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好感
“程乐,你人高马大的,居然累成这样,还真是身体虚弱。”经过了几天的军训,医学院的同学也从原本的毫不认识变成了现在的其乐融融,互开玩笑。
“我们是靠脑子的,不是用体力的。”程乐气喘吁吁地指着脑子说,无视着自己还在发抖的双腿。
“你看戚月,就连戚月也比你能干。”经过这几天,大家才真正认识人不可貌相的意思,那么热的天,那么多的训练,就戚月一个人可以完整熬过来,看着那么弱,居然那么强悍,还没有他们那么累,一打听,才知道戚月虽然长得还没有他们强壮,但谁叫戚月喜欢滑冰,一早就练好了体质。
“戚月是谁,你也好意思让我和七七相比。”我的老天,居然让他和七七相比,怎么不让他和长跑冠军比?
就在程乐认识了戚月的第一天,他们就互加了微信,也在微信里,看到了当事人可怕的一幕,别看七七看着跟高中生没两样,人家可是全国性的滑冰冠军,这就算了,毕竟他们都没有见过七七比赛,可是呢,这人来到首都大学那么久了,每一天都坚持着跑步。
多么不可思议啊,军训已经够累的了,他居然能坚持每一天一大早就去跑步,也是因为这样,恐怕他的体能,比他们班上所有人都要好。
为了安慰心灵受到极致伤害的程乐,医学院一大群人都齐聚在小商场里买冰淇淋。
“七七,你真请我吃冰淇淋?”也不知道是不是程乐是幺子的缘故,撒起娇来还真是得心应手,即使他比戚月还要高出一个头,但表现出来却毫无突兀。“亲,我太爱你了。”
“我要巧克力和薄荷口味的。”既然是朋友,他就毫不客气了。能在大热天,刚刚训练完了之后吃上一口冰淇淋,简直就是极高的享受,从头凉到脚底。
戚月只好叹了一口气,程乐比他更加有欺骗性,想到当初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还觉得他斯文有礼貌,一定是一个成熟稳重的学长,没想到本性却和外貌有着天壤之别,名字叫程乐,真的没有改错。
“你是戚月吧,这个是我请你吃的。”文朗拿着一杯三个球的冰淇淋递到了戚月的面前。
文朗是叶溱的朋友,一样都是法学院大三的学生,在首都大学的人气一向都是特别高的,这次他拿着冰淇淋过来,戚月也不好拒绝。
只是,他是不是太过厚此薄彼了,戚月有三个球的冰淇淋,他们呢,连个冰淇淋的勺子也没有,对戚月就笑容灿烂,对他们就面无表情。
“谢谢,只是”他好像不认识这个叫文朗的学长吧?
文朗送完冰淇淋就挥一挥手离开,不带走一片彩霞,只留下莫名其妙的戚月和众人。
“七七,你和文朗学长认识?”程乐好奇地问。没见过文学长那么友善对待一个新生啊,不认识还请对方吃冰淇淋?冤大头吗?
戚月摇摇头,看着手里满满的冰淇淋,一脸古怪,真是吃也麻烦,不吃也不知道怎么才好。
好歹也是文朗学长的一番心意。
“算了,请你就吃吧,七七给我吃一口。”既然都不知道为什么,那就干脆吃了吧,不然冰淇淋都要融化了,程乐毫不客气挖了一勺香草味的。
那好吧。
“程乐,你把我的冰淇淋都挖光了。”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手里冰淇淋只剩下两球,程乐一勺把一个球给挖走了。
等文朗回来后,就看到叶溱伸长了脖子,一副等着自己消息的模样,他什么时候看到好友变成这个样子的儿女情长?额,辗转反侧?没想到他没有因为漂亮女生,反而是因为一个男孩?
“怎么样,文朗,你是不是见过那个戚月了?”郭宣坐在桌子上,脚踩着椅子,一副不良少年的模样。
明明一模一样的制服穿在叶溱文朗的身上多了几分严肃庄重,穿着郭宣的身上却多了几分不羁潇洒,可是看人不能只看外表,郭宣可是他们班上最出色的学生,要知道法学院不同其他,即使叶溱考试成绩第一,但不能否定,郭宣每一次辩论都是永居第一的位置,是别人鞭长莫及的地位。
就连法学院的院长也说了,郭宣这人啊,妥妥就是大律师的料子。
“见到了,看上去确实很可爱,只是,也和普通男孩没有什么区别,居然能让我们的万人迷朝思暮想的?”文朗调笑对方,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叶溱这样子,只是现在的他,还是以为自己的朋友对那个叫戚月的男孩子感兴趣而已,没有想那么多。
叶溱是谁?首都大学的万人迷,从来追求女生都是手到擒来,偶不,应该说从来都是只有女生追求他的,而他只是负责答应或者拒绝而已,就算偶尔见到一个喜欢的女生,通常都是大大方方送对方礼物,一来二去的,他们就开始交往,可是这一次,他明明在意那个叫戚月的新生,可是送礼物了,却不敢自己出面,偏偏左转右转的。
“喂,阿溱,你最近有点不对劲哦,你该不会真的为了那个学弟吧?”郭宣一把把手搭在叶溱的肩膀上询问。作为叶溱最好的朋友之一,郭宣非常清楚叶溱这个人的,他们之前在高中就认识,大学又在同一个学系。
可以说,他们都认识好几年了,叶溱长得帅,一向都受女生欢迎,就算是在考大学的高三那一年,也有无数学妹送他情书,情人节的那一天,他的巧克力多到都可以请全年级的同学吃了,到了大学,他也是见证了叶溱无数次恋爱,就算对方多么的美,多么的性感有魅力,可是他就是知道,叶溱啊,对她们其实没有多少感情。
因为他也有女朋友,当然知道情侣之间的感受,他对她们就一个感兴趣而已,不然,如果是真爱的话,怎么会分手?就好像他和女朋友,可是说刮台风也吹不散,情比金坚的。
可是阿溱恋爱呢,每一次都是他自己提出的,他交女朋友的频率,都可以称之为周期性了,总之,他和别的女生谈恋爱的时候,也不带多少感情,看似有情却无情,分手的时候,更是决绝得,可以用铁石心肠来形容,也不顾那些女生多么的痛苦,哭得多么惨,简直就是渣男的代名词。
如果一个人甩他一巴掌,叶溱的旧女友都比首都大学的学系还要多了。
可是现在,居然为了一个新生动了那么多心思,就不由得他们多想了。
虽然a国对同性恋没有什么排斥,毕竟国家都批准了同性婚姻,同性情侣完全是合法性的,可是叶溱一向都是只交女朋友的,也没有见他对其他男生动过什么心思,所以他们一直以来都以为叶溱只喜欢女孩,可是这一次却是男的,该不会阿溱对那些叫戚月的新生???
“你们别瞎说。”叶溱一阵义正言辞的,好像他们两个在说些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他怎么可能喜欢男的?他只是因为看到七七,总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而已,没错,他怎么会喜欢男的。
叶溱想到了以前交过的女朋友,一口一个反对的。
“好吧,不过你想认识人家,最好自己亲自上阵,我看那个小学弟挺软萌的,不会难相处。”好吧,反对就反对,听到叶溱那么严肃,文朗也意识到自己的玩笑开得有点大了,也是,可能真的是他想多了,那么多年了,也没见过叶溱喜欢男的。
在大学的时候认识学弟学妹,那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就算你不想认识,大学的期间都会举行很多的联谊会,让他们认识其他学院的同学,美其名加强各个学院的交流,所以当叶溱想要认识医学院的一个新生,那是非常正常事情,谁也不会反对。
可是今天,明明是他买了冰淇淋,想请人家吃,偏偏自己不送,要他帮忙送,那就有点奇怪了。
没见过他那么墨迹的。
“我知道了。”叶溱一看就知道好友靠不住。
叶溱拿着手里的网球一直抛着,文朗和郭宣互看一眼,就知道自己的朋友有点口是心非的样子了,叶溱网球技术很好,经常代表学院出去比赛,但他有着一个习惯,只要他手里握着网球,每当他心不在焉,想事情的时候,就很经常会把网球抛着玩。
他是不是没有搞清楚自己心里的想法啊?
而在这边,刚才文朗请戚月吃冰淇淋的事情已经完全被他抛诸脑后了。
“你就是戚月吧,是乐乐的舍友?你好,我是他大哥,我叫程恩。”程乐的身边站着一个和他很像的男生,他穿着正式的院服,因为法学院的院服看起来比较严肃一点,他也比程乐高一点,看起来也有点不同。
相比较活泼开朗,爱笑,人如其名的程乐,程乐的哥哥看起来更加的严肃,也更加的内敛。
“你好,我是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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