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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麦田边的思考者


  收拾好之后阿土就直接回家了,我让他打造好我要的兵器之后去苜蓿庄园找我。wWw.QΒ⑤。C0M丽维雅则还是跟上次一样,等那位补锅的摩尔大叔收摊了一起回去。当天晚上我并没有回苜蓿庄园,还是跟老头一起回教堂去睡。那天晚上老头专门跟我讲他作修士以后碰到的各种各样的可怜人,听的出来。他对教廷和各个教区的很多教士颇有微词。事实上虽然知道老头的宗教、神学知识很丰富,但是却很少看见他卖弄这些。更多的时候他更像一个利用教廷的势力和机构行心理医生及慈善机构之事的学者。

  “老头,你真要把那两个金克里往上面送吗?”吃完晚饭的时候我问老头,白天时候那些等待救助的人脸上那表情还在我脑子里晃来晃去的。

  “当然!我还想当教宗呢!”老头笑了笑,半开玩笑地回答道。

  “那……”说着我要去掏钱袋里的金币,被老头阻止了。

  老头看着我摇了摇头:“不用了!汉。”

  “为什么?”老头还真有意思,有钱还不要。我的钱袋里就只有大金和大银了,要是大银的话我会拿出手么?心里有一些得意,跟个暴户一样。

  “你现在是个贵族,如果你要救助他们的话就以你自己的名义,我可以帮助你!”看见我还是一脸的诧异,老头继续解释道:“留着这些钱,做一位合格的领主该做的事。今天晚上好好地睡一觉,明天慢慢看看属于你的庄园。你过去不是一位伯爵吗?让现在你治理下的平民过的跟你故乡一样好吧!”看来老头还是很向往我跟他描述的东方。

  我只好点了点头:“会的,老头!”

  第二天大清早我跟老头打了一声招呼后离开了教堂,走到石头城里的时候太阳都从地平线升起了,石头城这时候也跟着忙碌起来,出城干活的,进城赶集的。来到这里以后还是第一次看见石头城刚开始一天忙碌的样子。看进进出出的农夫、商贩。看酒馆门口清洗物件准备开始一天营业的女招待。心情不错,连看城门口的石墙上的猛牛家族旗帜都觉得那牛头顺眼许多。

  “早上好,苜蓿男爵阁下!”经过城门的时候城门口的几个拿着长戟围在一起聊天的卫兵看见我,忙跟我打招呼。我是谁别人一眼就能认出来,石堡就没第二个长我这东方脸的人。

  “早上好啊,小伙子们。”我走了过去:“问你们一下,我的苜蓿庄园要怎么走?”我才不是来问路的。

  “往前走一会儿会看见一个三岔路口,右边那条路一直走。”其中一位带着队长标识的卫兵回答道。接着又看了看我“冒昧的问一下,您是打算走着去吗?苜蓿镇离这可是有十公里远啊!”

  我装出一副无奈的样子点了点头。

  “比利,把我的马牵过来!”很好,这小子很上路。

  一会儿一个卫兵牵着马过来把缰绳递到了我手里。接过缰绳后摸着马脖子问了一下那个卫兵这匹马的特点,确定在骑乘的时候这马没什么坏习惯跟毛病(比如失蹄、急闪、急停)后我翻身上马,拍了拍马脖子。不错,这马很温顺,以前虽然骑过,知道应该怎么骑马。但是那是旅游行业用的很老实的马,还好现在这匹马也一样。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雅克,男爵阁下!”那位很上路的青年答道。

  “雅克是吗?很好!下午我会让人把马送回来的,多谢了!”说完收起了一部分缰绳,双腿一夹。骑着马奔了出去。

  说实话,我的骑术真的很烂。只能保证刚开始那会在那些卫兵面前不丢脸。跑了没多久自己也受不了了,索性放松了缰绳,双手手肘支着马鞍前桥,哼着小调看风景,由着这匹马慢慢地往前走。

  路过的平民看见我都会停下来摘下帽子放在胸口朝我低头致意。这种感觉很好,极大地满足了我的小地主阶级虚荣心理。心情很好,微微点头回礼。表现出作为一个骑士的涵养。

  道路两边都是一望无际的麦田,再过一段时间就要丰收了,这个时候看上去那些麦田在晨光下黄澄澄的一片,就跟童话和田园诗里描绘的一样。今年整个石堡的收成应该不错,我的领地应该也不会差。即使入了冬,贵族和平民应该都可以过个肥年。

  可惜今年丰收的话那就意味着明年开春就要打仗了。猛牛老板已经说的很明白了,明年开春就去丽芙林地把场子找回来报五年前那一仇。就听那地方的名字和看地图我暂时不知道那地方有什么争夺的价值。

  森林地区嘛,能产出的也就毛皮跟野味。抢来抢去的何苦呢,猛牛老板也有意思,就为了那个破地方。吃了个败战死了不少小弟不说,连自己的女婿都搭上了。难道牛老板对毛皮有什么特殊的怨念?脑袋里想像着面目狰狞的猛牛老板躺在一堆毛皮上滚来又滚去像小孩一样开心地笑着就一阵恶寒。

  想起昨天来领取救济的那些人,真要打起仗来。我怕我自己是很难把那些农夫单纯的只想成一个数字。那带着几个孩子来领取救助的农妇那一脸感激的样子就在眼前,战场上死了多少个农夫就意味着石堡会有多少个无助的家庭。如果可以的话,回到自己庄园过几天后把写给猛牛老板的建议添进一些东西,最好能降低农夫参加战争的比例,完全退出是最好的。毕竟那些人只是农夫,不是正规的军人。按我们的话说就是什么?活老百姓啊他们,除了白天种田,晚上回去抱婆娘啥都不懂。牵扯到他们干嘛。

  怪可怜的他们,看这路过的一个个,他们脱帽向我致敬的时候那眼神绝对是尊敬。不管个子多大的,不管那脸长的有多狰狞的。一个个都温驯的跟绵羊一样。咱原来也不是什么上位者,也就一活老百姓。真看见有人见你就一脸尊敬地向你致敬的话,要我把他们拉去送死,当消耗品、炮灰啥的咱没那么狠。说实话,就我这性格不是当上位者的料。虽然以前打架、闹事什么的是干过,不过那也是火气冲脑门上了。要说斗凶斗狠什么的不是不行,不过只是那是对待朝自己呲牙咧嘴的人啊。一脸老实巴交对你恭恭敬敬的人你真舍得拉去做那消耗品?我是没出息的那种,别人对我狠我也能下了狠心把他给卸胳膊卸腿啥的。但要是别人对我好…我能巴不得掏了心窝地报答……

  在原来那世界,我这种人自己也知道是一辈子也别想出头的。这种习惯改不了,天生的,出生那会儿性格就跟着撒的第一泡尿印在尿布上了。都说了性格决定命运。现在被丢到这地方后虽然还只是个小地主,但是也算是感受了一回作为平民眼中“老爷”的感觉!很是能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但现在被这些路过的农夫们叫“老爷”的时候怎么老感觉被什么东西压着。

  “这么快就要有‘老爷’的责任了吗?”望着那麦田,我喃喃自语……回头得去好好查查那地方到底有什么经济或者军事价值值得猛牛老板处心积虑地想在那里找回场子,他应该不是那种为了面子就大动干戈的人。要真是那么浅薄的人老头也不会对他评价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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