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叶溱的感觉
有一句话说得好,叫做颜值就是正义,意思就是说,当一个大帅哥和一个满脸麻子的丑男争吵的时候,谁都会觉得帅哥是正义的一方,因为人类总是视觉动物。
就好像现在这种情况。
“叶溱学长,加油。”
“加油。”
在全校性网球比赛里面,四周的观众栏都坐满了女生,反而那些男生,却被挤到了一旁,一个个的,拿着红色的大横栏和支持卡,还有些拿着荧光棒的,清一色都是支持叶溱的样子,就连下面的啦啦队,都在跳着祝贺的舞蹈。
多年打网球的经验,到了现在,叶溱已经算是校际赛里面一等一的高手,拿到的奖杯,一只手也数不完,能当他的对手,都有着相当大的压力啊,不仅仅是因为对方的实力确实很大,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的支持人很多,人气特别高。
就比如现在,当叶溱赢得一球的时候,在场的女生都可以爆发出震天一般的祝贺声,尖叫声,响彻云霄,可是当自己赢得一球的时候,除了少许自己的朋友之外,一时间在场的鸦雀无声,他朋友的祝贺声,已经被寂静所掩盖,石头扔到水里,都听不到半点回响。
不带那么区别对待的。
是不是太过分了。
裁判看着这一幕,不由得抽了抽眼角,也已经是他习以为常的事情,一旦比赛有叶溱的出场,这都已经是大家所见识的常态了,首都大学占地面积出了名的大,当然说明运动场不会小到哪里去,可是每一次,座位都是被女生给挤满,反而将那些看比赛的人给挤了出去。
她们,也不知道是来看比赛还是看叶溱的脸的。
最终毫无悬念,技术高超的叶溱赢得了冠军。
可是这一次的他,却没有意料中的兴高采烈,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赢冠军已经习以为常,已经让他无法太过高兴起来,还是看不到他想要见到的人。
自从那天戚月受伤了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见到他来找自己,也没有在法学院见到他了,顿时,觉得自己有点气愤,就快要气成河豚,一戳就破那一种,以前追他的时候,一天三次往法学院跑,现在三天也见不到他一次。
“阿溱,恭喜你了。”回到休息室的时候,文朗只是简单说了一句恭喜。不是他不替叶溱感到高兴,只是他太清楚他的势力了,付出了都有收获,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交情,当然知道叶溱为了网球付出了多少。
大家都在学习的时候,他不但要学习,还要挤出时间来打网球,别人在休息的时候,他也在打网球,就在平时的时候,他也会拿着网球训练敏感度。
看着面前金灿灿的奖杯,他却没有多少喜庆,即使这个奖杯花费了他一个月时间才拿到,郭宣留意到,在看到他们的一瞬间,叶溱的眼神是由希望变成失望的。
这个人,该不会是在等什么人吧?
“对了,戚月学弟呢?我怎么没见到他来恭喜你?”郭宣很聪明,一眼就看出了叶溱的不对劲,最近也没有听到叶溱和哪个女生交往的,而能让他有这样情况的,应该就是戚月了吧。
文朗也发现有点不对劲了,决定再加一把火下去。
戚月之前一天到晚缠着叶溱,虽然没有明说自己喜欢他,可是他们这些旁外人,哪里看不出七七喜欢叶溱,就叶溱那个呆头鹅,明明面对那些女生的时候,那么的敏锐,一接触对方就勾搭到手,偏偏对七七就完全没有想法。
不对,不能说叶溱不喜欢七七,可是就是和他的那些女朋友感觉不一样,他没有否认戚月的感情,但也没有正式和他交往。
别扭死了。
“他去哪里和我有什么关系?”叶溱一阵子死鸭子嘴硬,怎么也不能让他在好友的面前说自己想念他吧。
可是,他的表情早就把他给出卖了,文朗和郭宣是谁,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一条裤子都能两个人穿,翘起尾巴都知道他想怎么样,他这样子一改常态,魂不守舍的,想来七七在他的心里,也是有一定位置的。
奇怪,也没有听说过阿溱喜欢男生,戚月倒是第一个。
不过凡是都有例外,算了。
叶溱虽然不明白之前在朋友的面前,他和女朋友怎么样都可以大咧咧的说,毫不避忌,但对戚月,他怎么也不愿意把他们的事情告诉他们,好像特地想要把他的消息隐藏起来。
这种奇怪的心理,却让他有点不知所措。
“对了,你有见过他吗?你知道他的手好了没有?”他已经好多天没有见过戚月了,一直都惦记着他的手,七七他,一定很痛吧,还记得自己在医疗室听到他的惨叫,就他这样子细皮嫩肉的,一定疼到不行了。
文朗翻了一个白眼,还说七七不过就是一个普通学弟,普通学弟他怎么会那么关心他?还说什么担心对方的手?
太偏心了!!!
当初他陪他练习打网球的时候,自己还不是受伤了?虽然不至于骨折的地步,但青了一大块总不是假的吧,他所谓的好兄弟呢?别说慰问了,就连药酒也没有递给他过。
这还是青梅竹马,同甘共苦,狼狈为奸,额不对,是并肩作战的亲的兄弟吗?
拜托,他们可是异父异母,却亲如兄弟的交情。
呵,男人
文朗心里想的意思,不需要说出来,都明明白白表露在脸上,至少他们一看就明白当中的意思。
你皮糙肉厚的,需要我来担心吗?
“他不来见你,你就去见他啊。”郭宣表示,自己朋友不能总那么自信,既然对对方有好感了,就要主动出击才行,总不能等人家小学弟行动吧。
主要是吧,看着戚月就是一个比较害羞,腼腆的孩子,虽然不至于内向,但如果想要他来表白,也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的。
“他受伤了,我去见他很正常,是吧。”叶溱像是询问两位好友的意见,可是心里早就做好了决定。
“对对对。”可是,如果我们说不去,你真的会不去吗?
是的,叶溱实在是把戚月想得太弱小了,他的身材,高度,简直就比自己差了一个头,怎么看怎么弱小,可事实上,戚月是练滑冰的,摔倒的次数也不知道多少了,疼痛对他来说也在所难免,习以为常,只不过多年滑冰让他现在已经极少时候会摔倒,之前也是一下子剧烈的疼痛,再加上学长有意为之,才让他第一下接受不了。
“程乐,快点。”对戚月和程乐来说,最悲剧的莫过于上课还要迟到,还是最严厉的教授的课,医学院出了名的魔鬼教授,闻名首都大学的大魔王,不管你是好学生还是坏学生,都一视同仁,一旦犯错绝无轻饶。
被他盯上,除了被罚之外,没有任何的可能性。
“睡个午觉还能迟到,闹钟烂了能怪我吗?”程乐一边咬着面包一边跑,没错,今天就是魔鬼教授的课,偏偏就是那么不巧,闹钟什么时候坏不好,偏偏最重要的关头坏了,导致他们现在紧赶慢赶的,如果不是戚月看了一下时间,他们还有的睡呢。
戚月拼了命地跑着,都使出了吃奶的劲,一个没有注意,就整个人冲到了叶溱的怀里。
哎呀,小兔子跑到大灰狼的怀里了?
文朗和郭宣也看到了这一幕,这么多天没见,他们都差点认不出来了,戚月这个小学弟的形象可是大大改变了。
原本黑色,循规蹈矩的头发已经变成了栗棕色,露出了漂亮的额头,发尾的地方还用心卷了一下,微微翘起,更显活泼俏皮,原本被刘海盖住少许的眼睛,现在已经完□□露了出来,摘下了黑框的眼镜,把眼睛的美丽呈现出十分,一眼看过去,就连他们也觉得戚月比过去更加的漂亮可爱,就连衣服也是,医学院的院服几乎都是白色,他过去一直都穿着整整齐齐的,像个精致的瓷娃娃一般的乖巧,或者象牙塔里的小王子一样的优雅,可是现在,却解开了衬衫的第一枚扣子,露出精致的锁骨,看起来多了一分清逸。
文朗和郭宣反应都那么大了,更别说近距离看到戚月的叶溱,他也没有想到,随手就那么一捞,怀里就多了一个七七,让他一下子也没了反应,抱着戚月的手,也忘记了松开。
那么多天第一次看到戚月,正当他想要和戚月说些什么的时候,他却急匆匆地跑了,只留下一句:“叶溱学长,抱歉了。”
声音落下的时候,叶溱也只能看到对方的背影。
就在他担心戚月跑的太快,容易受伤的时候,戚月却用现实证明,这档事,绝对不可能。在他们三个的见证下,他们所认为娇小玲珑,娇弱可欺的戚月,用了一招姿势优美,潇洒帅气的腾空一跳,单手按着扶手,直接跳过了五级的楼梯,过程没有半点迟疑,动作也连贯流畅,一瞬间却是那么的无懈可击。
啪啪打脸,说好的娇弱可欺呢?
这一手,看着就像那么一回事。
和他相比,额,高出他一个头的程乐,是不是太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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