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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绝世好男人


飞烟擅长洞箫,称得上音律高手,她略略看了几下白绫谱录的音曲,便默记心中。

        洞箫凑近红唇,她的一双妙目落在叶公子的脸上,心中寻思着,这是叶公子创作的惊世神曲,我一定要全神贯注,断不能让叶公子看轻了。

        叶天含笑看着两女,微微点头,算是鼓励。

        挤在门房外边的一众清流名士一个个屏心静气,等候着飞烟与白绫的洞箫合奏,刚才白绫独奏,已令许多名士倾倒,但深韵音律的一些名士也感觉出来了,白绫琴技虽高,但仍无法弹奏出此曲的雄浑气势与神韵。

        琴箫合奏,又不知会是怎样一个结果?其实,既便琴箫合奏不能达到完美的境界,但相信也不信很差了,对他们来说,能听到飞烟与白绫的琴箫合奏,那可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了。

        飞烟率先吹响箫音,箫音如泣如诉,宛若天簌仙音,低沉悲回之际,铮铮琴声倏地响起,高昂激荡,与将落未落的箫音竟配合得丝丝入扣,扣人心弦。

        白绫与飞烟都是留香居的红姑娘,平时都是姐妹相称,相互帮衬,一个擅长洞箫,一个精于弹琴,她俩经常合奏,娱乐客人,时间久了,在配合上自然很默契。

        上学的时候,叶天经常用二手货的英文复读机来播放音乐,《沧海一声笑》是他最喜欢的歌曲,听得也最多,既便没有音乐细胞,他也时常会吼上几声。

        有时候闲得无聊,他心血来潮,也会跑到当爵士鼓手的哥们那乱敲一阵,多多少少也学了那么一丁点。

        白绫、飞烟的洞箫合奏,比之刚才的独奏多了几分气势,可叶天仍然感觉不够雄浑激昂,他跟着音律的节奏默唱着,在琴音箫音转折,若了若无之际,他突然有手掌快速敲打桌面,发出嘭嘭嘭的沉闷响声。

        他扯开喉咽,吼唱了起来。

        沧海笑

        滔滔两岸潮

        浮沉随浪记今朝

        苍天笑

        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江山笑

        烟雨遥

        ……

        突然加入的男音与手掌敲打桌面的沉闷声咋听之下显得有些突兀,但很有节奏感,与两女吹弹奏出的曲声相融合。

        三种声音混杂在一起,伴着叶天略带磁性的男中音,高昂之处有如惊涛骇浪拍击礁岩,万马奔腾,气势磅礴,高亢激昂,荡气回肠。

        铮的一声琴响,余音袅袅,一曲奏毕,叶天红着脸干笑几声,他也是情不自禁的吼出来,这下糗大了。

        不过,白绫与飞烟的洞箫合奏,确实配合默契,妙到毫巅,加上他类似于爵士鼓一般的伴和,把此曲的气势与神韵都合奏出来了,也算精彩至极。

        白绫幽幽叹息一声,“白绫出身青楼,为客人弹奏无数曲儿,此曲,是白绫此生最为精彩的一曲,多谢叶公子。”

        她屈身福礼,心中那份落寞的感觉越发的浓重,飞烟妹妹清纯可人,天真无邪,她这个做姐姐的又怎么好意思跟妹妹争抢?何况,她已经破相,叶公子既便不嫌弃,她自已也感到自卑。

        叶天作揖还礼,谦虚道:“曲好,姑娘的琴艺更好……”

        白绫俏面上的落寞神态让他微微一怔,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一下就变成这样?

        “公子。”飞烟显得异常的兴奋,她挽住叶天的手臂,摇晃着,娇声道:“飞烟求公子把词曲谱出来。”

        小美人儿分明是在撒娇,叶天心中不禁一荡,兽血难免又汹涌澎湃起来,不过,这种时候只有忍了,否则,给美女们的好印象要打折扣滴。

        他望向神情有些落寞的白绫,后者的目光也刚好偷偷瞟来,两道目光在半空中相碰触,白绫光洁的面颊腾的飞红起来,慌忙垂下眼帘,小手儿捧着酥胸,突突乱跳的心头似乎要跳出胸膛了。

        白绫美人该不会是对哥有意思了吧?那更好,对于这等级别的美女,哥从不会嫌多,多多益善!

        飞烟心性单纯,哪会看得两人眉目传情,她兴高彩烈的铺开白纸,亲手磨墨,等待叶天落笔谱词。

        叶天一手持笔,习惯性的摸了一下鼻子,他这是在犹豫,多少有点担心。

        繁体字他会写,可这字,他心里就没底儿了,如果写不好,这完美的形象就要打折扣了咯。

        他老子是中学语文老师,写得一手好毛笔字,叶天并没有受到老爸的熏陶,而是被逼着练了几年的毛笔字,一直到高中都没有间断过,直到上了大学,远离父母,他才感觉自由。

        那帮大臣呈递上来的奏折,毛笔字一个写得比一个好,他都N年没写过毛笔字了,就是批阅奏折,不是打个勾勾就是打XX,现在要他写毛笔字,心中发虚呐。

        他看看白绫,又看看飞烟,两女都是满脸激动与企盼的神情呢,呃,哥好象……没有退路了……

        他轻咳一声,“呃,在下的字可是有点……有点那啥,两位姑娘莫要见笑。”

        他说的可是真心话,哥的毛笔字写得不怎么样,千万不要耻笑哥啊,哥可是把丑话说在前头了。

        白绫与飞烟不约而同的飞起白眼儿:装,你就装吧,如此文彩,当然是写得一手龙飞凤舞的好字啰。

        这个重文轻武的年代,名士清流当道,书生秀才不仅要读书习字,更要练习写字,这是必修的功课之一。

        字是敲门砖,就算你才疏学浅,但只要有心求学,不是那些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哪一个学子不写得一手好字?

        当然,要独创出一种风格的毛笔字,非名匠宗师,不知写坏了多少支毛笔,练了多少年,才能创出别具一格的风格来。

        创不出别具一格的风格,你临摹总可以吧?

        白绫与飞烟都是同样的心思,叶公子,实在太谦虚了,不过,越是这样,越引发她俩心中的好感与崇拜,如此好男儿,当世绝无仅有啊!

        叶天哪会想到两女心中想得这么复杂,把他想象得如此的完美如圣人,不过,两女投来的白眼儿带着几分的娇嗔,荡人心魄,让他不免又是一阵想入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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