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5、前任
这个矮胖丑陋、智商低下的男人,在漫山遍野的大火前又蹦又跳,手里还举着一根燃烧过的木头,他粗短、糙实的肉手被红彤彤的木头烧糊,他也完全无所谓。
“都走到这一步,不能回头了。”乌夫人回答刑空,看向蟑螂:“你也看到了,鬣狗制作的圣水只有蟑螂喝了能活下来,而且每服用一次智商就更低,我们服用的话肯定会暴走,那样的话我情愿去死。”
刑空骂了句脏话,不太确信道:“苏曦生下神嗣后,真的会给我们圣水么?”
“不知道。”乌夫人实话实说:“喝不到真正的圣水,我们就无法突破天赋等级,永远是阴沟里的老鼠,苍母教是不会给老鼠船票的,我们必须赌一把。”
“快看!”刑空抬头,发现什么。
不远处的城市上空,出现了一辆私人直升机。
“呵,来得挺快嘛。”刑空站起来:“我们可以溜了吧?”
“嗯,你带血珀从西边下山,我带蟑螂从东边走,老地方汇合。”乌夫人说。
“知道。”刑空快步离开。
乌夫人侧头,不耐烦地喊了一声:“蟑螂,别玩了,回家吃饭了!”
“吃饭!好耶!吃饭……”蟑螂丢掉木棍,转身走来。
……
此刻的血珀,正藏在一个阴暗的窑洞里,这里原本是青山上的一个小景点,后来附近发生山体滑波,就被封锁了,是很好的藏身处。
窑洞外面,闪烁着通红的火光,看来大火蔓延得很快。
“怎么还没来?”
太空服内的血珀抱怨了一句。
作为队伍中的底牌,她很少现身,总是躲在据点的附近,一旦队友们的战斗处于不利情况,就会给她偷偷发信息,她便立刻摘下头罩,然后呼吸。
对,仅仅是呼吸上一会,四周所有的高级生物就会被她体内的病毒污染,陷入虚弱,不断吐血,痛苦万分。
可谁又知道,血珀哪怕只是摘下头套正常呼吸,一样痛苦万分。
她吸入的每一口空气,都像是硫酸,灼烧着她的喉咙和肺部,接着再像锯子一样拉扯着她的其他内脏。
真怀念以前的生活啊。
那时候的她,还没有觉醒,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孩。
在双职工家庭长大,跟天下大多数女孩一样,相貌平平,成绩一般。
小时候,最爱看美少女战士这类型的动画片,初中了沉迷少女漫和言情小说,高中了看偶像剧、追星;大学了还是母胎单身,天天在网上写CP的同人文,打工赚钱了就跟同学们一起去听演唱会,或者去网红城市旅游,吃美食,喝奶茶,到处拍照打卡。
毕业后,血珀在一家广告公司写文案,天天加班,天天开会,周日单休一天,什么都干不了,只能用来补觉。
有时候,血珀也会觉得这样生活挺没意思,好想辞职不干,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可最终还是没有勇气。
有一次,血珀点外卖,外卖小哥超时了,她饿得胃痛,非常生气,打了这辈子第一个差评。
迟到的外卖小哥过来跟他道歉,手上脸上都挂了彩。
他说自己家的猫昨天死了,他一整夜没睡,今天骑车时好像突然听到了自家猫的声音,一分神就摔了一跤,这才超时了。
血珀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赶忙撤回差评,手忙脚乱地安慰他,还给他了一个橘子。
二十几岁的大男孩,站在玄关处,拿着橘子,“哇”的一声哭了,因为他家的猫就叫橘子。
“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对不起……”
那天,血珀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对不起,还一口气说了好多声。
后来呢?
两人加了微信,偶尔聊聊天,嘘个寒问个暖。
再后来呢?
两人成了朋友,偶尔会约出来吃个饭,看着展,吐槽一下社畜的生活。
再再后来呢?
两人在一起了,没谁主动开口。男孩某天晚上送血珀回家,两人经过小区的绿化带,空气中是清幽的桂花香,两人并肩走着,晃荡的手不知不觉就牵到了一起,于是十指缠绕,没再松开。
再再再后来呢?
男孩搬进血珀的单身公寓,两人养了一只小区捡来的流浪猫,叫柚子。
每天早上,男孩7点准时起床,给血珀热好简单的早餐和牛奶,去喂猫,铲屎,然后叫醒血珀,再戴上安全帽,出门送外卖。
血珀在猫的撒娇声中起床,洗漱,吃早餐,换衣出门,挤地铁,去公司上班。
晚上下班了,谁回来得早,谁就准备晚饭,一般是男友准备。
两人端着碗,窝在沙发上,打开笔记本电脑,随便找一个轻松无脑的网剧,俗称电子榨菜,边看边吃,不时傻笑。
时候不早了,便洗澡、喂猫,铲屎,相拥入睡,睡前会聊聊天,多是一些生活琐事,也有对未来的憧憬,比如,三年内想去雪国看极光,去岛国赏樱花,去牛尔代夫看海。
同居半年,忽然被房东赶走,两人慌乱地搬家,又累又心酸又委屈。
从此有了存钱计划,决定两年内一起凑套首付,要在离城有个自己的家。
一切都很好。
原本,一切都充满希望。
忽然有一天,血珀病了。
起初是头晕恶心反胃,不断发低烧,再后来,开始上吐下泻,严重影响生活。
去医院抽血化验、照各种片子、来来回回检查,什么问题也查不出来。
血珀依然生病,时好时坏,血珀很快失去了工作,每天躺在家中,越发痛苦,身体状态也越来越差。
到后面,男友也没法工作了,每天都在家照顾她。
这让血珀更加痛苦和自责,她情绪变坏,动不动就发脾气,摔东西,绝食,闹自杀……终于,男友忍无可忍,负气摔门走了。
虚弱的血珀躺在床上哭泣,不一会,她就后悔了,她害怕了,她觉得自己可能真的要死了,她给男友打电话,跟他道歉,希望他回来,不要丢下自己。
男友心软了,说马上回来,顺路给她买她爱吃的蛋挞。
很快,门铃响起,血珀拖着浑身疼痛的身体去开门,门外站着一个优雅的老绅士。
老绅士开门见山:“女士,根据我的观察,你的【病人】天赋马上要到2级了,它会给你和身边人带来危险,你现在有两个选择。”
“一,跟我们走,为我们效力,我们可以减缓你的痛苦,让你更有尊严地活下去。”
“二,继续留在这,等你的男友回来,然后你的【病人】会杀死他,或者他也可能变成一个怪物,杀了你。”
当时的血珀完全听不懂埃蒙德在说什么,但是很奇怪,她认为埃蒙德没有撒谎。
她生病的这段时间,冥冥中有一种感觉,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她是“特殊”的,尽管这份“特殊”带给她无尽的痛苦。
“你们是谁?”血珀问。
“你可以叫我们尾队。”男人笑着回答。
血珀决定离开,她撕下一张便签,写下一句话,贴在了冰箱上:
——我走了,别找我,就当我死了。
后来的很多时候,血珀也会问自己,究竟有没有后悔这个决定。
她现在所谓“有尊严地活着”,就是每天困在一个只能维持基本生命,并一定程度减缓病痛的特殊的装置中,看上去,就像一件笨重的太空服。
可后来她又觉得:无所谓后不后悔,当时的自己根本没有选择。
转眼六年过去了,前男友早已经忘了她吧。
大概,他已经跟另一个普通女孩结婚了,各自工作,一起养猫,一起还房贷。
他还是会在每天早上7点准时起床,提前热好吐司和牛奶,喂猫,铲屎,叫醒妻子,再去上班?
柚子还活着么?他还记得血珀这个忽然失踪的前任么?
“血珀。”刑空走进昏暗的溶洞。
“要走了么?”血珀强行拉回思绪,隔着太空服的头盔问。
“呵,你看看谁来了?”刑空刚说完,身后走出来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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