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许洛不喜欢你
与此同时,宣传部在学生工作室集合,商讨为高三学长学姐们写助力词的事情。
一结束,安思念便拦住了许洛,李放一看形势不对,撒了欢的往教室跑,临了还不忘让安思念速战速决。
“许洛,我喜欢你”安思念抬头,满脸真挚。
许洛不敢看她,心里一团乱麻,即使昨晚说的信誓旦旦,可到了面前,他却说不出口。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嘴里磕磕绊绊的究竟在说些什么“安思念,我一直当你是兄弟。更,更何况我喜欢的那种长头发,温柔的,娇气一点的,不,不是你这样的类型”
安思念听到这话,笑的灿烂,踮起脚,急忙向前走去,“那,那如果我长发及腰,娇声娇气的,你会不会喜欢我”
“我,我不知道”许洛看着安思念靠近的脸,向后倒退,手心更是冒出了一层薄汗。安思念直逼过来,许洛背靠着白色的墙壁心怦怦直跳。
两人的距离极近,许洛低下头都可以看到安思念瞳孔的颜色,她长长的睫毛,微翘的嘴角,还有她越来越近的脸庞。只有一个浅啄,不过是两唇相接,安思念就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这是安思念的初吻,亦是许洛的。安思念抱着许洛的腰身,低声细语的说了一句【你一定是我的】
许洛正处在大脑爆炸时段,什么也没听清,待回过神,房间里就只剩他一人,他喉结滚动,耳朵更是红的发烫。他不知所以,整理好心情。呆呆的回到教室,一整个下午,都是木讷坐在位置上,一节课都没听进去。脑袋里时时刻刻都回荡着安思念的那句我喜欢你,一闭上眼都是她那张脸,带着明媚的微笑。
甩甩头,用手打了一下太阳穴,妄图把安思念从脑海中清除,却是越来越清晰,以往的所有都一股脑的涌现出来,占据所有的记忆。不知不觉,嘴角便会上扬。
……
距离李云希离开五个小时,班级恢复了所有的平静,仿佛这个叫李云希的男生从未来过。
那个位置也被空出来,再也没有人坐过,只有那一行字“为我爱的人奋斗”刻在桌子上,显得格外突兀。
第一节晚自习下课,广播里又开始放歌,今天是陈奕迅的《十年》,似乎在嘲笑着她的懦弱。
走在枫林中,风吹起落在地上的树叶,飘落的七零八碎。沈迟暮抱着《菜根谭》一步一步走着,走的格外认真。
坐在枫林的木椅上,听着广播里播放着“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一片枫叶落下,飘飘洒洒,躺在了《菜根谭》的封面。它的表面已经大面积泛黄,脉络逐渐干瘪。
原来已经到了秋季!
是啊!天气都已经变凉,她都已经在这所学校待了两个多月了,不知不觉都那么久了。
她把它夹在书的扉页,就好像决定要把那个人埋在心底。
抬起头看向漆黑的夜空,那里有无数颗璀璨的星星,她想终有一颗会是属于她,也会有一颗是属于他。
沈迟暮知道,他的人生不会就此结束。他有很多条路可以走下去,也许,离开这里,他会过得更好。
可高三时他又回来了不是吗?为什么回来?难道真的只是为了考学,她不敢相信。
于是跑回班级,晚上回寝室时拿着那本日记,用点蛋糕蜡烛的打火机点燃了它。
而后,一阵白光,她回到了2015年。
不可重为爱憎,爱憎重,则意气精神悉为物所制。——《菜根谭》
被爱束缚了身心,不得解脱。日日夜夜,尽被此消磨,不得抽身。
【或许你我之间,注定就是一场无果的暗恋!太多的遗憾,太多的选择,如果那时的我可以更加勇敢,我们就不会错过永远。——沈迟暮】
高一下某天,一个同学无意中说到李云希,还从自己的照片袋子中拿了他的照片出来,说是从前放在他这,他都已经忘了还有这回事。
沈迟暮借口将它拿来,照片都已经有些褪色,红底将他的皮肤衬得白皙了不少。
他是丹凤眼,看人的的时候笑意盈盈,会让人感到温暖。
她忍住要哭的冲动,暗骂自己没出息。
可晚上,仍是激动的睡不着觉,一遍遍的在脑海里重复着白天见到的那照片中的人。
代入日记本里所有的场景,好像回到了第一次来到淮城那天,将过往曾经全部重温了一遍。
那个星期日,她没有出去,而是拿着手机潜入了班级,找到那张照片,将其定恒在手机里。
终于,有了一个他存在在她世界的最好的证据。
一但记忆的匣子被打开,那么无数的思念便会如同洪水猛兽一般。
她以为她可以很好的处理自己心情,她以为感情会慢慢变淡。
可原来,他从没有离开。在她心脏深处,自然而然的,扎了根,筑了巢。
刚回到2015年,耳边便响起了电话声。
“迟暮,你收拾好了吗,我在你家门口,敲你半天门你都没开”是许昕的声音,沈迟暮猛的想起自己这次回来是要参加柏川的高考交流会。
她连道抱歉,慌忙的从床上爬起来,跑到大门口。沈迟暮与许昕都是这次交流会的发言者,是专门给高三的学弟学妹传授高考经验。
所以几乎在收到这个消息的同时,她们就已经约定好要去买衣服的,顺便接安思念一起回柏川好好叙叙旧。
一进门,许昕看着房间里的满目狼藉叹了叹气。又看向沈迟暮那乱糟糟的头发,黯淡无光的脸庞,带着泡面汤的睡衣一顿摇头。
平常沈迟暮不是这样的啊!这几天是怎么回事?没发一语,开始默默的给沈迟暮收拾。
自许昕进门后,沈迟暮便一股脑钻进卧室,开始换衣梳妆,时间好不紧实。
随便梳了个马尾辫穿了一件白t恤牛仔裤,这哪是逛街的装扮,这分明是要去爬山啊!
许昕看到她,吃惊道“你就穿这个出门?”当接收到她的肯定,又笑道“你今天是怎么了,心不在焉的”
沈迟暮笑着坐下挽上她的手臂,道“走啦,走啦,这一身挺好,别收拾了,等我一会回来自己收拾,还要去接思念呢”说着,把许昕手上的衣服放在沙发,拉着她出门。
她们都是大一下学期,这次是特意为柏川交流会请的假。安思念的学校在淮大隔壁,她的家离柏川较远。
所以许昕做了一回东道主,把家里的车开出来去逛街。她们三个算是从高中一起到大学的好姐妹,说起来安思念还是许昕的弟妹呢?
今天逛街是为了明天能够惊艳的上场做准备。这是许昕的原话。
沈迟暮觉得穿平常的衣服去参加就足够了,偏偏许昕不要,她就是要穿的放肆。原因当然是被柏川摧残的够久,心理扭曲,一定要对着干才对。
学校说要精简出场,许昕说“我就是要风骚走位,反正我不是柏川的人了。
后来许昕自然还是走的精简主义,她美名其曰“那般隆重的场合要穿的隆重些,风骚的会教坏小朋友”
沈迟暮与安思念相视一笑,都明白她是被段长驯化的服帖了。
毕竟,裴岳可是做了她们三年的段长,收服了多少魑魅魍魉,这其中,就包括被裴岳抓住无数次上课打小差睡觉的许昕。这次,他自然也是要去的。各人心知肚明,可还是打趣道“难道不是因为段长”
许昕穿着衬衫裙,吞吞吐吐道“怎么,怎么可能,我会怕裴岳,搞笑呢吧!”而后眼神不自然的看向镜子里的俩人,哭笑道“他真的要去吗?我的天哪,早知道我就不答应了”
两人上前,拍拍她的肩膀,叹了叹气。
安思念自是豪迈,直接拿自己衣柜的比较贴近高中生的装扮回柏川。用她自己的话说“想当初我可是除了学习门门精通的人,怎么会没有正装呢”
最后,沈迟暮选了年轻有活力的背带牛仔裙,许昕选了衬衫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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