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被血族校花看上后,我人麻了 > -78- 自己放血自己喝

-78- 自己放血自己喝


之后的几天比较平淡,苏哲和林诗情照常翘课,两人腻在一起,等待着吸血CD结束。
CD结束后,林诗情再度吸血,便会带来一次的抽奖机会。
现如今,一点的全属性提升已经变得聊胜于无,提升很小。
或许在变成男爵后,才会有所改变?
林少华因为族地的事情,又需要回去一趟。
原本打算教授苏哲的战斗技巧也需要暂行搁置,不过最多三天后,他便会回来,苏哲的训练计划也将提上日程。
在这三天内,都是林雯暂时代劳,辅导苏哲的战斗训练课。
林雯虽然实力比不上林少华,但也是将近五百岁的血族了,境界也已经达到九阶,战斗技巧也懂上一些。
现如今,血族一般是不需要贴身格斗的,所以那些所谓的散打、泰拳、柔道之类的格斗技巧用处不大,最主要的还是帮助苏哲熟悉血族的魔法技能以及躲避的技巧。
苏哲在这几天的最大收获是,所谓的战斗技巧,更多的是预判  反应。
就像是打游戏,血族在施放魔法之前,会有一个‘前摇’的动作。
主要的攻击魔法有:血色能量球、血焰、血色光束。
这些基本上只要掌握血能的运用就可以释放,没有什么特别艰涩的技巧。
而在释放魔法之前,将会进行一段时间的蓄力,这个时间便是可以提前做出预判的关键节点。
但如果是跟踪型的技能,这样预判着闪避就很困难了,需要更加高的敏捷度。
反应很是重要,苏哲惊讶地发现,自己的精神属性达到一百之后,反应力甚至比林诗情还要强。
林诗情是四阶血族,比她还强大的话,也就意味着,自己的反应力是超过自己原本境界的一个阶级。
这是一个惊喜,也可以为自己之后的越阶战斗做铺垫。
总而言之,自己的属性点也有很大的用处,只是更多的妙处苏哲暂时还没有发觉。
关于防御点,苏哲之前还担心自己的防御过高,以至于林诗情破不了他的防,吸不了血,但这一担忧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苏哲可以任意操纵自己身体的紧绷程度,如果彻底放松下来,不进行设防,那么皮肤的强度还是很有限的,林诗情肯定可以破开。
但如果努力绷紧皮肤,林诗情想要破开皮肤就难的多了。
这也好比金钟罩铁布衫,总有网上的笑话说,练到极致,却突然得了阑尾炎,岂不是没法开刀做手术?
其实这就是无稽之谈,在修习了诸如此类的防御法门之后,皮肤的松紧程度是可以自行调整,并非永远是一个固定值。
连一些调整都做不到,那皮肤跟那钢铁还有什么区别?
关于血能的操纵逐渐步入佳境,经过林雯以及林诗情的引导,现在的苏哲已经可以凝结出一些比较小的能量球。
虽然伤害有限,但好歹是起步了。
这几天还有一切异常的现象,那就是叶辉和白樱之间,原本十分登对的两人现在居然连话都不说一句。
这两个人现在的状态很奇怪,就仿佛成了一对陌生人。
也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
在此期间,苏哲灵光一闪,产生了一个新的想法。
那就是自己在人形态的时候放血,然后再变成血族,将放出来的血进行吸食,这是否可以促进自己实力的进步,就像是林诗情通过吸食血液提升实力那样。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实验,并且很好进行测试。
上午的九点,林雯还在沉睡,叶辉和白樱前往公司,偌大的别墅只剩下苏哲和林诗情两个人。
借此机会,正是进行实验的好时机。
苏哲叫上林诗情,两人一块从厨房拿来了一只高脚杯。
随后,苏哲便化身为人。
“你就不要拿獠牙割了,直接拿小刀捅。”苏哲对林诗情说道,“那样出血快。”
林诗情则是有些拿不准。
她又不是医生,万一多用了一点力气,恐怕直接把苏哲的喉咙割开了......
“为了你的安全,还是用嘴吸吧。”
苏哲则是摇头。
“就拿刀子捅,你怕什么?”
苏哲很好奇一件事,就是被割了脖子会是什么感觉。
怎么感觉有点变态?
见林诗情不敢下手,苏哲决定自己来。
他走到厨房,拿了一把餐刀,随后便只身拿着高脚杯走进厕所。
门外,林诗情敲了敲门。
“你要是感觉不对劲,就快点喊我,我会立刻用血能救你。”
林诗情也感觉无语,自己这个男朋友,怎么非要冒这种险?
苏哲这样做的唯一原因就是,给自己找点乐子。
生活太平淡,需要找点刺激。
听到林诗情的话后,他应和道:“我知道,你放心吧,我的血液又流不完。”
“你是不是傻,你血液是流不完,但你脖子被割开,脑供血怎么办?”林诗情犹如面对傻子一样,说道。
“是哦!”苏哲感觉林诗情说得有点道理。
但随即他释然。
“就割开一个小口子,血能能够随时止住,不必担心。”
有些作死的苏哲拿起了餐刀,随后站在了镜子前。
随手一抹,一道伤口便显现出来。
并没有大出血,苏哲割开的是静脉,血流的不算太快。
也并不疼,就好像被蚊子叮了一下。
原来被抹脖子是这种感觉啊!苏哲恍然。
只是有一点的副作用,脑袋有些昏昏沉沉的。
其实可以疯狂一点,那就是将自己的半个脖子都割开......
但那多少有点疯狂,也确实作死。
毕竟生命只有一次,且行且珍惜啊!
很快,流淌的血液充盈了整个玻璃杯。
苏哲轻车熟路地化身血族,随后将脖子的伤口愈合。
自己放血也毫无压力啊!
他端着那杯血走了出去。
身上还有着些许血迹。
这是刚才不小心沾染上的。
林诗情看到苏哲身上的血渍,思索片刻:“你这套衣服是得洗洗了,一会儿我给你洗吧。”
“你个大小姐还会洗衣服?”苏哲表示惊讶。
“怎么了,不行啊?!”林诗情不服气地说,“你看不起我这个大小姐?”
“怎么可能,我肯定看得起啊。”苏哲连声说道,“有老婆给我洗衣服,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这还差不多。”林诗情满意道。
昨天晚上她看到了一个短视频。
短视频讲的是,想要对男朋友表达爱意,最好的方式便是帮他洗衣服。
虽然自己之前确实没有洗过衣服,但自己可以学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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