确实很强大。

  贼兮兮地凑到女魔王身边,林白从塑料袋里拿出一根百年级的老参:“老婆,你看老公拿什么好东西回来了?回头拿这个给你熬鸡汤,大补哦。”

  女魔王瞥了一眼,哼哼道:“还以为真是什么好东西,结果是草根,本王小时候经常挖这东西吃,味道又苦又涩,还不如萝卜。”

  “我擦!”林白一时忘了,这女人也是魔界过来的穷苦逼,和她就没什么道理好讲,百年老参就不该给她看。

  回到客厅里坐定,林白越想越不是滋味,明明手上拿着六根有价无市的宝贝人参,居然无法秀给别人看。有句古话道:“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意思就是说“人如果富有了之后不装逼,那就还是个穷逼”。

  林白仔细考虑,要如何才能物尽其用呢?上次拿了宝石给秦大妈,结果那宝石还被她当成有机玻璃拿来镇纸呢,这条老街上就没几个识货的……说不定这人参拿出去,也被当成草根煮了稀饭,这些家伙就和魔界的怪物一样没追求。

  突然脑海中灵光一闪,对了,三十年前横行江湖的刘铁手肯定是个识货的!

  林白兴冲冲地提着塑料袋,跑到了街头的“老太婆米线”店里。

  三十年前横行江湖的刘铁手和三十年前横行江湖的郑红袖这两夫妻,正在一起郎情妾意地煮着米线,有钱人的爱好就是怪,明明有上百亿的身家,这老头儿却喜欢煮米线,天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林白将手里的塑料袋随手往桌上一扔,笑道:“刘老、郑婆婆,我最近跑到山里玩,弄了点山里的土产,想到你们二位老人家应该需要这东西,便给你们提来了。”

  人一老,就会比较珍惜生命,讲究养生。刘老便是如此,听到“山里弄来的土产”,他不禁双眼一亮,笑呵呵地走了过来:“是什么好东西啊?咱们双庆这周边的山里可挖不出什么好玩意儿,我想想……嘿,据说黑山谷的野生猕猴桃不错,还有石柱和武隆的野生蘑菇很美味,应该是这两样之一。”

  林白哈哈大笑,不承认,也不否认。

  刘老拿起塑料袋,打开口子里向里一瞄,顿时叫道:“哎呦我的妈……”

  郑婆婆奇道:“干嘛叫得这么夸张?里面是啥?”

  刘老头儿惨叫道:“这……这起码是上百年的老山参啊……有钱都买不到的宝贝,居然拿塑料袋装,我的个天……老伴儿,快回家去取最上等的红木盒子来……”(未完待续……)

  ps:感谢义居者打赏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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