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无终(三)
我出来时天刚刚黑,梧思存正在门口等我。李淑华已经睡了,他闲得无聊,又不信任我的脑子,索性来接我一程。
夜晚的细柳巷比百日更加热闹,每个坊前都亮着精致的走马灯,将小巷映得光明灿烂。酒香、肉香、脂粉香充盈其中,无论是公子小姐还是先生夫人,都穿得富丽堂皇。细柳巷的小路中间凸起一块,是为了马车牛车行个方便,行人要走在侧边的一条窄道,梧思存在前面引路,风度翩翩,只消这么一站,便如同春风拂面,叫人心生喜欢。
我跟在他后面,不至于被熙攘的人群挤走,一路上,我旁观了羞涩的小姐像梧思存的怀里扔帕子,胆大的姑娘直接拦下他,八卦的夫人问他有无婚配,甚至还有俊俏的小哥问梧思存是不是喜欢男人……梧思存显然已经习惯了,应付得从容周全,我认为这出自他的本能,类似于人饿了就要吃饭,他处理这些,连脑子都不需要过。
他向来玩世不恭,喜欢的人很多,喜欢他的人也很多,他从不放在心上。
虽说我早已知道梧思存最擅长讨人喜欢,但还是每每震惊于这厮讨人喜欢的程度之高,同时心里偶尔偷偷羡慕,但也只是羡慕而已,绝无半分妒嫉。虽说我对他鲜有好颜色,但山下岁月漫长孤寂,他时时陪伴的情谊我珍藏在心。这世上真心的祝愿不多,我真心祝愿他一生顺遂——不过,以他的天赋能力,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显得我的祝福多少有点儿多余。
他在前面走着,我在后面老老实实地跟着,反正他不会走错路。过了安阳桥,也就离开了细柳巷,街道愈发空旷,人烟也愈发稀少,再走下去,只能听到梧思存不急不缓的脚步声,以及偶尔几声鸟啼和树叶被风吹动的声音。
我漫长的反射弧终于意识到,梧思存的心情不佳。平素他最不肯安静,一路上各种找茬捉弄,我不搭理他,他也能不要脸地追着我烦,今日的他却很沉默,我大概知道为什么。
他沉默,我本该识趣地闭嘴不言,但是有些话,我已经攒了很久,必须得说了。
“梧思存。”我说。
他偏过头看我。落日的余晖在他的身后铺开,暖色的日光让他的棱角看起来分外柔和,却又带着长夜将至的冷寂。他的睫毛翘起一个好看的弧度,眨了眨眼,说:“怎么了?”
我深吸口气:“年前,李淑华晕了一次……”
“又晕了?”他的长眉蹙起,脚步随之停下,看着我的眼神几乎是质问,“找医师了么?怎么说?今日没见她用药,是已经好利索了还是又嫌……”
我说:“她的病没好。”
“那便是嫌药苦了。”梧思存有些懊恼。他沉默少顷,突然迈开步子往回走,“刚刚我看路上还有些小贩没撤摊,我给她再买些蜜饯。她最喜欢吃青梅了,糖渍山楂也还成,之前买的是不是都吃完了?不过这些零嘴儿还是少吃,不然又要嚷嚷牙疼……”
我:“医师没开方子,只说要她好好休息。”
梧思存停下脚步,头也不回地说:“这怎么能行。她少时多哀多舛,底子本就不好,这几年更是说晕就晕了。身体这么差,得吃药调理啊。”
他又说:“是吃药的钱不够了么。也是,你好久没来生意了,她在百花楼也挣不了多少,她那么节省,定是不乐意你花钱给她买药的。”他低笑道:“你说说你,她不好意思跟我讲,你怎么也不说,师兄我是差钱的人么?什么时候了,还为着那点儿面子不开口,况且,你找我借的钱还少么?说吧,还差多少,报个数,师兄这次绝对不嘲笑你。”
日暮下沉似乎总是缓慢的,黑暗将光明一寸寸地夺走,却又狡猾地不叫人察觉,它甚至是暖的,仿佛这样就可以掩盖一些原本的残忍。比如,熬过这个黑夜,明日太阳照常升起,却不是今日的这一轮了。
笼罩在这样交杂着阴影的余晖中,梧思存的身形僵得像木板,语调保持着一贯地轻快,可发紧地嗓音使得这份轻快听起来十分刻意。他说:“阿夢,怎么不说话?师兄不是说了,这次真不笑话你啦。”
“阿夢?你走了么?”
“梧夢?”
万籁俱寂。
“李淑华快死了。”我看着梧思存的背景,被夕阳拉得很长很长。他一直没回头。
“凡人的寿命不过短短数十载,”我看到他身上的日光逐渐黯淡,平静地说,“你知道的,她没有仙根,更谈不上修为,生死轮回皆是虚妄。此生一旦错过,便是永远失去了。”
梧思存还是背对着我,那永远挺拔的后背却开始颤抖,好像压抑着什么痛苦的东西。过了一会儿,他开始嗤嗤地笑,笑着笑着,就呛咳起来。他咳得太厉害了,不得不弯下腰喘息,可他还是在笑。他伸手揩掉眼角咳出的眼泪,撑着膝盖,慢慢起身,回头看我。他笑意盈盈,可我却觉得他很难过。
他笑着说:“阿夢,我知道你的意思。可是你知道的……我是活在别人眼光里的人啊。”
是的,我知道他,他是活在别人眼光里的人。他需要别人的反馈,需要别人的肯定,他戴着很多的面具,每一个都精致漂亮,人人都要拍手叫好。完美的梧思存,一切都很完美,他的术法所向披靡,样貌卓群,朋友遍布天下,他的伴侣,自然也要同样完美。李淑华只是个行将就木的病妇人,不美,寒酸,身体不好,嫁过人,满手的老茧,不懂风花雪月,怪在嘴边的永远是柴米油盐。
这样的一个平凡到了骨头里的女人,是梧思存喜欢了很久很久的女人,是所有人眼中,配不上这样完美的梧思存的女人。
“没人比我更了解我自己啦。”他好像是累了,蹲下来,双手环住膝盖,像个被抢了糖的孩子。
“我喜欢她,很喜欢很喜欢,比喜欢我自己还要喜欢。我当然可以不理会任何人,坚定地站在她的身边,可是……”他仰起头看我,“之后呢?”
他笑着说:“我会后悔的啊。”
“我会不想把她带出去,介绍给朋友们认识,我怕他们的闲言碎语,会让我抬不起头的。”梧思存说,“我喜欢她,可我……我真的接受不了我们出去时,别人将我的妻子当作我的母亲甚至阿婆。阿夢,我很可笑吧?”
“很可笑。”我站在他面前,这样说道。
“所以是我不配。”他认真地说,“她已经被人辜负了一次,怎么能再被伤害?我即便同她在一处,也不会让她幸福、让她开心,我……”他把头埋进膝间,“所以算啦。我一直在她身边,守着她过完这一生,就好。”
“喜欢我的人那么多……她死了,我应该会难过一会儿吧,但是我会忘记的。”他笑了一声,“我们可以活很久,很久很久,等我成仙的时候,连她是什么模样,都不记得啦。”
天更暗了。我抬头看天,今夜是个阴天,月亮和星星都不肯出来。
他蹲了很久,才撑着膝盖慢慢站起来。依旧风度翩翩,连微微的摇晃都别有风采。他的眼底有一些碎落的星星,他凝视着我,说:“阿夢,你呢。”
“……什么?”我没跟得上他的脑回路。
“你枕下藏的,是师父的肖像吧。”他逼近我,我被他眼底的碎星晃得头晕,往后退了两步。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的反驳似乎不怎么有说服力。
“师父只来过一次你的小屋,被你关上的门挡在外面,那日过后,几十年过去了,无论酷暑还是寒冬、狂风还是雷鸣,你都不曾关过门。”他逼视着我,“阿夢,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我在刚认识你的时候就知道了,你喜欢他,你一直喜欢他。”
……我甚至还没明白他是怎么反客为主的。
这就是语言的艺术吗?
“喜欢师父,当初为什么要执意下山?为什么这么多年从不回去看一眼?”梧思存咄咄逼人,“你明知道师父对你并非无意……我亲耳听到他愿意为了和你厮守,自革长老之位,他每天都很想你。嗯?你究竟为什么不肯回去呢?”
我挡开了他要捉住我手臂的手。我是来跟他说他的事的,现在他把战火引到我的身上,我不想跟他说话了。
他大概也不想跟我说话了。或许他提起师父,就是为了不让我继续质问他。好吧,他成功了。我暗自叹气,在拿捏人心这方面,他好像真的比我聪明很多。我们一路回去,一路都没再说话。待到家时,天已经黑透了,外厅亮着一盏小烛灯。我很少外出,黑夜归来更是少之又少,但只要我回家在李淑华入睡之后,她都会给我留上一盏灯。
我摘下幂篱,比了一个送客的手势。梧思存这厮直接无视我,轻手轻脚地进了李淑华的卧房。我跟他过去,李淑华睡得很熟。梧思存帮她把被角掖好,又将她鬓前的碎发轻轻别到耳后。做完这些,他就看着李淑华,不动,不说话,像是与黑夜融为一体了。不知过了多久,才看到他俯下身体,唇瓣触在李淑华干燥的额前,落下了一个浅浅地吻。
“阿夢。”梧思存的声音汇聚成线,在我耳边响起。
聚音成线是梧栖观弟子的基本功,顾名思义,就是让声音凝成一缕线,一端的人说话,只有线另一端的人才能听到,可以用来防偷听,也可以用来防扰民。此时他聚音成线,是为了不影响李淑华休息。
我挑眉看他。
“你知道为什么我喜欢找你玩儿么?”梧思存问。
我也将声音聚成线,硬邦邦地回答道:“不知道。”
他苦兮兮地说:“你就不能对我态度好点儿吗?”
我说:“不能。”
“好吧。”梧思存耸耸肩,“那你知道我们有什么不同么?”
我冷笑道:“我们当然不同。梧大公子风度翩翩,讨人欢喜的本事更是当世第一流,我样貌丑陋,又不善言辞。你和我,花孔雀和丑鸭子罢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抱歉,我不该跟你提起师父的。虽然不知你为何这般对他,但想来你也有你的苦衷,何须我来多嘴。”
我没话说了。
他搬了个小凳子,坐在李淑华的床头,目光一直没离开她。他低沉的声音如同溪水,在我耳边缓缓流淌:“耽兮为什么会认你为主,没人知道,但我知道,你是不同的。你不在乎任何人、任何事,包括你自己,你能欣赏阳春白雪,也能听见茅屋的哭声,你在钟灵毓秀的仙山上住得自在,也在这个简陋的小木屋里甘之如饴,无论何种境况,你都是你,不会为了讨好别人戴上面具,因为不在乎,你也不会委屈……你虽在尘世,却是云端上的仙人,你该是耽兮的主人。”
他又说:“我们是天差地别的两种人,可我们同样可悲。你是云端仙,可师父是你心里的那点儿俗,你因着这点儿俗,当不成仙。我是俗尘人,可李淑华是我心里的那点儿仙,我因着这点儿仙……当不成人了。”
“她不聪明,不漂亮……也不喜欢我,真奇怪,我究竟喜欢她什么呢?”
窗棂的格子间透出月光,撒在李淑华的身上,又从她的身上淌过,给梧思存的温和眉眼镀上一点光亮。李淑华在安睡,梧思存的眼里此刻只有她。这时的他们几乎是一副画了,无比温柔、无比美好、又无比悲伤。如果这就是梧思存这场盛大而荒唐的暗恋的结局……我若有所思的看着他,脱口而出道:“梧思存,你要入梦吗?”
“不了。”他终于转头看我,笑出了一排白牙,“求而不得,才会沉耽梦境之中,可人的欲望永无止境。那些坠入梦境、看似得偿所愿的人,是不是真的能得到快乐,你比我更清楚。”
我说不出话来。他说得对,人的欲望是烦恼的根源,只要还有欲望,无论得到什么,都永远不会知足,更何谈快乐了。
“放心,我没事。”梧思存撑着膝盖起身,笑了笑,拍了下我的肩膀,“去,给我买坛酒回来。”
“……”
这厮竟然还不忘支使我,岂有此理!
“细柳巷的醉泉酿,两坛,我们刚刚有经过,记得路吧。”梧思存在我身后招呼道。
“知道了。”我头也不回地说。
“阿夢。”
梧思存又叫我。我不想搭理他,不过念在他今日心情不佳,还是心软地回头看他。他站在门口,隐在阴影之下,看不真切他的表情,只能看到他的一双眸子格外明亮。他说:“可以的话,离开凤阳城吧,太子殁了不是小事,不要轻视凡人的力量。”
“哦。”我无所谓的点了点头,转过身摆了摆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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