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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四袭、大魔王出击


  第一更

  这是自动更新,公公睡醒了起床来为盟主加第二更——

  刘大小姐没有问“做坏事的战斗服”究竟是用来做什么坏事的,在她看来,小白做的坏事肯定也是好事。在“正确认识林白”这一点上,芊芊就比她狼得多了,从小到大,芊芊见证过很多次林白做坏事的场面,例如偷秦大妈家里的香肠,把初中同学推进水洼里,在老师的背上粘纸条,把青色的毛虫放进女生的文具盒……

  可惜这些邪恶的场面刘大小姐一个都没见过,在她心中的林白堪称完美,他提出的要求,刘大小姐总是会在心里无限地美化。

  她打开新买的平板电脑,上面显示的居然是《大小姐的爱人》,原来她又把这本书给找回来接着向后读了,并且还把上次没有打赏成功的10万块给补上。刘大小姐依依不舍地最后看了两行剧情,这才将《大/无/错/姐的爱人》切换到了后台,然后打开了一个绘图软件,拿出电容笔,打开绘图软件,设计起服装来。

  黑衣的皮衣,要霸气,要威武,要显示出一种魔王的气质。刘大小姐绘制了一款高领的黑色皮衣,然后在衣领上点缀了一圈银饰,背部按林白的要求绘上骷髅头,前胸的地方配一个红色的胸章,胸章下面挂上银链子,链子尽头挂块金色的怀表。肩头上当然要弄些尖刺,手腕的部位也要弄上尖刺。皮裤就干脆设计成喇叭裤。上面是紧身的,下面却拖着像扫把似的裤管……绘好之后,刘大小姐觉得很满意。干脆又给自己也设计了一套风格相同的女式皮衣。

  然后带着图纸,连夜去了刘氏的服装公司——

  第二天傍晚。

  林白、女魔王、四个女杀手一人捧着碗番茄炒蛋盖饭,围坐在桌边。

  五个女人都在埋头吃饭,一句话都不说,气氛很压抑。

  林白有点不满意地敲了敲桌子:“我说各位,你们吃饭的时候干嘛这么严肃?咱们中国人吃饭的时候就是交流感情的时候,必须说点什么才对。”

  女魔王白了他一眼。依旧没说话,她还保留着很多来自魔界的习性,吃饭就是其中之一。在她悲惨的童年时光里,很难吃到一顿像样的饭,今天吃饱,明天就可能饿肚子。对她来说。吃饭的问题比天还大,哪有空边吃边说话?

  四个女杀手则是因为多年的杀手生涯,养成了不论做什么事都要认真、迅捷、集中注意力的习惯,闲聊显然不适合她们,她们就算在吃饭的时候,一只手也扣着腰间的武器。

  林白只好扁着嘴道:“以后吃饭不准这样,不然我把你们通通扔出去。话说,四位女杀手。你们也该另外租个房子住了吧?天天住我房间里算什么意思?如果你们是我的四个老婆,我倒是勉强可以接受。”

  混血女杀手扁了扁嘴:“为了不牵连到租房给我们的人。最好是不租别人的房子,就住在你家里比较好,如果玫瑰骑士团的追兵来了,战斗也只会局限在你的家里,不至于蔓延到别的家庭。”

  林白笑道:“这个你不用担心,随便住进老街里任何一家都行,保证牵连不到他们。而且你们也把自己的团长想得太蠢了,她是为了让你讨好蒙面英雄,才叫你自荐枕席的,如果你不听她的话,她也不敢拿你怎么样,难道她不怕惩罚你之后,惹来蒙面英雄的报复么?玫瑰骑士团现在已经被‘扶桑手和会’盯上,够她烦的了,哪里再敢惹怒蒙面英雄……你大可放心回去,和团长明说你不愿意用美人计,她又能怎样?现在是她求你,你何需躲她?”

  混血女杀手楞了楞。

  另外三个女杀手也楞住了,过了好一会儿,金发双枪手才捂着脸道:“天啊,我们居然比这个男人还笨,这种事为何我们没有想到?”

  亚麻色头发的女狙击手瞥了林白一眼:“你很聪明,血凰一号说你是个**丝笨蛋,很明显她的看法是错误的。”

  黑发女武士则是用勾人的眼睛撩了林白一眼,嘻嘻笑道:“聪明的小帅哥,有老婆了没?要不要考虑一下我?我是扶桑女人哦,全天下的男人都想娶个扶桑老婆,你如果想的话,就来追我吧。”

  金发女双枪手怒道:“血凰四号,你想干嘛?”

  黑发女武士摊手道:“做咱们这行的人,朝不保夕,随时可能死掉,我可不想死的时候还是处女,如果有个看得过眼的男人,我就凑合了。”

  金发女双枪手:“……”

  血凤小姐里就数这个扶桑来的女人最没节操,简直就是给血凰小队丢人。双枪手经常都忍不住想要拿出手枪来顶着她的太阳穴,命令她规矩一点。

  混血女杀手认真地想了想,对林白道:“小白,你说得对,我仔细想了想,团长现在应该不会对我怎么样,但我暂时还是不想回去,我想先找到蒙面英雄,问问他究竟为什么要救我,他对我有什么样的看法,我要把他和我的关系理清楚再回去。”

  林白耸耸肩。

  这时候他的电话响了,是刘大小姐打来的,通知他做坏事的战斗服已经做好。林白大喜,赶紧三两口吃光了番茄炒蛋盖饭,然后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了刘大小姐家里来。

  刘大小姐已经抢先一步换好她的衣服了,黑衣的紧身皮衣勾勒出她姣好的身材,长发盘在头顶,做了一个很像毒蛇脑袋的古怪发型,林白不知道,这个发型叫做灵蛇髻,是华夏国几千年前就发明的传统民俗发型,本来是高端时尚大气的代名词,比如三国时代的貂禅和甄宓就喜欢用这个发型。后来常常被电视导演们用在后宫争宠的坏女人头上,结果这个发型慢慢变成了坏女人专用。刘大小姐要把自己装扮成“坏女孩”,就选用了灵蛇髻。

  林白对她头顶上的蛇表示压力很大,但又无力吐槽,把自己那套衣服拿起来穿上,一对金童玉女就变成了一对嬉皮士,很像七十年代美国的堕落青年,就是那种吸了毒品之后,在乌烟瘴气的小屋子里面淫|乱的那种货色。

  “这……这衣服设计得果然很邪恶。”林白抹了一把汗。

  “喜欢吗?”。刘大小姐高兴地问道。

  “咳,怎么说呢?我想要的是魔王,那种阴森邪恶的魔王气质,不是这种小喽啰的嬉皮士风格,这套衣服没有王的优雅,只有一种小混混的感觉。”

  “是么?那我再改改。”没有得到心上人的肯定,刘大小姐心里有点微微的失落,但马上又振作起来,大不了重新设计就是了,终究会做出小白喜欢的衣服。

  “今天就暂时这样吧。”林白笑着戴上了眼罩,说来也奇怪,眼罩遮住的地方并不多,仅仅是把眼睛挡住罢了,但整个人的相貌却会发生极大的改变,不熟悉他的人就肯定认不出他了:“我们出击吧,去做坏事。”

  “真要做坏事?”刘大小姐眨巴眨巴眼睛:“我还以为你说着玩的。”

  “不愿意?”

  “不,我很乐意。”刘大小姐跳上来吊住了林白的胳膊:“一起去。”

  林白翻开魔王法典,找到了“飞行术”,念了一遍咒文,获得了一个小时的飞行能力,其实超人的超能力与魔王的魔法有许多功能相同,例如飞行就是其中之一,还有提高力量的、提高速度的、提高防御能力的,随着林白的魔族语水平越来越高,这些魔法都慢慢掌握了。

  他将刘大小姐背在背上,像黑色的蝙蝠一样飞出了窗口。

  此时已经入夜,天色全黑,双庆的秋夜颇有凉意,两人迎着秋日的圆月飞上半空,配上不着调的服装,很像两只吸血鬼。刘大小姐兴奋得哇哇大叫:“小白,我们要去做什么坏事?先说明,别的坏事可以做,但千万不能是去非礼良家妇女啊,只有那种事我不答应。”

  “我才不做那种事!”林白没好气地道:“我们去教训一顿陈靓枭。”

  “哦,酒店王子陈靓枭!”刘大小姐马上反应过来:“对对,这家伙太恶心了,抢了你家的温泉开发利用许可证,还上门来挤兑我爷爷,在老街上乱撒钱想收买街坊邻居,这种坏蛋就该往死里打。”

  “那你把我脖子抱紧,我要加速飞了哦!”林白呱呱一声怪笑,声音犹如夜枭般难听:“大魔王出击罗。”

  刘大小姐左手箍着林白的脖子,右手捏着小拳头向前伸出:“小魔女也出击罗!”

  林白胡乱飞了一段儿,突然悬停在了半空中:“咳咳,话说回来,你知不知道陈靓枭住在哪里?”

  刘大小姐:“……”

  好吧,没有什么事比出击之后还不知道敌人在哪里更尴尬了。林白只好老老实实地摸出了手机,给刘老头儿拨了个电话:“喂喂,刘老,你知道陈靓枭住哪里吗?哦……南山别墅?哦……明白了……环山道左侧,右边山头上有块巨石?石头上有一颗树?好的,我知道了……”(未完待续……)

  ps:感谢轰鸣打赏5888,三井兽之刃、到底起神马、古月车、云歧青谷、、我爱黑夜打赏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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