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动心
华筝从穿书过来后,从来没有想过要试着挽回傅劭这个青梅竹马。
除了因为书里原主悲惨的结局影响之外,还有就是因为在书里,傅劭在原主和宁珍珍之间,选择为了他和宁珍珍的名声让原主息事宁人。
虽然甚至罔顾事实糟蹋了原主的名声。
既然知道孤男寡女共处是不对的,为什么不知道避嫌?还要捂嘴受害者!
既然身上有婚约,为什么对自己的另一半连最基本的尊重都没有?
或许当时他确实还没有喜欢上宁珍珍,但也不能说明他喜欢原主,否则不会如此践踏彼此的感情。
对华筝来说,这样让自己受着委屈来忍让别人的男人,要来有什么用?
说明在这样的男人心里,你永远都是可以最先伤害的那个!
不是唯一的爱情,就是那种馊了的饭菜,看着难受,闻着恶心,吃着反胃。
特别是自己前一晚差点没活过来,就算不要求他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守在床边,至少下工后第一时间过来看一眼问一声吧。
他却跑去洗簌了,完了也是怕自己出去闹才来解释的。
细节看人品,就傅劭这种行为,要是还有人说他对原主有多真情实意,有多尊重,那就是眼盲心瞎了。
但这种竹马都没有给予的尊重,却在一个陌生人身上得到,华筝不得不感慨。
华筝认真的眼神看得祁靖山都快忍不住别过眼睛了。
他实在受不住小知青那妩媚迷人却又不自知的桃花眼看他的模样。
看着祁靖山脸上面无表情却红得要滴血的耳朵。
华筝忍不住一下子就笑了出来,笑着说道:“好,那我走前面。”
华筝不再说什么,转身朝知青大院走去。
微微转头向后望去,祁靖山就跟在她后面大概两百米的距离。
这样的距离给予了自己无限的安全感。
对祁靖山来说,两百米的距离能让小知青有安全感,还不让人说闲话,若是小知青有点什么情况,两百米一个冲刺就可以过去了,这是最合适的距离。
华筝不是真的只有十六岁,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年纪,祁靖山的行为真让她觉得贴心。
在现代的时候她都三十多岁了也没有谈过恋爱,工作忙什么的都是借口,其实就是没遇到喜欢的能让自己感到温暖的人,宁缺毋滥罢了。
若真能遇到自己喜欢的人,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挤总会有的,就算再忙,也会时时想着法子黏在一起。
看着祁靖山默默的跟在后面,华筝心底竟然有点甜滋滋的感觉。
她知道,这一刻,她对祁靖山有一点点动心了。
走到知青大院的院门口,华筝停了下来,转身向后方看去。
祁靖山就站在拐进知青大院的小路路口那里看着她。
华筝朝他灿烂一笑,抬起手来摆了摆,才转身推开院门走进去,返身再看了他一眼就掩上了大门。
浑然不知道,祁靖山被她那灿烂如花的笑容迷得神魂颠倒,心脏剧烈的跳动起来。
祁靖山等知青大院的院门关好,又听到里面传来说话的声音,才转身大步离开。
“华同志,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兰茜正准备出门,见华筝回来,关切的迎了上来,指了指厨房里那个缺角的方形饭桌,说道:“给你留了晚饭,都快冷了,你赶紧去吃。”
“钱婶子拉着我说了一会儿话,回来路上又走得慢了点,我这就吃,谢谢你兰茜姐。"
华筝一边从墙角的瓦缸里打水出来洗手,一边和兰茜唠嗑。
看兰茜像是准备要出门的样子,就问道:“你这是准备去哪?”
兰茜一边翻找捆柴的绳子,一边回答:“李大哥他们趁天还没黑出去捡柴了,我刚洗完衣服,正准备过去和他们汇合呢!”
华筝随口问道:“要去哪里捡柴?等我吃完饭也过去找你们。”
兰茜朝她摆摆手,劝道:“你的病都还没好呢,今天又去上工了说不准晚上发烧还会反复,你还是要好好休息才行。”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其他同志也能理解的,等你好了,我再带你去。李大哥也交代了要你好好休息。”
兰茜一边说着,一边往外面走去,还不放心的交代道:“你快去吃晚饭吧,饭都快凉了,吃冷饭可伤身体了。”
华筝看着兰茜匆匆忙忙地开门出去又关上了门,才走回厨房。
掀开罩着桌面的竹罩子,里面留着三个红薯和一碗野菜粥。
华筝今天上工之前交到厨房的粮食就是三个红薯和一小抓米。
他们能留这么多分量,让她觉得这些知青的性情还算是不错的。
要知道她人缘可不怎么好,放到其他团队,能剩一个红薯或者一碗粥水就不错了。
华筝坐在长条木凳上,拿起一个红薯开始慢条斯理的剥皮。
记忆里其他人都是带皮吃的,毕竟在□□的时候草根树皮都要吃,更何况是红薯皮,只要洗干净了还是一样能充饥。
这个食物紧缺的年代,人们对食物都是很虔诚的,特别经受过□□的人,会更加珍惜每一粒粮食。
况且现在粮食也很短缺,只能让人不会饿死,却不能让人吃饱肚子。
哎,华筝心里忍不住叹一口气:这都是穷闹的。
当然了,原主是不吃红薯的。
她吃的都是家里寄来的白面,或者是自己找人换来的大米。
每次上交口粮的时候,她宁愿多出一些粮食让轮值的知青单独给她煮一份,也不吃红薯土豆野菜这些食物。
书中没说细节,但通过原主的记忆,华筝知道并不是原主不愿意吃,其实是第一餐吃了一个红薯,不止肚子痛,还刺得她喉咙痛了好几天。
对小公主来说,这些食物她完全咽不下去,就算咽下去了肚子也承受不了,所以根本没办法吃。
但她从来不说,所以也就没人知道她的苦楚,大家只会觉得她太娇生惯养。
但华筝自己对红薯和野菜也还能接受。
在现代的时候,人们都讲究养生,就连野菜也比种植的蔬菜贵,而华筝偶尔也是要吃些五谷杂粮和野菜的。
只不过现在穿到了七十年代,以后就是偶尔吃变成了要经常吃而已,她觉得她应该完全没有问题。
再说了,华筝已经决定要写信回去叫华妈妈别寄物资和钱票过来了。
虽然家里除了她,其他人都是有工资拿的,但大城市居不易。
在农村,你没钱没票,但只要肯劳动就能分到粮食。
甚至空闲的时候可以上山摘野菜,打野果,怎么都不会饿死。
但在京市不一样,吃喝拉撒靠的都是手上的钱和票,没有钱和票你什么都买不到,只能等着喝西北风了。
家里有那么多人要吃要喝,总不能为了她一个人,其他人全都得缩减开支吧。
以原主留下的巨款,她觉得直到恢复高考为止的这两三年,自己还是能过得很丰裕富足的。
华筝虽然做足了思想准备,但真正到喝野菜粥的时候,她还是难受得不得了。
野菜又老又柴,咬都咬不动,硬是吞下去,喉咙刺痛刺痛的。
粥又太稀了,也没几粒米,没放油,盐也吃不出来,没滋没味的淡出鸟来。
鼻子里闻着都是野菜的酸涩味。
就跟以前去扶贫时在农村见到的猪食似的。
华筝强忍着喝了小半碗,实在喝不下了,再喝可能就得吐了。
倒掉又觉得浪费,这年头浪费粮食可是要遭天谴的。
早知道刚才就先打几口出来试喝看看,再决定要不要喝完就好了。
没动过的可以给其他知青喝,这动过的只能自己喝了。
华筝纠结得两条好看的眉毛都纠在了一起。
“华同志,你在吃饭呀?”
正烦恼着,廖招弟走了进来,和华筝打了个招呼。
华筝回来的时候没见到她,应该是去河边洗衣服了,裤脚和袖口还有些湿。
“廖同志要用厨房?我吃好了,就是剩下吃不完的粥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今天是我轮值,正准备烧水,给大家晚上洗簌用。”
廖招弟麻利的刷着锅,一边说道:“你要是实在吃不完的话就先放着,等下我拿去给隔壁的马婶子喂鸡。”
华筝高兴的说道:“那真是太谢谢你了廖同志,回来和我说一声,我过来洗碗。”
终于解决了自己剩粥的问题,华筝放下心来,也不用再纠结了。
“不用了,你不是还没痊愈吗?吃完饭洗洗早点去休息,不用特地起来洗碗,我帮你把碗洗了就好。”廖招弟看了一眼华筝,细声细气的劝说。
“那辛苦你了廖同志。”
华筝掏出一颗糖递给她,说道:“给你糖吃。”。
“谢谢。”廖招弟毫不迟疑的把手往身上擦一擦,伸手把糖果接了过去,好像慢一步华筝就收回去似的。
华筝甩了甩她没擦干净留在自己手上的水,也没说什么,笑了笑起身走出厨房。
廖招弟看看手上的糖果,又看看华筝走出去的背影,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自从华筝病好了以后大事小事都是她自己亲手做事,没用得上自己,也没有给自己糖果,今天帮洗个碗才给,真的越来越小器了。
还有她那双起了毛的袜子行,自己在她面前看了那么久,要是以前她早给自己了,这次却没给,病了一场都变抠门了。
九天才到自己轮值一次,可以华筝今天没吃大米饭,不然今天就能偷偷藏一点了。
下次到华筝轮值也不知道她还要不要自己帮忙,不要的话就又少了收入,真是可惜。
本来想着华筝还有点用处就放她一马的,可惜她越来越没用了。
不然,就按那人的意思……
廖招弟想了想,把糖果往口袋一收,继续干自己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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