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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满目星辰


陆尽没有再沉默,他用温暖的大手轻轻捧着铅华的脸颊,“好!那让我告诉你,我为什么喜欢你。”
  “我第一次注意到你,是因为你说你来自春城,十二年前我曾去过Z国的另一个城市,当时那里没有直飞美国的飞机,没办法我只能坐高铁去春城转机,那里四季如春,水土养人,像是能长出你这样的美人。”
  “我第一次刻意接近你,是因为我不想阮玉接近你的计划得逞。所以我故意将她的轮胎扎破,找个载你的机会。”
  “我第一次对你感兴趣,是因为我发现你也在刻意接近阮玉。而且你的手段极高,事先调查,然后再假装偶遇,借着一起练瑜伽的机会,不断的打听陆强的事情,像是一个聪明的女人。”
  “我第一次欣赏你,是素瘾酒吧我威胁你的那次,你的孤胆、正直、自信,让人佩服。没有一个女人胆敢拒绝我,你一连拒绝我三次。那晚我俩救完落水的孩子后,你看我的眼神,我发现你对我也不是没有半点意思。”
  “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可能喜欢上了你,是新加坡那次,你的真诚、阳光、机智不仅打动了南越夫妇那对老狐狸,连同我也一起被你折服。当然,那晚你第四次拒绝了我。那晚你在海滨大道送我的礼物,我一直带在身边。那也是我人生中第一个生日礼物。”说着陆尽从口袋掏出了那个刻有他名字‘LJ’的打火机,他翻到了另一面,上面赫然刻着‘DQH’。
  “我第一次确信自己已经喜欢上了你,是清理门户完那次,那天我的身心真的很累,我很想找一个可以依靠的港湾,脑海中我第一想到的地方就是去你那里。
  “我第一次想要占有你,把你永远留在身边,是你想要回国的那次,当我听到安奇说你即将要走的时候,我的心里一阵悸动,仿佛漏开了一个窟窿。我的心告诉我,不能让你走,我晾下集团几十名高层,不管不顾的飞奔机场。后来,我发现你为了我并没有上飞机的时候,我决定,此生非你不娶。”
  “后来,你的温柔善良,循循善诱让恩恩爱上了读书;你的通情达理、看破不说破让我的朋友真心佩服,这些我都看在眼里。”
  “铅华,你就像一片长满鲜花的泥沼,让我心甘情愿的靠近,当我发现时,早已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我承认,陆家第一次见你的时候,确实是因为你和记忆中的一个女孩子有几分相似而让我多瞥了你一眼,但我喜欢你,和你的样貌一点关系都没有。”
  “至于你们所谓的白月光,只是当年在美国雇佣兵服役期间,我撒的一个谎罢了。要知道,作为那帮美国佬的老大,没玩过一个女人是多么丢人的一件事情。我十八岁那年,遇见了一个女孩子,她阳光自信的美好样子让我记忆深刻。于是她成为了我撒的谎里的女主角。”突然陆尽顿住不再说话,他深情地凝望着眼前的女人。
  “然后呢?”铅华小巧的鼻尖忽然泛红,她握紧手指,努力控制着。
  “没有然后了,我和她只见过一面。对于蓝雅,或许是因为像她我才特别留意,而你,不是......
  其实之前和我传过绯闻的那些女人包括蓝雅在内不过是我刻意营造的一个破绽罢了,你这么聪明,应该知道是为什么。”最后,男人将自己的衬衫退去,他的大掌握着她的双手贴于自己的身体轻轻摩挲。铅华本能的想将手抽回,却被他握的更紧。
  这是第一次,铅华直视他的身子,男人强悍壮硕的身上,布满伤痕,每一道都触目惊心。
  “这里,你熟悉吗?”说着,陆尽将她的手放在了自己腹部,“这是最新的一道伤。”
  铅华低下头,他的腹肌犹如结实有力,如同一座坚固的堡垒,每一个起伏都充满力量与美感。只是有一处却有一道细细的口子,她用手摸了摸,确认是枪伤。
  “契迪龙寺那次,我受了重伤绑架了你,是你开车带我逃跑;不久后我又流血过多陷入昏迷,是你帮我取弹输血。当你以素谷娜的身份救那瓦的时候,阿成就告诉了我,我也让素查调查过,确信你曾今被绑架过,警局都有笔录,时间地点刚好吻合。”
  铅华不可置信的看着他,想要开口,却被他温柔的用双指覆住,他的眼中蕴着银河,满载星海:“看到没有,我们的相遇是上天注定的,没有人会赶在你的前面。”
  下一刻,陆尽将她的双掌贴于自己的胸前,低下头与她额头触碰:“铅华,我的生命里没有白月光,因为满目星辰皆是你。”这是一种默契,一种爱的象征,将两个灵魂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这一刻,真相大白。她的眼睛里闪烁着泪花,嘴唇微微颤抖着,终于说出了她一直想说的那句话:“对不起!”。
  巨大的落地窗向远处延伸是漫天下的星空,他紧紧拥她入怀,仿佛要将她融入自己的身体里。
  他轻轻地在她耳边低语:“以后不准再哭了,我的小宝贝,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守护你。”

  她依偎在他的怀抱中,“陆尽,朗桑她其实......”还未来的及说完,陆尽再了吻了上来,他用霸道在警告她,在他这里不要听到别的男人的名字。
  这一夜,注定难眠,因为两颗心紧紧相连,共同感受着爱情的魔力。
  次日清晨,铅华是被烤箱里的面包味香醒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洒在了陆尽的身上,他正拿着一个小碗,将新鲜的鸡蛋打进碗中,匀速搅拌。油锅里的热气悄然从锅里升起,像是细意诉说的思绪。
  “醒啦。”阳光温柔的洒在陆尽脸上,完美的勾勒出他的帅气。
  睡眼惺忪的铅华,看到男人帅气的面庞,撒娇的张开双臂寻求男人的拥抱。
  陆尽弯下腰,宠溺的将她拥入怀里,“小懒虫,早饭做好了,赶紧起床吃,好多年没做了,不知道味道咋样。”
  “你做的再难吃我也喜欢吃。”铅华骄傲的嘟起小嘴,脚刚沾地,便被男人一把横抱起,放到餐桌前。
  陆尽担心她走路不利于膝盖的结痂,今天不允许她走一步路。“我已经帮你请好假,今天你就呆在床上哪也不许去。”
  “那上厕所呢?”
  “我抱你。”
  “你......”铅华被他气的险些噎到。
  陆尽做的早餐比想象中的好吃太多,和他的身份完全不符,铅华满足的享受着眼前的美食:
  “你怎么不吃?这么好吃。再不吃我就吃完了。”
  他嘴角勾起一抹狡黠的笑意:“因为有样东西更好吃。”
  “是什么?”她眨了眨眼睛,傻傻可爱的望着眼前的男人。
  “你。”只见男人,左臂掠过她的后背,右臂跨起她的腘窝,一把将她温柔的抱起,“宝贝,你都吃了这么久了,该我吃了。”
  “陆尽,你个流氓,放我下来,我还没有吃饱。”铅华奶凶奶凶的捶打着陆尽结实的胸膛。
  男人哪管那么多,他恨不得将她吃抹干净:“吃我,我更好吃。”
  就这样,整整一天两人都没有出门,他做饭,她吃饭,他吃她,一日三餐。房间里,眼光所到之处尽是这爱情里的饕餮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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