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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水源地


  罗德其实根本不知道,要如何才能带领狼群在荒野之中生存。

  要知道,在前一天他还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都市小白领,连只鸡都没杀过的那种。

  旅法师说的没错,异界大冒险果然惊险又刺激。

  带着狼群一起走出巢穴后,罗德先是询问了母头狼的意见。

  昨天他们前往的那个方向,也就是狼巢的东侧位置,并没有探索完毕。

  狼群原本的计划,是想去河边看看。

  狼巢东侧有一条非常清澈的河流,据母头狼说,这条河的河水非常甘甜,河里还有许多鱼虾。

  运气好的话,他们还能在河岸边遇到许多猎物。

  狼群昨天和地精的遭遇战只是一场意外,头狼的战败更是所有狼都没有想到的。

  事实上,就连罗德自己都没有想到,他原本的计划是想再等几天,等兽化感染彻底完成之后再与头狼一战。

  “东边既然有河,那就先去东边看看吧。”

  在野外,水源地对生存的重要性无需多言。

  起居地的附近有一条河,对罗德来说,是一个极好的消息。

  今天就算打不到猎物,想办法抓点鱼也是好的,罗德并不想吃生肉,但生鱼片他还是下的了口的。

  另外,对一个人类来说,抓鱼可比打猎简单多了。

  如果在河边的收获足够丰富,巢穴附近的其他区域,完全可以晚一点再去探。

  通过和母头狼的多次交谈,罗德还得知,狼群挑选巢穴的位置,也和这条河有很大的关系。

  有些遗憾的是,母头狼并不知道这条河叫什么名字。

  如果能知道这是什么河,罗德就能大概估算出,自己现在是在什么地方了。

  身为一个DND爱好者,罗德自然对费伦大陆的地理和历史,有许多了解。

  虽然这些信息都是海岸巫师会公布的,而海岸巫师会,似乎只是一个游戏公司。

  但罗德可没有忘记,《旅法师的异界邀请函》可是从海岸巫师会寄出来的。

  旅法师和海岸巫师会之间,显然存在着某种关联。

  “好了,我们出发吧。”

  朝狼群打了一个招呼,在母头狼的安排下,狼群中一头地位最低的杂色黑狼走了出来,去到了队伍的最前方。

  狼群的日常行进就是这样,老弱病残打前锋,头狼走中间,剩下的走后面。

  这是狼群的生存之道,罗德还需要慢慢熟悉。

  没走出多远,狼群就来到了昨天发现罗德的那片草丛。

  直到这时罗德才恍然醒悟,原来他一穿越,就穿到了狼巢附近,难怪狼群会这么快就围上来。

  如果没有获得狼人血脉,他可就要惨了。

  就算是变成了力大无穷,体魄惊人的熊人,真打起来,罗德还真不一定是七头野狼的对手。

  狼群还很喜欢绕后偷袭,以他的战斗经验,几乎百分百会中招。

  一想到这里,罗德就忍不住替自己捏了一把冷汗。

  事实上穿越之初,罗德最需要的正是生存和战斗经验。

  但偏偏这些东西,是最需要时间来慢慢磨练的。

  罗德看了一眼自己的职业栏,显示依旧是无。

  如果能获得一个职业,不管是什么,哪怕是战士,他的战斗体系都能迅速成型。

  费伦大陆上的每一个职业体系,都是经过无数人苦思冥想,又在实战中千锤百炼,才慢慢成型的。

  那些不实用,或者太过冷门的职业,在费伦是不可能被传承下去的。

  这是一个有真神存世的世界,甚至还有神上神高坐在寰宇之巅俯视众生。

  说简单点,这是一个高魔世界,每一个广为流传的职业体系,都有其可取之处。

  没有人指引道路,罗德也不知道该如何才能就职,他把希望寄托在了羊皮卷轴上。

  除了这张卷轴,似乎也没有其它东西,能够帮助他了解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了。

  狼群并没有职业等级,它们真的只是一群普普通通的野狼。

  座狼和冬狼或许会知道一些什么,但罗德可不希望,自己在这种时候遇到它们。

  座狼和冬狼都是魔法兽,战斗力不是普通的野狼可以比拟的。

  跟着狼群在荒野中行进了许久,罗德慢慢发现,它们在赶路的时候,会习惯性地将队列保持着一条直线。

  每次他和其它狼靠的近了,这些狼就会退开去一些。

  这并不是狼在害怕他,而是它们在刻意保持着一种队列。

  这里面或许存在着某种学问,罗德将自己观察到的东西,认真记在了心里。

  很快,他们就到达了昨天与地精发生交战的地点。

  狼群在四周巡视了一下,什么都没有发现。

  这群地精一被打散,想要再次组成一个部落,估计得好长时间。

  地精能生是出了名的,但一个地精部落要出现一个强大的首领,可不是一件易事。

  昨天遇到的那个地精首领,穿着一身破烂皮甲,手里还有把镶铁的大棒,战斗力在普通地精之中,已经算的上是厉害了。

  “对了,那根木棒呢?”

  一想到铁器,罗德心中突然一动,在户外求生的时候,手里有一把铁器和没有铁器,那可完全是两回事。

  虽然他的爪子丝毫不比铁器来得差,但是很多事情,比如砍树,用爪子就很不方便。

  如果能弄把铁斧头或者铁刀出来,会给他的日常行动,带来许多方便。

  想到这里,罗德给狼群打了个招呼,随后便在附近寻找了起来。

  找了许久之后,狼群和他都没有任何发现,看来那把镶铁的木棒被地精给带回去了。

  “这些地精,很有可能没有走远。”

  附近可是水源地,这里是一个极好的猎场。

  换作是罗德,他也不愿意轻易离开。

  “以地精的智商,大概率过了一个晚上,就把狼群的威胁忘得一干二净了。”

  罗德丝毫不怀疑,这些地精能做得出这种事情来。

  不够蠢的话,又怎么会被叫做屁精呢。

  当然,地精群之中,一旦出现熊地精或者大地精,那就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了。

  要知道地精可是还有另外一个外号,新人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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