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温慕宁不愿办婚宴
大队长气愤的说着,
不知道温慕宁和程千宇在家里说了他什么坏话。
让程之衍这么的质问他。
还想把所有钱都拿走,钱都花完了,现在让他还钱,这是要他老命啊。
程之衍起身。
修长的身形在院子里格外的扎眼。
一身腱子肉,看得大队长心惊胆战。
“怎么着,你还要打我不成?”
“我不会打人民群众,钱一分不少的还给我。
晚上吃饭之前我过来拿,要是凑不齐,
你的职位,可能就做到头了,你要是不信可以试试。”
听到温慕宁说,大队长媳妇特意跑到他家里面,忽悠他们去南山脚下捡鱼。
他虽然在这里待的时间不长,但是地形都摸透了。
南山脚下那一边偏僻的很都没人去,
还是村里的禁区,经常有野物出现。
如此危险的地方,大队长媳妇这是按照什么心,他再清楚不过。
他知道女人心狠,不知道大队长知道不知道此事。
但是既然是他媳妇做的,那他就要承担他媳妇儿做的事产生的后果。
这些钱一分不少的,全都给他吐出来。
他知道这点钱对大队长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要他的钱跟要他的命差不多。
果然,他走后。
大队长一下子好像老了许多,重重的瘫在椅子上。
——
程之衍回到家里。
温慕宁和程千宇正在兔子笼面前喂兔子。
小兔子长得非常快,一天一个变化。
“娘,兔子这么可爱,我都不舍得吃它了,要不然我们就一直养着吧。”
程千宇摸着白白的小兔子,心里欢喜。
“兔子长得很快的,到时候它们还可以生小兔子。
兔子会越来越多的,一直养着也不现实呀,你可以选一个或者两个留下来。”
“再说,你看着这么多兔子长大了,真的不想吃吗?
想想麻辣兔肉,红烧兔肉那滋味儿,你确定忍得住不吃吗?”
温慕宁给兔子跺着草,笑着说道。
程千宇想了想,娘做过的麻辣兔肉,红烧兔肉,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做不到。
扭头看到程之衍站在身边。
他嘴角咧开一丝笑。
“呀,爹你从大队长家回来了,怎么样?他有说什么吗?”
“没说什么,我打算把钱都要回来。
你们先喂兔子吧,我去把另外几只兔子野鸡,拿到县里去卖了。”
程之衍做事雷厉风行,很快就去了县城。
“娘,爹真的能把钱要回来吗?万一大队长就是不给,可怎么办?”
程千宇蹲在一边有些忧愁的说道。
“别担心,你爹这么说肯定能拿回来,你要相信他。”
温慕宁心里也没谱。
她不知道程之衍能有什么办法,去逼大队长那个老狐狸吐出这么多钱。
但是程之衍在程千宇心里是非常伟大的,她不能破坏他的形象。
“嗯嗯,爹他真的非常厉害,他肯定有办法的。”
到了晚上。
程之衍从县里回来,几只兔子野鸡,一共卖了20块钱。
因为已经受伤流血死了,不是活的不新鲜了。
所以价钱就比活的要低一些。
要不是程之衍去卖,别人还要再压价。
程之衍回来的时候,去了大队长家。
他进去之后,一家人都冷眼看着他。
显然大家都知道了那件事情。
看着程之衍的大块头,没人敢闹。
程之衍要看向大队长。
“大队长,钱准备好了吗?”
大队长脸色阴沉,从兜里掏出来一沓子钱票,放到他面前。
“小伙子,你做人可不能,不给人留有余地,那样小心会遭到反噬。”
“300块一分都不少,你点清楚,过后,可别赖我钱给的不够。”
程之衍没有在意他的话。
伸手把钱拿了过来,数了一遍,刚刚好300块钱。
“行,那多谢大队长了,不打扰你们吃饭了,我先走了。”
温慕宁家晚上吃的是野鸡肉。
温慕宁做的香喷喷的,炖的时间久。
里面的土豆都入味了,吃着都有肉香味儿。
“我现在已经退役了,接下来就准备回京找这份工作。
你们近期收拾一下,跟我一起回京都吧。
我再把你介绍给家人。
结婚证已经领了,在京都给你补办一个婚宴,你觉得怎么样?。”
程之衍沉声说道。
不知为何说到婚宴,他还有些紧张。
“办婚宴?没必要吧。”
温慕宁第一反应就是排斥。
她和程之衍又没有感情,为什么要办婚宴?
而且他们都已经领了结婚证了,已经算是名义上的夫妻了,
为什么还要去办那个婚宴?
有什么必要吗?
反正他们早晚都会分开。
是的,她没有想过要和程之衍在一起。
程之衍把原主和程千宇丢在这个穷乡僻壤的山村里。
在她看来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打动她的点,目前还没发现,
她怎么可能会心甘情愿的和程之衍好好过日子。
程之衍一瞬间愣了。
他没想到温慕宁,居然会直接拒绝。
在他看来。
两个人已经领了结婚证,以后是要过一辈子的。
哪个女人不想要一场盛大的婚宴,向所有人介绍他们是夫妻关系。
“你不愿意是吗?”
程之衍声音有些艰涩的说道。
不知为何,心脏有点顿顿的痛。
温慕宁摇了摇头。
“算了吧,办婚宴好麻烦的,你们要回京都我跟着去。
刚好我也想见见京都的繁华。”
温慕宁不在意的说道。
程之衍不知为何,嘴里香喷喷的鸡肉有些食之无味了。
程千宇坐在一边,吃着鸡肉,喝着鸡汤,听到他们在说这件事。
倒是没多想,反正温慕宁说了会跟他们一起去。
在他看来一家人一直在一起,这不就是他想要的生活嘛。
娘不愿意办婚宴说嫌麻烦,那应该就是真的嫌麻烦吧。
只是他感觉爹好像有些不高兴。
但是娘挺高兴的,那他就暂时不关心爹了吧。
“娘,你吃这个鸡腿,这个鸡腿可好吃了。”
他已经把另一个鸡腿吃完了。
这个鸡腿直接夹给温慕宁的碗里。
温慕宁结果咬了一口,真的好香,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千宇,真是娘儿的孝顺好大儿。”
程千宇受到了夸奖,嘿嘿地笑了起来。
——
温老头家,此时非常的热闹。
范青梅给温老头找的那个寡妇,已经40多岁了,居然怀孕了。
“这孩子不能生下来!”
温老妇坚决反对。
范青梅也不同意。
家里本来就不富裕,养一个孩子都够呛。
现在再养一个孩子怎么养得过来。
万一生的还是个男孩,成了温老头的老来子,说不定会更受喜欢。
那他儿子的地位还有吗?
她现在有一种,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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