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耽兮 > 第10章 千山不渡未归魂(二)

第10章 千山不渡未归魂(二)


“你放屁!”他骤然激动起来,身形暴起,直往我这儿扑来。我抬手指向他的腹部,他身形一滞,低头看去——

        一支长矛贯通了他的腹部,一截肠子软哒哒地挂在矛杆上,伤口旁边是浓稠的黑血和脓水。他大概是在战场上收了致命伤,最终因伤口溃烂而死。

        我虽然不会捉鬼,却知道,人死后,不渡忘川、入轮回,那就是在人世间还有执念,执念未了,就会一直在世间游荡,不知身在何处,也不知今夕何夕。

        他死于二十年前,至今不肯入轮回,定然是有什么执念,而他的执念,八成和凤阳有关——可这和我什么关系呢?

        我从他进屋起,就知道他已经死了,他于我不过过客,他有什么执念也不是我该知道的,只是耽兮闹腾得厉害——这厮不单能绘梦,还能吃鬼,这位兄台不知倒了几辈子的霉,入了耽兮的法眼。我一个没留神,耽兮已经窜了出去,直奔向他!

        他正怔怔地看着自己腹部的长矛,根本没注意到这根小小的笔,我也懒得管耽兮——吃了便吃了,它开心就好。

        在耽兮飞向他时,我感觉到耽兮无与伦比的兴奋——看来这位兄台的执念非同小可——而他也终于感到了危机,下意识向后闪躲。

        他怎么可能躲得过呢?

        我起身,掸了掸衣襟,准备回房睡个回笼觉,可本该出现的、耽兮传递给我的力量,却并没有如意料中出现。

        一只布满老茧、指甲缝中带有黑垢的手,捉住了耽兮。此时,耽兮距离他只有毫厘,却再难寸进。

        “李淑华?”我转身看去,蹙起眉头。

        除了师父和梧思存,没有一个活人见过“活着”的耽兮。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人心最是叵测。李淑华发现了我的秘密,我该杀了她。

        耽兮感到了我的杀意,笔触不留痕迹地转向李淑华,取她性命易如反掌。

        李淑华有些发愣,茫然道:“梧老板,好端端的,你咋还把笔给扔出来了?”

        说罢,她径自走了过来,把耽兮搁在桌上,尴尬地扯了个笑。

        那鬼魂不知着了什么魔,亦步亦趋地跟在李淑华身后,死死地盯着她。鬼的动作和表情都很僵硬,我却在他的僵硬中察觉出了颤抖。

        “你怎么来了?”我问她。

        “我是来跟你说一声。小安他……是前天夜里走的,走的时候,嘴角还带着笑,没疼。”李淑华的声音低低的,“昨天我把房子卖了,可……”她苦笑道:“那房子位置不好,也小,不值钱,三两钱都没卖上。之前答应你的价钱,我给不了。”

        “不必了。”我说。

        我本就没指望她能给。

        “你的侧脸有三颗痣……你叫李淑华……你……”那只鬼仿佛再也压抑不住了一般,去捉李淑华的手臂,“你可是我的小花儿?”

        可他是一只鬼,那双鲜血淋漓的手从李淑华的身上穿过,李淑华毫无察觉,更不可能回答他什么了。

        她听不到那鬼的话,好像也没听到我的话,仍然低着头,自顾自地说:“今个儿除夕,我买了些面、菜和肉,给你包一顿饺子,便当作感谢了罢。”

        我这才看到,她的另一只手拎着菜和肉,面袋子被搁在门口,想来是她刚刚在门口为了捉住耽兮搁下的。

        “你可是生在淮中的安阳河畔?!”鬼魂的情绪骤然激动起来,他捉住李淑华的肩膀,额头几乎贴在她的额头上,身体却扭成一个诡异的弧度,没让腹部的长矛碰到李淑华。

        ——奇怪,那长矛就算穿过李淑华,也根本无法对她产生任何影响。这只鬼这样委屈自己,真是多此一举。

        “你爹叫李长弘?你娘可是许淑?”他的双目赤红,“你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大哥叫李忍冬,二哥叫李知秋,幺弟叫李见春!你爹他……”他哽咽道:“你爹在你四岁时,去服了兵役,之后……之后再也没有回来,对吗?”

        李淑华把菜和肉搁在桌子上,笑了一下:“你别嫌弃,我包饺子可香了!我男人在家的时候,一顿能吃三十个呢!”

        “你男人……嫁人了,爹的小花儿嫁人了……”他喃喃道,“小花儿已经这么大了……”

        好家伙,莫非这只鬼竟是李淑华的爹?

        我只觉得荒谬,可细细看去,李淑华和他长得确实像——窄额头、尖耳垂,讪笑的模样尤其像。难怪这鬼一进门,我就觉得他眼熟。

        可这也太扯了吧?

        “你男人……小安……房子……”李长弘念叨了好一会儿,魔怔了似的。如果鬼能哭,我确信,他早就泪流满面了。“你娘怎么样?她生你弟弟的时候,月子里落了毛病,这些年过去,可好些了?你大哥有没有气她?你二哥身子弱,现在还是经常生病吗?你弟弟会说话了罢?你嫁人了……对,你嫁人了——那人家怎么样?对你好不好?你嫁过去有没有受委屈?小安是谁?三两银子是什么?”

        李淑华麻利地把面袋拎过来,搓了搓手,看我的眼神有些期待。

        李长弘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又扑到我面前:“你说得对,我已经死了,可我心里牵挂着他们娘几个……老天有眼,让我遇到了我家小花儿!小花儿听不见我,你能!那些问题,你帮我问!”

        我不是很想搭理他。

        我对李淑华说:“那便多谢你了——只是我不喜热闹,你不如把东西留下,回娘家过年去罢。”

        李淑华滞了一下,眼眶肉眼可见地窜红,又在几个呼吸之间恢复了原状。她抬头看我,笑着说:“我没有家人了。”

        李长弘的身体僵得像是根木头。

        “过年,不说不高兴的事儿。”李淑华的笑意不变,“猪肉白菜馅咋样?我还买了韭菜,韭菜肉也鲜,想吃哪个?”

        “怎么会……”李长弘喃喃问道:“小淑呢?孩子们呢?你男人呢?你怎么没有家人了呢?他们……他们也死了么?”

        李淑华已经把东西搬进了厨房,她的声音从屋内传来:“我看你也没什么亲人朋友,咱俩就一起凑活过个年呗——过完了,就当我把欠你的还清了吧!”

        李长弘蹒跚着走向厨房,可他走到门口,人却停下了,默了好一会儿,才回过头,对我说:“你能看见我,你不是普通人。”

        我挑了下眉。

        “你的那根笔,有自己的神智,只怕也不是人间能做出来的东西。”他走到我身前,“刚才,你想用那根笔杀了我,对吗?”

        跟我可没关系,是耽兮自个儿想吃了你。我心中这么想着,却没解释,我并不在意被他误会什么。

        李长弘:“花儿刚才说,她没有家了,房子也卖了,那她还能去哪儿?”

        这我怎么知道?

        好在他也并不需要我回答什么。

        他凝视着我,一字一句道:“我原来已经死了,可叹我今日方知。我孤魂野鬼一只,找回家的路,找了这许多年,也该歇歇了。这条命,我给你,只求你一件事——”

        李淑华掀开厨房的帘子,冲我叫道:“梧老板——围裙在哪儿?”

        我:“……没有围裙。”

        李淑华:“哦!”

        “留下她。”李长弘说,“我离开她的时候,她还很小,都没我腿长,我不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孩子,也不知道她这些年经历了些什么,但我想她好好活着。”

        这人八成是有毛病,她好好活着,跟我有什么关系?她住我这儿就能活好了?不住我这儿就活不了?

        可我又一想,能把自己的儿子送去死的,也就李淑华这一位,她估计也不怎么正常,估计随根儿了。

        实话说,李淑华住不住这儿,对我根本没影响,我根本不在乎屋子里多个人。人总是希望自己被人喜欢、被人需要,我不一样,我不需要任何人定义我的价值。我自己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不会被任何人改变,也不会迁就任何人。也就是说,我不是个会让人觉得相处起来舒服的人。

        ——更何况,梧思存形容我这里是口/活棺材,一点儿人气都没有,我并不认为有人可以忍受活在棺材里。李长弘该担心的,不是我会不会留下李淑华,而是李淑华留下来,能不能在这儿好好活着。

        其实我挺想跟他说清楚,我不是什么善茬儿,而且只要我愿意,他不可能从耽兮的手下逃生,这个交易,既不对等,也没必要……可我还没来得及说,耽兮已经兴奋地扑了过去,只一个眨眼,李长弘就渣都不剩了。

        我:“……”

        迟早拔秃了这根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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