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第七十三章
最后, 这场绑架的结果是我再一次被带到了蝙蝠洞经行血液化验以及其他项目的体检。
地下室里的空气被我老爸收集了一些带回来检查,倒是分析出了里面含有少量笑气、兴奋药物以及一种不明的成分。
就是说,难怪我越吸越精神, 居然还有兴奋药物。
血液化验结果出来之后,我被按着打了一针解毒剂。
我老爸下手的动作真的是稳准狠,比很多医院里的护士小姐姐还熟练。
我用棉签按压着手臂上的针孔, 然后看着他们开始讨论起了这件事情发生的始末。
“我们查过了那个地下室上的建筑,这个酒店是一个外来企业家在这边开的连锁酒店, 平时生意和治安都还不错, 人流量中等。”提姆调出了酒店的资料,“这个外来企业家没有什么疑点, 对哥谭这边也不熟悉, 这边的酒店是他的公司里的一个外派经理负责管的。”
“酒店建于三年前,是个还很新的建筑。这个经理名下每个月固定会收到一个瑞士银行账户转来的钱款, 也是三年前开始的, 从这条线查上去,这个酒店的实质控制人是黑面具。”
“黑面具?”迪克挑眉,翻看了一下提姆传到大家手机里的资料, “怎么哪里都有他?”
“但是一个月以前, 小丑女带着小丑帮的人在暗地里控制了这个酒店。”我老爸补充,“所以这个酒店事实上是在小丑的掌控之中。”
小丑女——哈莉·奎恩, 一个为爱发疯的女人, 她的所有行为都可以看作是小丑的意志表现。
所以,和狡兔身后的傻逼组织合作的还是小丑。
“狡兔,组织‘y’的现任首领, 曾经带领着组织‘y’与九头蛇合作制造恐怖/袭击, 此人的活动轨迹多在旧金山, 这次来到哥谭,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是针对露易丝。”提姆又点开了另一份资料,把这个大家都不怎么熟悉的人的资料投放在了蝙蝠电脑的大屏幕上。
“这个人在网络上能够查到的资料不多,多数是传言和小道消息,暗网上有人悬赏他的性命,高达八百万美金。”提姆看了眼我。
我乖乖举手:“是我悬赏的,全部私房钱都压上去了。”
对于我的话,大家好像都没什么反应。
“露易丝,你可以你应该比较了解这个人,你可以说一下吗?”迪克突然出声。
“啊?可以啊。”我点了点头。
手臂上的针口已经止住了血,我随手把沾上了血渍的棉签丢到了垃圾桶里,然后清了清嗓子。
“狡兔,男,二十九岁,旧金山人,生父生母不明,有一个哥哥,他哥在两年前已经死了,所以他从他哥手里接过了这个傻……咳咳,这个组织。”我差点把我心里骂的傻逼组织当着我老爸的面说出来了,“他这次来哥谭,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是来寻仇,百分之十的可能性来追星,剩下百分之十的可能性来旅游。”
“寻仇指的是寻我的仇,杀兄之仇什么的,追星追的是那个,小丑,旅游……这个应该不太可能,但毕竟哥谭是个旅游城市,所以我对此保留意见。”
狡兔这个傻逼擅□□械,智慧型选手,以前是这个傻逼组织的军师,现在是军师加首领。
人呢睚眦必报,为人阴险狡诈,又恶毒,还反社会反人类。
跟他搞在一起的人没几个是好东西——当然他自己也说过不屑于和所谓的“好人”搞在一起。
嘴巴很会说,擅长诡辩和找到人心脆弱的地方进行攻击。
专挑人的心窝子戳,哪里痛戳哪里,跟小丑干过的在蝙蝠侠的伤口上撒盐的事情半斤八两。这种人一旦你对上,首先要做的就是把他的嘴给堵上,然后一棍把他敲成脑震荡让他没有办法思考,这样你想收拾他就成功了一半。
另一半是要防止他拿到武器,这个家伙贼拉喜欢偷袭,各种偷袭,下手还黑。能打出让你死的力道绝对不会只让你晕过去,手上恶迹斑斑,是特案办重金悬赏的通缉犯。
曾经专攻傻逼组织的我多多少少比他们对狡兔和傻逼组织了解多一点,而他们对小丑的了解又比我多,这个差不多算得上是交换情报吧。
同样也收到了详细的哥谭罪犯资料的我在非常认真地查看。
毕竟我不知道还要在哥谭呆多久。
就目前我十次出门,九次能遇上事情的这个情况来说,对哥谭的各个罪犯加深了解有利于我到时候在这些人搞事的时候保护我自己。
“所以,你打算怎么办?”
在我安静地看资料,不参与我老爸他们那边的分析总结的时候,杰森脱离了人群走了过来问我。
好像说不上是脱离人群,他一直没怎么参与其他人的讨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我是来白嫖资料的,好几个侦探在这里用得着我分析?”。
“什么怎么办?”我看着手里的压缩包,里面的资料比网络上能够查到的更详细。
“狡兔。”杰森说,“他不是你的任务目标吗?”
“他?”我思考了一下,“能让蝙蝠侠把人抓了送给我吗?我想白嫖劳动成果。”
“然后你马上被你的上司削。”
……不得不承认,杰森说得对。
“那能怎么办?我去向老爸打申请参与进他们的夜巡然后对这个傻逼进行抓捕?”我反问。
“然后老头子说:‘no!’”杰森模仿了一下我老爸穿着蝙蝠装的时候的低哑音色,“‘这是我的哥谭’,外加一个蝙蝠侠不赞同的眼神。”
模仿得惟妙惟肖。
我宣布,在蝙蝠侠模仿大会中,蝙蝠侠荣获第二名。
大脑放空了一下,我又被蝙蝠洞里的蝙蝠声拉回了思绪。
“你说……我能把小丑一起抓走吗?”我靠在了椅子的靠背上,头往后仰双手垂下,这是一个能显得我非常无聊的姿势。
“抓他干什么,还不如直接一枪崩了,免得还浪费运输的资源。”杰森翻了个白眼,抱着他的红头罩对小丑这个有害垃圾表示了嫌弃。
“砍一个人,一千五百字。”我痛心疾首地告诉他这个可怕的消息,“要是我砍了小丑,这一千五百字你能帮我编出来吗?”
杰森拒绝了,他说:“没必要,有害垃圾不值一千五百字。”
这话我倒是赞同的,有害垃圾确实不值一千五百字——他连五百字都不值。
“但是按道理来说,狡兔这次和小丑合作,他们要做的事情绝对不会只有绑架两个人这么见到那。”我把话题转回了这两个人身上,“每一次狡兔和别的组织、罪犯合作,搞出来的事情都不小,况且他这次还亲自来了哥谭。”
对,狡兔这次亲自来了哥谭。
这个消息是我结合了多处的消息混在一起推断出来的。
他这次好像对取我性命这件事情势在必得,在这种大仇得报而他能够拿着我的尸体稳固自己地位的情况下,他会亲自来到哥谭也不足为奇。
我老爸他们现在就是在试图排查小丑和狡兔的所在位置。
小丑是不是回到了哥谭我无从得知,但是离上一次听到他的消息已经过了有一段时间了,回来了也不奇怪。
九头蛇那边好像已经撤销了对小丑的追杀,齐尔巴哈没打听出什么消息,这个瓜最终还是烂尾了。
就是不知道狡兔是怎么和小丑勾搭上的,这两个人在一起,说是狼狈为奸都过于轻了。
“我得想办法追踪一下狡兔的行踪,就放着他在‘民风淳朴’的哥谭市自由乱逛,我怕到时候参与合作的就不只是小丑一个了。”我想象了一下那个场面,打了个寒颤,抖了一下手臂上冒出来的鸡皮疙瘩,“哥谭市罪犯大合作什么的,听起来就让人头痛。”
“他能有这么大的凝聚力才怪。”杰森笑了一下,“平时热闹的时候,好几个精神病互相攻击争地盘的事情也不少,谜语人和小丑水火不容,前段时间两个人都在阿卡姆里面的时候打了好几次,被关回牢房里也还能隔空对骂。”
“后来谜语人自己一个人跑了出来,小丑没有越狱成功,谜语人就带着人抢了小丑的东西,什么直升机热气球飞行器,就是上次被你撞上的那一次。”他说,“你应该还有印象吧?”
“有。”何止有,印象深刻。
是我在哥谭出门必然倒霉的开端。
“不过这个两个人一样拉仇恨,疯子之间人缘最差的也就他们两个了。”杰森嗤笑了一声,他说起这群疯子的时候应该是真心地觉得他们好笑——嘲笑的笑。
“看着也不像是能人缘好的样子。”我附和了一句。
谜语人那个逮着人就出谜语的样子,能被人喜欢才怪。小丑据说痛击我的队友这项技能也很厉害。
这两个疯子在阿卡姆里真的不会人人喊打吗?
我是不清楚,但是他们在我这里肯定不受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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