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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乱世佳人》


  “托尼,你怎么来了?”新奥尔良《城市报》的主编加瑞森看到唐宁的到来好奇的问道。
  原本唐宁的到来就已经让加瑞森有些意外了,但是唐宁给出的答案更加让他意外,只见唐宁拿出一沓书稿答道:“米罗叔叔,我写了一部小说,想在你们报纸上连载!”
  即便在1859年,在报纸上连载小说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比如大仲马的代表性作品《三个火枪手》就是在报纸上连载的,但是在加瑞森的印象中,唐宁可是从来都没写过小说,怎么突然间想要在自己的报纸上发表了呢?
  不过不管怎么说,他也是叫了自己这么多年的米罗叔叔,所以加瑞森也不好直接打击他,想着先看一下他的小说,然后挑挑毛病给他打发走算了。
  结果更加让他意外的是,这一看之下加瑞森就有点看入迷了,因为虽然唐宁的文笔一般,但这本名为《乱世佳人》的小说故事情节实在太好了。
  不过有一点还是让他有点吃不准,于是皱着眉头问道:“托尼,你的这篇《乱世佳人》写的非常好、非常吸引人,但是你这个故事是以战争为背景,这个是不是就有点过于想象了?”
  “小说嘛,矛盾冲突不够的话,很难设计故事情节啊!而且您不觉得这场战争很有可能会发生么?”唐宁解释道。
  因为小说里面,唐宁已经通过女主身边人之口将南北战争的起因和战争之初的过程都阐述的非常详细而且逻辑非常清晰,所以加瑞森也认可这个推测,但他还是有些顾虑:“但这毕竟是你虚构的啊!”
  “哎呀米罗叔叔,这毕竟只是一个小说的背景,又不是政治分析报告,你那么认真干嘛?”唐宁劝道。
  加瑞森这才反应过来,哑然失笑道:“对啊,我都差点忘了这只是一个小说,哎、其实不瞒你托尼,类似的讨论我也曾经听到过和参与过,所以在看到你写的这些的时候,就不自主的代入了进去!”
  “呵呵,那米罗叔叔你觉得这部小说可以在《城市报》连载么?”唐宁岔开话题问道。
  加瑞森毫不犹豫的点头答道:“当然可以,这么精彩的小说如果都不可以的话,那还有什么小说能连载?”
  但随后话锋一转又说道:“不过最近正在连载的《路易王》还没有结束,所以可以提供的版面不会太多,如果托尼你能等到《路易王》结束的话......”
  “不行,就算是版面小一点或者稿酬低一点都无所谓,但一定要尽快发布!”唐宁坚持道。
  “这是为什么?”加瑞森不解的问道。
  唐宁心道我能跟你说只有这部小说越早面世才越能起到影响人心和未来局势走向的作用么?于是敷衍道:“米罗叔叔您也知道我写小说就不是为了赚钱,如果不能尽快发布的话,我很可能就会失去写下去的动力和兴趣了,即便过几个月版面更好,但到时候如果我都不想写了,那不也没意义么!”
  这个答案虽然听着有些荒唐,但加瑞森还真就觉得非常正常,因为身边的有钱人孩子都是这么随性或者直接点说是任性,毕竟人家有任性的条件,而且听说前一段托尼还去参加议员竞选了,跟那相比,图新鲜写小说不就正常多了......
  只是没想到托尼还真有写小说的天赋,这么精彩的小说发布出去绝对会提升报纸的销量,要不然就研究一下减少一点《路易王》的版面,多给这个《乱世佳人》一点。
  思虑半天之后,加瑞森点头答应道:“好吧,那我下周就开始刊登你的《乱世佳人》,不过托尼你得保证把这篇小说写完,别我这里刊登到一半,你一转头跟我说没有灵感、没有心情之类的,那可就把我给坑了!”
  “米罗叔叔你就放心吧,我坑谁也不敢坑您啊!”唐宁连忙点头答应道。
  加瑞森则冷哼一声道:“哼,也不知道我那幅画像是被谁给画上胡子的!那可是我刚刚找麦奎尔先生画好的,还没挂几天呢就被毁了。”
  唐宁知道加瑞森说的是他小时候调皮的一件往事,当时去加瑞森家里玩,他趁人不注意在加瑞森刚刚找人画好的画像上添了两撇小胡子,要知道在相机发明之前,找人给自己画像是一件非常贵的消费行为,普通人家可能一生也就一幅画像用来留给后人,这种画像被糟蹋说明两家的关系非常好而且也说明加瑞森很有钱并不止这一幅画像。
  “呵呵,那不是小时候调皮么,要不这样,等哪天您有时间的,我给您画一幅画像!”唐宁笑着答道。
  “托尼你还会画画?”加瑞森很是惊讶的问道。
  唐宁点点头答道:“恩,而且我觉得我在画画上比写小说更有天赋!”这句话唐宁说的自信无比,毕竟他穿越之前本身就是学油画的,写小说才是兼职副业。
  “哎呀托尼,好几年不怎么见你,你居然多了这么多的本事,要是比夫也能像你这样就好了!”加瑞森感慨道。
  “比夫”是加瑞森的儿子,因为比唐宁大几岁,而且玩的东西不一样,所以平时聚在一起的时候很少,听到加瑞森要拿自己当“别人家的孩子”来教育比夫,唐宁连忙劝道:“米罗叔叔您别这么说,比夫哥哥很优秀的,我相信他一定能成为一位知名的生物学家!”没错,比夫的爱好跟“无穷小亮”差不多,就是喜欢研究小虫子,这个爱好别说在1859年,就算是2022年能理解的家长也不多......
  PS:因为小盒子和撒老师的离开,所以第七季的《明星大侦探》我没有全看,只是挑了几个我比较感兴趣的案子看了一下,结果不出意外的还是遗漏了经典,这就是《蔷薇下的罪恶》,这个案子可以说是第七季我所看到的故事性最强的一个案子,也正是我所喜欢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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