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正当孙小雅在思考自己到底要怎么样才能有胜算的时候,不远处的浓雾中突然“砰”的一声巨响。
孙小雅感觉自己脚下的地面都晃动了一下。
孙小雅向着发出声音的地方看过去,只见不远处的浓雾里似乎是有星星点点的火光在闪烁着。
“小心后面”水碧烟的声音急切地响起,孙小雅头也不回,手里的小刀在手里打了个转,迅速向后划去,随着一道凄厉的叫声响起,孙小雅的刀带出了许多绿色的浓液和一大片皮肉一样的东西。
感觉到手感不对,孙小雅立刻回头,只见其中一个鬼正捂着手臂后退了几步,正以极为怨毒的眼神死死的盯着孙小雅。
孙小雅看着被自己削下来的那片皮肉一样的东西,那是一块黑乎乎的东西,沾着些绿色的液体,倒有点像是什么植物的皮。
对了,柳树。
是柳树皮,但是鬼身上割下来的,为什么会是柳树皮呢?
难道是…………
不会吧!这也太诡异了吧!
孙小雅想起了白天满村的柳树,突然消失的柳儿,和这些恶鬼。
该不会是,难道是,那个柳儿不会是所有怨灵,鬼魂的结合体吧。
“我把他们统统杀光之后,又将他们的魂魄全部吸尽。”孙小雅突然想起那个柳儿说的这句话。
难道说,她吸收了那些恶灵之后,却又没有办法完全控制它们,大家都同在一个躯壳里!白天的时候,作为柳树妖躯壳的柳儿,掌控主导权,到了晚上,她却又没办法控制它们,所以就都跑了出来。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现在这整个村子里都是这种恶灵,那他们几个要同时对付这么多的恶灵怕是够呛啊!
不对!不对!孙小雅甩了甩头!
已经被吸收掉的灵魂怎么可能跑出来呢?
“砰”又是一声巨响,孙小雅一咬牙!不管了,先和其他人汇合了再说,也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样了,有没有找到欧梓楷。
然后立刻把小刀握在手里,做防御的姿势,向着传出声音的地方跑去。
跑着跑着,孙小雅就慢慢觉得自己身边的浓雾好像淡了一些!好像是受到了什么牵引似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向着刚才发出声响的地方而去。
只见刚才有点点星火的地方此时突然发出一道巨大的紫色光芒,那光芒直冲云霄,然后又像是碰撞上了什么似的,像烟火一样的四散开去。
四散开的紫色光芒突然在半空中凝固了,然后以极快的速度连接成了一个巨大的阵法,那些浓雾正被半空中的这个阵法慢慢地吸进去。
然而那些浓雾里似乎还有无数飘飘忽忽的人影,似乎正大声地尖叫着不愿被吸进去,然而那阵法的吸力极大,那些人影有的还来不及挣扎,就被吸了进去,一会儿就消失了。
这时,一阵尖叫声贴着孙小雅的耳朵呼啸而过,孙小雅感觉自己的衣服一紧。
低头一看,竟然是刚才被孙小雅划伤手臂的那个鬼,这是一个女鬼,看上去还很年轻,她的身体正被远处那个阵法吸着往那边而去,但是她的手却死死抓住孙小雅的衣服!刚才还满是怨毒的眼睛,现在却满是哀求:“求求你!救救我,救救我,我还不想魂飞魄散!求求你了!”
孙小雅停了下来,垂眼看向她,看着她抓住自己的手,那条被自己划伤的手臂,正往外冒着绿色的液体,而那女鬼的身体像一面风中的旗帜一样上下漂浮着。
她不是灵体,她是实实在在的东西。
孙小雅望着她突然灿然一笑,指了指那个巨大的阵法:“你……要我救你啊!”
那女鬼连连点头。
“告诉我,这个“杏花村”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是谁?”孙小雅的声音顿时冷了下来。
那女鬼一愣,没想到孙小雅会问这个。支支吾吾的,显然是不想说。
孙小雅冷冷的看着她,拿着刀的手就要往她抓住了孙小雅衣服的手划去。
“不要……不要……我说……我说……”那女鬼急道。
“这个“杏花村”原本只是一个普通小村落,贫穷落后,每天辛苦的劳作也只能保证一家人不饿肚子。这里的村民世代都是这样过的,人们也没有觉得有什么,只是有一天村里突然来了一群大城市来旅游的人,这群人是因为杏花村的杏花慕名而来的。
那些人的穿着打扮都是那样的好,那些村民热情的招待了他们,那些人出手很大方,随便一出手就是这里的人想都不敢想的数目啊!
那群人走后,村民们拿出了他们招待那些人得到的钱,这是他们好几年都赚不到的啊!
于是就有人感慨,为什么同样都是人,差别却这么的大,别人随便一出手都比他们辛苦劳作一年都要多,于是就有人生出了要走出杏花村的想法,开始向往大城市的生活,想着,是不是他们出去就能赚大钱,也能像那些人一样,可以出手阔绰,还能有时间消遣。
然而等到他们走出了山村,到了城市才发现一切哪有那么好啊!他们没有文化,找不到工作,和大城市格格不入。连温饱都成了问题,好不容易找到了工作却只能做最苦最脏的活,不仅如此还要受人白眼。于是就萌生了回去的念头。
然而站在人来人往的繁华街道上,又心有不甘,最后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虽然只能做最苦最累的活,但是总算是在大城市里找到了工作。他们带着对生活的憧憬就这样熬着,想着他们总能熬出头的。
就这样过了几个月,他们有人坚持不住,离开了,一个,两个…………就这样到了最后就只剩下了一个年轻的女人。
女人在一家饭店的后厨做洗碗工,每当空闲的时候她总是偷偷的看着饭店里来来往往的人,他们每一个都那么的光鲜亮丽。
每当她看着他们的时候心里满是嫉妒和羡慕,她甚至开始幻想着,如果自己也能过上这样的生活的话那该有多好啊!
抱着这样的憧憬,她就这样一天天苦熬着,日子虽然苦但是心里怀揣着梦想,倒也没有最初那么难受。她想着,只要她努力赚钱,总有一天,她能够熬出头的。
终于有一天,和她同在一个饭店工作的一个服务员找到了她,告诉她,她找到了一份工作,比这里的工资要高上许多,一个月能赚比这里要多上几倍的钱,就是有些累,问她愿不愿意和她一起去。
她和这个服务员关系很好,每当有空的时候,两个人总是会在一起聊天,也会向彼此倾诉心中的不快,服务员是城市人却和她格外的谈得来。
女人高兴坏了,连连答应,只要能多多的赚钱,她什么苦都能吃。
然而等她从饭店辞职和那个服务员离开之后,她才知道原来所谓的高工资的工作就是卖了她。
那个人将她卖到了一处比“杏花村”还要偏远的地方,在那里她才知道什么叫绝望,什么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所谓的和她谈得来,也不过是别有居心。
她也曾逃跑过,然后每次都是抓回来毒打一顿,渐渐地她也就不再跑了。
在她被关了一年之后,并为那户人家生下了一个孩子之后,那户人家以为她死心了,在逃跑被抓回来毒打了几次之后,她就很安分了。
所以他们放松了对她的看管,他们哪里知道,这个一心向往大城市生活的女人怎么可能会认命的呆在这个比她家乡还不如的村子里呢?不仅如此,她对这些毁了她梦想的人恨之入骨。
每当午夜梦中,她都会想起那个将她卖到这里的那个人带着无比鄙夷的嘴脸。
“呸!!”大山里出来的野鸡,竟然也想要变凤凰,山鸡当然还是要呆在山里才相配嘛!
每当想到这里,女人的心里就涌出滔天的恨意。
于是她在每天做饭的时候,都会偷偷的攒一点油,到了第二年,她怀上了第二个孩子时,这户人家已经完全放松了警惕。
在一个夏天的晚上,她拿出了自己攒了一年的油,一把火将这家人全部烧死了,也包括她那个带着罪恶出生的孩子。
她终于逃出了那个村子,然而这一次如恶梦般的经历却让她发现了一个能够快速赚钱的捷径。
她从来不认命,她就是要做那只凤凰。
她找到了一个和她同村的男人,两个合伙开始做起了这个快速赚钱的生意,为了掩饰身份,她改头换面回到了她的出生地,并且把那里当成了她的大本营。
而且在利益的催使下,整个村子的人都成了她的同谋,没有人能够抵御无数金钱的诱惑力,尤其是那些穷怕了的人。
而她也终于过上了她一直向往的生活,她终于也能像那些人一样,可以出入各种饭店,也可以出手阔绰,她终于实现她一直以来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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