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冰糖葫芦
在末世时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自然是囤货了,不见末世文中,十篇里就有九篇是从囤货开始。
但较真而言,无论是莫磊还是杜宇,他们其实是都不需要囤货的。
一则,他们是丧尸,想要饿死一只丧尸可没有这么容易,根据后世差点被活活饿死的经验,要饿死一只丧尸少说要花三到十年不等的时间,三到十年的时间早就够让他进化到高级丧尸,等他成了高级丧尸,末世后有那处不能去?
和一般人类得靠拼命才能换取一点吃食不同,丧尸越多的地方就越像是他的后花园般,整个城市里的东西想拿就拿,想用就用。
可对莫磊和杜宇而言,囤货却又是确确实实必要的,原因很简单,没吃的固然一时饿不死,但营养不良会严重影响他们的进化速度与进化方向。
莫磊算是幸运的,当年发生异变的时候他正好在自家附近,那里又是最出名的小吃一条街,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吃的,靠着这些吃食,他才能进化的比常人更快一步。
而杜宇则是倒楣的反例了,化为丧尸时正好在公司加班,没吃没喝的情况下,不但没被活活饿死,还能发展出精神系异能,也看得出其厉害程度了。
莫磊自认自己没有杜宇的天份,只能老老实实的准备囤货,争取早一日吃成高级丧尸。
是以,一抽出手来,莫磊便开始准备起他的囤货大业了,但要囤货时,他便遇到一个尴尬的问题了,那就是货物要放那里?
在他长达三百年的丧尸生命中,经历过了小行星撞击、地球停止自转、人类狩猎丧尸……等一连串的事件,对于末世求生可以说是熟的不能再熟了。
但既使是长达三百年的时光,在莫磊的记忆中也只有二处地方是安全的。
一处便就是莫磊居住多年的汉代古墓,那可是个真真正正隐居的好地方,位于荒山野岭之中,不但人烟稀少,就连丧尸也少,附近又尽是原始树林,在早期动植物还没绝种前,他还常常到山林里捉变异兽打牙祭呢,可见得那是块多适宜尸居的地方。
可惜,现在那处汉墓还埋在地底下呢,要等到地球停止自转,地球异变之后,才会在地壳作用下被推上来,至于现在吗……他只能望墓兴谈了。
至于另外一处则是澳洲大红石,即使经过地球异变,它依然屹立着,但它位于沙漠之中,环境条件不如汉墓不说,而且在地球第二次异变,地壳变动将所有大陆联合起来之前,莫磊也是没法去的,在这种情况下,莫磊也只能退而求其次,就地囤货。
自己的旧家是绝对不成的,老区的豆腐渣工程,平时没事的时候也就罢了,有事的时候分分钟塌给你看,想当年要不是他运气好,说不定早就被活活压死了,末世之时,少说有百分之八十的人类就是死于倒塌的建筑物之下。
是以打从一开始,莫磊便把自个家给排除在外,但要在京城市中心找一个空间合适,建筑坚固,最重要的是租金不能太高的地点还真是不容易。
莫磊还不死心的到处寻找,不过被迫陪着找房的黄毛可想打退堂鼓了,他大口咬着冰糖葫芦,故意把外面的糖衣给咬的卡滋卡滋响,埋怨道:“我爸一时半刻的也不会收回房子,你就在那儿住着不就好了,好端端搬什么家?”
讲真的,他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被莫磊拉着陪他一起找房子了?他跟莫磊真的一点也不熟啊,不过就是在网吧见了莫磊一面,然后又巧遇上了逃课的莫磊,再然后就莫名其妙的被莫磊捉来帮着找房了。
他家里虽然是搞房地产没错,但他家搞的是左手换右手的卖买房地产生意,可不是盖房子的啊,他那知道那家房子有没有偷工减料!为了查这些消息,他可没少跟自家老爸打听,差点把他老爸给吓到。
而且按他说,莫磊原本住的那个老区虽然老一点,不过吃喝拉撒都方便,也算是不错的地方了,何必非得要搬家呢?而且还指定要住在市中心,还要高抗震,真是对自己的荷包没半点b数。
莫磊淡淡的睨了黄毛一眼,虽然他一个字都没说,但黄毛明晃晃的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了不屑两个字。
黄毛气的混身打颠,怒道:“是你的标准太高了。”
空间大、租金便宜、而且还要抗震等级高,要求这么多,他怎么不去抢啊!而且一般房子能抗六、七级就不错了,八级!?他当这里是霓虹国吗?一天到晚地震不停的。
莫磊郑重的摇摇头,“八级是基本。”
事实上要不是知道不可能,他都想找个抗九级地震的房子了,而且即使是八级,他也不确定是否能抵得住。
黄毛无奈的一抹脸,这就是学霸和学渣的不同吗?真的,他完全不明白莫磊的脑回路,地震有这么可怕吗?瞧莫磊那挑房劲,好像京城不久后会发生地震一样。
吐槽归吐槽,不过黄毛也决定回家瞧瞧自个家的抗震等级,说句不好听的,莫磊这认真的态度也让他觉得毛毛的,虽然京城不是什么地震带,也没发生过什么大地震,可万一真要是碰上了呢?
黄毛一方面想着自家的情况,另一方面看莫磊还不死心的非要找抗震级数高的房子,他忍不住吐槽道:“你要不干脆买个房车算了,地震来就跑。”
有句话是怎么说的?只要跑的够快,地震就追不上他。
黄毛虽然是随口乱说,但一语惊醒梦中人,莫磊眼睛一亮,“这倒是个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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